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炮灰女配的锦鲤日常[穿书] 第1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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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冰棍买回来之后,万幸看了一眼旁边比她高出好几个头来的贺知洲,眯了眯眼睛——人生百态,各行各业,她在哪儿都能拍到,也没什么稀奇的。
  可这年头下的军人,照片却真的很少很少,更少能有流传到后来的。
  万幸想了想,歪着头说,“知洲哥哥,你站到升旗台下面吧,我给你拍个照好不好?”
  贺知洲看了他一眼,冷飕飕的说,“不拍。”
  万幸一眨眼,“为啥?”
  贺知洲左右看了看,他因为穿着一身军装的缘故,不少路过的人总会往他身上多看两眼,弄得人挺不自在。清清嗓子,说,“不习惯拍这个。”
  万幸一乐,这可还真是头一次看见贺知洲这么别扭的样子,“就拍一张,就一次。”
  贺知洲摇头。
  万幸眨眨眼,想了想,小步子挪过去,可怜巴巴的竖起一根手指,“就一次嘛。”
  贺知洲满脸挣扎的神色,大概是终于认清了,如果他不过去,可能万幸绝不会善罢甘休这个事实。
  终于,啃着冰棍的万幸最终还是让贺知洲站在了升旗台下,在他不怎么自在的敬礼的瞬间,按下了快门。
  看着相机的万幸感叹,“早点听话不就好了嘛。”
  贺知洲叉着腰,‘啧’了一声,旋即笑了。
  万幸笑呵呵的说,“你说这算不算缘分啊知洲哥哥,给我爸买的手表,第一个记录的对象是你,这不,这个相机拍出来的照片,第一批洗出来要成像的人也是你。”
  贺知洲看了他一眼,说道,“多洗两张。”
  “好嘞。”万幸笑眯眯的。
  万幸算了算时间,第一批相册能够成功洗出来的时候,她应该还在乡下,这一次毕竟是暑假,辗转坐车,加上来回操办,还得回去串串门,少说得待个十天半个月的,所以干脆便把地址留到了乡下老家的位置。
  等万中华交接完了北京的工作之后,一家人便踏上了前往乡下的火车。
  这是来了北京之后第一次回去,万志高年纪还小,对家里的弟弟们也都很想念,一路上都在说着,把玩具带回去之后,弟弟们肯定都会特别的开心。
  等到两个孩子睡着之后,陈晓白和万中华看了一眼,声音小了一些,说道,“家里都安排好了吗?”
  万中华点点头,说,“都安排好了。”
  “这次大哥也会回来?”陈晓白问道。
  关于万家的大哥,她其实都没怎么见过面,只隐隐约约记得,是一个神似万中华去世父亲的男人。
  “会,一早就请了假了。”万中华叹了口气,笑了笑,说道,“赶上娘的寿辰了,大哥怎么也得抽出功夫回来一趟。听他的意思,可能是要升官了,回来也是报喜讯的。”
  陈晓白点了点头,对这一次的行程也充满了期待,笑着说道,“前阵子千汐姐给了我好些秀样,这次回来,正好可以给艳红。她手艺好,也细心,最喜欢这些东西。”
  妯娌间的关系,自打王秀英走后,便一直好了起来。两个女人某些方面来说,性格是特别相似的,都不容易起什么纷争,万家也难得过了这么些年的太平日子。
  分家之后,三家的关系也的确是缓和了不少,其中,尤其是三房和四房最为要好,陈晓白多想着四房一点,也是正常的。
  万中华点了点头,抬头看了看在上铺抱着相机,睡的香甜的女人,目光便柔和了下去。
  “宝丫是真喜欢拍照片。”万中华和陈晓白说,“拍的也好看,这次给她买这个相机,也是想着,赶到娘的寿辰上,又逢着二哥结婚,宝丫也能拍个够。”
  陈晓白也探出身子,小心的看了眼睡的香甜的万幸,眼睛也不由弯了起来。
  *
  一路风尘仆仆的走到地方,终于到家之后,万幸整个人都软下去了。
  有些日子没有回来过,万幸居然还有点想念。万志高已经带着东西,去和从前的小伙伴们分享去了,万幸想了想,没跟下去,拿着相机在屋子里面转悠了一圈,打算把这个房间给记录下来。
  “咱们明天一早再动身去乡下?”陈晓白看了眼时间,已经晚上七点多了,不过夏天来说,这个时间也还早,收拾个屋子肯定是够用的。
  还好她们在走之前,听了万幸的,去商场买了防尘布给所有家具都罩了起来,打开之后,也都没落灰,不然恐怕都不能住人。
  万中华点点头,说道,“不忙,回来歇歇,还得有两天才操办。”
  因为两个礼在一起,但是主要还是以张敏静为主,毕竟万忠军算是二婚,对象还大着肚子,也不太适宜大操大办,低调为主。
  地点他们就选在了镇上的一家饭店,万忠军这些年也算是攒下了点钱,几个兄弟一合计,便各家都拿了一点,把整个饭店的一层给包了下来,用来请客用,等这边办完了,再回村子里面办个流水席,请父老乡亲们沾沾喜气。
  这时候,有人上来敲门,说是有人打电话找万中华。
  这倒是常事了,万中华便放下手头的东西下了楼,中间正巧遇上了已经把东西给小伙伴们分完的万志高,便带着他一起去了楼下超市。
  万志高在里头转悠着,想给万幸带点零嘴上去,万中华时不时的看他一眼,同时接通了电话,说道,“喂?我是万中华,请问是哪位?”
