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笑尽一杯酒
“嫣儿,你可知道酒的滋味?”他唇边勾笑,拿起桌上的酒杯,放在鼻子前轻嗅着酒的味道,浓烈香郁,酒精的味道扑面而来,
他自问并不嗜酒,但每次闻到这个味道总是忍不住想要小酌几杯,或许内心最深处的酒瘾连自己都不知道。
“大婚当日,饮过合卺酒。”她低着头,此前在深闺之中不曾饮酒,父亲管教甚是严格,从不许她抛头露面,但她躲在后堂遥遥一见,就是倾心不已,再也看不上世间任何的男子,
她从未见过如此温文尔雅的男子,不卑不亢、处变不惊,即使有人想要刁难与他也是谈笑间化解一切,或许她是幸运的,能下嫁与他,比其他的女人过的都幸福,而现在府中仅有他们二人,这便是最幸福的时光了吧。
也不知为何他今日躲在此处独自饮酒,“夫君,可是有什么不顺心的事情吗?”
“没有,只是今日想喝一点罢了。”她将元怙眼前的酒杯倒满,元怙执杯,望着满满的佳酿,说道,“其实喝酒没有什么技巧,饮尽就好。”
饮酒与生活一样,应该说是生活教会了他饮酒,从前的他喝一杯就会醉,到了现在即使是饮尽一壶酒也不觉得有醉意,酒量这个东西当真是喝出来,喝得多了也就有量了,
习惯了这种辛辣的感觉,习以为常,并且沉醉在这样的感觉之中,“夫君,为何会喜欢这种苦辣的味道?”
他的脑海里回忆出那日在芳菲阁,那个女子说的话:“初尝是会觉得此酒辛辣难以入口,可是喝着喝着就麻木了,但渐渐地你会喜欢上这种感觉并且上瘾!或许,这就是等到遍体鳞伤才会明白的吧!”
望着杯中的清澈见底的甘露,倒映出自己虚晃的身影,在这浊酒里自己的面目依旧是清秀的,唇边含笑,曾听人说:酒,乃百药之长。它可以治好你心中的伤!也有人说:销忧者莫若酒。
它确实可以忘却烦忧,高兴的时候喝两杯助兴,而悲伤的时候喝两杯为我解忧;它能为我带来勇气,尽管这种勇气不堪一击。
酒这种东西本来就是会上瘾了,不沾就永远不沾,一旦沾染上就会戒不掉了,所以,他怕是这一生都要深受其害了。
*
西河郡。
高晚悦靠在安幼厥的身旁,仔细的盯着台上的一举一动,诗会还没有开始,选手也都上台,便是从衣着就能看出来选手的家境,台上的人有的趾高气扬,一身衣服料子的价格也是贵的吓人,而他似乎也很享受这种羡慕的目光,
他的衣服是时下最时兴的绫锦,冬日里实属难得,一身要价不菲,可是一身大地色的衣服,怎么看上去怪怪的样,像是穿山甲、更像蜣螂,文雅一点为了与这诗会应景我就不说俗名了,
而旁边的一个一身雪色的衣衫,虽然灯火有些暗,可在他走动的时候仍能看清有银线织成的暗纹,他将袖口微微卷起,害怕墨汁沾身,不过内外都有暗纹,不易察觉,双面织会图样还都是银线怕是也是要很多银两,
而这两人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前一人更像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他的富有,而都以为更像是习惯了这般富有的世家公子的模样,想到不到,再这样的小郡县还有这般富庶的家境,也是不能小觑啊。
身后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哎,等等,等等,还有人没报名呢!”说着身后拖着一个青年人的身影,看模样与老人家的眉眼与下巴有点像想,应该是他的儿子,
“这老汉,真的把他的儿子拉过来参加诗会了?”身旁的人在底下纷纷议论,高晚悦这时才想起,原来他是刚才那个愤愤离去的老人家啊,
“幼厥,看来你说的不错,确实有趣!”高晚悦回头看着安幼厥,而他正在一脸惆怅的看着被父亲强行拉来的少年,衣衫褴褛,被父亲楞推上台。
“快去、快去啊。”他一脸笑意,推着儿子往台上走,与那些已经准备好的人站在一处,他却是这般的显眼,灰头土脸,凌乱的发丝在空中飘荡,衣服上带着破洞,就连脚上的鞋子也有破洞,脚趾隐约可见,
瘦弱的身影站在那里,仿佛一阵风就能能将他带走,而他看上去并不开心,脸上有着淡淡的红印,难道是他与他父亲争执的时候,他的父亲打的吗?
