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一个路边摊[美食] 第161节
周粥说:“吃吧。”
周粥话音刚落下来,赵圆圆和黎美然就急吼吼地伸筷子, 下一秒又有些不好意思地把筷子缩了回去。主要是周粥父母在场,她们俩这样子有些不太礼貌。
王兰见状, 笑道:“吃吧,别客气。”
赵圆圆嘿嘿一声,去夹火腿炖肘子。
肘子炖得十分软烂,筷子轻轻一夹,皮连带着肉就被夹了下来。
油润的肘子皮红亮光滑, 包裹着里面细嫩的肉,吃下去时, 口感黏黏糯糯, 十分软烂, 含在嘴里,轻轻一抿就化了。
瘦肉不塞牙,肥肉不油腻,嚼着嚼着,能嚼出火腿的咸香和笋子的清香, 食之咸鲜可口, 清爽宜人。
吃完后仿佛能看到盈汪汪的火腿和肘子“duang!duang!duang!”地在面前跳舞,一块一块的肉红亮亮,鲜润润,每一块肉上都翻着耀目的红光。
跳着跳着, 色泽红亮的肉跳进了肚腹里,每一块肉所包含的咸鲜酥软的味道,全部融进了肚子里,爽滑的滋味从肚腹慢慢传遍全身,浑身都舒爽起来。
赵圆圆和黎美然眼睛瞪得溜圆,“好吃,太好吃了!”
好吃到差点流泪!
吃了火腿肘子,把火腿炖肘子的汤汁用勺子舀起来,淋进米饭里,米饭瞬间被染红,一口包下裹了汤汁的米饭,火腿和肘子的细腻肉香以及米的芳香层层推进,味蕾一层层地被俘虏。
这一顿饭,赵圆圆和黎美然一人吃了四碗大白米饭,撑得都走不动道了。
黎美然摸着胀鼓鼓的肚子,说:“要是天天都这样吃,恐怕过不了多久就会变成大胖子了。”
赵圆圆灌了一口周粥泡的茶,说:“要是天天都能吃到粥粥做的菜,我宁愿变成大胖子。粥粥的菜,大胖子,你选什么?”
黎美然:“当然是粥粥的菜!对了,我还没做过服务员,你以前做过没?听说服务员很容易被顾客刁难啊。”
赵圆圆:“我也没做过,我就没打过几次工。”
赵圆圆家里算小康,黎美然家里算中产,所以,俩人都打过工,都没经验。
对于去做服务员,她们还是有些忐忑的,尤其是做服务员很容易受气,很容易被有些奇葩客人刁难。
赵圆圆抓抓头发,忽然想起了什么来,“哈哈,你居然还怕客人刁难吗?在周记怎么会!你忘啦,那些客人对周记的服务员都很客气的!”
黎美然恍然,“这我倒忘了。”然后心中的忐忑也消散了些。
到了第二天,周粥给赵圆圆和黎美然说:“今天你们俩就先熟悉一下桌位,菜谱,点餐系统,不用太着急,不会的就问问别的服务员。”
赵圆圆和黎美然点头,“好!”
食客们瞧见服务员黎的生面孔,“哟,周记又招新的服务员了?”
“嗐,肯定是生意太好了,人手不够用嘛。”
“还招人不,我也想来这里工作。”
“我也……”
“今天的特色菜……嘿,还是红楼菜!火腿炖肘子!红楼菜里最硬的菜!”
火腿炖肘子,光是这名儿,听着就能让人口舌生津。
后厨做好火腿炖肘子,一盘盘出餐。穿上工作服的赵圆圆和黎美然端着火腿炖肘子出来,才出来,就有食客猴急道:“是我这一桌的不?”
