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女人干得好不如嫁得好
“嗯,我知道。”
本以为小家伙会十分反感,毕竟是城里长大的孩子,生活一直很优越,带来这里看看外婆。唐末晚其实也挺忐忑的。
没想到小家伙还很能适应,并且从善如流的回答她的问题:“太奶奶跟我说过,比我想象中要好。”
“……”
“往里走?”小家伙突然回过头问她。
唐末晚呵了一声,指着前方的一段水泥路说:“前面就是了。”
“那你跟上我,别走丢了。”说话间,小家伙已经蹦蹦跳跳往前跑去。唐末晚只好加快脚程跟上去。
“好了,就是这里。”唐末晚站在一扇朱漆的贴着一副有些褪色的门联前面,轻轻叩了叩门,不一会儿,门内就传来一个中年女子的应门声,“来了。”
门开,一张有些熟悉的脸露出来,唐末晚开口打招呼:“徐嫂。”
“哎,晚晚啊。”半年前傅绍骞给外婆请的看护在外婆出院后就离开了,这徐嫂。是傅绍骞后来命人在外面物色来的,不过家也是这附近的。傅绍骞开的条件很优渥,徐嫂就担起了照顾老人家的责任,而且很负责任,傅绍骞定期派人过来看看,外婆生活的很好,唐末晚在闲暇之余打打电话得知她的近况,也很安慰。
徐嫂头一低,落在粉雕玉琢的小家伙身上,深感欣喜:“这就是缙言吧,哎呀,快进来吧,老太太一直叨念着你们呢,快点进来快点进来。”
正值晌午。徐嫂推着老太太在院子里晒太阳,老太太身体恢复的不错,手边还放着一盆豆角,她跟徐嫂两个人在摘豆角,刮土豆,准备今天的午饭。
唐末晚没有事先通知他们,直接到来,老太太一时间还以为自己眼花了。
徐嫂高兴的喊:“老太太,你看看谁来了,您外孙女看您来了。”
“外婆!”唐末晚看到外婆气色不错,虽然满头银发,但是精神很好,心里也很高兴,把带来的东西放在一边,又在她面前蹲下。握住她的手,“外婆,我回来了。”
“真是晚晚啊。”外婆也很高兴。伸出那双粗糙的手,在唐末晚白皙的脸上摸了摸,满脸怜爱,身后跟着的小家伙把燕窝放下,走的路有点远了,穿的牛仔裤有点往下掉,所以他的手在后面一提一提的,外婆看着亦是满脸疼惜,孩子被换走的事情,她是不知道的,不久前才被人告知,当时唐末晚一直住在她这里,生孩子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她都是看在眼里的,当孩子没有的时候,她心里可疼惜这个无依无靠的外孙女了,现在知道孩子还活着,对彭媛和彭昌他们……
哎,她老了,很多事情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可是看到现在孩子又回到唐末晚身边,她也是满满的感动,唐末晚朝傅缙言招招手:“来,过来给太姥姥瞧瞧,叫人。”
小家伙很听话,闪着一双灵动的大眼睛:“太姥姥。”
老太太一听,眉开眼笑,脸上的皱纹都堆积到一起,却给人一种染了风霜感动,她叫徐嫂进了房,很快,徐嫂就拿来了一个厚实的红包,老太太把红包接了过来,又疼惜的摸摸孩子的脑袋:“来,缙言,这是太姥姥给你的,你拿着。”
小家伙乌溜溜的眼珠子咕噜咕噜的转,在唐末晚和老太太之间来回穿梭,很会看眼色行事:“这个红包我不能要,太姥姥自己留着买东西吃。”
唐末晚欣慰的摸了摸傅缙言的脑袋,小家伙鄙夷的看了她一眼,哼,再来的路上就耳提面命了那么多次,什么别人给的红包不能要,要有礼貌,不能发脾气,诸如此类云云云云。斤帅丽号。
