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4章 黄半仙
看着熟睡中的乐思,唐帅也逐渐的沉默。乐思对他的感觉,唐帅其实早有察觉。在天海市的时候,乐思碰上事情的时候总是找上他。对,碰上事情,一个女人解决不了,或者是不能解决,找一个男人帮忙是很正常的事情。
这骆小高也是一个男人,要说关系的话,乐思几女和骆小高的关系应该更加亲密才对。毕竟在唐帅认识他们之前,他们就已经和骆小高的关系不错了。而且对骆小高的态度,以及对他的态度。
在他的面前,乐思更多是羞涩。正因为这样,之前在天海市的时候唐帅就有所擦觉。而今天,这却是被沫沫点破了。
不过这一次乐思过来,唐帅总感觉她有些不一样,似乎有秘密一般。唐帅也不好询问她,看她这样,就算问了,估计她也不会说。
“看你用这充满爱意和深情地目光看着她,我就放心了。等她醒来的时候我就告诉她,在她熟睡的时候,你用这样深情的眼神看着她。不知道,她会高兴成什么样子。”看唐帅不再说话,沫沫此时又插了一句。
“看美女我的眼神都深情好不好?难道你不是知道吗?每当你睡着的时候,我也深情地看着你。然后偷偷的把你小内衣,小内裤脱掉。”
“变态,我要掐死你。”
“掐我,当心我挠痒痒了。”
“哼,你敢。别,别,我不掐了。”看到唐帅伸出手,做出衣服要挠她痒痒的样子,沫沫也害怕了。别的她不怕,就怕被挠痒痒。
“丫头,我觉得乐思这一次来似乎有秘密。现在我都有些怀疑,她是不是真的被公司调过来的。这一切都太巧了,而且像乐思这样孝顺的女孩,不可能在自己的父亲刚做了手术的第二天就离开了。”
沫沫也回头看着后座上熟睡的乐思,表情严肃地说道:“其实她一来我就发现了她不对劲,她身上有和血族接触过的味道。虽然对方极力想要隐藏这气息,但是她还是太小看我。毕竟这段时间,你也没有辜负我对你的期望,帮我采集了好几个极品女生的阴柔之气。我的能力也有不少的提升。即使对方想要掩饰自己的气味,但是还是被我擦觉到了。”
“她和血族有所接触,你知道是谁吗?”
沫沫摇了摇头。
“不知道,对方的实力应该是不弱。也是他太小看我了,气息隐藏的不到位,才让我擦觉到的。但是光凭这点,我不能辨别和她接触的血族是谁。是不是我们所认识的,但是会想要故意隐藏气息,应该不是朋友了。”
“等她醒来,我问问吧。”
“不要。”沫沫说道:“至少乐思对我们没有敌意,或者说她也是在无意间接触到血族的。让她保留一点秘密吧,有秘密的女人才是最美的,不是吗?”
“丫头,我发现,自从冬雪走了以后,你变化很大啊。现在是一族的领导者了,果然和以前那个小丫头的言行不一样了。”
“我算哪门子领导者啊,莉莉丝二十三世那家伙,只会把这担子压在我的头上。一直以来,我口口声声说着要成为王。可是现在,我对自己越来越没信心了。”说到这里的时候,沫沫低下了头,眼中露出了一丝哀伤。
唐帅心里清楚,其实冬雪的死,对她的打击真的很大。而今天,又是来送冬雪的遗物的,对她心情的影响会更大。
“丫头,振作一点吧。我一定会帮助登上血族的巅峰,让你成为真正的王。”
沫沫抬头看着唐帅,随后脸上又露出了俏皮的笑容。“没错,我可是王的后裔。一统血族,成为血族之王,一定是我。”
“好了,在车上等我,我去问问路。”
大概用了有五分钟的时间,唐帅是回来了。
“笨蛋,怎么样?离银月村还有多远?”
