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七五章 制度(下)
而高原所设计的内阁制度,从理论上说,确实是解决君相之争的最好办法,一来是明确划分了君相的权力,各付其责,各司其权,互不干涉;二来取消了国相开府治事的权力,以内阁取代了国相府,但内阁是直接对国君付责,内阁首相仅仅只是內阁的最高官员,并不能決定內阁官员,或六部官员的任免权,从而也就无法控制內阁和六部,失去了掌控朝中大权的机会,但国相仍然有独立处理军国大事,并监督官员们实施的权力,可以说行政权力并沒有被削弱,当然那些一心想独掌大权的野心家是除外的;三来国君用不着过多的干涉国相行政,只要控制好了最后的行政批阅权和人事任免权,就能够牢牢的控制权力,不必担心被权臣架空。因此可以说是各得其所。
尽管淳于博和张良都知道,不存在绝对完美的制度,因为再好的制度也是有空子可钻,同时也需要由人来执行,如果执行不到位,再好的制度也没有用。
但从制度上来说,高原制定的这一套內阁制度,确实是相对最完善的行政管理制度,那怕是一个才智平庸的君主,只要不是完全弱智,依照着这一套制度进行实施下去,都不会有太大的问题,而如果是遇到有为之君,则可以充份的发挥这一套制度的优势,充份放权,到是能够有一番大做为。
虽然淳于博和张良都是见多识广的人,但对这样的一套制度,两人也找不出一点问题来。因此淳于博点了点头,道:“武安君,我看这内阁制度完全可行。”
张良也道:“是啊,想不到主公竟然能够想出这样一套制度来,实在是令人佩服。”
高原笑了一笑,內阁制度可是中国古代经过了一千多年的发展,并且不断的完善才制定出来的行政管理制度,从明初就开始,到明中期基本完善,然后一直运行到淸末,又不断的修补完善,前后接近五百年,是中国古代持续最长的政治官职制度,而明淸两代,都没有出现过能够架空皇帝,撑控朝中大权的权臣存在,无论是明朝的严嵩、张居政,还是淸朝的和坤,都没能够真正的架空皇帝,撑控住实权,实行了内阁制度,自然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
而在这个时代,內阁制度虽然是一个极为先进的政治制度,不过仍然在这个时代的社会发展范围以內。
不过实行內阁制度,仅仅只是高原制定的新的官职制度的一部份,还有其他的很多内容,
在内阁以外,设置御史台,付责监督、监查文武官员的行为、施政,御史台的官员由君主直接任免,并只对君主负责,设御史大夫一名,为御史台的最高官员;下设巡察御史,每郡设一名巡察御史,主要付责主管巡察地方政务,官员行为;另设御史若干。
设立监察机构,是每个国家都会做的,因此高原设立这样一个机构,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另外高原还设立了一些其他机构,做为对六部工能不足的补充,分别是太仆,掌管宗庙祭祀;宗正,掌管王室宗族事务;内府,掌管王宫的财政;大鸿胪,掌管外交事务;大理寺,掌管审问官员的刑审;中郎将,付责王宫、王城的警卫;卫尉,付责各部、司官署守卫。锦衣卫,付责情报收集。
这些机构有些是现在各国己有,有些则是新设立,未必都要马上建立起来,高原只是将机构的名称和职能先确定下来,等到需要的时候,再逐步建立。六部加上这些机构,基本可以覆盖一个国家的所有事务。
而另外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将官职分为职、阶、爵三种。
“职”也就是官员俱体付责的事务,掌握的实际权力,向内阁、六部、其他机构,均属于“职” 的范围。