  作者有话要说:  十二号了,大家剁手还愉快吗.doge
  第120章
  电话那边响起了一个有些慌乱的声音, 紧接着,才是万胜利的声音, “三伯?是我,我是胜利。”
  听见是万胜利, 万中华在思考的精神就松下来了一些,工作上的事情虽然他安排的妥当,但是总是没法避免会有个什么万一的,于是说道, “胜利?有事吗?怎么这时候打电话过来了?”
  万胜利那边停顿了一下,才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三伯, 是这样……这不是学校放假了吗?金凤在学校耽搁了一阵子,天又太晚了,想问问看,能不能今晚上……在你那住一晚上?”
  万中华听了之后,眸色沉了沉。
  久等不到回音, 万胜利心下也是一叹。
  万中华说道,“胜利, 你是个通透孩子,伯父也不跟你说那些虚的, 我可以出钱, 让金凤在这旅社住一晚上,住最好的都可以。”
  但是绝对不能在他们家住。
  虽然已经过了很多年,可小时候万金凤对万幸做的那些, 一个大人听起来都觉得浑身汗毛倒竖,如果真让她住在家里,和万幸独处一室,孩子能睡得着觉吗?又会怎么想?
  万幸是个会体谅父母的好孩子,他们才更不想,让万幸因为体谅他们,让自己不开心。
  万胜利听了之后却是一愣,旋即恍然大悟,又是失笑,又有些隐隐约约的落寞,说道,“哎,好,我知道了三伯,这、这不是有点慌了,我都忘记咱们镇上还有旅馆了……这大晚上的还麻烦你跑这一趟。”
  “没事。”万中华把‘自家人’三个字咽了下去,笑着说道。
  *
  回到屋子之后,陈晓白不免问起刚才电话里都和谁说了什么。
  万中华如实相告了。因为想着万幸就在隔壁,说话的声音小了些,陈晓白听到之后,脸色也淡下去了一些,淡淡的说道,“这也是对的。”
  万中华点点头,对二房剩下的三个孩子,想起时也不免叹气。
  万胜利成绩是最好的一个,不负众望被推举上了大学,万金凤小时候成绩也优异,可近段时间,却下滑的厉害,至于万金龙……他的心思就不在学习上,成天跟着村里的几个孩子逃了课去外头混社会,偷鸡摸狗的什么都干,就是不学好,让人也是头疼得很。
  *
  休息一晚之后,万幸第二天便背着自己的相机,在这个镇子上开始转悠了起来。
  她尤其喜欢这种地方的一些小胡同,包括一些上了年纪的老房子,以及老房子门前坐着的老人,左右她现在有钱买胶卷,也有钱冲洗,又有个设备就在这,不用白不用。
  一路上走走停停的,万幸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她已经成了过路不少人都会频频侧目的对象,像是她这么好看的小姑娘,在镇上并不多见,穿着一身洁白的裙子,头发用简单的发带高高束起,垂在脑后,脸颊两边却有软乎乎带着微卷的发丝垂下一些,平添了一丝柔和。
  身上的打扮全都是陈晓□□挑细选的——她和秦千汐在家算是完完全全把万幸当成了个洋娃娃,不光身上的衣服都是最新款,但凡是一些新奇的装饰,她们觉着好看了,就总喜欢往万幸身上套。
  走到一个邮局的门口,万幸看到了一个身上穿着干净整洁的白色短袖,脚上踩着一双白色的运动鞋的男孩,全都是很干净的模样,给这燥热的夏天居然平添了一丝清爽。
  万幸挺喜欢看这些长得清秀的小男孩儿的,不过在看到那个低头打电话的男生的时候,也不知道是怎的,她居然想到了贺知洲。
  ——贺知洲一贯穿的都是特嚣张的皮靴,冬天夏天两不误,这天气下,会不会脚臭啊?