“出了县城,还有四十多里路。不是很远了,不过现在已经不早了。我看还是明天早上去了。到了银月村,可不像在县城里面这么好找住宿。而且白天去,打听到我爷爷坟墓具体位置也要方便许多。晚上,谁给你几个陌生人开门啊。”
“嗯,就这样吧。”
随后唐帅开着车,在县城里面寻找到一个旅馆。
“今晚就住这里吧。”唐帅和沫沫下了车,进去开了两间房。这样,乐思和沫沫一间,唐帅一个人一间。如果没有乐思的话,唐帅肯定只开一间房。反正和沫沫两人,也不止一次睡在一张床上了。
和乐思,现在来说还是朋友关系,所以还是要适当的保持距离。其实唐帅是无所谓的,美女嘛,他不吃亏。他所担心的就是乐思尴尬,毕竟是黎菁菁的好姐妹。如果真的和唐帅有点什么了,以她的性格,估计会对黎菁菁背负着罪恶感。
“妞儿,起来了。”
等到把这一切都弄好的时候,时间也还早。接下来就是吃饭时间,然后去逛逛这中海县。中饭大家都是在车上吃了一点面包一类的东西,现在嘛,唐帅也决定好好去犒劳一下自己的肚子了。来到车内,把乐思叫醒。
刚醒来的乐思,揉着朦胧的睡眼,眼中带着迷离。说实话,唐帅还真的被这一瞬间给电了一下。
“到了吗?”乐思问道。
“还没。”唐帅回答道:“我已经达到了中海县,离咱们的目的地还有四十多里路。开车不到一个小时就可以到,不过现在时间也不早了。所以决定明天去,我已经把旅馆的房间开好了,现在咱们一起去吃饭。”
“嗯,好。”
三人一起找了一家大排档吃饭,在这样经济并不发达的小县城里面,这样的大排档也算是比较上档次的了。
吃过饭,也不过才六七点而已。这个时候,天都还没有黑。
第一次来到中海县,大家自然要去逛一逛,看有没有什么当地的特产,买点回去也不错。而乐思是想要给黎菁菁和穆雨馨带来礼物回去。沫沫嘛,东看看,西看看。乐思是不明白她在看什么,不过唐帅心理清楚。这丫头,估计是在看美女吧。
“唐帅,你看,前面围了好多人,咱们去看看吧。”
这人啊就是喜欢看热闹,乐思这个妞也不例外。刚才还老老实实地走在唐帅的身边,可是看到这前面围着大群的人之后,她也只是和唐帅说了一句,然后就兴奋地跑了过去。
其实唐帅是并不想过去的,人多的地方麻烦也就越多。唐帅也是一个不喜欢麻烦的人,热闹什么的,他才懒得去看。不过这个时候,乐思已经过去了,唐帅也只能带着沫沫过去了。总不能丢下乐思不管吧,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把她丢下,待会儿走丢了更麻烦。
唐过去之后,这乐思已经挤到了人群最前面。
唐帅都不知道这妞是在好奇什么,这么多人,你直接就挤到最前面去了,也不怕被吃豆腐。或者说,被扒手盯上?在这样的环境之下,色狼,扒手出没的几率也很高。
和沫沫挤到乐思的身边,在看看这里面的情况。
唐帅还以为是什么原来就是一个江湖骗子,拿了几张草纸画的符,说是什么灵符,买五百一张。
按理说,就这样的骗术,白痴都知道。可是唐帅发现,这中海县的人竟然比这白痴还要白痴,一大群人竟然争着抢着要买这破符。
唐帅看了看,心中别提有多无奈了。就这破草纸画的符,擦屁股都嫌它割肉。
“来来来,南海元始天尊第三十二代大弟子,黄半仙给大家派发灵符了。只需要拿出五百的香火钱,你们就可以得到这一张由黄半仙亲自施法,驱邪避难,治疗百病的灵符了。”
“唐帅,南海不是观音吗?怎么变成元始天尊了?他从昆仑山去南海串门?”
