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6章 合作一把
谈完了事情之后,天色也不早了,两个小夫妻就在李叔和梅姨这里休息下了。
第二天早上,g市的警察局就给他们小夫妻两个打了电话。
两个人匆匆的赶到了警察局,“犯人并不承认这件事情是她做的,说是被人致使,所以还请两位帮忙协助调查。”
两个人就被警察带到了审问室,审问室当中的女人依旧还是那般的高傲。
“你们怎么来了,稀客啊。怎么,特意跑到这里来看我吗?”金雨柔似乎全然不在乎自己的作态了。
眼前的女人不得不说,她即使是被困在了这里。也不像从前的那般了。
“我们来没有心情和功夫去和你废话,你绑架苒苒已经成了事实了。”夜云秋开始不耐烦的说,他对于伤害自家老婆的人都没有什么好感。
女人却噗嗤的笑了一声,“你们有什么证据能证明是我做的?在场没有任何监控,况且,当时还有另外一个人在现场啊,就算我挟持,我也没有对她造成伤害,算是恶意伤人未遂。”
看着面前女人得意的模样,金雨苒暗叫不好。
“原来你打的是这个主意啊,看来我一直以来小看你了。”金雨苒此时的脸上遍布狰狞的颜色。
她此时已经知道这个女人心中的主意了,原来这个女人是想让李婷婷顶,这如意算盘打的还真不错呢。
当然也就没有了审讯的必要,因为结果她都已经知道了。
但是这个时候,程秘书居然打来了电话。“喂,老板,我找到那个女人偷换血型的证据了。还有她指使别人,杀了金志强的事情。”
金雨苒还不知道此时发生了什么,夜云秋就赶快叫住了即将要离开的警察。
“你好,我这里有一份证据可以指证那个女人吗?”此时就连警察也有些惊讶了起来,以为人家是来作证的,没想到人家居然是来报案的。
警察赶快把夫妻两个人请到了会议厅,“不知道两位这里有什么证据呢?要指认里面那位小姐什么罪名呢?”
夜云秋把自己手机上的资料,放在了桌子上。“这当中具体的警察您看一看吧。”
警察拿了他的手机,仔细的看着里面的材料。金雨苒还不知道这份材料具体是指证里面那个女人什么的内容,只是一脸诧异的看着自己家的老公。
警察看完过后,连忙叫来了其他警察准备提审金雨柔。
“两位也跟我们一起过去吧,毕竟这件事情还是两位在场比较好。”警察的神色明显有着一点激动的成分在里面。
看着去而复返的两个人又回来了,金雨柔也皱了皱眉头。“哟,什么风又把两个人给吹回来了。莫不是舍不得我了吗?姐姐,大可不必这样。”
只见里面的女人惺惺作态,一脸惬意的说道。
但是在警察给他看过手机里的资料之后,女人的脸上却满是不可置信的表情。但是一会又恢复了正常的样子。
“我以为是什么事呢?原来就是我去监狱看望我爸那段啊,不知道这位警官有什么问题呢?”金雨柔此时也在赌,在赌面前的这两个人知不知道监控里面有没有声音。
金雨苒这个时候却突然开口说话,“你这样做对得起父亲吗?你为什么要把他害死?”
面对着女人的大声质问,金雨柔虽然有些愣神,但是随即也就恢复了过来。
“不是,你好奇怪啊姐姐。我有哪里一点对不起父亲啊?反倒是姐姐,你是父亲死之前最后一个去探望过的人。”金雨柔现在编瞎话的功夫可谓是要得,又把火势烧到了其他人的身上。
还装作一脸委屈的样子,真的是让人看见了,就觉得这个人非常无辜呢。
“我就问你一句,你装的不累吗?这个监控可是有声音的,现在认罪还可以算自首哦。”金雨苒“好心的”提醒了一句。
可是女人还是死性不改,只是直勾勾的盯着他,并没有说什么。
于是他打开了那段视频,视频上有两个人的对话,还有,金雨柔随人走的时候交代一个大块头的话。
金雨柔摆了摆手,“请问就这又能说明的了什么呢?”女人丝毫不在意的笑,彻底激怒了眼前的人。
于是警察用反复的威逼利诱了这个女人半天,可是女人的口一直死死的咬着不肯松开,也不肯告诉任何的事情。
但是就算她不承认,通过提供的证据以及一系列的资料整合·,最后立案。
临走之前,金雨苒在这个女人身边缓缓的说。“相信我,很快你就会看到自己的样子是多么的恶心啊。”
最后,这个女人,经由人调查,确实是犯了绑架罪,被判了五年的刑。
或许对他们来说,这个女人的结局应该就是算最好的了吧。
至于那个李婷婷,经由人调查,是帮凶,最终被判在监狱三年。她的这个结果也是令人唏嘘啊,毕竟你永远不知道你巴结上的到底是人还是鬼。
于是两个人又连夜赶回到了自己原来的城市,“你说以后你要是不在我身边,我该怎么办啊?”
夜云秋在经历过这一件事情,发现自己好像真的离不开自己的这个老婆了。
金雨苒只是什么也没有说,淡淡的看着前方,其实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谁离不开谁的一种说法。
这个时候,男人的口袋里突然电话响起来了。“喂,老板。阿曼达又要再次约您,所以希望这次您可以给他一个满意的答复。”
男人听见又阿曼达来骚扰他,顿时心情就更加不爽了起来,他的那个女人才刚才绑架自家的苒苒。
现在竟然还有脸,还跟他合作?他现在就想问一句,阿曼达,你有脸吗?