“阶” 则是表示官员的等级高低,也就是衡量官员大小的标准和俸碌高底,但并无俱实职责。在这里高原引入了九品官阶制度,将官员的等级分为九品,而毎品又分正从两级,每级又分上下两等,因此实际是将官员的等级扩大为三十六级,而每一级都还有相应的官阶名称,并分为文阶官和武阶官。
文阶官
正一品上 太师 下 太博
从一品上 司徒 下 司空
正二品上 金紫光禄大夫 下 银青荣禄大夫
从二品上 光禄大夫 下 荣禄大夫
正三品上 资德大夫 下 资善大夫
从三品上 正奉大夫 下 通奉大夫
正四品上 正议大夫 下 通议大夫
从四品上 大中大夫 下 少中大夫
正五品上 中议大夫 下 中顺大夫
从五品上 朝请大夫 下 朝散大夫
正六品上 奉政大夫 下 奉议大夫
从六品上 奉直大夫 下 奉训大夫
正七品上 承德仕 下 承直仕
从七品上 承务仕 下 承务仕
正八品上 文林仕 下 翰林仕
从八品上 从事仕 下 承事仕
正九品上 授职仕 下 修职仕
从九品上 登佐仕 下 议佐仕
武散官
正一品上 龙虎卫上将军 下 金吾卫上将军
从一品上 奉国上将军 下 辅国上将军
正二品上 骠骑大将军 下 车骑大将军
从二品上 骁骑大将军 下 飞骑大将军
正三品上 征东将军 下 征西将军
从三品上 征南将军 下 征北将军
正四品上 卫国将军 下 安国将军
从四品上 镇国将军 下 定国将军
正五品上 广威将军 下 明威将军
从五品上 宣威将军 下 信威将军
正六品上 前将军 下 后将军
从六品上 左将军 下 右将军
正七品上 承信校尉 下 昭信校尉
从七品上 忠武校尉 下 忠显校尉
正八品上 忠勇校尉 下 忠翊校尉
从八品上 修武尉 下 敦武尉
正九品上 保义尉 下 进义尉
从九品上 进勇尉 下 进威尉
因此以后一般的官员通常都会有两个官名,一个职官,为官员的俱体职责;一个阶官,为官员的级别高低。官职和官阶都是不能世袭的
“爵” 则是一种荣誊称号,并无实权,但可以和官阶相对应,而爵位既可以授与官员,做为对官员额外的加封,当然也加一份俸碌,或者是在官员离休之后的恩赐封号;也可以授与普通百姓,商人,世族,以奖励他们对国家做出的贡献,相当于提高了他们的政治地位,并享有一定的特权;而且爵位还分为两种,一种是可以世袭,另一种是不能世袭的。
“爵” 分为五级,即:公候伯子男。而每级又毎为三等,其中候伯子男四爵,分为亭、乡、县三等,以候爵为例,即为分亭候、乡候、县候;而公爵则分为县、郡、国三等。共计是十五级爵位。最高的国公为正一品,最低的亭男为从五品下。
虽然爵位没有实权,也不算阶官,但由于公候伯子男这五爵的称号深入人心,因此还是有相当大的吸引力的。而这也是高原称王的好处,如果高原还是武安君,肯定不能使用“公候伯子男” 做为爵位的称号。
将官员的职、阶、爵分开,是中国古代职官制度的一项重大进步,使官员的职权利更为完善和分明,要比以前的职、阶、爵一体要好的多,虽然在另一时空里,这一制度是到汉朝中期才完成,不过高原现在也毫不客气的先使用出来。
在地方上,仍然是主要釆用郡县制度,不过在一些重要的地区,还设立州一级,比郡小,比县大,但不直接管辖县。因此实际是分为郡、州、县三级,郡的最高官员为郡守,正三品;州的最高官员为太守,正四品;县的最高官员为县令,正五品。
各郡、州、县的官员付责各地区的军政财事务,本来高原也考虑过,把地方的军政财事务分开,削弱地方的权力,但现在并不是天下统一的太平时节,而是四足鼎立,因此为了提高地方的行政效率,高原决定还是釆用军政财一体化的地方制度。
