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8 总有意外
“我怎么会想别的男人,你以为我是那些乱七八糟的女人吗?”白羊达姆生气了,嘟着嘴。
“你当然不是乱七八糟的女人,你是一个假男人。”阳顶天大笑。
白羊达姆也笑了,眼珠一转:“要不我穿上男装让你玩好不好?”
“不要。”阳顶天连忙摇头:“我可不好这一口。”
看他这样子,白羊达姆便笑得咯咯的。
“你这妖精。”阳顶天知道她是故意的,恨得牙痒痒,翻过她身子,压在膝盖上,便是狠狠两巴掌,打得白羊达姆哇哇叫,看他的眸子里,却是媚意无限。
哄好了白羊达姆,也就可以回去了,但世上的事,总有意外。
白羊达姆舍不得阳顶天,这些天只要天一黑,白羊达姆就装出醉酒的样子,让巴图的舍睡过去,她自己的灵体出来,陪着阳顶天。
她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天羊古城,她在这古城里出生,在古城里长大,在古城里称王,在古城里死去,灵体再在古城里活了近千年,感情自然是最深的,也最愿意和心爱的人一起,在古城里倘佯。
阳顶天则无所谓,桃花眼对女人是最温柔的,白羊达姆要去哪里,阳顶天陪着就行了。
两个人上山,却在古城城头意外的看到一个人,这人跪在城头,仰天悲叫一声:“贾伊莎……”
叫声中,双手举起一把匕首,狠狠的插进了自己肚子里,随即一头栽倒。
白羊达姆一眼看见,惊叫一声:“呀。”
阳顶天也看到了,道:“上去看看。”
他一带白羊达姆,两个飞上城头,不等飞到近前,那人的灵体已经出了壳,看到白羊达姆和阳顶天,那人吃了一惊,转身就跑,刚好一转夜风吹来,一下把他吹出去老远。
阳顶天要抓他回来,当然不难,不过阳顶天没有出手,因为这人已经看到了他和白羊达姆的灵体,如果把这人抓回来,重新救活的话,这人就知道他和白羊达姆的真象了,这是他不愿意的。
至于说救人,说句实话,他不会随意杀人,但别人自己要死,他还真管不着,他不是救世主啊,阿富汗这个地方,每天多少人死?救得过来吗?
别说那些死的,就是活的,那种穷苦,还真不如死了好呢?他能去帮他们吗?把他们救出苦海?
一则,他没这个能力,二则,即便能救,他也不会伸手。
升米恩,斗米仇,有些事啊,还是少做的好,有多少人救苦救难,最终却骂名满身,活生生的例子摆在那里啊,他才不做那傻事呢。
白羊达姆则是没有救人的能力,她修成了半仙之体,却不会什么法术,而且她的心,其实比阳顶天要硬,她是当王的人啊,当王的人,不会怎么在乎人命的,她怜惜族人的苦难,但想要拯救的是整体的族群,个把人的死活,她也并不怎么放在心上。
当然,如果能救,她也还是会救的,主要是,眼看这个人已经死了,中刀的部位是心脏,她可不知道,心脏中刀的人,阳顶天也能救,所以没出声。
她只是在那人肩头一推,那人倒翻,果然是一刀正中心脏,而且直灭至匕柄,可见求死的决心之强。
翻过来,就看到了脸,这人二十出头的年纪,稍稍留了点胡子,五官深邃,长得还相当不错,个子也算高大,比阳顶天还要高几厘米,要是去中国,稍稍打扮一下,还要算一个帅哥。
“这人长得还可以啊。”阳顶天啧啧两声:“为什么要自杀呢。”
“难道是黑羊族的人,有什么冤情吗?”白羊达姆疑惑。
她这一问,阳顶天来了劲,道:“我搜一下他的记忆看。”
白羊达姆奇道:“这人都死了,还能搜吗?”