看着自己身边的老公一脸怒气冲冲的样子,金雨苒知道阿曼达和夜氏的合作肯定是不能再继续进行下去了。
“好了好了,不合作也没有什么啊。不要生气了,反正以后也不和他们合作了。”金雨苒对这件事倒是看的很开。
第二天早上,g市的警察局就给他们小夫妻两个打了电话。
两个人匆匆的赶到了警察局,“犯人并不承认这件事情是她做的,说是被人致使,所以还请两位帮忙协助调查。”
两个人就被警察带到了审问室,审问室当中的女人依旧还是那般的高傲。
“你们怎么来了,稀客啊。怎么,特意跑到这里来看我吗?”金雨柔似乎全然不在乎自己的作态了。
眼前的女人不得不说,她即使是被困在了这里。也不像从前的那般了。
“我们来没有心情和功夫去和你废话,你绑架苒苒已经成了事实了。”夜云秋开始不耐烦的说,他对于伤害自家老婆的人都没有什么好感。
女人却噗嗤的笑了一声,“你们有什么证据能证明是我做的?在场没有任何监控,况且,当时还有另外一个人在现场啊,就算我挟持,我也没有对她造成伤害,算是恶意伤人未遂。”
看着面前女人得意的模样,金雨苒暗叫不好。
“原来你打的是这个主意啊,看来我一直以来小看你了。”金雨苒此时的脸上遍布狰狞的颜色。
她此时已经知道这个女人心中的主意了,原来这个女人是想让李婷婷顶,这如意算盘打的还真不错呢。
当然也就没有了审讯的必要,因为结果她都已经知道了。
但是这个时候,程秘书居然打来了电话。“喂,老板,我找到那个女人偷换血型的证据了。还有她指使别人,杀了金志强的事情。”
金雨苒还不知道此时发生了什么,夜云秋就赶快叫住了即将要离开的警察。
“你好,我这里有一份证据可以指证那个女人吗?”此时就连警察也有些惊讶了起来,以为人家是来作证的,没想到人家居然是来报案的。
警察赶快把夫妻两个人请到了会议厅,“不知道两位这里有什么证据呢?要指认里面那位小姐什么罪名呢?”
夜云秋把自己手机上的资料,放在了桌子上。“这当中具体的警察您看一看吧。”
警察拿了他的手机,仔细的看着里面的材料。金雨苒还不知道这份材料具体是指证里面那个女人什么的内容,只是一脸诧异的看着自己家的老公。
警察看完过后,连忙叫来了其他警察准备提审金雨柔。
“两位也跟我们一起过去吧,毕竟这件事情还是两位在场比较好。”警察的神色明显有着一点激动的成分在里面。
看着去而复返的两个人又回来了,金雨柔也皱了皱眉头。“哟,什么风又把两个人给吹回来了。莫不是舍不得我了吗?姐姐,大可不必这样。”
只见里面的女人惺惺作态,一脸惬意的说道。
但是在警察给他看过手机里的资料之后,女人的脸上却满是不可置信的表情。但是一会又恢复了正常的样子。
“我以为是什么事呢?原来就是我去监狱看望我爸那段啊,不知道这位警官有什么问题呢?”金雨柔此时也在赌,在赌面前的这两个人知不知道监控里面有没有声音。
金雨苒这个时候却突然开口说话,“你这样做对得起父亲吗?你为什么要把他害死?”
面对着女人的大声质问,金雨柔虽然有些愣神,但是随即也就恢复了过来。
“不是,你好奇怪啊姐姐。我有哪里一点对不起父亲啊?反倒是姐姐,你是父亲死之前最后一个去探望过的人。”金雨柔现在编瞎话的功夫可谓是要得,又把火势烧到了其他人的身上。
还装作一脸委屈的样子,真的是让人看见了,就觉得这个人非常无辜呢。
“我就问你一句,你装的不累吗?这个监控可是有声音的,现在认罪还可以算自首哦。”金雨苒“好心的”提醒了一句。
可是女人还是死性不改,只是直勾勾的盯着他,并没有说什么。
于是他打开了那段视频,视频上有两个人的对话,还有,金雨柔随人走的时候交代一个大块头的话。
金雨柔摆了摆手,“请问就这又能说明的了什么呢?”女人丝毫不在意的笑,彻底激怒了眼前的人。
于是警察用反复的威逼利诱了这个女人半天,可是女人的口一直死死的咬着不肯松开,也不肯告诉任何的事情。
但是就算她不承认,通过提供的证据以及一系列的资料整合·,最后立案。
临走之前,金雨苒在这个女人身边缓缓的说。“相信我,很快你就会看到自己的样子是多么的恶心啊。”
最后,这个女人,经由人调查,确实是犯了绑架罪,被判了五年的刑。
或许对他们来说,这个女人的结局应该就是算最好的了吧。
至于那个李婷婷,经由人调查,是帮凶,最终被判在监狱三年。她的这个结果也是令人唏嘘啊,毕竟你永远不知道你巴结上的到底是人还是鬼。
于是两个人又连夜赶回到了自己原来的城市,“你说以后你要是不在我身边,我该怎么办啊?”
夜云秋在经历过这一件事情,发现自己好像真的离不开自己的这个老婆了。
金雨苒只是什么也没有说,淡淡的看着前方,其实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谁离不开谁的一种说法。
这个时候,男人的口袋里突然电话响起来了。“喂,老板。阿曼达又要再次约您,所以希望这次您可以给他一个满意的答复。”
男人听见又阿曼达来骚扰他,顿时心情就更加不爽了起来,他的那个女人才刚才绑架自家的苒苒。
现在竟然还有脸,还跟他合作?他现在就想问一句,阿曼达,你有脸吗?
看着自己身边的老公一脸怒气冲冲的样子,金雨苒知道阿曼达和夜氏的合作肯定是不能再继续进行下去了。
“好了好了,不合作也没有什么啊。不要生气了,反正以后也不和他们合作了。”金雨苒对这件事倒是看的很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