第一百四十三章 金三角三兄弟
第一百四十三章金三角三兄弟
握着方向盘的陶晶听了欧阳振邦的话明显愣了一下,但仍是发动了车,开着车,陶晶一笑:“可是,人家旧货市场可没划卡的地方!”
欧阳振邦一呆,接着挠了一下头:“找个atm机,我取点出来!”
陶晶从后视镜里看着欧阳振邦,越看自己就越迷糊,这人怎么好像什么都不知道?但陶晶可不会把欧阳振邦当成个###,欧阳振邦追两个偷自己包时的表现可是着实让陶晶震撼了一把,她当时还把欧阳振邦当成了当世的大侠,先入为主的观念,陶晶把欧阳振邦这样的表现归为低调。
陶晶把欧阳振邦拉到个工行取款机前把欧阳振邦放下去,欧阳振邦取了钱,然后由陶晶拉着向她知道的旧货市场跑去。
两人到了旧货市场,陶晶并不嫌这里脏,让小男孩在车上等着他们,自己则跟着欧阳振邦在旧货市场里转开了,然后就张着小嘴看着欧阳振邦站在一辆加重自行车前跟老板讨价还价,把辆老板要价一百二十块钱的自行车硬是砍到了七十块。
付过钱,陶晶看着推着车咧着嘴如同捡着宝的欧阳振邦更加好奇了,人家这才叫低调王者,什么富二代,什么玩人体艺术的人在欧阳振邦面前根本算不上什么,人家有钱,可买车买辆自行车,还是旧的,这让自认为极有品味的陶晶都好奇死了。
欧阳振邦注意到陶晶一直看着自己,转头一看:“看什么呢?我有那么难看吗?”
陶晶把手背在后面看着欧阳振邦:“我只是对你有些好奇!”
欧阳振邦无奈的一笑不再说话,陶晶一定把自己当成有钱人了,可是,自己真没钱,这些钱都是别人的,但他不解释,没啥意义,再说了,彪悍的人生根本不需要解释。
把自行车扔进猎豹车后箱里,外面露着一大截,两人上车,然后向华大开去。
就在此时,处在泰国、缅甸、老挝交界处的金三角地区,一处茂密的丛林中,几个光着膀子的人围坐在一个简易的木头搭成的亭子内,几人头上吊着一盏随风乱晃的电灯。
一个三十来岁的汉子这时正猛向嘴里倒着啤酒,一直把一瓶啤酒喝光,汉子才放下了瓶子,随着瓶子放下,汉子脸上一个从眉头直到嘴边的刀疤显露出来:“他妈的,老大行走江湖这么多年,国内多少精锐武警都逮不到他,怎么就在个学生手里翻了船?”
左边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头发一直长过肩膀,染成了血红的颜色,这时正拿着一把瑞士产军用匕首在手里把玩,军用匕首在他的手里好像有了生命,上下翻飞,寒光闪闪。
“刀疤哥,秃鹫哥一直劝他,但大哥不听,而且还要带上土狗那个倒霉孩子,土狗这小子见着别人的东西就走不动,大哥又不是不知道,但大哥非要带着他,这次出事,就因为这小子偷人家的东西。”
青年说完一只手翻着匕首,一只手拿起啤酒猛的向嘴里灌了几口,然后把酒瓶子扔出老远,随着身体的动作,头上的红发飘动着,像一团跳动的火。
两人对面,一个架着金丝眼镜的鹰勾鼻子阴阴的仰头看着头顶乱晃动着的电灯:“刀疤、红毛,不管怎么说,大哥这次是栽了,但咱们兄弟还要混,还要在这条路上生活,所以,道上的规矩,不管这小子是什么身份,咱们兄弟一定要做了他!”
刀疤和红毛看着眼镜男一起点头:“我们听秃鹫哥的!”
秃鹫猛然站起:“准备一下,咱们要去京都,做了这小子,回来给大哥摆场子。”
秃鹫说着又神情黯淡,虽然李世雄还没审判,但他们都知道,李世雄这样的人,落在警方手里就没有再活下去的可能,他犯下的罪枪毙几万次也不为过,所以,在他们心目中,大哥已经死了,他们要做的,就是去京都,杀了欧阳振邦为大哥报仇。
秃鹫说完拿起了一瓶酒,刀疤和红毛各拿起一瓶,三人猛的碰了一下,然后仰头喝下,一齐把酒瓶摔在地上一起离去。
刚走出几步,红毛突然回头,接着在他在手里翻动着瑞士军用匕首突然从手中射出,猛的钉在了刚才放着酒的桌子上,刀柄还在微微颤动,刀尖下,一张纸上打印着欧阳振邦的照片,刀尖正刺在画面中欧阳振邦的眉心处。
欧阳振邦把自行车从陶晶的猎豹中搬了来,对着陶晶笑了笑:“谢谢你陶小姐!”
