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3章吃醋了
“是,吃醋了,怎么着?作为你男人,未来的丈夫,连醋都不能吃?”
曹景铭脸上竟出现了难得的小孩子模样,好像他本来就有那个资格,对丫头身边所有带把的人吃醋。
程媛媛捂着嘴笑的咯咯的,这一笑,曹景铭眉头都要拧断了。
“难道你就不能随便解释一句?”这么笑话她自己的男人,好吗?
“咳咳,那就解释一句,霍大哥是个很憨厚的人,他们家里确实很穷,但是每次都省了自己那一份给我吃……”
曹景铭的脸上结霜了——还省了自己那份给丫头吃?这不是图谋不轨是什么?
“然后呢?”曹景铭的声音低沉了几分。
“他若是不救我,可能我就死在山林里了。”程媛媛继续道。
“再然后呢?”还救命之恩?是不是要以身相许?曹景铭感觉自己的后槽牙发酸了。
“没然后了啊。”程媛媛淡淡的说道,心想,作为丈夫的他,不应该感谢感谢霍宇吗?怎么脸色越来越难看?好像要结冰了呢。
曹景铭深呼吸几口气,幸好没有然后了……他无法预料还有然后之后的他,会不会把霍宇的眼珠子挖出来。
低头看看丫头,竟然笑的身子都在颤抖,真的那么好笑?怎么这一看,就想亲她?
再看一眼,曹景铭竟然觉得自己有了生理反应。
他猛地转过身,把女人平稳的放在平滑的石头上坐下,骂了一句,该死!
也不知道怀孕了能不能那个什么,好像是不行,想想孩子就在子宫里呢,算了,忍着。
十多天的时间,程媛媛竟高兴的跟着大家伙一起烤肉。
烤了肉叫人给霍宇送两只去。
曹景铭突然说道:“我给送去,当面谢谢他。”
可这话怎么叫人感觉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一样?
没多大会儿曹景铭看样子挺乐呵的就回来了。
之后的这几天,霍宇再也没有出现过,不知道的,还以为曹景铭把他给干掉了呢。
直到那天……
京都的车伴随着几声开山炸石的巨响,宛如天边闷雷,车子横在了这小村上,车漆都被刮擦的残破不堪。
“媛媛,我们走了!”
男人护着怀里的女人,还叫人把今儿炖的野兔子也带上,就这么摇摇晃晃的准备返回京都。
牛棚里,霍老太太见老三郁郁寡欢的模样,时不时就跑到山顶上,一蹲就是一早上,也懒得去打猎了。
就算是回来了,也不说话,直瞅着外头那件白狼皮大衣。
“老三,我看你还是忘了吧,人家丫头有家室,看那打扮和她男人的身份,都不是咱们这种人能想象得到的富贵。
哎……说起来这丫头说走就走,好歹你对她也是不眠不休的照顾了那么久,她也不没来跟你道别吗?
就算她长得再像雪梅那丫头,可终究不是她……这都这么多年了,就忘了吧,赶明,妈找人给你说个媳妇,早早成家,安安生生的打猎挣钱。”
霍宇依旧不说话,挂着长弓上山去了,等回来的时候,他身上的血还没干透,也没有回牛棚,去了竹屋。
发现人已经走了,桌子上留了一封信,他看了,不知道为什么,眼泪就在眸子里打转。
原来,在妹子的心里,他不过是个老实人而已。
他把信贴身收好,快步的回到牛棚拿了那件狼皮大衣就一路上山去了。
“妹子……妹子……等等!”
霍宇站在山头望去,那前头的人看上去像蚂蚁一样渺小,很快在丛林里穿梭,若隐若现。
他有些纠结的抓紧了手里没送出去的狼皮大衣。
希望姑娘三冬寒气时,免了受冻之苦。
最好,夏天不燥,秋天不枯,冬天不冷,下雨时有人候伞,天晴刻有人遮阳……
那春季……希望大妹子笑如三月桃花,眉眼间尽是柳叶尖儿上的翠露。
他开始疯狂的追赶。
他翻山,抄近路,他跨过山崖顶峰,一路绕着那一行人追赶着。
终于,因为攀岩而血肉模糊的手有些颤抖,他在连续五个小时长途翻山跋涉之后,拦在了队伍前头。
把手心的血在身上擦干净,省的沾染在这雪白的皮毛上……
“景铭少爷,那个野人在前边。”开车的是蒋明。
曹景铭和程媛媛坐在后排座,一起伸头去看,曹景铭嘴角勾起了一丝浅笑。
“景铭,我们都离开这么远了,他能追上来,怕有要紧事,我下去跟他说两句。”
“去吧!”曹景铭没有下车,他知道这个人不会伤害媛媛的。
“妹子,天冷,这个……你忘了拿。”
霍宇竟没有别的话,只是把那件狼皮大衣递给她。
程媛媛穿着景铭的西装外套,虽然大的都盖住了屁股,可她确实不冷了,竟把这件好不容易才获得的皮草给忘了。
她有些歉意的看了一眼霍宇:
“霍大哥,谢谢,如果有朝一日,你有任何困难,都可以按照我给你写的那个地址来找我,当然……路很远,还得注意安全。”
你救我,我便记得,一定会帮你,可他这么憨厚,空有一身蛮力,要是真的有朝一日有难,去了大城市,他怕是没有心机,被人卖了都不知道。
曹景铭细长的眸子眯起,看着车前方那说话的二人,有什么不依不舍的?还说那么久?