虽然他一脸傲慢,不过该听的还是听进去了。
可老太太不管啊,执意塞到他手里:“怎么能不要呢,这是这里的规矩,你第一次来这里,太姥姥一点心意,拿着吧。”
小家伙似乎很为难,唐末晚叹了口气:“缙言,还不谢谢太姥姥。”
小家伙嘻了一声,把红包紧攥在手里:“谢谢太姥姥。”在老人家的慈眉善目中,他快速把红包收入自己随身的背包中,“太奶奶,我帮你摘豆角吧。”
“缙言还会摘豆角?”老太太很震惊,看着这个小小的孩子。
“会啊,而且摘的很好呢。”
徐嫂又出门买菜去了,唐末晚和傅缙言就在院子里陪着老太太说话。
只是没多久,外面突然传来一道娇喝,紧接着,一个穿着玫红色薄棉袄和藏青色紧身牛仔裤的女孩子出现在院门口,开口便是:“奶奶,可以吃饭没,我饿死了。”
她脚上还穿着一双棉拖,头发也只是随便梳了两下,嘴里还打着哈欠,好像刚刚睡醒,转身看到坐在矮凳上的唐末晚和小家伙,脚步微微一愣,神色萎靡:“奶奶,这是谁啊。”
老太太叹了口气:“青青,这是你表姐,叫人,晚晚,这是你舅舅的女儿,叫青青。”
“表姐?”彭青青听了老太太的话,努力回想,突然啊了一声,“表姐,奶奶,她就是我姨那个嫁了大老板的表姐吧。”
“……”唐末晚听到彭青青对自己的称呼,一股厌恶之情油然而起,尤其是看到她眼中那骤然迸发的贪婪的欲望后,更加觉得真不愧是吴秀梅调教出来的好女儿,都一个德行。
唐末晚神色淡淡的点了点头,彭青青却突然跑过来,蹲在她身边:“表姐,你不是在国外吗?什么时候回来的?这是你儿子吗?长得真肥硕啊。”
“……”一向以圆润可爱而备受宠爱的傅缙言此刻竟然听到有人用肥硕这两个充满鄙夷的字眼来形容他……一瞬间,手中的豆角被他折断了。
而且唐末晚也不太喜欢她者形容:“是我儿子。”
彭青青还伸手捏了捏小家伙那肥嘟嘟的脸蛋,惹得小家伙一阵抗议:“你干嘛啊,疼死我了。”
果然,唐末晚看到那白皙的脸蛋上红了一片,有点儿心疼,伸手摸了摸。
彭青青尴尬的讪讪收回手,心底却有些不满:“真是没礼貌的小家伙。”
“……”
随后她便站起来:“奶奶,我饿了,可以吃饭没?徐嫂呢,在做饭吗?”
老太太看她晃进屋内,长长的叹了一口气,查看了一下傅缙言的脸,安慰道:“不疼吧,别跟她一般见识。”
唐末晚点头:“我知道,外婆。”可还是十分好奇,“她一直在这里吃饭吗?不去上班吗?”
“别提了。”说起这个孙女啊,老太太真的是头都要大了,彭青青也毕业两年了,这毕业两年,就在家里当了两年米虫,最主要是高不成低不就,想干工资高的活儿,没能力,工资低的,又瞧不上,吴秀梅那个护短的母亲,见女儿郁郁寡欢干什么都不得劲,又不想出门干活,后来干脆就纵容她别干活了,用那句俗话女人干得好不如嫁得好来安慰自己也安慰这个不争气的女儿,她的最新目标就是让彭青青嫁个有钱男人,好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老太太也不知道的是,吴秀梅还时不时拿唐末晚做例子,要彭青青看榜样,像唐末晚一样找个有钱男人,以后还愁什么呢,要是能再生个儿子,那就是一辈子吃喝不尽啊。
“……”唐末晚听了这个,真的是想默默呕一口鲜血。
小家伙刚才被捏疼了,心里记恨着,重重哼了一声:“啃老族。”
唐末晚突然不生气了,就是好奇:“这么高深的词你是哪里学来的啊。”
小家伙鄙夷的白了他一眼:“这么简单的难道还要回吗?”