“什么小姐大姐的,以后叫我陶晶或是晶晶都行,你大几?”
陶晶显然不习惯欧阳振邦张嘴小姐的叫法。
欧阳振邦听了陶晶的话一笑:“其实,我还不是华大的学生,我在这家餐厅打工,但还有八天,再过八天我就要考进华大了!”
陶晶一愣,现在不是考试的时候啊。
欧阳振邦也不解释,陶晶想了想,自己也该回去了,小家伙在车上都快睡着了,自己答应他的自行车还没买呢。
陶晶上车,欧阳振邦看着她把音乐开到最大,然后猛轰油门,接着大把的方向,甩尾,车子像一只豹子一样吼叫着冲向学校外。
欧阳振邦摇了摇头,这陶晶的性格和她的外表完全不同,如果说陶晶的外表像个温柔的白兔,那她内心的性格就是一只狂野的猎豹,疯狂而火热。
陶晶如此巨大的音乐把刚刚有点睡意的小男孩彻底惊醒,看着洁白而线条柔顺的姑姑,小男孩突然一笑。
陶晶莫名其妙:“笑什么呢小鬼头?”
“姑姑你不是说男孩子都是臭的吗?为什么对这个男孩子另眼相看?”
陶晶一愣,没想到这个七岁的孩子竟能说出这样的话,嗔怪的看了小男孩一眼:“说什么呢,人小鬼大的家伙,看你样子,好像很了解大人的事啊!”
小男孩得意洋洋:“那是自然,幼儿园时我就知道了,女孩子对男孩子产生好奇,就是她开始有点喜欢这个男孩子了。”
陶晶哭笑不得:“我了个去,还好奇,还喜欢,你这孩子太早熟了!”
小男孩这时突然想起了自己的自行车,马上换上了小儿态:“姑姑,我的自行车?”
陶晶哈哈大笑:“这就是去买,这就去买……”
欧阳振邦把自己的加重自行车支在餐厅门外,然后把给李晓阳买的捷安特搬进去,掏出手机看了看表,夜里十一点了,欧阳振邦决定不洗澡了,打了些水洗了洗脚,然后急吼吼的端着水向餐厅后门走去。
这餐厅正门都是顾客走的,平时欧阳振邦晚上出来大多时间都是走后门,但欧阳振邦刚端着盆子出去就又飞快的倒了回来,然后把盆子轻轻的放在了地上,把脸伸出去向外看。
外面,几个人影正在不远处的墙下黑影里轻声说着什么。
握着方向盘的陶晶听了欧阳振邦的话明显愣了一下,但仍是发动了车,开着车,陶晶一笑:“可是,人家旧货市场可没划卡的地方!”
欧阳振邦一呆,接着挠了一下头:“找个atm机,我取点出来!”
陶晶从后视镜里看着欧阳振邦,越看自己就越迷糊,这人怎么好像什么都不知道?但陶晶可不会把欧阳振邦当成个###,欧阳振邦追两个偷自己包时的表现可是着实让陶晶震撼了一把,她当时还把欧阳振邦当成了当世的大侠,先入为主的观念,陶晶把欧阳振邦这样的表现归为低调。
陶晶把欧阳振邦拉到个工行取款机前把欧阳振邦放下去,欧阳振邦取了钱,然后由陶晶拉着向她知道的旧货市场跑去。
两人到了旧货市场,陶晶并不嫌这里脏,让小男孩在车上等着他们,自己则跟着欧阳振邦在旧货市场里转开了,然后就张着小嘴看着欧阳振邦站在一辆加重自行车前跟老板讨价还价,把辆老板要价一百二十块钱的自行车硬是砍到了七十块。
付过钱,陶晶看着推着车咧着嘴如同捡着宝的欧阳振邦更加好奇了,人家这才叫低调王者,什么富二代,什么玩人体艺术的人在欧阳振邦面前根本算不上什么,人家有钱,可买车买辆自行车,还是旧的,这让自认为极有品味的陶晶都好奇死了。
欧阳振邦注意到陶晶一直看着自己,转头一看:“看什么呢?我有那么难看吗?”
陶晶把手背在后面看着欧阳振邦:“我只是对你有些好奇!”
欧阳振邦无奈的一笑不再说话,陶晶一定把自己当成有钱人了,可是,自己真没钱,这些钱都是别人的,但他不解释,没啥意义,再说了,彪悍的人生根本不需要解释。
把自行车扔进猎豹车后箱里,外面露着一大截,两人上车,然后向华大开去。
就在此时,处在泰国、缅甸、老挝交界处的金三角地区,一处茂密的丛林中,几个光着膀子的人围坐在一个简易的木头搭成的亭子内,几人头上吊着一盏随风乱晃的电灯。
一个三十来岁的汉子这时正猛向嘴里倒着啤酒,一直把一瓶啤酒喝光,汉子才放下了瓶子,随着瓶子放下,汉子脸上一个从眉头直到嘴边的刀疤显露出来:“他妈的,老大行走江湖这么多年,国内多少精锐武警都逮不到他,怎么就在个学生手里翻了船?”
