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1章 赳赳老秦棠棣之华
“贾庄失而复得,太好了,太好了,这个胡茂祯,果然没有叫某失望。”听到这个消息,高杰兴奋地大叫起来:“夫人,夫人,快快快,快去劳军。老胡他们估计已经饿坏了,还有,再多带些金银过去,见人就发红包。他奶奶的,想不到啊想不到,咱们秦军也会如此剽悍,有如此血性。”
从昨天到现在,高杰在中军大帐里都阴沉着一张脸,见人不好亲近。此刻,突然喜极忘忘形,可见先前贾庄一线失守让他担忧成什么模样。
贾庄失守意味着整个瓜洲都被敌人攻破了,方才高杰已经在做最后的打算了。
却不想,前边却传来令人振奋的好消息。
中军节帐中静悄悄的,所有的军官文吏书办和家丁都已经尽数派了出去,只剩下一个半大小子走过来:“总兵官,夫人她已经带着熬好的羊肉汤和火头上去送饭了。”
“那就好,那就好,这仗还有得打,士卒们不能没有力气。”高杰一拍大腿:“可惜没有泡谟,如果能来一碗,美得很呢!”
那小子也是关中人氏,听到总兵官的话,忍不住吞了一口唾沫:“总兵官若是想吃,等下小的就叫伙房弄点,到晚间就好。”
“晚间……能等到那时候吗?”高杰忍不住抬头看了看外面,雨还在不停地下,但天色却亮得吓人,如同死人的脸看不到一丝血色。如果没猜错,马上就是正午,宁乡军怎么还没来?
……
当邢夫人带着十来个火夫挑着熬好的羊汤来到前线时,前边到处都是残垣断壁,累累尸体在地上相互籍枕,雨水淋下来,积在低处,一汪汪,绯红刺目。
余烟袅袅,血腥味让人窒息。
已经没有站着的人了,只看到胡茂祯抱着一具尸体就那么坐在水洼里,身体佝偻,想哭却又无泪。
他的头盔已经掉了,头发披散开了,其中却间夹着缕缕白发。
邢夫人吃了一惊,走上前去:“胡将军……”
没有人回答,胡茂祯就如同癫狂了一般,就那么紧紧地抱着那个死者。
“胡将军,听说你刚才已经将贾庄夺回来了……总兵官非常欣慰……我熬了些羊汤,士卒们都还是粒米未粘牙,叫他们集合吧,吃饱了好杀敌。胡将军……”
胡茂祯抬起头来,喃喃道:“我胡茂祯……这辈子还从来没有带过这样能打的兵……一个顶一个,都是好汉子。刀断了,用牙齿,用指甲,受了伤,只要还有一丝气息,也要抱着一个敌人从这墙上跳下去,杀不死他们也要摔死他们……夫人,你刚才是没有看到啊,那么多士卒,就包着火药桶点燃了朝建奴人群里冲。这才是赳赳老秦啊……老胡我打了一辈子仗,总算为兴平伯练出了这么一支强军,这辈子值了,值了……”
邢夫人心都揪紧了,声音开始颤抖:“士卒们呢,老胡……”
“都在这里,都在这里,夫人你难道认不得他了吗,他是陈周南,先前老胡被一个建奴打倒在地,若不是他替我挡了一枪,此刻睡在这里的就是我了。”胡茂祯小心地将陈周南的尸体放在地上,又抱起一具尸,惨笑:“夫人,他叫王克新,你忘记了,当年他做过你的小子,说话做事都非常小心的,就好象是胆小的兔子一样。可今天他非常英雄,他的伤口都在前面,他没有后退过一步……都死光了,都死光了……”
说完,他跳起来,抢过一桶羊汤,抓起瓜瓢,将羊肉不住地朝阵地上泼去:“弟兄们啊,夫人来看你们了,这是你们最喜欢的羊汤。总兵官说了,此战他很欣慰,你们是真正的好汉子,你们是赳赳老秦。吃吧,吃吧,吃饱了好上路……”
“老胡,不要这样,不要这样!”邢夫人大叫,但泪水却哗哗地流了下来。
秦军完了,这十多年自己和高杰的心血完了。
她身子一软,跪了下去。
就在这个时候,前方传来轰隆的巨响。抬头看去,建奴又开始进攻了。
这一次是敌人的总共,却见地平线上黑压压一片全是人,就好象是涌来的海潮一般。
拜尹图已经疯狂了,将手头的所有兵力全放了出来,也不讲究任何战术配合,以一个牛录为单位,开始集团冲锋。
这个时候,别说贾庄这里已经没有一兵一卒,就算胡茂祯率领的亲军主力还在,也挡不了多久。
或许,这是我的最后时刻了。
一刹间邢夫人脑海里走马灯似地有往事在回放,那一年她才二十出头,那一年她是李自成的妻子。
那一年,那个英俊得如同天神一样的男人突然走进中军节帐,朝自己展颜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米脂的婆姨,绥德的汉,他是绥德人吗?
