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97章 奔流
没错,刚才这几百建奴的弓手并不是正宗的八旗军,而是汉军旗。
他们的战斗意志本就比不上正宗的巴牙喇军,弓手的装备又差,遇到下雨点,弓箭的威力也是不成。遇到了轻骑兵突击,如何抵挡得住。
只瞬间就被这十来骑轻骑兵直接击溃,也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快逃啊!”
几百建奴同时撒了丫子,不要命地转身逃跑。
那一队骑兵如何肯放弃,开始了追击。
一个周仲英部下拉住一个骑兵,道:“哥哥,你这是要去哪里,我们该去哪里?”
“起开,别挡道,别耽搁了我立功受赏的机会,老子还想多砍几颗汉奸的脑袋呢。”扬州镇的骑兵一向骄横,态度很是恶劣,喝道:“某是金雕军斥候,你们继续朝东南走,大约三十里,那边是我金雕军的主力,如果你们赶得上,或许还能活下去。快走,多铎的主力要过来了,再迟就来不及了,驾!”
说完话,人已经冲了出去。
转眼,那十来个骑兵一边砍杀一边追击,就看不到人影了,只抛下一路嚣张的飞溅而起的泥水。
问话那人一时不防,被马蹄溅起的泥点子甩了一脸,心中不乐,骂道:“什么东西,我还以为是汤问行将军的骑兵军呢,原来是冷英的人。也不看看咱们是哪部分的,元字营成立的时候,金雕还在他娘的肚子里呢!咱们才是嫡系。”
另外一个士兵拉住他:“哥哥,别骂了,快走吧!”
“队正,队正呢!”
大家这才想起队正已经牺牲才刚才渡河之役之中,顿时有泪水涌出来,有人喊:“掌牧,掌牧,现在如何是好,快去寻队正和死去兄弟的尸首。”
喊了几声,大家才发现周仲英有点不对劲。
他的刺刀还刺在敌人身上,大约是因为卡在了肋骨上,怎么也拔不出来。
周仲英就那么用一只脚踩在敌人身上,用力扯,用力扯。
“掌牧,队正牺牲了,快下令吧!”
周仲英还是没有说话,整个人仿佛已经陷入了癫狂。
这个时候,远方的厮杀声越来越响,已经能够看到一片潮水搬涌来的白色铠甲。
那是建奴的主力,也数不清有多少人。
步兵在后面整齐推进,前头却是一队接一队的轻骑兵正挥舞着武器追杀着前面的明军和百姓。
转眼,就已经冲到距离周仲英他们两里的距离。
大家的汗水都下来了,这么一条小河,显然是挡不住敌人的。一旦建奴靠来,在骑兵的追击下,一个人也活不成。
“快走,快走!”有个士兵大叫一声:“带上弟兄们的尸首。”
又要下河去寻队正,正在这个时候,突然间,小河上游“轰隆”一声,如同天崩地裂,有滚滚浊浪顺着渠道泻来。
原来,下了一天一夜雨,水终于涨起来了。
这就是俗话说的“撬杆水”,所谓撬杆就是小偷。江淮地区的民居都是木扳壁,窃贼在翻墙越户的时候都会带上一根撬棍,将墙壁撬出一个洞以方便进入。
四五月的天,孩子脸。说变就变。前一刻还是艳阳天,下一刻说不定就是倾盆大雨。前一刻还是干涸的小河,小一刻说不定就是滚滚巨浪。尤其是在山区,每年都会有人和牲口不小心葬身鱼腹。
那士兵刚到岸边,上游的洪水就下来了,若不是他跑得快,今日还真回不去了。
有人道:“还好,还好,这水来得及时,真是老天爷都在帮咱们。可怜队正的尸首……”
想起队正,大家心情都是沉重。
有水隔开敌人,大家总算是安全了。
回顾四周,二十多个宁乡军士兵活下来的也不过六七人,敌人的反曲弓实在犀利,几乎是人人带伤,有人的大腿和手臂甚至被人一箭射出透明的窟窿来。至于那十几个川军的娃娃,却是一个没有剩下。
能够活下来,却也是老天爷眷顾了。
于是,大家互相帮忙裹好身上的伤口,背上战友的尸体就要走。
周仲英已经放弃将刺刀从敌人身体是抽出来,一旋枪管,让火枪从刺刀上的卡榫里脱出。就那么柱着枪,站在原地,呆呆地看着地上的尸体。
这还是他第一次亲手杀人,他就是不明白,这活生生的一条性命怎么就怎么简单地死了。他还能清晰地回忆起敌人刚才短气那个瞬间长长的叹息。
死亡,原来是这么的简单。
“掌牧,快走,敌人过来了,这水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消下去,再迟就走不脱了。”一个士兵跑过来拖了他一把。
说话间,敌人的前锋骑兵已是能够看清楚他们的模样了,轰隆的马蹄声已经压住了奔腾的而来的水声。
“走吧,走吧!”周仲英点点头,脚步趔趄地朝前挪动。
正在这个时候,身后传来一声尖锐的叫喊:“叔,等等我,救命,救命!”
