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独1无2的小龙女
“不说是么?”叶楚歌嘴角浮现出一丝冷笑,语气残忍的说道:“我可不会这么轻易杀了你!你是个漂亮的女人,起码我要找二十个乞丐享用的你身体,等你被活活草死之后,再把你光溜溜的身体扔在大街上受人欣赏,如何?”
“你这个变态!”红衣女子打了个冷颤,她感觉到叶楚歌似乎真的能够说到做到。阿甘
“我们不妨试试!”叶楚歌一只手用力,居然就那么把红衣女子给提了起来。
“等等!”大胡子这时候急忙大喊。
“小兄弟,冤家宜解不宜结!今天的事情,我们若是有不对之处,还请多多见谅!只要你肯放了小姐,所有的恩怨都一笔勾销!”他接着说道。
叶楚歌停下了脚步,大胡子一看有门,便马上说道:“我们家主人姓许,或许你应该听过!”
“许!”叶楚歌身体一震,这个时候的水港千王,姓许的只有一个人人,现在他应该正是风光的时候。
松开红衣女子脖子上的手,叶楚歌望着她眼中露出了无比古怪之色,似乎是同情或是惋惜。
“看在许千王的份上,今天的事情就这么算了!”叶楚歌淡淡的说道,从皮箱中掏出了一万块扔在了地上:“这些钱就当我是赔礼的!”说完便不再回头,径自扬长而去。
“可恶的家伙,有种别走!”红衣女子怒气冲冲的就要追上去,却马上被大胡子给拉住。
“小姐,这个人的实力神秘莫测,我们还是不要招惹这样的对手!”他摇头说道。
“他走的时候那眼神是什么意思?难道本姑娘的容貌有那么不堪吗?”红衣女子心中简直要气炸了。
前面那些事情,说开了也不过是小事,可是叶楚歌后面说的话和那眼神,却是让她无法忍受。
“没想到会遇到他的女儿!”叶楚歌很快走出了小巷,心中也是觉得世事其妙无比。
许千王便是他重生前的师傅,在遇到他的时候,已经是家破人亡,重伤在身。
很明显,按照当年的轨迹,这位许小姐恐怕在未来会遭遇到不测。这也正是叶楚歌最后会眼眸中露出惋惜的神情。
“如果到时候我拥有足够的能力,或许我应该做点什么!”叶楚歌深深呼出一口气。
许千王对他有授艺之恩,虽然千王是一条不归路,可是他差点就可以成功上岸了。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叶楚歌自然不算什么好人,可是这一点做人的道理,却不敢忘记。
按照当年许千王所说的,应该就在九二年发生了让他家破人亡大事。
回到宾馆,叶楚歌却没有上去,而是拦了一辆的士,朝水港市的邮政局而去。
这个时候水港邮政已经开启了贵重物品保管的私人信箱,一千张留园股票放在这里储存是最好不过了。
很快到了邮政局办好了手续,一年上千元的费用虽然昂贵,当时相对于这一千份股票来说,只能算是九牛一毛。将私人信箱的钥匙小心的收好,叶楚歌到附近的商场又买了一根缀饰的链子,把钥匙穿好以后,挂在自己的脖子上。
然后又到附近的银行把十元的票子全部换成了百元大钞,顺手将大皮箱扔到了垃圾桶旁边。
如此便一身轻松,打车到火车站买了一张凌晨两点钟的火车回安宁之后,叶楚歌的整个心情方才放松了下来。
吃罢午饭,叶楚歌在宾馆写了两个小时,又写了一万五千字,加上原先的一万五,总计已经有六章了。
“拿这些给唐华强先看看也就够了!”叶楚歌微微一笑,回去的时候肯定也会加快速度写,不过那些只有等到正式签了合同才会让唐华强过目!