赵圆圆看了桌号,说是另一桌的,另一桌的人一听,立即起身快步过来,“我的,是我的!我自己来,谢谢!”说着就把盘子端走。
黎美然那边亦是如此。赵圆圆走到黎美然那边,说:“这……我们是不是也太轻松了,都没走几步路,他们就自己来端菜了……”
黎美然咳了声,“正常,正常,我是食客我也等不及的。”
收餐桌时,基本上桌子上的盘子都是干干净净一点东西也不剩的,收拾起来也十分方便。
端菜很轻松,收拾餐桌很轻松,也没有客人刁难,客人基本上都客客气气的,还有很多人会打赏小费(毕竟这里有钱人多),这是什么神仙工作!!!
唯一有一点不好的是……每次端菜的时候,手里的菜这么香,可是吃不到,还要把这么香的菜端给别人,这简直是折磨。
再一次把火腿炖肘子端给客人后,赵圆圆和黎美然咽着口水哀叹,唉……
裴家。
裴慎看着微信通讯里周粥的账号,她的头像是一只圆滚滚的小黄狗。他看了许久,修长的食指在小黄狗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
大门忽然一响,萧容走了进来,“阿慎,今天儿媳妇做了火腿炖肘子。”
她拎着饭盒走过来,“来尝尝。”她正打开包装袋子,见裴詹从书房里出来,她说:“你今晚不是要在学校里做实验?”
裴詹说:“实验室出了点问题,今晚不做了。”他看了一眼打包袋,“火腿炖肘子?”
“对。”萧容打开盖子,色泽鲜艳靓丽的肘子暴露在空气里。
肘子被脱了骨,用竹笋代替骨头支撑着,红中一点绿,极其漂亮。
裴詹端详片刻,说:“无竹使人俗,无肉使人瘦,不俗也不瘦,竹笋炖猪肉。”
萧容笑道:“苏东坡的打油诗?”
裴詹颔首,拿筷子去夹菜。吃过之后,萧容问:“怎么样?”
裴詹说:“很不错。”
“当然不错,我儿媳妇做的,还能不好吃?”
闻言,裴詹道:“儿媳妇你这就喊上了?”
“反正以后都是我的儿媳妇,早喊晚喊都一样。”说到这里,萧容看了裴慎一眼,“儿子,你的腿赶快好,赶快把人家追到手。”
裴慎嗯了一声。
次日周粥收到裴慎发过来的消息时,正在看小黄踢球,小黄咬着小皮球,嘴一松,然后爪子一拍,球进了垃圾桶里,准头特别好。
周长生说:“好球!这准头,比国足里的那些国脚都好!”
王兰笑道:“你最近不是在看足球比赛?它肯定是跟着电视里学的。”
周长生年轻时喜欢看足球比赛,后来为生计而奔波,也没心思看什么足球了,现在生活宽裕了,也重新拾起了从前的爱好。最近他在看比赛,有时候周粥跟着看,于是小黄也跟着看。大约是小黄看多了,就跟着学了。
小黄一爪子把足球踢进垃圾桶里后,冲到周粥手边,求表扬似的,周粥竖起大拇指,“真棒!”
跟着周长生看了几场国足比赛后,周粥的心情很复杂,国脚那水平简直……周粥觉得小黄去都比他们强。
她正感慨着,忽然微信消息提示一响。她点开微信。
裴慎发来的消息,她一愣。她和他交换了联系方式后,就没再联系过。
裴慎:最近可还安全?
周粥:还好,随时都有保镖在,挺安全。你的腿好些了吗?
裴慎:快好了。
周粥:那就好。
裴慎:你昨天做的火腿炖肘子很好吃。
周粥怔了怔:你来吃了?