他叫高杰,我的高郎。
……
“建奴来了,建奴来了!”火夫们都惊慌地大叫起来。
胡茂祯还在疯狂地大叫,一步一步朝前,朝敌人的大阵走去。
“罢了,今日就战死在这里吧!高郎说得对,我们夫妻已经没有退路了,如果逃走,就算苟且活在这个世界上,无兵无卒,又有什么滋味。”
邢夫人将头发挽到头顶上,从地上拣起一根长矛,大步向前:“老胡,等等我。”
前方,传来胡茂祯高亢的歌声:“耳内里忽听得竹林闹吵,林中鸟你为何惊吓英豪。
正行走忽听得大兵来到,伍子胥在马上身似水浇。
我杀也不敢杀战也不敢战,说是我该向那里脱逃。
正行走又听得雄鸡报晓,猛抬头又只见红日上朝。
往下看闪上了阳关大道,伍子胥在马上展放眉梢。
望楚国骂一声平王无道,把昏君犯我手岂肯轻饶。
又只见旌旗摆大兵来到……”
正是秦腔《伍员逃国》的唱段,当年伍子胥过昭关一夜白头,今日胡茂祯的头发也白了。
一恍眼,这个标阁大厅跟了自己已经十多年了,时间过得真快啊!
邢夫人冲到他身边,将长矛塞到胡茂祯手头:“老胡,并肩战死吧,不为这腐朽的糜烂到不可收拾的大明朝,就为咱们老秦人胸中的那一口血性。”
胡茂祯接过长矛,抖了个花儿:“赳赳老秦,共赴国难,赳赳老秦,复我河山。血不流干,死不休战!”
“你们要死也不等等某。”这个时候,后面突然传来洪亮的声音,“老胡,你要唱死不休战。某偏要唱棠棣之华,鄂不韡韡,凡今之人,莫如兄弟。同仇同袍,自然要死在一块。”
回头看去,状若癫狂的胡茂祯眼神清明了:“总兵官!”
邢夫人惊叫:“高郎,元爵!”
没错,来的正是高杰,他已经换上了一身戎装,身后还跟着一百个骑兵,雨水已经将他们身上的铁甲淋得闪闪发亮,这大概是他现在能够收集的仅有的一点兵力吧?
在高杰身边的那匹战马上,则坐着他十二岁大的儿子高元爵。
邢夫人:“元爵,高郎你怎么把孩儿也带来了?”
高杰哈哈大笑:“老子马上就要战死了,夫人,某答应过你们,生生死死一家人都要在一起,今日自然也要死在一块儿。”
“不不不,元爵才十二岁啊,怎么能够死,怎么能够死?”一向强悍的邢夫人流出眼泪来:“高郎,让他走吧,要死也是咱们的事,跟孩子没有任何关系,求求你!”
“住口!”高杰怒喝,指着身边的士卒:“元爵是某的孩子,可他们不也是他们父母的心肝宝贝,凭什么别人家的孩子死得,咱们的孩子就死不得。元爵,跟你妈说?”