他这时候忽然心念一动,马上从椅子上长身而立,推开门便出去了。
莫名其妙的,他忽然想去留园看看,被这种念头驱使着便不由自主的行动了。
“哎,桐桐,真不明白,你为什么会要来这个地方,我觉得一点都不好玩!”留园之中,两个身材高挑靓丽的漂亮年轻女孩正在随意的走着。
“明真,你最喜欢的就是去商场血拼,别的地方自然一点都不好玩!”桐桐嫣然一笑,前方就是江南三大名石之一的玉玲珑,这一次难得来水港一趟,还是不要错过的啊。
她是一个对于感情十分虔诚和专一的女子,所以对于传统的一些东西特别的喜欢。
“谁说不是啊!不如我们区旁边的商店街看看,买点工艺品也好啊!”另外个女孩子模样也十分亮丽,只是气质比桐桐要逊色一些。
“等我们看完玉玲珑再去好么!”桐桐温柔的看着她,那眼神柔和的让人不忍拒绝。
“哎呀,怕了你了!”明真一跺脚,只好答应。
两个女孩的气质打扮一看就不是水港本地的女孩,所以很快便吸引了无数男子的目光。
不少人想过去搭讪,可是见到桐桐那飘然出尘的气质,都不免有自惭形秽之感。
“咦,老三,你看那两个妞长的可真正点啊!”这时候一个混混模样的男子忽然依在一个亭子内,双目色眯眯的看着前方。
“哪儿呢?”被称作老三的男子也急忙望了过去,很快便双目精芒四射。
“果然是两个正妹!不如我们一人一个如何!”老三扭头问道。
“正合我意!”另外一个混混哈哈笑道,两人扔掉了手中的香艳,便快步走了过去。。
“咦,那个背影似乎很让我熟悉啊!”叶楚歌立在距离玉玲珑不远的地方,若是此时有手机可以自拍的话,他一定毫不犹豫的这样做。
打算离去的时候他无意间看到一个白衣飘飘的身影,顿时愣住了。
那是两个很漂亮的女孩子走了过来,不过他的目光却一下被白衣女子所吸引了。
等到那女子抬起头来,浅笑倩兮的时候,他整个人就好像被电击了一般。
“小龙女?”叶楚歌感觉到头昏眼花,差点整个人都站不稳了。重生以前,身为超级大富豪的千王,虽然女人无数,可是却终身未婚。w1
“你这个变态!”红衣女子打了个冷颤,她感觉到叶楚歌似乎真的能够说到做到。阿甘
“我们不妨试试!”叶楚歌一只手用力,居然就那么把红衣女子给提了起来。
“等等!”大胡子这时候急忙大喊。
“小兄弟,冤家宜解不宜结!今天的事情,我们若是有不对之处,还请多多见谅!只要你肯放了小姐,所有的恩怨都一笔勾销!”他接着说道。
叶楚歌停下了脚步,大胡子一看有门,便马上说道:“我们家主人姓许,或许你应该听过!”
“许!”叶楚歌身体一震,这个时候的水港千王,姓许的只有一个人人,现在他应该正是风光的时候。
松开红衣女子脖子上的手,叶楚歌望着她眼中露出了无比古怪之色,似乎是同情或是惋惜。
“看在许千王的份上,今天的事情就这么算了!”叶楚歌淡淡的说道,从皮箱中掏出了一万块扔在了地上:“这些钱就当我是赔礼的!”说完便不再回头,径自扬长而去。
“可恶的家伙,有种别走!”红衣女子怒气冲冲的就要追上去,却马上被大胡子给拉住。
“小姐,这个人的实力神秘莫测,我们还是不要招惹这样的对手!”他摇头说道。
“他走的时候那眼神是什么意思?难道本姑娘的容貌有那么不堪吗?”红衣女子心中简直要气炸了。
前面那些事情,说开了也不过是小事,可是叶楚歌后面说的话和那眼神,却是让她无法忍受。
“没想到会遇到他的女儿!”叶楚歌很快走出了小巷,心中也是觉得世事其妙无比。
许千王便是他重生前的师傅,在遇到他的时候,已经是家破人亡,重伤在身。
很明显,按照当年的轨迹,这位许小姐恐怕在未来会遭遇到不测。这也正是叶楚歌最后会眼眸中露出惋惜的神情。