找了一圈也没找到吃的,彭青青心情不太好,出来见地上摆着唐末晚带来的水果和零食,干脆提了一袋进去,洗了洗就坐在屋内吃起来。
而等徐嫂做完饭,真的可以吃的时候,她已经吃的差不多了,打了个饱嗝站起来:“好了,我已经吃饱了,我先回去了,额,这么多水果,奶奶也吃不完,放久了会坏,我带回去帮忙吃一点吧。”
“……”
老太太突然没什么胃口,唐末晚夹了一筷子菜到她的碗里:“没事,外婆,吃饭,她想吃就吃吧,而且放久了确实会坏。”
“晚晚,你真是个懂事的孩子。”
吃过午饭,小家伙照例是要午休一下的,这是两年多养成的习惯。
徐嫂特意收拾了一间屋子出来,换上干净的被褥,唐末晚陪小家伙一起午休,才有空给傅绍骞发个短信。
这个时候,他应该是在大班桌前,办公的。
而昨晚上,那张大班桌又给她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也知道这桌子竟然还有这样的功能。
新鲜而刺激的情绪萦绕在心头,要不是今天早上她要赶大巴车,傅绍骞恐怕都不会那么轻易放过她吧。
不知道为什么他跟她的差距会那么大,她早上离开时是精神萎靡的,而他,不管多晚睡,第二天醒来,似乎都是神采奕奕的,看不出一丝熬夜的迹象。
短信发出去几分钟没有回音,被子很暖和,她迷迷糊糊也泛起了困。
接到傅绍骞的电话时,已经是下午两点了,她不知不觉睡了一小时,小家伙还在呼呼大睡,她特意压低了声音到外面接的电话。
“在干什么?”他低沉镇定的嗓音自手机里传来,仿佛近在耳边。
“刚睡了一下,你呢。”
因为这里是乡下,通讯不发达,而且也没有电视,这里也没有网络,所以她不知道傅氏现在到底如何了,不过听他风轻云淡的声音,一切,似乎尽在掌握中。
“刚开会完。”他挺拔的身影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纯黑的手工西装精良熨帖,勾勒着他的款宽肩窄腰与长腿,纯黑的衬衫,酒红色的领带,闪闪发光的琥珀色袖扣,一双骨节分明的手插在裤兜里,“什么时候回来?”
她的手指缠绕着旁边一根从房梁上落下来的麻绳,他的嗓音好似叮咚的泉水,敲击在她的心口上,这才分开多久啊,有那么黏糊的吗?
“外婆留我在这里住两天,我也想陪陪老人家。”
“……也行。”
“嗯,你记得按时吃饭,晚上早点休息。”
这些嘱托换来他一声无声的嗤笑:“操心。”
是啊,她操心,可不正是因为关心他,所以才替他操心嘛。
唐末晚也不知道具体可以住几天,就是没想到,这一住,竟然一下子就一星期过去了。
傅缙言还挺适应这边的生活的,唐末晚也觉得这里的生活很平静,很安宁。
外婆很孤单,她也很想多留下来陪她几天,所以她无视那边的男人每天不管多晚都要打过来的电话急召,依然坚持住到了现在。
但再舍不得,终有离开的一天,外婆也开始催促她:“回去吧,绍骞那边也离不开人。既然回来了,以后有空多过来看看就行。”
唐末晚有些眼眶湿热:“我知道,外婆,你放心,以后我有时间就过来看您。”
而她这次回去之后,也要正视开始上班了,她还是选择了去陆立风那里,她有自己的想法。
她订了明天回去的车票,所以还有一天时间,她决定带傅缙言进城去,看看这里有什么可买的,顺便逛逛看看,感受一下不同的风土人情。
村口有大巴车可以直达城里,小县城跟大城市还是有区别的,这里没有林立的摩天大楼,房屋都并排建在一起,都只有两层,看起来特别低矮,但是这里的人都特别朴实,路上三轮车蹬出来卖的水果也特别便宜新鲜又香甜。
而且这里还要捏泥人儿,卖糖葫芦,桂花糕番薯干这种城里特别难看到的东西,傅缙言看的眼花缭乱,乐不思蜀都不愿意回去了。
夕阳的余晖洒满小城的街道时,唐末晚终于带着臭小子坐上了回去的班车。
只不过一上车,她就在车上遇到了一个熟悉的人,韩之敬,真巧啊。
“唐小姐?”韩之敬坐在最前排的位置上,西装革履,皮鞋铮亮,与这样破旧的农村小巴士显得有些格格不入,所以特别抢眼,一眼就让人认出来了。
“嗯,韩先生,怎么那么巧,你也来这里。”
这里上车的人特别多,唐末晚已经没位置了,韩之敬便站了起来:“来,你抱着孩子坐我这里。”他人高腿长,这里的巴士又特别矮,他站在那里,头竟然差点顶到车顶上去,显得有些局促。
唐末晚不好意思:“还是您坐吧。”
“你看我像是需要被人照顾的老弱扶残吗?赶紧坐下,车子要开了。”
好吧,盛情难却,唐末晚还是坐了下来,然后随意闲聊,没想到韩之敬去的,竟然是跟她同一个地方。
“韩先生,您去那里干什么?”唐末晚忽然觉得有些唐突,“不好意思,您不想回答就不用回答了。”
“也没什么,只是听说一个多年前的朋友住在那里,想去看看罢了。”唐末晚突然从韩之敬的眼神里读出了无限落寞和伤感情绪。
她回答的有些干巴巴的:“哦,这样啊,那真是有点巧了。”
她没唐突的打听他朋友叫什么名字,抱着傅缙言一路沉默看着窗外不断后退的景致。
车子回到村里的时候,他们一起下了车。
唐末晚抱着傅缙言又提着一大袋子东西,韩之敬主动帮她接了过去:“那怎么好意思,还是给我吧。”
“一点小东西而已,不用这么见外。”韩之敬说,“天色不早了,我先给你送回去吧。”
“那您呢,怎么办。”
“我看看,找个小招待所吧。”
“……”唐末晚很遗憾的告诉他,这个小地方,是没有招待所的,要住,刚才就应该住城里。
韩之敬显然也是错估了这里的落后,唐末晚见天色已晚,到底是认识的,她也不能弃之不理,于是真诚的发出了邀请:“这样吧,您跟我回去,我给您找个住的地方吧。”
韩之敬看看天色,便接受了她的好意,跟着她回家去了。
让唐末晚意外的是,小院门口,停着一辆过分眼熟的高级豪车,小家伙一看,顿时呼了一声:“爸爸,是爸爸的车子,爸爸来了——”
不多时,小小的院门内,一道挺拔如劲松的身影缓缓走了出来,一周未见,他虽然穿着普通的家居服,却依旧透着一股无与伦比的清贵,身后简陋的小屋此刻也被他衬得气势非凡。
只不过这时候,韩之敬的手机响了。
他致意到一边接电话:“什么?好,我马上回去!”