左边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头发一直长过肩膀,染成了血红的颜色,这时正拿着一把瑞士产军用匕首在手里把玩,军用匕首在他的手里好像有了生命,上下翻飞,寒光闪闪。
“刀疤哥,秃鹫哥一直劝他,但大哥不听,而且还要带上土狗那个倒霉孩子,土狗这小子见着别人的东西就走不动,大哥又不是不知道,但大哥非要带着他,这次出事,就因为这小子偷人家的东西。”
青年说完一只手翻着匕首,一只手拿起啤酒猛的向嘴里灌了几口,然后把酒瓶子扔出老远,随着身体的动作,头上的红发飘动着,像一团跳动的火。
两人对面,一个架着金丝眼镜的鹰勾鼻子阴阴的仰头看着头顶乱晃动着的电灯:“刀疤、红毛,不管怎么说,大哥这次是栽了,但咱们兄弟还要混,还要在这条路上生活,所以,道上的规矩,不管这小子是什么身份,咱们兄弟一定要做了他!”
刀疤和红毛看着眼镜男一起点头:“我们听秃鹫哥的!”
秃鹫猛然站起:“准备一下,咱们要去京都,做了这小子,回来给大哥摆场子。”
秃鹫说着又神情黯淡,虽然李世雄还没审判,但他们都知道,李世雄这样的人,落在警方手里就没有再活下去的可能,他犯下的罪枪毙几万次也不为过,所以,在他们心目中,大哥已经死了,他们要做的,就是去京都,杀了欧阳振邦为大哥报仇。
秃鹫说完拿起了一瓶酒,刀疤和红毛各拿起一瓶,三人猛的碰了一下,然后仰头喝下,一齐把酒瓶摔在地上一起离去。
刚走出几步,红毛突然回头,接着在他在手里翻动着瑞士军用匕首突然从手中射出,猛的钉在了刚才放着酒的桌子上,刀柄还在微微颤动,刀尖下,一张纸上打印着欧阳振邦的照片,刀尖正刺在画面中欧阳振邦的眉心处。
欧阳振邦把自行车从陶晶的猎豹中搬了来,对着陶晶笑了笑:“谢谢你陶小姐!”
“什么小姐大姐的,以后叫我陶晶或是晶晶都行,你大几?”
陶晶显然不习惯欧阳振邦张嘴小姐的叫法。
欧阳振邦听了陶晶的话一笑:“其实,我还不是华大的学生,我在这家餐厅打工,但还有八天,再过八天我就要考进华大了!”
陶晶一愣,现在不是考试的时候啊。
欧阳振邦也不解释,陶晶想了想,自己也该回去了,小家伙在车上都快睡着了,自己答应他的自行车还没买呢。
陶晶上车,欧阳振邦看着她把音乐开到最大,然后猛轰油门,接着大把的方向,甩尾,车子像一只豹子一样吼叫着冲向学校外。
欧阳振邦摇了摇头,这陶晶的性格和她的外表完全不同,如果说陶晶的外表像个温柔的白兔,那她内心的性格就是一只狂野的猎豹,疯狂而火热。
陶晶如此巨大的音乐把刚刚有点睡意的小男孩彻底惊醒,看着洁白而线条柔顺的姑姑,小男孩突然一笑。
陶晶莫名其妙:“笑什么呢小鬼头?”
“姑姑你不是说男孩子都是臭的吗?为什么对这个男孩子另眼相看?”
陶晶一愣,没想到这个七岁的孩子竟能说出这样的话,嗔怪的看了小男孩一眼:“说什么呢,人小鬼大的家伙,看你样子,好像很了解大人的事啊!”
小男孩得意洋洋:“那是自然,幼儿园时我就知道了,女孩子对男孩子产生好奇,就是她开始有点喜欢这个男孩子了。”
陶晶哭笑不得:“我了个去,还好奇,还喜欢,你这孩子太早熟了!”
小男孩这时突然想起了自己的自行车,马上换上了小儿态:“姑姑,我的自行车?”
陶晶哈哈大笑:“这就是去买,这就去买……”
欧阳振邦把自己的加重自行车支在餐厅门外,然后把给李晓阳买的捷安特搬进去,掏出手机看了看表,夜里十一点了,欧阳振邦决定不洗澡了,打了些水洗了洗脚,然后急吼吼的端着水向餐厅后门走去。
这餐厅正门都是顾客走的,平时欧阳振邦晚上出来大多时间都是走后门,但欧阳振邦刚端着盆子出去就又飞快的倒了回来,然后把盆子轻轻的放在了地上,把脸伸出去向外看。
外面,几个人影正在不远处的墙下黑影里轻声说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