这声音是如此稚嫩,是个孩子。
“啊,还有人没过河!”所有人同时大喊。
周仲英猛地回过头,就看到一条瘦小的身影哭喊着,飞快朝河边跑来。她黑色的头发披散在空中,在雨水里飘扬。
正是先前那个同自己说话的,女扮男装的娃娃兵。
“啊,快过来,娃娃,快过来!”周仲英一刹那从懵懂中清醒过来,转身朝河里跑去。
“叔,救命,救命!”小女孩子还在大哭。
一个士兵猛地拉住周仲英,不住摇头。
是啊,河水暴涨,水流湍急,先前还漂浮在水面上的尸体已经被洪流冲得看不见影子了,这个时候如果下水,无疑是自杀。
“放开我,放开我!”周仲英勇猛得如同一头狮子,提去拳头不住朝那士兵面上打去,直打出鼻血来。
那士兵也不躲闪,只不住摇头,眼泪却流了下来。
小女孩还在朝前跑着,后面跟着十几个建奴的骑兵,他们好象也不急着追上来,就在后面慢吞吞地跟着,时不时发出一阵哄笑。
转眼,她就跑到河边,被滚滚洪流挡住了。
这个时候,她却不哭了,就那么呆呆地站在水边。
周仲英突然冷静下来,停下手,对着河边用尽全身力气大吼:“跳下去,跳下去,不能做鞑子的奴隶。”
小女孩摇了摇头。
周仲英的声音温和下来,“娃娃,跳吧,没什么好怕的。等你落到建奴手上,那才是生不如死,娃娃,相信叔的话,眼睛一闭,就过去了。”
还是在摇头。
生死之间有大恐怖,更何况她还是个孩子。
河这边,所有的人都沉默下来。
建奴的骑兵慢慢靠了过来,他们的马头上悬挂着不少血淋淋刚砍下来的头颅。在远处,惨烈的叫声此起彼伏,敌人的大队步兵正在有条不紊地屠杀着。
周仲英猛地回头:“帮帮她,帮帮她!”
一个士兵从地上拣地敌人遗落的反曲弓,搭上一支箭,拉到面颊处,瞄准了小姑娘。
那小姑娘面上突然露出笑容,高喊:“叔,你是个好人,你是个好人!”
建奴同时发出一声喊,这回周仲英听懂了,是大明朝官话:“捉住那女子,捉住那女子!”
“咻!”箭几乎是擦着周仲英的耳朵射了出去,带起一道热得烫人的风声。
他们的战斗意志本就比不上正宗的巴牙喇军,弓手的装备又差,遇到下雨点,弓箭的威力也是不成。遇到了轻骑兵突击,如何抵挡得住。
只瞬间就被这十来骑轻骑兵直接击溃,也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快逃啊!”
几百建奴同时撒了丫子,不要命地转身逃跑。
那一队骑兵如何肯放弃,开始了追击。
一个周仲英部下拉住一个骑兵,道:“哥哥,你这是要去哪里,我们该去哪里?”
“起开,别挡道,别耽搁了我立功受赏的机会,老子还想多砍几颗汉奸的脑袋呢。”扬州镇的骑兵一向骄横,态度很是恶劣,喝道:“某是金雕军斥候,你们继续朝东南走,大约三十里,那边是我金雕军的主力,如果你们赶得上,或许还能活下去。快走,多铎的主力要过来了,再迟就来不及了,驾!”
说完话,人已经冲了出去。
转眼,那十来个骑兵一边砍杀一边追击,就看不到人影了,只抛下一路嚣张的飞溅而起的泥水。
问话那人一时不防,被马蹄溅起的泥点子甩了一脸,心中不乐,骂道:“什么东西,我还以为是汤问行将军的骑兵军呢,原来是冷英的人。也不看看咱们是哪部分的,元字营成立的时候,金雕还在他娘的肚子里呢!咱们才是嫡系。”
另外一个士兵拉住他:“哥哥,别骂了,快走吧!”
“队正,队正呢!”
大家这才想起队正已经牺牲才刚才渡河之役之中,顿时有泪水涌出来,有人喊:“掌牧,掌牧,现在如何是好,快去寻队正和死去兄弟的尸首。”
喊了几声,大家才发现周仲英有点不对劲。
他的刺刀还刺在敌人身上,大约是因为卡在了肋骨上,怎么也拔不出来。
周仲英就那么用一只脚踩在敌人身上,用力扯,用力扯。
“掌牧,队正牺牲了,快下令吧!”