那个小孩子手中捏着一把小刀,他抬起头来:“娘,我是赳赳老秦,我也能杀敌。”
“儿子,儿子啊!”刑夫人还在哭。
那一百多个骑兵却激动得同时大吼:“愿为总兵官而死!”
“好!”高杰举起右手,等大家安静下去,喝道:“前方就是建奴的主力,等下随我父子陷阵,某将同元爵,高某的独子,你们的少将军冲锋在前,某全家老小今日就死在沙场上,要让天下人都看到我三秦子弟腔子里的热血。杀!”
“杀!”一百多把雪亮的长刀挥舞起来,战马也仿佛被这沸腾的杀意振奋,愤怒地用前蹄刨着地上的湿土。
缰绳已经绷得极紧张,马首高高昂起。
邢夫人知道再说已经无用,就同胡茂祯一起跳上了战马。
这个时候下了数日的细雨突然停了下来,头顶突然亮开,有金黄色的阳光从云层之上投射而下。
大地立即变得光影班驳,大风鼓舞昂,掠过江北旷野,无数残破的旌旗飞扬而起,发出裂帛脆响。
终于放晴了,平原上,大江上有白雾气翻涌。
建奴还在推进,哗啦啦势不可挡,满天满地都是涌动的人潮,整片大地都在这脚步声中震荡。
高杰看了一眼身边的妻子和儿子,道:“还有片刻,建奴就会推进到距离我三百步的地方,三百步乃是骑兵冲击的距离,咱们就在那个时候冲锋。不用害怕,死并不可怕!”
“爹爹,我不怕,孩儿是少将军,将来是要继承秦军的,早晚会上战场的。”小孩儿不住点头,面上全是金色的阳光。
高杰知道就凭自己手下这一百骑兵,一个冲锋就打光了,根本起不了任何作用。
可就算是要死,也要死得像一条汉子。
可惜了,元爵才十二岁,他的人生刚开始啊!
近了,三百步,就是现在。
高杰正要松开紧绷的缰绳,让战马冲出去。
这个时候,有人用尽全身力气大喊:“船——援军,宁乡军来了!”
高杰猛地回头,他看到在东面的大江之上,有一支庞大的舰队。
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么多的船,从来没有看到过。
从昨天到现在,高杰在中军大帐里都阴沉着一张脸,见人不好亲近。此刻,突然喜极忘忘形,可见先前贾庄一线失守让他担忧成什么模样。
贾庄失守意味着整个瓜洲都被敌人攻破了,方才高杰已经在做最后的打算了。
却不想,前边却传来令人振奋的好消息。
中军节帐中静悄悄的,所有的军官文吏书办和家丁都已经尽数派了出去,只剩下一个半大小子走过来:“总兵官,夫人她已经带着熬好的羊肉汤和火头上去送饭了。”
“那就好,那就好,这仗还有得打,士卒们不能没有力气。”高杰一拍大腿:“可惜没有泡谟,如果能来一碗,美得很呢!”
那小子也是关中人氏,听到总兵官的话,忍不住吞了一口唾沫:“总兵官若是想吃,等下小的就叫伙房弄点,到晚间就好。”
“晚间……能等到那时候吗?”高杰忍不住抬头看了看外面,雨还在不停地下,但天色却亮得吓人,如同死人的脸看不到一丝血色。如果没猜错,马上就是正午,宁乡军怎么还没来?