“妞儿,神吐槽啊。”
“怎么这么多人买啊?这么低级的骗术还有人上当?”乐思也不明白,为什么这里这么多人购买这破符。这里的人,智商不会这么低吧,这样都要上当。
“谁知道呢?咱们走吧。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他们要再怎么样都和我们没有关系。咱们也就在这里住一晚,明天就走了。”
唐帅也懒得去管这些愚昧的人,看他们对这个江湖骗子如此的信奉。如果自己出去指出这家伙是骗子的话,估计会被集体攻击的。看这中海县的人,还真把这骗子当成半仙了。不仅仅是拿钱买那张画了红色颜料的草纸,还有人给她送鸡鸭鹅兔,鸡蛋一类的东西。估计他们这些家伙,对自己老子都不会这么孝顺。
“走吧,好无聊,围这么多人,我还以为是街头卖艺的。谁知道是一个骗子,没意思。”乐思说道。
“你们不许走。”就在这时,突然是有人叫唐帅他们。原来就是乐思旁边的一个大妈,这个时候她是怒气冲天地看着乐思。
“不许走?为什么?”乐思问道。
“大家,这几个人不相信黄半仙,刚才这个小贱人还说黄半仙是骗子。不让他们尝尝厉害是不许他们走。”
这骆小高也是一个男人,要说关系的话,乐思几女和骆小高的关系应该更加亲密才对。毕竟在唐帅认识他们之前,他们就已经和骆小高的关系不错了。而且对骆小高的态度,以及对他的态度。
在他的面前,乐思更多是羞涩。正因为这样,之前在天海市的时候唐帅就有所擦觉。而今天,这却是被沫沫点破了。
不过这一次乐思过来,唐帅总感觉她有些不一样,似乎有秘密一般。唐帅也不好询问她,看她这样,就算问了,估计她也不会说。
“看你用这充满爱意和深情地目光看着她,我就放心了。等她醒来的时候我就告诉她,在她熟睡的时候,你用这样深情的眼神看着她。不知道,她会高兴成什么样子。”看唐帅不再说话,沫沫此时又插了一句。
“看美女我的眼神都深情好不好?难道你不是知道吗?每当你睡着的时候,我也深情地看着你。然后偷偷的把你小内衣,小内裤脱掉。”
“变态,我要掐死你。”
“掐我,当心我挠痒痒了。”
“哼,你敢。别,别,我不掐了。”看到唐帅伸出手,做出衣服要挠她痒痒的样子,沫沫也害怕了。别的她不怕,就怕被挠痒痒。
“丫头,我觉得乐思这一次来似乎有秘密。现在我都有些怀疑,她是不是真的被公司调过来的。这一切都太巧了,而且像乐思这样孝顺的女孩,不可能在自己的父亲刚做了手术的第二天就离开了。”
沫沫也回头看着后座上熟睡的乐思,表情严肃地说道:“其实她一来我就发现了她不对劲,她身上有和血族接触过的味道。虽然对方极力想要隐藏这气息,但是她还是太小看我。毕竟这段时间,你也没有辜负我对你的期望,帮我采集了好几个极品女生的阴柔之气。我的能力也有不少的提升。即使对方想要掩饰自己的气味,但是还是被我擦觉到了。”
“她和血族有所接触,你知道是谁吗?”
沫沫摇了摇头。
“不知道,对方的实力应该是不弱。也是他太小看我了,气息隐藏的不到位,才让我擦觉到的。但是光凭这点,我不能辨别和她接触的血族是谁。是不是我们所认识的,但是会想要故意隐藏气息,应该不是朋友了。”
“等她醒来,我问问吧。”
“不要。”沫沫说道:“至少乐思对我们没有敌意,或者说她也是在无意间接触到血族的。让她保留一点秘密吧,有秘密的女人才是最美的,不是吗?”
“丫头,我发现,自从冬雪走了以后,你变化很大啊。现在是一族的领导者了,果然和以前那个小丫头的言行不一样了。”
“我算哪门子领导者啊,莉莉丝二十三世那家伙,只会把这担子压在我的头上。一直以来,我口口声声说着要成为王。可是现在,我对自己越来越没信心了。”说到这里的时候,沫沫低下了头,眼中露出了一丝哀伤。
唐帅心里清楚,其实冬雪的死,对她的打击真的很大。而今天,又是来送冬雪的遗物的,对她心情的影响会更大。
“丫头,振作一点吧。我一定会帮助登上血族的巅峰,让你成为真正的王。”
沫沫抬头看着唐帅,随后脸上又露出了俏皮的笑容。“没错,我可是王的后裔。一统血族,成为血族之王,一定是我。”
“好了,在车上等我,我去问问路。”
大概用了有五分钟的时间,唐帅是回来了。
“笨蛋,怎么样?离银月村还有多远?”