霍宇攥了攥拳头低下头,再抬头的时候只是淡淡的说了句保重,然后转身上了山,打算抄山路回去了。
程媛媛知道他可能是真的伤心了,侧目一看,这个憨厚的老实人爬上山顶就站在那看着。
被程媛媛这么一看,他赶紧转身走了,好像一只被猎人发现的野兔子。
回到车里,曹景铭叹了一口气:
“啧啧,这狼皮不错。”
“是挺不错的,城里的皮草都是拼接的,这是整皮。”
程媛媛摸了摸上头柔顺的白毛,脑子里突然萌生了个想法,这种质量的皮草在城里出售,不是富家千金贵人,怕是都穿不起呢。
只可惜,这里太偏僻了,说是封闭一点都不过分。
“真如说的那样,这霍兄弟果真是个憨厚老实的人,不过,这种皮草要是在城里出手,价值不菲呢。”
曹景铭淡淡的说道,要知道,他们进来的不容易,出去的更不容易,而且已经出发十个小时了,他竟然可以四五个钟头就追上来,还赶在了前头。
然而就只是为了送这件衣服,若不是自己的媳妇儿心里只有他,曹景铭真怕媳妇儿一感动就动心了呢。
这以后,必须要挂在裤腰带上,世界上的狼太多了……
“你跟我想到一块去了。”程媛媛突然一笑,勾着曹景铭的脖子,亲了他一下。
曹景铭心花怒放,可接着,这丫头竟干呕了好几下。
最终没忍住,也没能来得及开车窗,吐在了曹景铭的大腿上。
曹景铭脸上竟出现了难得的小孩子模样,好像他本来就有那个资格,对丫头身边所有带把的人吃醋。
程媛媛捂着嘴笑的咯咯的,这一笑,曹景铭眉头都要拧断了。
“难道你就不能随便解释一句?”这么笑话她自己的男人,好吗?
“咳咳,那就解释一句,霍大哥是个很憨厚的人,他们家里确实很穷,但是每次都省了自己那一份给我吃……”
曹景铭的脸上结霜了——还省了自己那份给丫头吃?这不是图谋不轨是什么?
“然后呢?”曹景铭的声音低沉了几分。
“他若是不救我,可能我就死在山林里了。”程媛媛继续道。
“再然后呢?”还救命之恩?是不是要以身相许?曹景铭感觉自己的后槽牙发酸了。
“没然后了啊。”程媛媛淡淡的说道,心想,作为丈夫的他,不应该感谢感谢霍宇吗?怎么脸色越来越难看?好像要结冰了呢。
曹景铭深呼吸几口气,幸好没有然后了……他无法预料还有然后之后的他,会不会把霍宇的眼珠子挖出来。
低头看看丫头,竟然笑的身子都在颤抖,真的那么好笑?怎么这一看,就想亲她?
再看一眼,曹景铭竟然觉得自己有了生理反应。
他猛地转过身,把女人平稳的放在平滑的石头上坐下,骂了一句,该死!
也不知道怀孕了能不能那个什么,好像是不行,想想孩子就在子宫里呢,算了,忍着。
十多天的时间,程媛媛竟高兴的跟着大家伙一起烤肉。
烤了肉叫人给霍宇送两只去。
曹景铭突然说道:“我给送去,当面谢谢他。”
可这话怎么叫人感觉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一样?
没多大会儿曹景铭看样子挺乐呵的就回来了。
之后的这几天,霍宇再也没有出现过,不知道的,还以为曹景铭把他给干掉了呢。
直到那天……
京都的车伴随着几声开山炸石的巨响,宛如天边闷雷,车子横在了这小村上,车漆都被刮擦的残破不堪。
“媛媛,我们走了!”