而相对于官职制度,军事方面的制度改变就要小得多,因为高原入主代郡以后,就建立了一套新的军事体系,这套体系到现在还基本能够使用,用不着做太大的改变,只要进行一些局部调整就可以了。主要的改变在两点,一是军队的编制进行重新代分;二是军队的官职級别要和新设立的官职级别相适应。
不过首先设置的还是中央的军事管理机构,以前实际是由高原直接付责军务,而现在要设立一个正式的机构了。因此高原在朝中设置大将军府,级别与六部并列,平时归为内阁管理,和兵部一起管理军政军务,但在战争时期,大将军府则直接对高原付责,由经验丰富的老将出任大将军,平时付责选拔将领,考核训练军队,军队换防等事务;战时付责制定战术、调派兵力,征集编制军队等事务。
军队的编制仍然是以军团为主,但军团的名称不在使用地名,而是使用数字,而且每个军团下设军级编制,每个军团下辖五到七个军,每个军的人数在五千到八千人,以下再分为千长、五佰长、佰长、五什长,什长、伍长等。军团的最高官员称为主将,为正三品;军的最高官员为正将,为正四品;以下次依次类推。
以前编制的几个军团中,代郡军团将分拆为第一、二军团,驻守灵寿地区,保卫都城的安全,上谷军团改为第三军团,驻守东阳郡;雁门军团改为第四军团,驻守雁门、云中;云中军团改为第五军团,驻守渔阳、巨鹿,另外再扩编第六军团,驻守代郡。
平时各军团分别驻守各地,在战争时期则由几个军团联合组成军队,由大将军府派遣主帅统领。或是由一个军团为主,从其他军团中抽调部份军队。
另外在新都灵寿还设立禁卫军、护卫军、威宁军三军,禁卫军付责保卫王宫、王城的安全;护卫军付责保卫各部、司官署安全;威宁军付责灵寿城內的其他地区,以及周边的村镇安全。
整个官职制度,高原足足写了三大册,可以说基本包含了所有的方面,仅仅只是没有包括王宫里的制度,其实高原对王宫制度也有一些考虑,只是王宫制度不可能和外臣商议,因此高原才没有拿出来,等着回到后宅之后,再和妻妾们商议。
但就是这样,淳于博和张良还是足花了近半个时辰,才把所有的制度完全看完。而在看完之后,两人除了对高原设计的内阁制度十分佩服以后,而对其他的制度也都没有异议,也可以看得出来,高原确实是花了相当的心血,才制定了这样一套相对十分完善的官职制度。两人基本没有什么异议,认为完全可以施行。
尽管淳于博和张良都知道,不存在绝对完美的制度,因为再好的制度也是有空子可钻,同时也需要由人来执行,如果执行不到位,再好的制度也没有用。
但从制度上来说,高原制定的这一套內阁制度,确实是相对最完善的行政管理制度,那怕是一个才智平庸的君主,只要不是完全弱智,依照着这一套制度进行实施下去,都不会有太大的问题,而如果是遇到有为之君,则可以充份的发挥这一套制度的优势,充份放权,到是能够有一番大做为。
虽然淳于博和张良都是见多识广的人,但对这样的一套制度,两人也找不出一点问题来。因此淳于博点了点头,道:“武安君,我看这内阁制度完全可行。”
张良也道:“是啊,想不到主公竟然能够想出这样一套制度来,实在是令人佩服。”
高原笑了一笑,內阁制度可是中国古代经过了一千多年的发展,并且不断的完善才制定出来的行政管理制度,从明初就开始,到明中期基本完善,然后一直运行到淸末,又不断的修补完善,前后接近五百年,是中国古代持续最长的政治官职制度,而明淸两代,都没有出现过能够架空皇帝,撑控朝中大权的权臣存在,无论是明朝的严嵩、张居政,还是淸朝的和坤,都没能够真正的架空皇帝,撑控住实权,实行了内阁制度,自然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
而在这个时代,內阁制度虽然是一个极为先进的政治制度,不过仍然在这个时代的社会发展范围以內。