裴慎:我妈买回来的。
然后周粥就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她压住口中温热的血腥味。现在只要一想起裴慎,她总感觉口中有温热的血腥味,仿佛他的鲜血从她口中流进了她的身体里,融入了她的血液里,让她的血液开始滚烫起来。
她摸了摸自己发烫的血管,回道:抱歉我有点事,先下线了。
她去冰箱那里拿了一杯冰水喝下去。
晚上营业时,周粥炒着菜,忽而想起裴慎说他妈妈来周记买了火腿炖肘子的事,她下意识地朝监控器里一瞧。
没在客人里发现萧容的身影。周粥发觉自己在分神,她立刻回神,继续炒菜。烹饪的时候切忌分神,一分神,可能就会破坏整道菜的口感。全心全意、专注地做出来的菜,口感才能达到最好。
饭店前堂,有外地游客说:“来西城的时候,准备打卡西城的地标饭店的,但是听人说周记更好吃,然后就来这里打卡了。”
有人回道:“地标饭店?现在西城的地标饭店是临天饭店吧?说实话,临天饭店怕是当不起地标饭店这个名号了,地标饭店的位置应该让给周记了!”
“说得对,周记才应该是西城的地标饭店!”
地标饭店,一个地方的标志性饭店,有地方的象征性,所有本地人和外地人不可错过的饭店。
现在恐怕在西城人、甚至是全国所有人心中,能代表西城的饭店就是周记饭店了。
所以,西城官方应该把“地标饭店”的荣誉称号给予周记!而不是让临天饭店继续名不副实地霸占着这称号。
有人反对道:“地标饭店是一个地方的标志性建筑,这周记……着实小了些,当西城的标志性建筑的话,怕是有些不妥。”
“标志性建筑又不是看你大不大,好不好看。”
“对啊,反正,在我心中西城的地标饭店现在就是周记了。”
来周记吃饭的旅游局局长听到食客们的议论,若有所思。
第124章 菠萝炒饭、冬瓜老鸭汤……
月亮高高挂起时, 周粥把鸡蛋炒熟备用,接着用热油炒香葱白,下青豆、玉米、火腿肠、虾仁翻炒。
虾仁逐渐炒成黄色, 周粥倒入米饭和鸡蛋, 均匀地翻炒片刻,加入盐、生抽、咖喱粉, 翻炒均匀后倒入切好的菠萝小块。
周粥拿着铲子,匀速翻炒, 米饭鸡蛋虾仁以及菠萝等食材在锅里翻过来翻过去,翻出浓郁的香味后,撒一些葱花碎出锅。
周粥把炒好的菠萝炒饭倒进挖空的菠萝壳里,一旁擦案台的李青青急吼吼道:“师父,师父, 好了吗好了吗?”
周粥看她急得快抓耳挠腮的样子,笑道:“马上就好了。”
把每一个菠萝壳里都盛满菠萝炒饭, 再端出去。
一把菠萝炒饭端出去, 在打扫清洁的员工们立刻眼睛一亮。老板给他们做的夜宵做好了!
黄黄的菠萝壳里包着热气蒙蒙的炒饭, 微黄的米粒之间,菠萝亮黄,青豆翠绿,火腿鲜红,虾仁橙红, 鸡蛋金黄, 缤纷的色彩在菠萝壳里交织相映,似乎是菠萝壳里装了一碗色彩缤纷的彩虹。
赵圆圆哇了一声,“真好看!”说着她拿起勺子,往菠萝壳里挖了一勺炒饭。
米饭q弹, 青豆香糯,火腿软绵,虾仁鲜嫩,鸡蛋软滑,最后是酸甜清口的菠萝,脆中含汁的菠萝泛着水果的清香。
将菠萝炒饭含在口中咀嚼着,各种丰富的口感在舌尖荡漾开来,吃到最后,舌尖回味的是水果的清爽宜人之感。