男人护着怀里的女人,还叫人把今儿炖的野兔子也带上,就这么摇摇晃晃的准备返回京都。
牛棚里,霍老太太见老三郁郁寡欢的模样,时不时就跑到山顶上,一蹲就是一早上,也懒得去打猎了。
就算是回来了,也不说话,直瞅着外头那件白狼皮大衣。
“老三,我看你还是忘了吧,人家丫头有家室,看那打扮和她男人的身份,都不是咱们这种人能想象得到的富贵。
哎……说起来这丫头说走就走,好歹你对她也是不眠不休的照顾了那么久,她也不没来跟你道别吗?
就算她长得再像雪梅那丫头,可终究不是她……这都这么多年了,就忘了吧,赶明,妈找人给你说个媳妇,早早成家,安安生生的打猎挣钱。”
霍宇依旧不说话,挂着长弓上山去了,等回来的时候,他身上的血还没干透,也没有回牛棚,去了竹屋。
发现人已经走了,桌子上留了一封信,他看了,不知道为什么,眼泪就在眸子里打转。
原来,在妹子的心里,他不过是个老实人而已。
他把信贴身收好,快步的回到牛棚拿了那件狼皮大衣就一路上山去了。
“妹子……妹子……等等!”
霍宇站在山头望去,那前头的人看上去像蚂蚁一样渺小,很快在丛林里穿梭,若隐若现。
他有些纠结的抓紧了手里没送出去的狼皮大衣。
希望姑娘三冬寒气时,免了受冻之苦。
最好,夏天不燥,秋天不枯,冬天不冷,下雨时有人候伞,天晴刻有人遮阳……
那春季……希望大妹子笑如三月桃花,眉眼间尽是柳叶尖儿上的翠露。
他开始疯狂的追赶。
他翻山,抄近路,他跨过山崖顶峰,一路绕着那一行人追赶着。
终于,因为攀岩而血肉模糊的手有些颤抖,他在连续五个小时长途翻山跋涉之后,拦在了队伍前头。
把手心的血在身上擦干净,省的沾染在这雪白的皮毛上……
“景铭少爷,那个野人在前边。”开车的是蒋明。
曹景铭和程媛媛坐在后排座,一起伸头去看,曹景铭嘴角勾起了一丝浅笑。
“景铭,我们都离开这么远了,他能追上来,怕有要紧事,我下去跟他说两句。”
“去吧!”曹景铭没有下车,他知道这个人不会伤害媛媛的。
“妹子,天冷,这个……你忘了拿。”
霍宇竟没有别的话,只是把那件狼皮大衣递给她。
程媛媛穿着景铭的西装外套,虽然大的都盖住了屁股,可她确实不冷了,竟把这件好不容易才获得的皮草给忘了。
她有些歉意的看了一眼霍宇:
“霍大哥,谢谢,如果有朝一日,你有任何困难,都可以按照我给你写的那个地址来找我,当然……路很远,还得注意安全。”
你救我,我便记得,一定会帮你,可他这么憨厚,空有一身蛮力,要是真的有朝一日有难,去了大城市,他怕是没有心机,被人卖了都不知道。
曹景铭细长的眸子眯起,看着车前方那说话的二人,有什么不依不舍的?还说那么久?
霍宇攥了攥拳头低下头,再抬头的时候只是淡淡的说了句保重,然后转身上了山,打算抄山路回去了。
程媛媛知道他可能是真的伤心了,侧目一看,这个憨厚的老实人爬上山顶就站在那看着。
被程媛媛这么一看,他赶紧转身走了,好像一只被猎人发现的野兔子。
回到车里,曹景铭叹了一口气:
“啧啧,这狼皮不错。”
“是挺不错的,城里的皮草都是拼接的,这是整皮。”
程媛媛摸了摸上头柔顺的白毛,脑子里突然萌生了个想法,这种质量的皮草在城里出售,不是富家千金贵人,怕是都穿不起呢。
只可惜,这里太偏僻了,说是封闭一点都不过分。
“真如说的那样,这霍兄弟果真是个憨厚老实的人,不过,这种皮草要是在城里出手,价值不菲呢。”
曹景铭淡淡的说道,要知道,他们进来的不容易,出去的更不容易,而且已经出发十个小时了,他竟然可以四五个钟头就追上来,还赶在了前头。
然而就只是为了送这件衣服,若不是自己的媳妇儿心里只有他,曹景铭真怕媳妇儿一感动就动心了呢。
这以后,必须要挂在裤腰带上,世界上的狼太多了……
“你跟我想到一块去了。”程媛媛突然一笑,勾着曹景铭的脖子,亲了他一下。
曹景铭心花怒放,可接着,这丫头竟干呕了好几下。
最终没忍住,也没能来得及开车窗,吐在了曹景铭的大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