“没事。”阳顶天摇头:“刚好,血还是流动的,记忆基本不会缺失。”
说着,他往这人神宫中一钻,他灵力强大,闪电般一搜,就把这人所有记忆全搜下来了,随即出来,对白羊达姆道:“这人不是黑羊族的,是白羊族的,叫扎古汗。”
“白羊族的?”白羊达姆好奇的道:“他为什么跑这里来自杀啊?”
“因为他受了极大的委屈,而你是黑白两羊族传说中的真神,他向你来诉苦,求你显灵帮他,结果你没有显灵,他失望之下,就自杀了。”
说着向白羊达姆一看,叫了一声:“你穿的是女装,要是白羊达姆惯常的服饰,他说不定就不会跑了。”
白羊达姆以前一直穿男装,哪怕是灵体也男装打扮,因为她怕万一有人看到她的灵体,女装的话,败坏自己的名声,但这些天跟阳顶天在一起,阳顶天可不喜欢她穿男装,而她的身心给阳顶天彻底征服后,也乐意打扮得美美的跟阳顶天撒娇,所以这些天一直穿女装,扎古汗可不认识女装的白羊达姆,看到阳顶天和白羊达姆两个人飞上城来,只以为是见了鬼,自然就吓跑了。
白羊达姆遗撼的道:“他为什么自杀啊,是有什么委屈要跟我说。”
“说起来,还真是苦。”阳顶天道:“这人有个青梅竹马的女朋友,名叫贾伊莎,眼见着扎古汗攒足了彩礼,准备要成亲了,贾伊莎却给村里一个富商的儿子看中了,横刀夺爱,用五百美元加二十头羊,让贾伊莎的父亲改变了主意,扎古汗即出不起更多的彩礼,也斗不过那个富商的儿子,满心悲苦,就跑到这里来,向你诉苦,你没显灵,他失望之下,就自杀了。”
“仗势欺人吗?”白羊达姆顿时就怒了:“现在的白羊族,真是太让我失望了。”
她说着顿足:“可惜我们来迟一步,若是早一步,救下这人,我就要为他做主。”
看她一脸遗撼的样子,阳顶天心中突然一动,想到个主意,道:“要不干脆我来顶替他的舍,到白羊族里去闹腾一番,从白羊族内部来统合白羊族。”
“你当然不是乱七八糟的女人,你是一个假男人。”阳顶天大笑。
白羊达姆也笑了,眼珠一转:“要不我穿上男装让你玩好不好?”
“不要。”阳顶天连忙摇头:“我可不好这一口。”
看他这样子,白羊达姆便笑得咯咯的。
“你这妖精。”阳顶天知道她是故意的,恨得牙痒痒,翻过她身子,压在膝盖上,便是狠狠两巴掌,打得白羊达姆哇哇叫,看他的眸子里,却是媚意无限。
哄好了白羊达姆,也就可以回去了,但世上的事,总有意外。
白羊达姆舍不得阳顶天,这些天只要天一黑,白羊达姆就装出醉酒的样子,让巴图的舍睡过去,她自己的灵体出来,陪着阳顶天。
她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天羊古城,她在这古城里出生,在古城里长大,在古城里称王,在古城里死去,灵体再在古城里活了近千年,感情自然是最深的,也最愿意和心爱的人一起,在古城里倘佯。
阳顶天则无所谓,桃花眼对女人是最温柔的,白羊达姆要去哪里,阳顶天陪着就行了。
两个人上山,却在古城城头意外的看到一个人,这人跪在城头,仰天悲叫一声:“贾伊莎……”
叫声中,双手举起一把匕首,狠狠的插进了自己肚子里,随即一头栽倒。
白羊达姆一眼看见,惊叫一声:“呀。”
阳顶天也看到了,道:“上去看看。”
他一带白羊达姆,两个飞上城头,不等飞到近前,那人的灵体已经出了壳,看到白羊达姆和阳顶天,那人吃了一惊,转身就跑,刚好一转夜风吹来,一下把他吹出去老远。
阳顶天要抓他回来,当然不难,不过阳顶天没有出手,因为这人已经看到了他和白羊达姆的灵体,如果把这人抓回来,重新救活的话,这人就知道他和白羊达姆的真象了,这是他不愿意的。
至于说救人,说句实话,他不会随意杀人,但别人自己要死,他还真管不着,他不是救世主啊,阿富汗这个地方,每天多少人死?救得过来吗?