似乎能看见土地里松球一样的花退变成了一颗圆圆黄黄的果实,果实头顶戴着一座翠绿发亮的王冠,戴着王冠的菠萝穿了一层金光灿灿的外衣。
当金灿灿的外衣被剥开后,多汁可口的菠萝肉碎裂成一粒粒小方块,黄灿灿地入了口中。
菠萝小方块肉质细嫩,一咬一口凉爽的汁水,里头像包子一样包了米饭、青豆、玉米、鸡蛋以及火腿,一咬开菠萝,就能吃到里面丰富多层次的丰厚美味。
周粥话音刚落下来,赵圆圆和黎美然就急吼吼地伸筷子, 下一秒又有些不好意思地把筷子缩了回去。主要是周粥父母在场,她们俩这样子有些不太礼貌。
王兰见状, 笑道:“吃吧,别客气。”
赵圆圆嘿嘿一声,去夹火腿炖肘子。
肘子炖得十分软烂,筷子轻轻一夹,皮连带着肉就被夹了下来。
油润的肘子皮红亮光滑, 包裹着里面细嫩的肉,吃下去时, 口感黏黏糯糯, 十分软烂, 含在嘴里,轻轻一抿就化了。
瘦肉不塞牙,肥肉不油腻,嚼着嚼着,能嚼出火腿的咸香和笋子的清香, 食之咸鲜可口, 清爽宜人。
吃完后仿佛能看到盈汪汪的火腿和肘子“duang!duang!duang!”地在面前跳舞,一块一块的肉红亮亮,鲜润润,每一块肉上都翻着耀目的红光。
跳着跳着, 色泽红亮的肉跳进了肚腹里,每一块肉所包含的咸鲜酥软的味道,全部融进了肚子里,爽滑的滋味从肚腹慢慢传遍全身,浑身都舒爽起来。
赵圆圆和黎美然眼睛瞪得溜圆,“好吃,太好吃了!”
好吃到差点流泪!
吃了火腿肘子,把火腿炖肘子的汤汁用勺子舀起来,淋进米饭里,米饭瞬间被染红,一口包下裹了汤汁的米饭,火腿和肘子的细腻肉香以及米的芳香层层推进,味蕾一层层地被俘虏。
这一顿饭,赵圆圆和黎美然一人吃了四碗大白米饭,撑得都走不动道了。
黎美然摸着胀鼓鼓的肚子,说:“要是天天都这样吃,恐怕过不了多久就会变成大胖子了。”
赵圆圆灌了一口周粥泡的茶,说:“要是天天都能吃到粥粥做的菜,我宁愿变成大胖子。粥粥的菜,大胖子,你选什么?”
黎美然:“当然是粥粥的菜!对了,我还没做过服务员,你以前做过没?听说服务员很容易被顾客刁难啊。”
赵圆圆:“我也没做过,我就没打过几次工。”
赵圆圆家里算小康,黎美然家里算中产,所以,俩人都打过工,都没经验。
对于去做服务员,她们还是有些忐忑的,尤其是做服务员很容易受气,很容易被有些奇葩客人刁难。
赵圆圆抓抓头发,忽然想起了什么来,“哈哈,你居然还怕客人刁难吗?在周记怎么会!你忘啦,那些客人对周记的服务员都很客气的!”
黎美然恍然,“这我倒忘了。”然后心中的忐忑也消散了些。
到了第二天,周粥给赵圆圆和黎美然说:“今天你们俩就先熟悉一下桌位,菜谱,点餐系统,不用太着急,不会的就问问别的服务员。”
赵圆圆和黎美然点头,“好!”
食客们瞧见服务员黎的生面孔,“哟,周记又招新的服务员了?”
“嗐,肯定是生意太好了,人手不够用嘛。”
“还招人不,我也想来这里工作。”
“我也……”
“今天的特色菜……嘿,还是红楼菜!火腿炖肘子!红楼菜里最硬的菜!”
火腿炖肘子,光是这名儿,听着就能让人口舌生津。
后厨做好火腿炖肘子,一盘盘出餐。穿上工作服的赵圆圆和黎美然端着火腿炖肘子出来,才出来,就有食客猴急道:“是我这一桌的不?”