等他打完电话过来,把手上的袋子交给了傅绍骞,一脸的抱歉:“不好意思,唐小姐,我突然有点事情,要回去了,就不麻烦你了,再见。”
“这么晚了,韩先生……”看着暗沉的天色,一直未开口的傅绍骞,从裤兜里掏出了车钥匙丢给韩之敬,“开我的车走吧,把车停在停车场我会派人去取得。”
可能是真的遇到了急事,韩松明也没有客气,道了谢,拿着车钥匙开车走了。
唐末晚目送着车子消失在沉沉暮色中。
感觉一道深沉锐利的视线定格在自己脸上,然后又听到了一声轻嗤,这才收回目光对上跟前的看起来不太爽快的男人:“你怎么突然来了?”
“嗯,来的不是时候。”
“……”
傅绍骞说话阴阳怪气的,转身就走,唐末晚失笑,跟上去:“只是在半路上遇到了而已,他来这里看朋友的,天色这么晚了这里也没招待所。”
“不用跟我解释,我明白的。”
“你真明白?”
他轻哼一声:“我又不跟你似的不带智商出门。”
“我怎么不带智商出门了?”这好端端的就上升到人身攻击啊,唐末晚不同意,绝不同意!
前面的男人人高腿长,不一会儿就走的老远,没有等她的意思,她只好自己追上去:“傅绍骞,你把话给我说清楚啊。”
“这么笨,他怎么不去朋友那住?”
“……”这个好像,“我忘了问了。”
“你没问,他也想不到?”
似乎,还真是那么回事。见傅绍骞黑沉着脸,唐末晚忽然心念一转,侧头观察着他的侧脸,狭长深凹的双目,眉梢眼尾间都透着犀利跟冷鸷,一管笔直的鼻梁,薄薄的嘴唇,此刻抿着,犹如两瓣凌厉的刀刃,似乎又恢复了以往刻薄难处的模样:“吃醋了?跟一个五十岁的老男人?傅总,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多愁善感了?”
这时候他们已经来到里屋,徐嫂已经把饭菜端上桌,老太太坐在桌边,看着进来的人影,满脸喜色。
至于韩之敬,接到了韩文轩打来的电话,韩松明因为突发性心肌梗塞,进医院了,情况十分严重。
宾利欧陆在夜晚的乡路上,开的飞快,看着两边黑洞洞的景色,韩之敬心里,百感交集,二十多年,他竟然才第一次踏上属于她的故乡,可是已经不知道,她今夕在何方。
对面道路上,迎来的是一辆黑色奥迪,白色的疝气大灯让他只能放慢速度。
乡间的路,总是特别的窄,两辆车子要错肩而过,都需要双方把车开到边上去,所以大家只能一起降速,欧陆宾利的车窗开着,奥迪那边也开了副驾驶座的车窗,韩之敬看对方小心翼翼的开着,他便不动了,毕竟不是他熟悉的车子,等对方过去也是一样的。
所以他侧目,往旁边看了一眼,发现奥迪的驾驶员是个女人,那清丽的侧脸线条,带着几分他熟悉的陌生,他一个晃神,奥迪车子已经错身而过,加速,驶离。
韩之敬似乎还不能从刚才那惊鸿一瞥中回过神来,整个人如遭电击。
可是这里不好调头,而且,韩松明还在等着他回去。
可是这个人,真的是他想找的那个人吗?