“他真把他儿子带来了?”那人一脸惊讶,揉了揉眼睛,能站在台上的人必定都是有着背景的人,或者家里有着人脉,只有他一贫如洗的站在那里,看起来格格不入。
“带来了又能怎么样,就他那个样子,成日里的足不出户,死读书,把脑子都读傻了吧!”听到此话高晚悦摇了摇头,莫欺少年穷,英雄莫问出处,人都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却可以自己努力选择自己要过什么样的生活!
再看着他的父亲在台下仰视着儿子,他的儿子就是他的骄傲,望子成龙是每一个父亲的心愿,尽管他们从来未曾想过孩子是否愿意,就逼迫他们去做不愿意的事情,无奈的摇了摇头,
“来来来,下注啦,一赔十,一赔十,错过了就只能等明年了。”来了一个人手里拿着铜锣一边走一边敲打,
这就是传说中的赌博吗?
高晚悦灵机一动,笑容可掬的看着安幼厥,“幼厥,不然我们也压点吧。”万一真的猜中了,那不就是发财了吗!
所有的人都在围着庄家,紧着将手上的银子塞给他,不过这台上是十三四个人,而真正能让人为其花钱下赌注的只有两人,也或许这是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的,所有人都是陪衬,
结果只有两位:荣寿斋二公子与迎往客栈老板的表侄,或许这今日的一切也是他们两家拿的赞助,
“晚晚,你想给哪位下注。”他环视着台上的一位位盛气凌人、眼高于顶的人,恐怕都入不了她妻子的眼,
“那你想押谁?”高晚悦眼睛中闪烁着光芒,她很想知道安幼厥会不会和自己一样默契,
“最后来的那位公子吧。”此言一出,高晚悦多了几分开心,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话,像是酒逢知己千杯少、又像是相见恨晚,
“这次你我可是想到一块去了。”拍了拍他的肩膀,赞同的目光看着他,这些人看面相有的肥头大耳、有的纵情声色、怎么看都不像是饱读诗书的样子,走个过场的露露脸罢了,
“老板,那位,十两!”高晚悦指着那人,大声喊道,一时间全场寂静,全部转过头去看着高晚悦,在昏暗的灯火下也没人看出她的异样,只能小声地议论。
“我看这位夫人面生,夫人怕是外地来的吧,不懂我们这里的人情世故,您要押的这位寒门学子性情木讷,平日里从不与人来往,怕是会折损了您的银钱。”在她身旁站着的一个好事的人,忍不住提醒道,
看他的样子怕是心里藏不住秘密,有什么说什么,不然也不会如实相告,高晚悦礼貌性的回礼,“我们夫妇二人确实从外地来的,赶上这样的盛事也不过凑个热闹罢了,钱财也都是小事,也是为了图一乐。”
说到底,十两银子对于他们也不是一笔大数目,但是为了给这位仁兄打打气,还是有必要的,他闻言抬起头看着这边,看到她的双眸不觉微微诧异,
“从刚才他上台开始就一直眼眸低垂的看着台下,即使台下窃窃私语,一直不为所动,何等的气魄。”高晚悦一直连连点头,看着安幼厥,很期待他的自信,
“你似乎对他很感兴趣?”他在晚悦的耳边轻声说道,将他搂在怀里,只要低下头就能闻到她头上淡淡的花香,对于她这样目不转睛的看着别的男人也是不满,又补充道:“甚至比对我都感兴趣。”
“一赔十啊!要是真的猜对了那可就是一百两啊。”边说着边两眼放光,就像是那一百两已经在眼前了一样,
他轻笑着她的稚嫩,曾几何时,她会变得这样食得人间烟火了,也会精打细算的居家过日子起来,“高晚悦是如此贪财的人嘛?”
