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回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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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纪人寻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李明堂落寞地站在那里看着季薇的身影渐渐地走出他的视线,他的墨镜摘了下来,拿在手里,眼神伤感无助,象个迷茫的孩子。
  “她走了?”经纪人问。
  李明堂出神地看着远方的天空,那里太阳隐入地平线以下,明天可能还要再次升起。
  就在经纪人以为他不会回答地时候,耳边传来李明堂难过得快要哭出来的声音。
  “她走了,永远也不会回来。我,我很难受。”
  经纪人眼神怜悯地看着他蹲在地上抱着头,哭得象个孩子。
  和李明堂分别后,季薇走出老远,才坐到公车上。
  几个中学女生坐在她旁边热烈地讨论着李明堂在商场门前的表演,话语里掩饰不住见到偶像的快乐。
  “小天王比电视上还要帅气一千倍。”
  “他人好好哦,看到前面一个女人被挤得不成样子,忙把她拉到台上去了。”
  “如果被他拉手的人是我那该多好!”
  “小天王要是肯拉我一下,那我一天都不要洗手了。
  ……
  季薇抬着头,看向窗外,目光平静,就象她们讨论的对象跟自己丝毫关系没有一样。
  暮色四合,路灯次递亮起。
  走错的路,可以重新走过。
  错过的人和风景,却再能见到。
  到了家里时,陆一铭还没有回来,季薇匆匆走过厨房,弄好了几个菜,端到客厅的桌上。
  陆一铭回来后,两个人一起吃了饭。听到季薇说的话,他一愣。
  “明天就要走?你现在才跟我说。”陆一铭有些不满,如果她早说的话,他可能提前安排好所有的事,跟她一起过去。
  “啊,是,明天一早的飞机。我不是怕你工作忙,不想耽误你的工作,所以才没有说嘛!现在说也不晚是吧!”季薇顾左右而言他,只字不提其实订机票的时候,她压根就没想到过身边还有陆一铭这个男人。
  陆一铭瞪了一眼季薇,见她双手合什,闭着眼,一脸我知道错了皇上求放过的求饶表情。
  他这才明白为什么季薇晚上做了这么多的好吃的,原来目的在这里。
  有些无奈,他点了一下季薇的鼻子说:“你舅妈要多少钱,我给她打过去就是了。就算你没有,我有。”
  季薇鄙夷地看着他,抱着他的腰,在那里晃啊晃的,陆一铭低头看着她,跟着她的节奏一起晃啊晃的。
  “土豪,我们做朋友吧!就算你再有钱,可那些也是你的,不是我的。再说,钱再多也架不住一个人的贪婪之心,若人心如欲壑,厚土难填。她本就不是一个本份的女人,要多少钱,你给她多少钱。以后,她就会狮子大开口,要的也会越多。所以我才要回去看看,究竟什么原因,她一下子需要那么多的钱。”
  陆一铭专心地听着季薇扳着手指头给自己讲大道理,心里失笑。其实他根本不在乎别人,如果这件事让自己的女人烦恼的话,用钱就能解决的问题,为什么要让自己的女人还要离开自己的身边,到自己触摸不到的外地去。
  看着季薇,他神色严肃地说:“我的整个人都是你的,更别说我身上的附属物钱了。对于我来说,幸福就是你在我身边,穿着我给你买的衣服,坐着我给你买的椅子,手里吃着我给你买的东西,嘴里吃着我帮你削的水果,你这个人是属于我的,被我一个人,完全地,占有着。这才是我终生奋斗的目标,是我努力做事业的意义所在。我给你办一张副卡,无论你想要多少钱,都可以从里面划,不用过问我。”
  听着在外人面前一向以沉默著称的陆一铭表白似地话,季薇感动之下,眼眶不由得一红,为掩饰自己的表情,她把头埋在陆一铭怀里,玩笑似地说:“你这是要包养我的节奏吗?告诉你,我很难养的哦。”
  陆一铭用力的攥紧她的腰,沉声说:“是,我要包养你一辈子!我抓住你了,你就逃不了了。”
  季薇表情温顺,低声说:“好。”
  次日一早,季薇七点的飞机,五点多的时候,陆一铭就开着车把她送到了机场。
  两个人说了一会话,季薇保证在外地其间,有任何情况,都会马上用语音在第一时间跟他聊天,陆一铭这才依依不舍地把她送上了飞机。
  从京城到海城,不过几个小时的路程,季薇在飞机上小睡了片刻,就落了地。
  季薇的老家在住在一个小县城里,地理位置比较偏僻,四面环山,有山有水,经济算不上发达,但百姓的日子还算过得去。
  从飞机场到县城里还要坐上两个小时的大巴,走的是盘山公路。
  季薇也是头一次见识到大巴在盘山公路上绕来绕去,从车窗向外看去,就是深不见底的悬崖,上面云雾缭绕,美是美,就是她总是担心吊胆的。
  用手机拍了几张惊险刺激的照片,给陆一铭发过去,搞得他在办公室里也坐不住了,总是发过来语音,问季薇什么时候到。
  季薇身边坐着一个大妈,年纪有五六十岁了,一脸慈爱地看着季薇,亲热得用家乡味很浓重地本土语言问:“小姑凉,介希泥里男朋友?”
  季薇笑着也用本土语言回她:“四滴四滴。”
  大妈笑了起来,季薇也笑了。
  两个小时的路程很快就到了,季薇下了车,跟着人流出了县城的小车站。
  在门口问过了路人方向怎么走,她就背着一个小包慢慢地走在大街上。
  走过一个学校门口的时候,看着上面的牌了,上书海城第二高中。
  季薇记得她舅妈的儿子,她的弟弟就在这里面读书。
  原季薇的日记里,模糊地写过,她不喜欢那个天天打扮得跟个小太妹一样的妹妹,反倒跟弟弟季长乐关系处得特别好。这孩子非常老实,而且人也聪明,成绩也好,经常坐着年级第一的宝座。
  如果季薇没记错的话,季长乐上高二,在a班。
  小县城里的高中,监管都不严。看门的是一个大叔,见季薇长得漂亮,就放她进去了,还好心地给她指了指高二所在的教学楼。
  现在正是上课时间,季薇一个人走在有些空旷的校园里,看着熟悉的景色,她神情有些恍惚。
  原来她以为原季薇的记忆全部都消失了,现在看来,没有。
  这具身体至少记得这个她读过书的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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