本以为小家伙会十分反感,毕竟是城里长大的孩子,生活一直很优越,带来这里看看外婆。唐末晚其实也挺忐忑的。
没想到小家伙还很能适应,并且从善如流的回答她的问题:“太奶奶跟我说过,比我想象中要好。”
“……”
“往里走?”小家伙突然回过头问她。
唐末晚呵了一声,指着前方的一段水泥路说:“前面就是了。”
“那你跟上我,别走丢了。”说话间,小家伙已经蹦蹦跳跳往前跑去。唐末晚只好加快脚程跟上去。
“好了,就是这里。”唐末晚站在一扇朱漆的贴着一副有些褪色的门联前面,轻轻叩了叩门,不一会儿,门内就传来一个中年女子的应门声,“来了。”
门开,一张有些熟悉的脸露出来,唐末晚开口打招呼:“徐嫂。”
“哎,晚晚啊。”半年前傅绍骞给外婆请的看护在外婆出院后就离开了,这徐嫂。是傅绍骞后来命人在外面物色来的,不过家也是这附近的。傅绍骞开的条件很优渥,徐嫂就担起了照顾老人家的责任,而且很负责任,傅绍骞定期派人过来看看,外婆生活的很好,唐末晚在闲暇之余打打电话得知她的近况,也很安慰。
徐嫂头一低,落在粉雕玉琢的小家伙身上,深感欣喜:“这就是缙言吧,哎呀,快进来吧,老太太一直叨念着你们呢,快点进来快点进来。”
正值晌午。徐嫂推着老太太在院子里晒太阳,老太太身体恢复的不错,手边还放着一盆豆角,她跟徐嫂两个人在摘豆角,刮土豆,准备今天的午饭。
唐末晚没有事先通知他们,直接到来,老太太一时间还以为自己眼花了。
徐嫂高兴的喊:“老太太,你看看谁来了,您外孙女看您来了。”
“外婆!”唐末晚看到外婆气色不错,虽然满头银发,但是精神很好,心里也很高兴,把带来的东西放在一边,又在她面前蹲下。握住她的手,“外婆,我回来了。”
“真是晚晚啊。”外婆也很高兴。伸出那双粗糙的手,在唐末晚白皙的脸上摸了摸,满脸怜爱,身后跟着的小家伙把燕窝放下,走的路有点远了,穿的牛仔裤有点往下掉,所以他的手在后面一提一提的,外婆看着亦是满脸疼惜,孩子被换走的事情,她是不知道的,不久前才被人告知,当时唐末晚一直住在她这里,生孩子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她都是看在眼里的,当孩子没有的时候,她心里可疼惜这个无依无靠的外孙女了,现在知道孩子还活着,对彭媛和彭昌他们……
哎,她老了,很多事情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可是看到现在孩子又回到唐末晚身边,她也是满满的感动,唐末晚朝傅缙言招招手:“来,过来给太姥姥瞧瞧,叫人。”
小家伙很听话,闪着一双灵动的大眼睛:“太姥姥。”
老太太一听,眉开眼笑,脸上的皱纹都堆积到一起,却给人一种染了风霜感动,她叫徐嫂进了房,很快,徐嫂就拿来了一个厚实的红包,老太太把红包接了过来,又疼惜的摸摸孩子的脑袋:“来,缙言,这是太姥姥给你的,你拿着。”
小家伙乌溜溜的眼珠子咕噜咕噜的转,在唐末晚和老太太之间来回穿梭,很会看眼色行事:“这个红包我不能要,太姥姥自己留着买东西吃。”
唐末晚欣慰的摸了摸傅缙言的脑袋,小家伙鄙夷的看了她一眼,哼,再来的路上就耳提面命了那么多次,什么别人给的红包不能要,要有礼貌,不能发脾气,诸如此类云云云云。斤帅丽号。
虽然他一脸傲慢,不过该听的还是听进去了。
可老太太不管啊,执意塞到他手里:“怎么能不要呢,这是这里的规矩,你第一次来这里,太姥姥一点心意,拿着吧。”
小家伙似乎很为难,唐末晚叹了口气:“缙言,还不谢谢太姥姥。”
小家伙嘻了一声,把红包紧攥在手里:“谢谢太姥姥。”在老人家的慈眉善目中,他快速把红包收入自己随身的背包中,“太奶奶,我帮你摘豆角吧。”
“缙言还会摘豆角?”老太太很震惊,看着这个小小的孩子。
“会啊,而且摘的很好呢。”
徐嫂又出门买菜去了,唐末晚和傅缙言就在院子里陪着老太太说话。
只是没多久,外面突然传来一道娇喝,紧接着,一个穿着玫红色薄棉袄和藏青色紧身牛仔裤的女孩子出现在院门口,开口便是:“奶奶,可以吃饭没,我饿死了。”
她脚上还穿着一双棉拖,头发也只是随便梳了两下,嘴里还打着哈欠,好像刚刚睡醒,转身看到坐在矮凳上的唐末晚和小家伙,脚步微微一愣,神色萎靡:“奶奶,这是谁啊。”
老太太叹了口气:“青青,这是你表姐,叫人,晚晚,这是你舅舅的女儿,叫青青。”