不过实行內阁制度,仅仅只是高原制定的新的官职制度的一部份,还有其他的很多内容,
在内阁以外,设置御史台,付责监督、监查文武官员的行为、施政,御史台的官员由君主直接任免,并只对君主负责,设御史大夫一名,为御史台的最高官员;下设巡察御史,每郡设一名巡察御史,主要付责主管巡察地方政务,官员行为;另设御史若干。
设立监察机构,是每个国家都会做的,因此高原设立这样一个机构,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另外高原还设立了一些其他机构,做为对六部工能不足的补充,分别是太仆,掌管宗庙祭祀;宗正,掌管王室宗族事务;内府,掌管王宫的财政;大鸿胪,掌管外交事务;大理寺,掌管审问官员的刑审;中郎将,付责王宫、王城的警卫;卫尉,付责各部、司官署守卫。锦衣卫,付责情报收集。
这些机构有些是现在各国己有,有些则是新设立,未必都要马上建立起来,高原只是将机构的名称和职能先确定下来,等到需要的时候,再逐步建立。六部加上这些机构,基本可以覆盖一个国家的所有事务。
而另外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将官职分为职、阶、爵三种。
“职”也就是官员俱体付责的事务,掌握的实际权力,向内阁、六部、其他机构,均属于“职” 的范围。
“阶” 则是表示官员的等级高低,也就是衡量官员大小的标准和俸碌高底,但并无俱实职责。在这里高原引入了九品官阶制度,将官员的等级分为九品,而毎品又分正从两级,每级又分上下两等,因此实际是将官员的等级扩大为三十六级,而每一级都还有相应的官阶名称,并分为文阶官和武阶官。
文阶官
正一品上 太师 下 太博
从一品上 司徒 下 司空
正二品上 金紫光禄大夫 下 银青荣禄大夫
从二品上 光禄大夫 下 荣禄大夫
正三品上 资德大夫 下 资善大夫
从三品上 正奉大夫 下 通奉大夫
正四品上 正议大夫 下 通议大夫
从四品上 大中大夫 下 少中大夫
正五品上 中议大夫 下 中顺大夫
从五品上 朝请大夫 下 朝散大夫
正六品上 奉政大夫 下 奉议大夫
从六品上 奉直大夫 下 奉训大夫
正七品上 承德仕 下 承直仕
从七品上 承务仕 下 承务仕
正八品上 文林仕 下 翰林仕
从八品上 从事仕 下 承事仕
正九品上 授职仕 下 修职仕
从九品上 登佐仕 下 议佐仕
武散官
正一品上 龙虎卫上将军 下 金吾卫上将军
从一品上 奉国上将军 下 辅国上将军
正二品上 骠骑大将军 下 车骑大将军
从二品上 骁骑大将军 下 飞骑大将军
正三品上 征东将军 下 征西将军
从三品上 征南将军 下 征北将军
正四品上 卫国将军 下 安国将军
从四品上 镇国将军 下 定国将军
正五品上 广威将军 下 明威将军
从五品上 宣威将军 下 信威将军
正六品上 前将军 下 后将军
从六品上 左将军 下 右将军
正七品上 承信校尉 下 昭信校尉
从七品上 忠武校尉 下 忠显校尉
正八品上 忠勇校尉 下 忠翊校尉
从八品上 修武尉 下 敦武尉
正九品上 保义尉 下 进义尉
从九品上 进勇尉 下 进威尉
因此以后一般的官员通常都会有两个官名,一个职官,为官员的俱体职责;一个阶官,为官员的级别高低。官职和官阶都是不能世袭的
“爵” 则是一种荣誊称号,并无实权,但可以和官阶相对应,而爵位既可以授与官员,做为对官员额外的加封,当然也加一份俸碌,或者是在官员离休之后的恩赐封号;也可以授与普通百姓,商人,世族,以奖励他们对国家做出的贡献,相当于提高了他们的政治地位,并享有一定的特权;而且爵位还分为两种,一种是可以世袭,另一种是不能世袭的。