赵圆圆看了桌号,说是另一桌的,另一桌的人一听,立即起身快步过来,“我的,是我的!我自己来,谢谢!”说着就把盘子端走。
黎美然那边亦是如此。赵圆圆走到黎美然那边,说:“这……我们是不是也太轻松了,都没走几步路,他们就自己来端菜了……”
黎美然咳了声,“正常,正常,我是食客我也等不及的。”
收餐桌时,基本上桌子上的盘子都是干干净净一点东西也不剩的,收拾起来也十分方便。
端菜很轻松,收拾餐桌很轻松,也没有客人刁难,客人基本上都客客气气的,还有很多人会打赏小费(毕竟这里有钱人多),这是什么神仙工作!!!
唯一有一点不好的是……每次端菜的时候,手里的菜这么香,可是吃不到,还要把这么香的菜端给别人,这简直是折磨。
再一次把火腿炖肘子端给客人后,赵圆圆和黎美然咽着口水哀叹,唉……
裴家。
裴慎看着微信通讯里周粥的账号,她的头像是一只圆滚滚的小黄狗。他看了许久,修长的食指在小黄狗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
大门忽然一响,萧容走了进来,“阿慎,今天儿媳妇做了火腿炖肘子。”
她拎着饭盒走过来,“来尝尝。”她正打开包装袋子,见裴詹从书房里出来,她说:“你今晚不是要在学校里做实验?”
裴詹说:“实验室出了点问题,今晚不做了。”他看了一眼打包袋,“火腿炖肘子?”
“对。”萧容打开盖子,色泽鲜艳靓丽的肘子暴露在空气里。
肘子被脱了骨,用竹笋代替骨头支撑着,红中一点绿,极其漂亮。
裴詹端详片刻,说:“无竹使人俗,无肉使人瘦,不俗也不瘦,竹笋炖猪肉。”
萧容笑道:“苏东坡的打油诗?”
裴詹颔首,拿筷子去夹菜。吃过之后,萧容问:“怎么样?”
裴詹说:“很不错。”
“当然不错,我儿媳妇做的,还能不好吃?”
闻言,裴詹道:“儿媳妇你这就喊上了?”
“反正以后都是我的儿媳妇,早喊晚喊都一样。”说到这里,萧容看了裴慎一眼,“儿子,你的腿赶快好,赶快把人家追到手。”
裴慎嗯了一声。
次日周粥收到裴慎发过来的消息时,正在看小黄踢球,小黄咬着小皮球,嘴一松,然后爪子一拍,球进了垃圾桶里,准头特别好。
周长生说:“好球!这准头,比国足里的那些国脚都好!”
王兰笑道:“你最近不是在看足球比赛?它肯定是跟着电视里学的。”
周长生年轻时喜欢看足球比赛,后来为生计而奔波,也没心思看什么足球了,现在生活宽裕了,也重新拾起了从前的爱好。最近他在看比赛,有时候周粥跟着看,于是小黄也跟着看。大约是小黄看多了,就跟着学了。
小黄一爪子把足球踢进垃圾桶里后,冲到周粥手边,求表扬似的,周粥竖起大拇指,“真棒!”
跟着周长生看了几场国足比赛后,周粥的心情很复杂,国脚那水平简直……周粥觉得小黄去都比他们强。
她正感慨着,忽然微信消息提示一响。她点开微信。
裴慎发来的消息,她一愣。她和他交换了联系方式后,就没再联系过。
裴慎:最近可还安全?
周粥:还好,随时都有保镖在,挺安全。你的腿好些了吗?
裴慎:快好了。
周粥:那就好。
裴慎:你昨天做的火腿炖肘子很好吃。
周粥怔了怔:你来吃了?