“如果到时候我拥有足够的能力,或许我应该做点什么!”叶楚歌深深呼出一口气。
许千王对他有授艺之恩,虽然千王是一条不归路,可是他差点就可以成功上岸了。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叶楚歌自然不算什么好人,可是这一点做人的道理,却不敢忘记。
按照当年许千王所说的,应该就在九二年发生了让他家破人亡大事。
回到宾馆,叶楚歌却没有上去,而是拦了一辆的士,朝水港市的邮政局而去。
这个时候水港邮政已经开启了贵重物品保管的私人信箱,一千张留园股票放在这里储存是最好不过了。
很快到了邮政局办好了手续,一年上千元的费用虽然昂贵,当时相对于这一千份股票来说,只能算是九牛一毛。将私人信箱的钥匙小心的收好,叶楚歌到附近的商场又买了一根缀饰的链子,把钥匙穿好以后,挂在自己的脖子上。
然后又到附近的银行把十元的票子全部换成了百元大钞,顺手将大皮箱扔到了垃圾桶旁边。
如此便一身轻松,打车到火车站买了一张凌晨两点钟的火车回安宁之后,叶楚歌的整个心情方才放松了下来。
吃罢午饭,叶楚歌在宾馆写了两个小时,又写了一万五千字,加上原先的一万五,总计已经有六章了。
“拿这些给唐华强先看看也就够了!”叶楚歌微微一笑,回去的时候肯定也会加快速度写,不过那些只有等到正式签了合同才会让唐华强过目!
他这时候忽然心念一动,马上从椅子上长身而立,推开门便出去了。
莫名其妙的,他忽然想去留园看看,被这种念头驱使着便不由自主的行动了。
“哎,桐桐,真不明白,你为什么会要来这个地方,我觉得一点都不好玩!”留园之中,两个身材高挑靓丽的漂亮年轻女孩正在随意的走着。
“明真,你最喜欢的就是去商场血拼,别的地方自然一点都不好玩!”桐桐嫣然一笑,前方就是江南三大名石之一的玉玲珑,这一次难得来水港一趟,还是不要错过的啊。
她是一个对于感情十分虔诚和专一的女子,所以对于传统的一些东西特别的喜欢。
“谁说不是啊!不如我们区旁边的商店街看看,买点工艺品也好啊!”另外个女孩子模样也十分亮丽,只是气质比桐桐要逊色一些。
“等我们看完玉玲珑再去好么!”桐桐温柔的看着她,那眼神柔和的让人不忍拒绝。
“哎呀,怕了你了!”明真一跺脚,只好答应。
两个女孩的气质打扮一看就不是水港本地的女孩,所以很快便吸引了无数男子的目光。
不少人想过去搭讪,可是见到桐桐那飘然出尘的气质,都不免有自惭形秽之感。
“咦,老三,你看那两个妞长的可真正点啊!”这时候一个混混模样的男子忽然依在一个亭子内,双目色眯眯的看着前方。
“哪儿呢?”被称作老三的男子也急忙望了过去,很快便双目精芒四射。
“果然是两个正妹!不如我们一人一个如何!”老三扭头问道。
“正合我意!”另外一个混混哈哈笑道,两人扔掉了手中的香艳,便快步走了过去。。
“咦,那个背影似乎很让我熟悉啊!”叶楚歌立在距离玉玲珑不远的地方,若是此时有手机可以自拍的话,他一定毫不犹豫的这样做。
打算离去的时候他无意间看到一个白衣飘飘的身影,顿时愣住了。
那是两个很漂亮的女孩子走了过来,不过他的目光却一下被白衣女子所吸引了。
等到那女子抬起头来,浅笑倩兮的时候,他整个人就好像被电击了一般。
“小龙女?”叶楚歌感觉到头昏眼花,差点整个人都站不稳了。重生以前,身为超级大富豪的千王,虽然女人无数,可是却终身未婚。w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