“爵” 分为五级,即:公候伯子男。而每级又毎为三等,其中候伯子男四爵,分为亭、乡、县三等,以候爵为例,即为分亭候、乡候、县候;而公爵则分为县、郡、国三等。共计是十五级爵位。最高的国公为正一品,最低的亭男为从五品下。
虽然爵位没有实权,也不算阶官,但由于公候伯子男这五爵的称号深入人心,因此还是有相当大的吸引力的。而这也是高原称王的好处,如果高原还是武安君,肯定不能使用“公候伯子男” 做为爵位的称号。
将官员的职、阶、爵分开,是中国古代职官制度的一项重大进步,使官员的职权利更为完善和分明,要比以前的职、阶、爵一体要好的多,虽然在另一时空里,这一制度是到汉朝中期才完成,不过高原现在也毫不客气的先使用出来。
在地方上,仍然是主要釆用郡县制度,不过在一些重要的地区,还设立州一级,比郡小,比县大,但不直接管辖县。因此实际是分为郡、州、县三级,郡的最高官员为郡守,正三品;州的最高官员为太守,正四品;县的最高官员为县令,正五品。
各郡、州、县的官员付责各地区的军政财事务,本来高原也考虑过,把地方的军政财事务分开,削弱地方的权力,但现在并不是天下统一的太平时节,而是四足鼎立,因此为了提高地方的行政效率,高原决定还是釆用军政财一体化的地方制度。
而相对于官职制度,军事方面的制度改变就要小得多,因为高原入主代郡以后,就建立了一套新的军事体系,这套体系到现在还基本能够使用,用不着做太大的改变,只要进行一些局部调整就可以了。主要的改变在两点,一是军队的编制进行重新代分;二是军队的官职級别要和新设立的官职级别相适应。
不过首先设置的还是中央的军事管理机构,以前实际是由高原直接付责军务,而现在要设立一个正式的机构了。因此高原在朝中设置大将军府,级别与六部并列,平时归为内阁管理,和兵部一起管理军政军务,但在战争时期,大将军府则直接对高原付责,由经验丰富的老将出任大将军,平时付责选拔将领,考核训练军队,军队换防等事务;战时付责制定战术、调派兵力,征集编制军队等事务。
军队的编制仍然是以军团为主,但军团的名称不在使用地名,而是使用数字,而且每个军团下设军级编制,每个军团下辖五到七个军,每个军的人数在五千到八千人,以下再分为千长、五佰长、佰长、五什长,什长、伍长等。军团的最高官员称为主将,为正三品;军的最高官员为正将,为正四品;以下次依次类推。
以前编制的几个军团中,代郡军团将分拆为第一、二军团,驻守灵寿地区,保卫都城的安全,上谷军团改为第三军团,驻守东阳郡;雁门军团改为第四军团,驻守雁门、云中;云中军团改为第五军团,驻守渔阳、巨鹿,另外再扩编第六军团,驻守代郡。
平时各军团分别驻守各地,在战争时期则由几个军团联合组成军队,由大将军府派遣主帅统领。或是由一个军团为主,从其他军团中抽调部份军队。
另外在新都灵寿还设立禁卫军、护卫军、威宁军三军,禁卫军付责保卫王宫、王城的安全;护卫军付责保卫各部、司官署安全;威宁军付责灵寿城內的其他地区,以及周边的村镇安全。
整个官职制度,高原足足写了三大册,可以说基本包含了所有的方面,仅仅只是没有包括王宫里的制度,其实高原对王宫制度也有一些考虑,只是王宫制度不可能和外臣商议,因此高原才没有拿出来,等着回到后宅之后,再和妻妾们商议。
但就是这样,淳于博和张良还是足花了近半个时辰,才把所有的制度完全看完。而在看完之后,两人除了对高原设计的内阁制度十分佩服以后,而对其他的制度也都没有异议,也可以看得出来,高原确实是花了相当的心血,才制定了这样一套相对十分完善的官职制度。两人基本没有什么异议,认为完全可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