“表姐?”彭青青听了老太太的话,努力回想,突然啊了一声,“表姐,奶奶,她就是我姨那个嫁了大老板的表姐吧。”
“……”唐末晚听到彭青青对自己的称呼,一股厌恶之情油然而起,尤其是看到她眼中那骤然迸发的贪婪的欲望后,更加觉得真不愧是吴秀梅调教出来的好女儿,都一个德行。
唐末晚神色淡淡的点了点头,彭青青却突然跑过来,蹲在她身边:“表姐,你不是在国外吗?什么时候回来的?这是你儿子吗?长得真肥硕啊。”
“……”一向以圆润可爱而备受宠爱的傅缙言此刻竟然听到有人用肥硕这两个充满鄙夷的字眼来形容他……一瞬间,手中的豆角被他折断了。
而且唐末晚也不太喜欢她者形容:“是我儿子。”
彭青青还伸手捏了捏小家伙那肥嘟嘟的脸蛋,惹得小家伙一阵抗议:“你干嘛啊,疼死我了。”
果然,唐末晚看到那白皙的脸蛋上红了一片,有点儿心疼,伸手摸了摸。
彭青青尴尬的讪讪收回手,心底却有些不满:“真是没礼貌的小家伙。”
“……”
随后她便站起来:“奶奶,我饿了,可以吃饭没?徐嫂呢,在做饭吗?”
老太太看她晃进屋内,长长的叹了一口气,查看了一下傅缙言的脸,安慰道:“不疼吧,别跟她一般见识。”
唐末晚点头:“我知道,外婆。”可还是十分好奇,“她一直在这里吃饭吗?不去上班吗?”
“别提了。”说起这个孙女啊,老太太真的是头都要大了,彭青青也毕业两年了,这毕业两年,就在家里当了两年米虫,最主要是高不成低不就,想干工资高的活儿,没能力,工资低的,又瞧不上,吴秀梅那个护短的母亲,见女儿郁郁寡欢干什么都不得劲,又不想出门干活,后来干脆就纵容她别干活了,用那句俗话女人干得好不如嫁得好来安慰自己也安慰这个不争气的女儿,她的最新目标就是让彭青青嫁个有钱男人,好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老太太也不知道的是,吴秀梅还时不时拿唐末晚做例子,要彭青青看榜样,像唐末晚一样找个有钱男人,以后还愁什么呢,要是能再生个儿子,那就是一辈子吃喝不尽啊。
“……”唐末晚听了这个,真的是想默默呕一口鲜血。
小家伙刚才被捏疼了,心里记恨着,重重哼了一声:“啃老族。”
唐末晚突然不生气了,就是好奇:“这么高深的词你是哪里学来的啊。”
小家伙鄙夷的白了他一眼:“这么简单的难道还要回吗?”
找了一圈也没找到吃的,彭青青心情不太好,出来见地上摆着唐末晚带来的水果和零食,干脆提了一袋进去,洗了洗就坐在屋内吃起来。
而等徐嫂做完饭,真的可以吃的时候,她已经吃的差不多了,打了个饱嗝站起来:“好了,我已经吃饱了,我先回去了,额,这么多水果,奶奶也吃不完,放久了会坏,我带回去帮忙吃一点吧。”
“……”
老太太突然没什么胃口,唐末晚夹了一筷子菜到她的碗里:“没事,外婆,吃饭,她想吃就吃吧,而且放久了确实会坏。”
“晚晚,你真是个懂事的孩子。”
吃过午饭,小家伙照例是要午休一下的,这是两年多养成的习惯。
徐嫂特意收拾了一间屋子出来,换上干净的被褥,唐末晚陪小家伙一起午休,才有空给傅绍骞发个短信。
这个时候,他应该是在大班桌前,办公的。
而昨晚上,那张大班桌又给她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也知道这桌子竟然还有这样的功能。
新鲜而刺激的情绪萦绕在心头,要不是今天早上她要赶大巴车,傅绍骞恐怕都不会那么轻易放过她吧。
不知道为什么他跟她的差距会那么大,她早上离开时是精神萎靡的,而他,不管多晚睡,第二天醒来,似乎都是神采奕奕的,看不出一丝熬夜的迹象。
短信发出去几分钟没有回音,被子很暖和,她迷迷糊糊也泛起了困。
接到傅绍骞的电话时,已经是下午两点了,她不知不觉睡了一小时,小家伙还在呼呼大睡,她特意压低了声音到外面接的电话。
“在干什么?”他低沉镇定的嗓音自手机里传来,仿佛近在耳边。
“刚睡了一下,你呢。”
因为这里是乡下,通讯不发达,而且也没有电视,这里也没有网络,所以她不知道傅氏现在到底如何了,不过听他风轻云淡的声音,一切,似乎尽在掌握中。
“刚开会完。”他挺拔的身影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纯黑的手工西装精良熨帖,勾勒着他的款宽肩窄腰与长腿,纯黑的衬衫,酒红色的领带,闪闪发光的琥珀色袖扣,一双骨节分明的手插在裤兜里,“什么时候回来?”