周仲英还是没有说话,整个人仿佛已经陷入了癫狂。
这个时候,远方的厮杀声越来越响,已经能够看到一片潮水搬涌来的白色铠甲。
那是建奴的主力,也数不清有多少人。
步兵在后面整齐推进,前头却是一队接一队的轻骑兵正挥舞着武器追杀着前面的明军和百姓。
转眼,就已经冲到距离周仲英他们两里的距离。
大家的汗水都下来了,这么一条小河,显然是挡不住敌人的。一旦建奴靠来,在骑兵的追击下,一个人也活不成。
“快走,快走!”有个士兵大叫一声:“带上弟兄们的尸首。”
又要下河去寻队正,正在这个时候,突然间,小河上游“轰隆”一声,如同天崩地裂,有滚滚浊浪顺着渠道泻来。
原来,下了一天一夜雨,水终于涨起来了。
这就是俗话说的“撬杆水”,所谓撬杆就是小偷。江淮地区的民居都是木扳壁,窃贼在翻墙越户的时候都会带上一根撬棍,将墙壁撬出一个洞以方便进入。
四五月的天,孩子脸。说变就变。前一刻还是艳阳天,下一刻说不定就是倾盆大雨。前一刻还是干涸的小河,小一刻说不定就是滚滚巨浪。尤其是在山区,每年都会有人和牲口不小心葬身鱼腹。
那士兵刚到岸边,上游的洪水就下来了,若不是他跑得快,今日还真回不去了。
有人道:“还好,还好,这水来得及时,真是老天爷都在帮咱们。可怜队正的尸首……”
想起队正,大家心情都是沉重。
有水隔开敌人,大家总算是安全了。
回顾四周,二十多个宁乡军士兵活下来的也不过六七人,敌人的反曲弓实在犀利,几乎是人人带伤,有人的大腿和手臂甚至被人一箭射出透明的窟窿来。至于那十几个川军的娃娃,却是一个没有剩下。
能够活下来,却也是老天爷眷顾了。
于是,大家互相帮忙裹好身上的伤口,背上战友的尸体就要走。
周仲英已经放弃将刺刀从敌人身体是抽出来,一旋枪管,让火枪从刺刀上的卡榫里脱出。就那么柱着枪,站在原地,呆呆地看着地上的尸体。
这还是他第一次亲手杀人,他就是不明白,这活生生的一条性命怎么就怎么简单地死了。他还能清晰地回忆起敌人刚才短气那个瞬间长长的叹息。
死亡,原来是这么的简单。
“掌牧,快走,敌人过来了,这水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消下去,再迟就走不脱了。”一个士兵跑过来拖了他一把。
说话间,敌人的前锋骑兵已是能够看清楚他们的模样了,轰隆的马蹄声已经压住了奔腾的而来的水声。
“走吧,走吧!”周仲英点点头,脚步趔趄地朝前挪动。
正在这个时候,身后传来一声尖锐的叫喊:“叔,等等我,救命,救命!”
这声音是如此稚嫩,是个孩子。
“啊,还有人没过河!”所有人同时大喊。
周仲英猛地回过头,就看到一条瘦小的身影哭喊着,飞快朝河边跑来。她黑色的头发披散在空中,在雨水里飘扬。
正是先前那个同自己说话的,女扮男装的娃娃兵。
“啊,快过来,娃娃,快过来!”周仲英一刹那从懵懂中清醒过来,转身朝河里跑去。
“叔,救命,救命!”小女孩子还在大哭。
一个士兵猛地拉住周仲英,不住摇头。
是啊,河水暴涨,水流湍急,先前还漂浮在水面上的尸体已经被洪流冲得看不见影子了,这个时候如果下水,无疑是自杀。
“放开我,放开我!”周仲英勇猛得如同一头狮子,提去拳头不住朝那士兵面上打去,直打出鼻血来。
那士兵也不躲闪,只不住摇头,眼泪却流了下来。
小女孩还在朝前跑着,后面跟着十几个建奴的骑兵,他们好象也不急着追上来,就在后面慢吞吞地跟着,时不时发出一阵哄笑。
转眼,她就跑到河边,被滚滚洪流挡住了。
这个时候,她却不哭了,就那么呆呆地站在水边。
周仲英突然冷静下来,停下手,对着河边用尽全身力气大吼:“跳下去,跳下去,不能做鞑子的奴隶。”
小女孩摇了摇头。
周仲英的声音温和下来,“娃娃,跳吧,没什么好怕的。等你落到建奴手上,那才是生不如死,娃娃,相信叔的话,眼睛一闭,就过去了。”
还是在摇头。
生死之间有大恐怖,更何况她还是个孩子。
河这边,所有的人都沉默下来。
建奴的骑兵慢慢靠了过来,他们的马头上悬挂着不少血淋淋刚砍下来的头颅。在远处,惨烈的叫声此起彼伏,敌人的大队步兵正在有条不紊地屠杀着。
周仲英猛地回头:“帮帮她,帮帮她!”
一个士兵从地上拣地敌人遗落的反曲弓,搭上一支箭,拉到面颊处,瞄准了小姑娘。
那小姑娘面上突然露出笑容,高喊:“叔,你是个好人,你是个好人!”
建奴同时发出一声喊,这回周仲英听懂了,是大明朝官话:“捉住那女子,捉住那女子!”
“咻!”箭几乎是擦着周仲英的耳朵射了出去,带起一道热得烫人的风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