“出了县城,还有四十多里路。不是很远了,不过现在已经不早了。我看还是明天早上去了。到了银月村,可不像在县城里面这么好找住宿。而且白天去,打听到我爷爷坟墓具体位置也要方便许多。晚上,谁给你几个陌生人开门啊。”
“嗯,就这样吧。”
随后唐帅开着车,在县城里面寻找到一个旅馆。
“今晚就住这里吧。”唐帅和沫沫下了车,进去开了两间房。这样,乐思和沫沫一间,唐帅一个人一间。如果没有乐思的话,唐帅肯定只开一间房。反正和沫沫两人,也不止一次睡在一张床上了。
和乐思,现在来说还是朋友关系,所以还是要适当的保持距离。其实唐帅是无所谓的,美女嘛,他不吃亏。他所担心的就是乐思尴尬,毕竟是黎菁菁的好姐妹。如果真的和唐帅有点什么了,以她的性格,估计会对黎菁菁背负着罪恶感。
“妞儿,起来了。”
等到把这一切都弄好的时候,时间也还早。接下来就是吃饭时间,然后去逛逛这中海县。中饭大家都是在车上吃了一点面包一类的东西,现在嘛,唐帅也决定好好去犒劳一下自己的肚子了。来到车内,把乐思叫醒。
刚醒来的乐思,揉着朦胧的睡眼,眼中带着迷离。说实话,唐帅还真的被这一瞬间给电了一下。
“到了吗?”乐思问道。
“还没。”唐帅回答道:“我已经达到了中海县,离咱们的目的地还有四十多里路。开车不到一个小时就可以到,不过现在时间也不早了。所以决定明天去,我已经把旅馆的房间开好了,现在咱们一起去吃饭。”
“嗯,好。”
三人一起找了一家大排档吃饭,在这样经济并不发达的小县城里面,这样的大排档也算是比较上档次的了。
吃过饭,也不过才六七点而已。这个时候,天都还没有黑。
第一次来到中海县,大家自然要去逛一逛,看有没有什么当地的特产,买点回去也不错。而乐思是想要给黎菁菁和穆雨馨带来礼物回去。沫沫嘛,东看看,西看看。乐思是不明白她在看什么,不过唐帅心理清楚。这丫头,估计是在看美女吧。
“唐帅,你看,前面围了好多人,咱们去看看吧。”
这人啊就是喜欢看热闹,乐思这个妞也不例外。刚才还老老实实地走在唐帅的身边,可是看到这前面围着大群的人之后,她也只是和唐帅说了一句,然后就兴奋地跑了过去。
其实唐帅是并不想过去的,人多的地方麻烦也就越多。唐帅也是一个不喜欢麻烦的人,热闹什么的,他才懒得去看。不过这个时候,乐思已经过去了,唐帅也只能带着沫沫过去了。总不能丢下乐思不管吧,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把她丢下,待会儿走丢了更麻烦。
唐过去之后,这乐思已经挤到了人群最前面。
唐帅都不知道这妞是在好奇什么,这么多人,你直接就挤到最前面去了,也不怕被吃豆腐。或者说,被扒手盯上?在这样的环境之下,色狼,扒手出没的几率也很高。
和沫沫挤到乐思的身边,在看看这里面的情况。
唐帅还以为是什么原来就是一个江湖骗子,拿了几张草纸画的符,说是什么灵符,买五百一张。
按理说,就这样的骗术,白痴都知道。可是唐帅发现,这中海县的人竟然比这白痴还要白痴,一大群人竟然争着抢着要买这破符。
唐帅看了看,心中别提有多无奈了。就这破草纸画的符,擦屁股都嫌它割肉。
“来来来,南海元始天尊第三十二代大弟子,黄半仙给大家派发灵符了。只需要拿出五百的香火钱,你们就可以得到这一张由黄半仙亲自施法,驱邪避难,治疗百病的灵符了。”
“唐帅,南海不是观音吗?怎么变成元始天尊了?他从昆仑山去南海串门?”
“妞儿,神吐槽啊。”
“怎么这么多人买啊?这么低级的骗术还有人上当?”乐思也不明白,为什么这里这么多人购买这破符。这里的人,智商不会这么低吧,这样都要上当。
“谁知道呢?咱们走吧。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他们要再怎么样都和我们没有关系。咱们也就在这里住一晚,明天就走了。”
唐帅也懒得去管这些愚昧的人,看他们对这个江湖骗子如此的信奉。如果自己出去指出这家伙是骗子的话,估计会被集体攻击的。看这中海县的人,还真把这骗子当成半仙了。不仅仅是拿钱买那张画了红色颜料的草纸,还有人给她送鸡鸭鹅兔,鸡蛋一类的东西。估计他们这些家伙,对自己老子都不会这么孝顺。
“走吧,好无聊,围这么多人,我还以为是街头卖艺的。谁知道是一个骗子,没意思。”乐思说道。
“你们不许走。”就在这时,突然是有人叫唐帅他们。原来就是乐思旁边的一个大妈,这个时候她是怒气冲天地看着乐思。
“不许走?为什么?”乐思问道。
“大家,这几个人不相信黄半仙,刚才这个小贱人还说黄半仙是骗子。不让他们尝尝厉害是不许他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