她的手指缠绕着旁边一根从房梁上落下来的麻绳,他的嗓音好似叮咚的泉水,敲击在她的心口上,这才分开多久啊,有那么黏糊的吗?
“外婆留我在这里住两天,我也想陪陪老人家。”
“……也行。”
“嗯,你记得按时吃饭,晚上早点休息。”
这些嘱托换来他一声无声的嗤笑:“操心。”
是啊,她操心,可不正是因为关心他,所以才替他操心嘛。
唐末晚也不知道具体可以住几天,就是没想到,这一住,竟然一下子就一星期过去了。
傅缙言还挺适应这边的生活的,唐末晚也觉得这里的生活很平静,很安宁。
外婆很孤单,她也很想多留下来陪她几天,所以她无视那边的男人每天不管多晚都要打过来的电话急召,依然坚持住到了现在。
但再舍不得,终有离开的一天,外婆也开始催促她:“回去吧,绍骞那边也离不开人。既然回来了,以后有空多过来看看就行。”
唐末晚有些眼眶湿热:“我知道,外婆,你放心,以后我有时间就过来看您。”
而她这次回去之后,也要正视开始上班了,她还是选择了去陆立风那里,她有自己的想法。
她订了明天回去的车票,所以还有一天时间,她决定带傅缙言进城去,看看这里有什么可买的,顺便逛逛看看,感受一下不同的风土人情。
村口有大巴车可以直达城里,小县城跟大城市还是有区别的,这里没有林立的摩天大楼,房屋都并排建在一起,都只有两层,看起来特别低矮,但是这里的人都特别朴实,路上三轮车蹬出来卖的水果也特别便宜新鲜又香甜。
而且这里还要捏泥人儿,卖糖葫芦,桂花糕番薯干这种城里特别难看到的东西,傅缙言看的眼花缭乱,乐不思蜀都不愿意回去了。
夕阳的余晖洒满小城的街道时,唐末晚终于带着臭小子坐上了回去的班车。
只不过一上车,她就在车上遇到了一个熟悉的人,韩之敬,真巧啊。
“唐小姐?”韩之敬坐在最前排的位置上,西装革履,皮鞋铮亮,与这样破旧的农村小巴士显得有些格格不入,所以特别抢眼,一眼就让人认出来了。
“嗯,韩先生,怎么那么巧,你也来这里。”
这里上车的人特别多,唐末晚已经没位置了,韩之敬便站了起来:“来,你抱着孩子坐我这里。”他人高腿长,这里的巴士又特别矮,他站在那里,头竟然差点顶到车顶上去,显得有些局促。
唐末晚不好意思:“还是您坐吧。”
“你看我像是需要被人照顾的老弱扶残吗?赶紧坐下,车子要开了。”
好吧,盛情难却,唐末晚还是坐了下来,然后随意闲聊,没想到韩之敬去的,竟然是跟她同一个地方。
“韩先生,您去那里干什么?”唐末晚忽然觉得有些唐突,“不好意思,您不想回答就不用回答了。”
“也没什么,只是听说一个多年前的朋友住在那里,想去看看罢了。”唐末晚突然从韩之敬的眼神里读出了无限落寞和伤感情绪。
她回答的有些干巴巴的:“哦,这样啊,那真是有点巧了。”
她没唐突的打听他朋友叫什么名字,抱着傅缙言一路沉默看着窗外不断后退的景致。
车子回到村里的时候,他们一起下了车。
唐末晚抱着傅缙言又提着一大袋子东西,韩之敬主动帮她接了过去:“那怎么好意思,还是给我吧。”
“一点小东西而已,不用这么见外。”韩之敬说,“天色不早了,我先给你送回去吧。”
“那您呢,怎么办。”
“我看看,找个小招待所吧。”
“……”唐末晚很遗憾的告诉他,这个小地方,是没有招待所的,要住,刚才就应该住城里。
韩之敬显然也是错估了这里的落后,唐末晚见天色已晚,到底是认识的,她也不能弃之不理,于是真诚的发出了邀请:“这样吧,您跟我回去,我给您找个住的地方吧。”
韩之敬看看天色,便接受了她的好意,跟着她回家去了。
让唐末晚意外的是,小院门口,停着一辆过分眼熟的高级豪车,小家伙一看,顿时呼了一声:“爸爸,是爸爸的车子,爸爸来了——”
不多时,小小的院门内,一道挺拔如劲松的身影缓缓走了出来,一周未见,他虽然穿着普通的家居服,却依旧透着一股无与伦比的清贵,身后简陋的小屋此刻也被他衬得气势非凡。
只不过这时候,韩之敬的手机响了。
他致意到一边接电话:“什么?好,我马上回去!”