“不当家不知道柴米贵,一百两其实还是蛮多的。”白给的谁不喜欢,对于不义之财,从天而降的馅饼还是蛮喜欢的,
凑在她的耳边,亲昵的说道,“晚晚,你可知道你头上的这跟白玉簪就值钱十几个一百两。”看着她一直喜欢用这个白玉簪盘发,将所有的头发挽成一个发髻,质地不错,触手生温,
高晚悦下意识的伸手抚摸上自己的发簪,心里有些慌张,有时候怕他问起这发簪的来历,说了不与他说谎,若是他真的问起,也不能如实相告,他定会多心的,“这样的好玉,可并不常见了,所以我才喜欢带着,再说这样不是也省事嘛。”
这发簪本是册封长公主的时候桓鸩所增,洁白温润的样子一下就俘获了她的心,所以每天都喜欢用这个发簪挽发,图样也是做的好看,狭长纤直,尾部是一个雕刻的玉兰图案,别是一番滋味,
“既然你很喜欢发簪,我日后送你个更名贵的!”他抬手抚摸着那个白玉簪,像是漫不经心一般,而落在她的心里却是别样的紧张,
“其实有一根就很好了,也不必麻烦。”她有些推诿,可转念一想也确实不太合适,“也罢,那我就等着。”
她仔细想想也是这个道理,将斛律羡的古玉送了回去,毕竟那还是人家的传家宝,而这个发簪对于桓鸩也就是个赏玩之物,也不值什么钱,可是这样的话,她就可以稍后变卖,留着充公了。
所谓得诗会在一阵鼓声之中开始,声音较大,她用手捂住了耳朵,喧嚣热闹的场景让她忘记了自己是外地人,来到陌生的城市,也是被接纳的感觉,
金老板走上台来,“今日整个西河郡汇集了各方的人才,迎来了一年一度的和平诗会,文试分为三场,第一场比试博闻强识;第二场比试身有所长;第三场比试经世策论,三场所得最优者就是今年的头筹。”
他自问并不嗜酒,但每次闻到这个味道总是忍不住想要小酌几杯,或许内心最深处的酒瘾连自己都不知道。
“大婚当日,饮过合卺酒。”她低着头,此前在深闺之中不曾饮酒,父亲管教甚是严格,从不许她抛头露面,但她躲在后堂遥遥一见,就是倾心不已,再也看不上世间任何的男子,
她从未见过如此温文尔雅的男子,不卑不亢、处变不惊,即使有人想要刁难与他也是谈笑间化解一切,或许她是幸运的,能下嫁与他,比其他的女人过的都幸福,而现在府中仅有他们二人,这便是最幸福的时光了吧。
也不知为何他今日躲在此处独自饮酒,“夫君,可是有什么不顺心的事情吗?”
“没有,只是今日想喝一点罢了。”她将元怙眼前的酒杯倒满,元怙执杯,望着满满的佳酿,说道,“其实喝酒没有什么技巧,饮尽就好。”
饮酒与生活一样,应该说是生活教会了他饮酒,从前的他喝一杯就会醉,到了现在即使是饮尽一壶酒也不觉得有醉意,酒量这个东西当真是喝出来,喝得多了也就有量了,
习惯了这种辛辣的感觉,习以为常,并且沉醉在这样的感觉之中,“夫君,为何会喜欢这种苦辣的味道?”
他的脑海里回忆出那日在芳菲阁,那个女子说的话:“初尝是会觉得此酒辛辣难以入口,可是喝着喝着就麻木了,但渐渐地你会喜欢上这种感觉并且上瘾!或许,这就是等到遍体鳞伤才会明白的吧!”