  万幸弯着眼睛笑了。
  然后她抓紧时机,在男生抬头的那个瞬间,将快门给按了下来。
  贺知书抬头的瞬间,便看到了在他面前不远处,正举着相机拍照的女孩子。
  女孩站在一颗树下,许是有点热,头上有一层薄汗,发丝也有些贴在脸上,但将相机放下的瞬间,脸上便洋溢出了十分不好意思的笑容,雪白的脸颊上也有些飘红。
  他一愣,听着电话那边殷切又焦急的女声,终于还是说道,“妈,我知道了,成绩上我会保持住的,你放心吧。”
  电话那头又说了些什么,贺知书‘嗯’了两声,余光却总是抬起,会朝树下站着的那个姑娘那里看去。
  她穿着一身白色的长裙,虽然他看不太懂女人的衣服,但也知道应该价格不菲,且能用得起相机的人家,大概也都是非富即贵。
  他在石桥村已经待了有一段时间了,各种赛事也都参加过,却从没看到过,也没听说过这个女生的存在,想必是来乡下采风的人。
  万幸站那有点尴尬——偷拍让人发现了。
  平时拍摄那些大爷大妈的时候,大多数都很乐呵,遇到有些热心肠的,还会大笑着主动让她拍摄,像是这种年纪的孩子,她还真没遇到过。
  不过刚才的照片也确实好看,因为一瞬间的云层过去,在那一下子,光影的变化让整个镜头看起来特别的梦幻,万幸有点不舍得删。
  终于,等那小孩儿打完电话,万幸这才看了看相机,拿着要走上去。
  可就在万幸走过去的那个瞬间,却有另外一个女生,从街口的拐角处走了过来。
  万幸的脚步一顿,和那个女生对上面的时候,脸上便是一阵的诧异。
  万金凤看着就在他们不远处站着的万幸,惊的要脱框而出了——她是一早就知道她会遇上万幸的,甚至还想着,自己现在会打扮,会化妆,等到时候在宴会上,她肯定就是所有人眼中最瞩目的人,也肯定是全场最漂亮的人。
  可在看到万幸的那个瞬间,万金凤便不由得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着。
  她也穿了一身白色的裙子,可那裙子和万幸身上的一比,却总像是放的十分老旧的破布衫,甚至在对比之下,都有些发黄了的纸张,总是不新鲜,也看着不干净。
  而且两人虽然现在都是一头的长发,可万幸的头发不光量多,又十分的乌黑,太阳照在上面,居然感觉好像是在发光一样,还特别的柔顺。而她的……万金凤忍不住摸了摸自己已经有两天没洗的头,不由咬了咬唇。
  住在学校条件太差,她也没办法每天都洗,再说,现在也没有吹风机,虽然是夏天,可头发特别的难干,洗着也相当的麻烦。
  这么一来……和万幸对比起来,就更像是小丫头和小姐的区别,万金凤暗暗咬牙,这种感觉,让她整个人都相当的不高兴了。
  万幸摸了摸鼻子,无奈的看了眼相机,对眼前这个人大致也能知道是谁了。
  万金凤近些日子缠上的男生,除了贺知书之外,还能有谁?
  尤其是在这镇上,还能保持衣服和鞋子都是洁白的,十二三岁的小男孩儿也着实是没几个,夏天里面,一个个的身上更是脏的不能行,全都是汗渍,衣服也都像是刚从泥地里面打了滚一样。
  察觉到万幸像是要走,贺知书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当下追上去了两步,说道,“同学,你好。”
  万幸回过身,看了他一眼,想了想,还是说道,“不好意思,我拿着相机是在附近取景的,你如果不想的话,我可以把照片删掉。”
  天可怜见,她对原书当中的这位男主当真是一丁点儿的兴趣都没有。
  比起贺知书,她对贺知洲的兴趣可能还更大一点。
  贺知书笑了笑,一瞬间融化了脸上刚才的不易近人的冰霜,“没事,我不介意。”
  万幸挑挑眉,“那谢了。”
  贺知书摇了摇头,突然,鼓起勇气说道,“能问问你是哪所学校的吗?我好像……没见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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