裴慎:我妈买回来的。
然后周粥就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她压住口中温热的血腥味。现在只要一想起裴慎,她总感觉口中有温热的血腥味,仿佛他的鲜血从她口中流进了她的身体里,融入了她的血液里,让她的血液开始滚烫起来。
她摸了摸自己发烫的血管,回道:抱歉我有点事,先下线了。
她去冰箱那里拿了一杯冰水喝下去。
晚上营业时,周粥炒着菜,忽而想起裴慎说他妈妈来周记买了火腿炖肘子的事,她下意识地朝监控器里一瞧。
没在客人里发现萧容的身影。周粥发觉自己在分神,她立刻回神,继续炒菜。烹饪的时候切忌分神,一分神,可能就会破坏整道菜的口感。全心全意、专注地做出来的菜,口感才能达到最好。
饭店前堂,有外地游客说:“来西城的时候,准备打卡西城的地标饭店的,但是听人说周记更好吃,然后就来这里打卡了。”
有人回道:“地标饭店?现在西城的地标饭店是临天饭店吧?说实话,临天饭店怕是当不起地标饭店这个名号了,地标饭店的位置应该让给周记了!”
“说得对,周记才应该是西城的地标饭店!”
地标饭店,一个地方的标志性饭店,有地方的象征性,所有本地人和外地人不可错过的饭店。
现在恐怕在西城人、甚至是全国所有人心中,能代表西城的饭店就是周记饭店了。
所以,西城官方应该把“地标饭店”的荣誉称号给予周记!而不是让临天饭店继续名不副实地霸占着这称号。
有人反对道:“地标饭店是一个地方的标志性建筑,这周记……着实小了些,当西城的标志性建筑的话,怕是有些不妥。”
“标志性建筑又不是看你大不大,好不好看。”
“对啊,反正,在我心中西城的地标饭店现在就是周记了。”
来周记吃饭的旅游局局长听到食客们的议论,若有所思。
第124章 菠萝炒饭、冬瓜老鸭汤……
月亮高高挂起时, 周粥把鸡蛋炒熟备用,接着用热油炒香葱白,下青豆、玉米、火腿肠、虾仁翻炒。
虾仁逐渐炒成黄色, 周粥倒入米饭和鸡蛋, 均匀地翻炒片刻,加入盐、生抽、咖喱粉, 翻炒均匀后倒入切好的菠萝小块。
周粥拿着铲子,匀速翻炒, 米饭鸡蛋虾仁以及菠萝等食材在锅里翻过来翻过去,翻出浓郁的香味后,撒一些葱花碎出锅。
周粥把炒好的菠萝炒饭倒进挖空的菠萝壳里,一旁擦案台的李青青急吼吼道:“师父,师父, 好了吗好了吗?”
周粥看她急得快抓耳挠腮的样子,笑道:“马上就好了。”
把每一个菠萝壳里都盛满菠萝炒饭, 再端出去。
一把菠萝炒饭端出去, 在打扫清洁的员工们立刻眼睛一亮。老板给他们做的夜宵做好了!
黄黄的菠萝壳里包着热气蒙蒙的炒饭, 微黄的米粒之间,菠萝亮黄,青豆翠绿,火腿鲜红,虾仁橙红, 鸡蛋金黄, 缤纷的色彩在菠萝壳里交织相映,似乎是菠萝壳里装了一碗色彩缤纷的彩虹。
赵圆圆哇了一声,“真好看!”说着她拿起勺子,往菠萝壳里挖了一勺炒饭。
米饭q弹, 青豆香糯,火腿软绵,虾仁鲜嫩,鸡蛋软滑,最后是酸甜清口的菠萝,脆中含汁的菠萝泛着水果的清香。
将菠萝炒饭含在口中咀嚼着,各种丰富的口感在舌尖荡漾开来,吃到最后,舌尖回味的是水果的清爽宜人之感。
似乎能看见土地里松球一样的花退变成了一颗圆圆黄黄的果实,果实头顶戴着一座翠绿发亮的王冠,戴着王冠的菠萝穿了一层金光灿灿的外衣。
当金灿灿的外衣被剥开后,多汁可口的菠萝肉碎裂成一粒粒小方块,黄灿灿地入了口中。
菠萝小方块肉质细嫩,一咬一口凉爽的汁水,里头像包子一样包了米饭、青豆、玉米、鸡蛋以及火腿,一咬开菠萝,就能吃到里面丰富多层次的丰厚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