望着杯中的清澈见底的甘露,倒映出自己虚晃的身影,在这浊酒里自己的面目依旧是清秀的,唇边含笑,曾听人说:酒,乃百药之长。它可以治好你心中的伤!也有人说:销忧者莫若酒。
它确实可以忘却烦忧,高兴的时候喝两杯助兴,而悲伤的时候喝两杯为我解忧;它能为我带来勇气,尽管这种勇气不堪一击。
酒这种东西本来就是会上瘾了,不沾就永远不沾,一旦沾染上就会戒不掉了,所以,他怕是这一生都要深受其害了。
*
西河郡。
高晚悦靠在安幼厥的身旁,仔细的盯着台上的一举一动,诗会还没有开始,选手也都上台,便是从衣着就能看出来选手的家境,台上的人有的趾高气扬,一身衣服料子的价格也是贵的吓人,而他似乎也很享受这种羡慕的目光,
他的衣服是时下最时兴的绫锦,冬日里实属难得,一身要价不菲,可是一身大地色的衣服,怎么看上去怪怪的样,像是穿山甲、更像蜣螂,文雅一点为了与这诗会应景我就不说俗名了,
而旁边的一个一身雪色的衣衫,虽然灯火有些暗,可在他走动的时候仍能看清有银线织成的暗纹,他将袖口微微卷起,害怕墨汁沾身,不过内外都有暗纹,不易察觉,双面织会图样还都是银线怕是也是要很多银两,
而这两人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前一人更像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他的富有,而都以为更像是习惯了这般富有的世家公子的模样,想到不到,再这样的小郡县还有这般富庶的家境,也是不能小觑啊。
身后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哎,等等,等等,还有人没报名呢!”说着身后拖着一个青年人的身影,看模样与老人家的眉眼与下巴有点像想,应该是他的儿子,
“这老汉,真的把他的儿子拉过来参加诗会了?”身旁的人在底下纷纷议论,高晚悦这时才想起,原来他是刚才那个愤愤离去的老人家啊,
“幼厥,看来你说的不错,确实有趣!”高晚悦回头看着安幼厥,而他正在一脸惆怅的看着被父亲强行拉来的少年,衣衫褴褛,被父亲楞推上台。
“快去、快去啊。”他一脸笑意,推着儿子往台上走,与那些已经准备好的人站在一处,他却是这般的显眼,灰头土脸,凌乱的发丝在空中飘荡,衣服上带着破洞,就连脚上的鞋子也有破洞,脚趾隐约可见,
瘦弱的身影站在那里,仿佛一阵风就能能将他带走,而他看上去并不开心,脸上有着淡淡的红印,难道是他与他父亲争执的时候,他的父亲打的吗?
“他真把他儿子带来了?”那人一脸惊讶,揉了揉眼睛,能站在台上的人必定都是有着背景的人,或者家里有着人脉,只有他一贫如洗的站在那里,看起来格格不入。
“带来了又能怎么样,就他那个样子,成日里的足不出户,死读书,把脑子都读傻了吧!”听到此话高晚悦摇了摇头,莫欺少年穷,英雄莫问出处,人都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却可以自己努力选择自己要过什么样的生活!
再看着他的父亲在台下仰视着儿子,他的儿子就是他的骄傲,望子成龙是每一个父亲的心愿,尽管他们从来未曾想过孩子是否愿意,就逼迫他们去做不愿意的事情,无奈的摇了摇头,
“来来来,下注啦,一赔十,一赔十,错过了就只能等明年了。”来了一个人手里拿着铜锣一边走一边敲打,
这就是传说中的赌博吗?
高晚悦灵机一动,笑容可掬的看着安幼厥,“幼厥,不然我们也压点吧。”万一真的猜中了,那不就是发财了吗!