……
当邢夫人带着十来个火夫挑着熬好的羊汤来到前线时,前边到处都是残垣断壁,累累尸体在地上相互籍枕,雨水淋下来,积在低处,一汪汪,绯红刺目。
余烟袅袅,血腥味让人窒息。
已经没有站着的人了,只看到胡茂祯抱着一具尸体就那么坐在水洼里,身体佝偻,想哭却又无泪。
他的头盔已经掉了,头发披散开了,其中却间夹着缕缕白发。
邢夫人吃了一惊,走上前去:“胡将军……”
没有人回答,胡茂祯就如同癫狂了一般,就那么紧紧地抱着那个死者。
“胡将军,听说你刚才已经将贾庄夺回来了……总兵官非常欣慰……我熬了些羊汤,士卒们都还是粒米未粘牙,叫他们集合吧,吃饱了好杀敌。胡将军……”
胡茂祯抬起头来,喃喃道:“我胡茂祯……这辈子还从来没有带过这样能打的兵……一个顶一个,都是好汉子。刀断了,用牙齿,用指甲,受了伤,只要还有一丝气息,也要抱着一个敌人从这墙上跳下去,杀不死他们也要摔死他们……夫人,你刚才是没有看到啊,那么多士卒,就包着火药桶点燃了朝建奴人群里冲。这才是赳赳老秦啊……老胡我打了一辈子仗,总算为兴平伯练出了这么一支强军,这辈子值了,值了……”
邢夫人心都揪紧了,声音开始颤抖:“士卒们呢,老胡……”
“都在这里,都在这里,夫人你难道认不得他了吗,他是陈周南,先前老胡被一个建奴打倒在地,若不是他替我挡了一枪,此刻睡在这里的就是我了。”胡茂祯小心地将陈周南的尸体放在地上,又抱起一具尸,惨笑:“夫人,他叫王克新,你忘记了,当年他做过你的小子,说话做事都非常小心的,就好象是胆小的兔子一样。可今天他非常英雄,他的伤口都在前面,他没有后退过一步……都死光了,都死光了……”
说完,他跳起来,抢过一桶羊汤,抓起瓜瓢,将羊肉不住地朝阵地上泼去:“弟兄们啊,夫人来看你们了,这是你们最喜欢的羊汤。总兵官说了,此战他很欣慰,你们是真正的好汉子,你们是赳赳老秦。吃吧,吃吧,吃饱了好上路……”
“老胡,不要这样,不要这样!”邢夫人大叫,但泪水却哗哗地流了下来。
秦军完了,这十多年自己和高杰的心血完了。
她身子一软,跪了下去。
就在这个时候,前方传来轰隆的巨响。抬头看去,建奴又开始进攻了。
这一次是敌人的总共,却见地平线上黑压压一片全是人,就好象是涌来的海潮一般。
拜尹图已经疯狂了,将手头的所有兵力全放了出来,也不讲究任何战术配合,以一个牛录为单位,开始集团冲锋。
这个时候,别说贾庄这里已经没有一兵一卒,就算胡茂祯率领的亲军主力还在,也挡不了多久。
或许,这是我的最后时刻了。
一刹间邢夫人脑海里走马灯似地有往事在回放,那一年她才二十出头,那一年她是李自成的妻子。
那一年,那个英俊得如同天神一样的男人突然走进中军节帐,朝自己展颜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米脂的婆姨,绥德的汉,他是绥德人吗?
他叫高杰,我的高郎。
……
“建奴来了,建奴来了!”火夫们都惊慌地大叫起来。
胡茂祯还在疯狂地大叫,一步一步朝前,朝敌人的大阵走去。
“罢了,今日就战死在这里吧!高郎说得对,我们夫妻已经没有退路了,如果逃走,就算苟且活在这个世界上,无兵无卒,又有什么滋味。”
邢夫人将头发挽到头顶上,从地上拣起一根长矛,大步向前:“老胡,等等我。”
前方,传来胡茂祯高亢的歌声:“耳内里忽听得竹林闹吵,林中鸟你为何惊吓英豪。
正行走忽听得大兵来到,伍子胥在马上身似水浇。
我杀也不敢杀战也不敢战,说是我该向那里脱逃。
正行走又听得雄鸡报晓,猛抬头又只见红日上朝。
往下看闪上了阳关大道,伍子胥在马上展放眉梢。
望楚国骂一声平王无道,把昏君犯我手岂肯轻饶。
又只见旌旗摆大兵来到……”
正是秦腔《伍员逃国》的唱段,当年伍子胥过昭关一夜白头,今日胡茂祯的头发也白了。
一恍眼,这个标阁大厅跟了自己已经十多年了,时间过得真快啊!