别说那些死的,就是活的,那种穷苦,还真不如死了好呢?他能去帮他们吗?把他们救出苦海?
一则,他没这个能力,二则,即便能救,他也不会伸手。
升米恩,斗米仇,有些事啊,还是少做的好,有多少人救苦救难,最终却骂名满身,活生生的例子摆在那里啊,他才不做那傻事呢。
白羊达姆则是没有救人的能力,她修成了半仙之体,却不会什么法术,而且她的心,其实比阳顶天要硬,她是当王的人啊,当王的人,不会怎么在乎人命的,她怜惜族人的苦难,但想要拯救的是整体的族群,个把人的死活,她也并不怎么放在心上。
当然,如果能救,她也还是会救的,主要是,眼看这个人已经死了,中刀的部位是心脏,她可不知道,心脏中刀的人,阳顶天也能救,所以没出声。
她只是在那人肩头一推,那人倒翻,果然是一刀正中心脏,而且直灭至匕柄,可见求死的决心之强。
翻过来,就看到了脸,这人二十出头的年纪,稍稍留了点胡子,五官深邃,长得还相当不错,个子也算高大,比阳顶天还要高几厘米,要是去中国,稍稍打扮一下,还要算一个帅哥。
“这人长得还可以啊。”阳顶天啧啧两声:“为什么要自杀呢。”
“难道是黑羊族的人,有什么冤情吗?”白羊达姆疑惑。
她这一问,阳顶天来了劲,道:“我搜一下他的记忆看。”
白羊达姆奇道:“这人都死了,还能搜吗?”
“没事。”阳顶天摇头:“刚好,血还是流动的,记忆基本不会缺失。”
说着,他往这人神宫中一钻,他灵力强大,闪电般一搜,就把这人所有记忆全搜下来了,随即出来,对白羊达姆道:“这人不是黑羊族的,是白羊族的,叫扎古汗。”
“白羊族的?”白羊达姆好奇的道:“他为什么跑这里来自杀啊?”
“因为他受了极大的委屈,而你是黑白两羊族传说中的真神,他向你来诉苦,求你显灵帮他,结果你没有显灵,他失望之下,就自杀了。”
说着向白羊达姆一看,叫了一声:“你穿的是女装,要是白羊达姆惯常的服饰,他说不定就不会跑了。”
白羊达姆以前一直穿男装,哪怕是灵体也男装打扮,因为她怕万一有人看到她的灵体,女装的话,败坏自己的名声,但这些天跟阳顶天在一起,阳顶天可不喜欢她穿男装,而她的身心给阳顶天彻底征服后,也乐意打扮得美美的跟阳顶天撒娇,所以这些天一直穿女装,扎古汗可不认识女装的白羊达姆,看到阳顶天和白羊达姆两个人飞上城来,只以为是见了鬼,自然就吓跑了。
白羊达姆遗撼的道:“他为什么自杀啊,是有什么委屈要跟我说。”
“说起来,还真是苦。”阳顶天道:“这人有个青梅竹马的女朋友,名叫贾伊莎,眼见着扎古汗攒足了彩礼,准备要成亲了,贾伊莎却给村里一个富商的儿子看中了,横刀夺爱,用五百美元加二十头羊,让贾伊莎的父亲改变了主意,扎古汗即出不起更多的彩礼,也斗不过那个富商的儿子,满心悲苦,就跑到这里来,向你诉苦,你没显灵,他失望之下,就自杀了。”
“仗势欺人吗?”白羊达姆顿时就怒了:“现在的白羊族,真是太让我失望了。”
她说着顿足:“可惜我们来迟一步,若是早一步,救下这人,我就要为他做主。”
看她一脸遗撼的样子,阳顶天心中突然一动,想到个主意,道:“要不干脆我来顶替他的舍,到白羊族里去闹腾一番,从白羊族内部来统合白羊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