所有的人都在围着庄家,紧着将手上的银子塞给他,不过这台上是十三四个人,而真正能让人为其花钱下赌注的只有两人,也或许这是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的,所有人都是陪衬,
结果只有两位:荣寿斋二公子与迎往客栈老板的表侄,或许这今日的一切也是他们两家拿的赞助,
“晚晚,你想给哪位下注。”他环视着台上的一位位盛气凌人、眼高于顶的人,恐怕都入不了她妻子的眼,
“那你想押谁?”高晚悦眼睛中闪烁着光芒,她很想知道安幼厥会不会和自己一样默契,
“最后来的那位公子吧。”此言一出,高晚悦多了几分开心,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话,像是酒逢知己千杯少、又像是相见恨晚,
“这次你我可是想到一块去了。”拍了拍他的肩膀,赞同的目光看着他,这些人看面相有的肥头大耳、有的纵情声色、怎么看都不像是饱读诗书的样子,走个过场的露露脸罢了,
“老板,那位,十两!”高晚悦指着那人,大声喊道,一时间全场寂静,全部转过头去看着高晚悦,在昏暗的灯火下也没人看出她的异样,只能小声地议论。
“我看这位夫人面生,夫人怕是外地来的吧,不懂我们这里的人情世故,您要押的这位寒门学子性情木讷,平日里从不与人来往,怕是会折损了您的银钱。”在她身旁站着的一个好事的人,忍不住提醒道,
看他的样子怕是心里藏不住秘密,有什么说什么,不然也不会如实相告,高晚悦礼貌性的回礼,“我们夫妇二人确实从外地来的,赶上这样的盛事也不过凑个热闹罢了,钱财也都是小事,也是为了图一乐。”
说到底,十两银子对于他们也不是一笔大数目,但是为了给这位仁兄打打气,还是有必要的,他闻言抬起头看着这边,看到她的双眸不觉微微诧异,
“从刚才他上台开始就一直眼眸低垂的看着台下,即使台下窃窃私语,一直不为所动,何等的气魄。”高晚悦一直连连点头,看着安幼厥,很期待他的自信,
“你似乎对他很感兴趣?”他在晚悦的耳边轻声说道,将他搂在怀里,只要低下头就能闻到她头上淡淡的花香,对于她这样目不转睛的看着别的男人也是不满,又补充道:“甚至比对我都感兴趣。”
“一赔十啊!要是真的猜对了那可就是一百两啊。”边说着边两眼放光,就像是那一百两已经在眼前了一样,
他轻笑着她的稚嫩,曾几何时,她会变得这样食得人间烟火了,也会精打细算的居家过日子起来,“高晚悦是如此贪财的人嘛?”
“不当家不知道柴米贵,一百两其实还是蛮多的。”白给的谁不喜欢,对于不义之财,从天而降的馅饼还是蛮喜欢的,
凑在她的耳边,亲昵的说道,“晚晚,你可知道你头上的这跟白玉簪就值钱十几个一百两。”看着她一直喜欢用这个白玉簪盘发,将所有的头发挽成一个发髻,质地不错,触手生温,
高晚悦下意识的伸手抚摸上自己的发簪,心里有些慌张,有时候怕他问起这发簪的来历,说了不与他说谎,若是他真的问起,也不能如实相告,他定会多心的,“这样的好玉,可并不常见了,所以我才喜欢带着,再说这样不是也省事嘛。”
这发簪本是册封长公主的时候桓鸩所增,洁白温润的样子一下就俘获了她的心,所以每天都喜欢用这个发簪挽发,图样也是做的好看,狭长纤直,尾部是一个雕刻的玉兰图案,别是一番滋味,
“既然你很喜欢发簪,我日后送你个更名贵的!”他抬手抚摸着那个白玉簪,像是漫不经心一般,而落在她的心里却是别样的紧张,
“其实有一根就很好了,也不必麻烦。”她有些推诿,可转念一想也确实不太合适,“也罢,那我就等着。”
她仔细想想也是这个道理,将斛律羡的古玉送了回去,毕竟那还是人家的传家宝,而这个发簪对于桓鸩也就是个赏玩之物,也不值什么钱,可是这样的话,她就可以稍后变卖,留着充公了。
所谓得诗会在一阵鼓声之中开始,声音较大,她用手捂住了耳朵,喧嚣热闹的场景让她忘记了自己是外地人,来到陌生的城市,也是被接纳的感觉,
金老板走上台来,“今日整个西河郡汇集了各方的人才,迎来了一年一度的和平诗会,文试分为三场,第一场比试博闻强识;第二场比试身有所长;第三场比试经世策论,三场所得最优者就是今年的头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