等他打完电话过来,把手上的袋子交给了傅绍骞,一脸的抱歉:“不好意思,唐小姐,我突然有点事情,要回去了,就不麻烦你了,再见。”
“这么晚了,韩先生……”看着暗沉的天色,一直未开口的傅绍骞,从裤兜里掏出了车钥匙丢给韩之敬,“开我的车走吧,把车停在停车场我会派人去取得。”
可能是真的遇到了急事,韩松明也没有客气,道了谢,拿着车钥匙开车走了。
唐末晚目送着车子消失在沉沉暮色中。
感觉一道深沉锐利的视线定格在自己脸上,然后又听到了一声轻嗤,这才收回目光对上跟前的看起来不太爽快的男人:“你怎么突然来了?”
“嗯,来的不是时候。”
“……”
傅绍骞说话阴阳怪气的,转身就走,唐末晚失笑,跟上去:“只是在半路上遇到了而已,他来这里看朋友的,天色这么晚了这里也没招待所。”
“不用跟我解释,我明白的。”
“你真明白?”
他轻哼一声:“我又不跟你似的不带智商出门。”
“我怎么不带智商出门了?”这好端端的就上升到人身攻击啊,唐末晚不同意,绝不同意!
前面的男人人高腿长,不一会儿就走的老远,没有等她的意思,她只好自己追上去:“傅绍骞,你把话给我说清楚啊。”
“这么笨,他怎么不去朋友那住?”
“……”这个好像,“我忘了问了。”
“你没问,他也想不到?”
似乎,还真是那么回事。见傅绍骞黑沉着脸,唐末晚忽然心念一转,侧头观察着他的侧脸,狭长深凹的双目,眉梢眼尾间都透着犀利跟冷鸷,一管笔直的鼻梁,薄薄的嘴唇,此刻抿着,犹如两瓣凌厉的刀刃,似乎又恢复了以往刻薄难处的模样:“吃醋了?跟一个五十岁的老男人?傅总,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多愁善感了?”
这时候他们已经来到里屋,徐嫂已经把饭菜端上桌,老太太坐在桌边,看着进来的人影,满脸喜色。
至于韩之敬,接到了韩文轩打来的电话,韩松明因为突发性心肌梗塞,进医院了,情况十分严重。
宾利欧陆在夜晚的乡路上,开的飞快,看着两边黑洞洞的景色,韩之敬心里,百感交集,二十多年,他竟然才第一次踏上属于她的故乡,可是已经不知道,她今夕在何方。
对面道路上,迎来的是一辆黑色奥迪,白色的疝气大灯让他只能放慢速度。
乡间的路,总是特别的窄,两辆车子要错肩而过,都需要双方把车开到边上去,所以大家只能一起降速,欧陆宾利的车窗开着,奥迪那边也开了副驾驶座的车窗,韩之敬看对方小心翼翼的开着,他便不动了,毕竟不是他熟悉的车子,等对方过去也是一样的。
所以他侧目,往旁边看了一眼,发现奥迪的驾驶员是个女人,那清丽的侧脸线条,带着几分他熟悉的陌生,他一个晃神,奥迪车子已经错身而过,加速,驶离。
韩之敬似乎还不能从刚才那惊鸿一瞥中回过神来,整个人如遭电击。
可是这里不好调头,而且,韩松明还在等着他回去。
可是这个人,真的是他想找的那个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