邢夫人冲到他身边,将长矛塞到胡茂祯手头:“老胡,并肩战死吧,不为这腐朽的糜烂到不可收拾的大明朝,就为咱们老秦人胸中的那一口血性。”
胡茂祯接过长矛,抖了个花儿:“赳赳老秦,共赴国难,赳赳老秦,复我河山。血不流干,死不休战!”
“你们要死也不等等某。”这个时候,后面突然传来洪亮的声音,“老胡,你要唱死不休战。某偏要唱棠棣之华,鄂不韡韡,凡今之人,莫如兄弟。同仇同袍,自然要死在一块。”
回头看去,状若癫狂的胡茂祯眼神清明了:“总兵官!”
邢夫人惊叫:“高郎,元爵!”
没错,来的正是高杰,他已经换上了一身戎装,身后还跟着一百个骑兵,雨水已经将他们身上的铁甲淋得闪闪发亮,这大概是他现在能够收集的仅有的一点兵力吧?
在高杰身边的那匹战马上,则坐着他十二岁大的儿子高元爵。
邢夫人:“元爵,高郎你怎么把孩儿也带来了?”
高杰哈哈大笑:“老子马上就要战死了,夫人,某答应过你们,生生死死一家人都要在一起,今日自然也要死在一块儿。”
“不不不,元爵才十二岁啊,怎么能够死,怎么能够死?”一向强悍的邢夫人流出眼泪来:“高郎,让他走吧,要死也是咱们的事,跟孩子没有任何关系,求求你!”
“住口!”高杰怒喝,指着身边的士卒:“元爵是某的孩子,可他们不也是他们父母的心肝宝贝,凭什么别人家的孩子死得,咱们的孩子就死不得。元爵,跟你妈说?”
那个小孩子手中捏着一把小刀,他抬起头来:“娘,我是赳赳老秦,我也能杀敌。”
“儿子,儿子啊!”刑夫人还在哭。
那一百多个骑兵却激动得同时大吼:“愿为总兵官而死!”
“好!”高杰举起右手,等大家安静下去,喝道:“前方就是建奴的主力,等下随我父子陷阵,某将同元爵,高某的独子,你们的少将军冲锋在前,某全家老小今日就死在沙场上,要让天下人都看到我三秦子弟腔子里的热血。杀!”
“杀!”一百多把雪亮的长刀挥舞起来,战马也仿佛被这沸腾的杀意振奋,愤怒地用前蹄刨着地上的湿土。
缰绳已经绷得极紧张,马首高高昂起。
邢夫人知道再说已经无用,就同胡茂祯一起跳上了战马。
这个时候下了数日的细雨突然停了下来,头顶突然亮开,有金黄色的阳光从云层之上投射而下。
大地立即变得光影班驳,大风鼓舞昂,掠过江北旷野,无数残破的旌旗飞扬而起,发出裂帛脆响。
终于放晴了,平原上,大江上有白雾气翻涌。
建奴还在推进,哗啦啦势不可挡,满天满地都是涌动的人潮,整片大地都在这脚步声中震荡。
高杰看了一眼身边的妻子和儿子,道:“还有片刻,建奴就会推进到距离我三百步的地方,三百步乃是骑兵冲击的距离,咱们就在那个时候冲锋。不用害怕,死并不可怕!”
“爹爹,我不怕,孩儿是少将军,将来是要继承秦军的,早晚会上战场的。”小孩儿不住点头,面上全是金色的阳光。
高杰知道就凭自己手下这一百骑兵,一个冲锋就打光了,根本起不了任何作用。
可就算是要死,也要死得像一条汉子。
可惜了,元爵才十二岁,他的人生刚开始啊!
近了,三百步,就是现在。
高杰正要松开紧绷的缰绳,让战马冲出去。
这个时候,有人用尽全身力气大喊:“船——援军,宁乡军来了!”
高杰猛地回头,他看到在东面的大江之上,有一支庞大的舰队。
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么多的船,从来没有看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