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 李泽瑞
负责向苏哲录口供的警察,便是在警车里劝苏哲的年轻警察。
苏哲把事情的经过如实说了一遍,没有一丝的隐瞒。
“苏哲,现在李天控告你,无缘无故出手殴打李天以及他朋友,你承不承认?”年轻警察问道。
“我不承认,明明是李天他们向出手打饭店的老板,我才会出手的。”
就在这时,有人在外面大力敲门,年轻警察只能放下手中的笔,走过去开门。
敲门的人却是一个40岁的警察,以及李天。
这个中年警察,说道:“小阳,这个案子我来负责,你去做的别的事情。”
年轻警察知道中年警察想做什么,特别是李天跟着一起过来,看来苏哲要倒霉了。
不过年轻警察心里虽然有些同情苏哲,但是他只是一个没有背景的小警察而已,哪有权利去护苏哲,只能在心里祈祷苏哲自求多福了。
年轻警察离开后,中年警察先给苏哲锁上手铐,并且还扣在椅子里,以防苏哲反抗,然后才让李天进来。
“李少,你还有其它吩咐的吗?” 中年警察对李天谄媚的说道。
“张哥,把你的警棍借我一下,其它事情就交给我来就可以了。”
张大春丝毫没有犹豫,就把手里的警棍交给李天,然后站在一边,准备看好戏。
李天拿到警棍后,在苏哲面前挥舞着,十分嚣张,说道:“你不是很难打的吗,现在你来打我啊,我要让你试一下得罪我的后果。”
苏哲没有去理会李天,他试了一下,手铐很牢固,而且还被和椅子锁在一起。行动很不方便,要睁开的话不是很容易的事情。
李天看苏哲把他当作透明的,对他的话没有丝毫的反应,恼羞成怒的李天。举起手中的警棍对着苏哲敲下去。
苏哲一直防备着李天发难,在李天动手后,身体一躲,堪堪避开李天的警棍,李天的重重敲在椅子上。
之后苏哲趁着李天靠近的机会,他一脚踢在李天的小脚上,当场就让李天失去平衡,摔下去了。
“李少,你没事吧,快起来。”张大春大惊失色。急忙过去把李天扶起来。
李天把张大春推开,骂道:“你还敢还手,真不知死活。”
接着李天,又举起警棍打向苏哲,不过这次他学聪明了。跑到苏哲的背后打。
苏哲的肩膀被李天用警棍重重了打了一下,本来李天感觉没有解气,还想继续打苏哲的。
结果这个时候,审讯室的房门被打开了,孙队长皱着眉头看着里面,说道:“李天,所长来了。快出来。”
李天一听到所长来了之后,更有精神了,也不急于对付苏哲了,跟着孙队长一起去找所长。
苏哲感觉自己的肩膀十分酸痛,但是他的双手被手铐锁住,又不能去揉。只能强忍着。
李天来到外面后,看到所长后,马上就叫道:“叔叔,你总算来了,你可要为侄子做主。”
原来所长便是李天的叔叔。怪不得李天敢在派出所里有恃无恐,把派出所当作自己的家一样,还敢去审讯室里对苏哲用私刑,所依仗便是有个当派出所所长的叔叔。
当李泽瑞听到李天在派出所里,公然在派出所里叫他作叔叔的时候,还想呵斥他两句的。
李泽瑞已经多次吩咐李天,不要在公共场合里,特别是派出所里的地方,叫他叔叔,但是李天从来就没有记住,一直叫个不停,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有个当派出所所长的叔叔一样。
不过当李泽瑞看到李天的惨样时,就于心不忍,再也说不出呵斥李天的话了,说道:“怎么回事,你怎么这个样子?”
“这都是被那个人打的,痛死我了。”李天现在脸上是青一块紫一块,而且还摔了两颗牙齿,看起来十分狼狈,不过这伤都是李天自己摔的,不过现在李天全部怪在苏哲身上了,谁叫苏哲多管闲事的。
“孙队长,这件事就交给你办了,一定要查明真相,严惩凶手,不能轻易放过凶手。”当即李泽瑞就把这件事交给孙队长处理了。
“我明白了,李所长。”虽然李泽瑞说是要孙队长查明真相,不过孙队长知道李泽瑞的意思,李泽瑞是要让孙队长对付苏哲他们的。
在平时的时候,李泽瑞对派出所的其它案件,大多时候还是比较公道的,但是如果他的侄子李天牵扯在里面的话,李泽瑞就绝对不可能做到公正了,必然会偏私李天的。
所以这件事的起因无论谁对谁错,现在都已经不重要了,谁叫苏哲和曾建国得罪的人,是派出所所长的侄子李天,只能算苏哲和曾建国两个人倒霉了。
李天是李泽瑞大哥的儿子,而从小李天就没有父母了,一直是李泽瑞带大的。
偏偏李泽瑞自己又一直没有生育,所以一直视李天为己出,又因李天从小没有父母的关系,对李天非常溺爱,李天想要什么,就给他什么,所以也就造成了李天如今的飞扬跋扈,什么事情都敢做。
而且李天还不知道什么搭上了道上的人,别人看他是李泽瑞的侄子,看在李泽瑞的面子上,就让他管理一条街道,由他带领着几个狗腿子去收管理费。
这些事情,李泽瑞都知道,但是他却一直没有好好约束李天,所以就让李天越来越目中无人,气焰嚣张。
在李泽瑞心中,李天只是调皮了一些,但是本质上还是好的。
所以无论李天在外面犯了什么错,李泽瑞都会在后面帮他擦屁股,而事后最多只是几句无关紧要的呵斥。
正因为有李泽瑞的撑腰,帮他解决麻烦,所以李天今天才敢胆大包天,打饭店老板娘的注意。
今天要不是苏哲在场的话,也许李天就要得手了。而且事后,李天也不会受到什么惩罚。
毕竟曾建国两夫妻无权无势,又没有人愿意为他作证,到时肯定无法指证李天,李天又可以继续在外面逍遥法外,为非作歹了。
苏哲把事情的经过如实说了一遍,没有一丝的隐瞒。
“苏哲,现在李天控告你,无缘无故出手殴打李天以及他朋友,你承不承认?”年轻警察问道。
“我不承认,明明是李天他们向出手打饭店的老板,我才会出手的。”
就在这时,有人在外面大力敲门,年轻警察只能放下手中的笔,走过去开门。
敲门的人却是一个40岁的警察,以及李天。
这个中年警察,说道:“小阳,这个案子我来负责,你去做的别的事情。”
年轻警察知道中年警察想做什么,特别是李天跟着一起过来,看来苏哲要倒霉了。
不过年轻警察心里虽然有些同情苏哲,但是他只是一个没有背景的小警察而已,哪有权利去护苏哲,只能在心里祈祷苏哲自求多福了。
年轻警察离开后,中年警察先给苏哲锁上手铐,并且还扣在椅子里,以防苏哲反抗,然后才让李天进来。
“李少,你还有其它吩咐的吗?” 中年警察对李天谄媚的说道。
“张哥,把你的警棍借我一下,其它事情就交给我来就可以了。”
张大春丝毫没有犹豫,就把手里的警棍交给李天,然后站在一边,准备看好戏。
李天拿到警棍后,在苏哲面前挥舞着,十分嚣张,说道:“你不是很难打的吗,现在你来打我啊,我要让你试一下得罪我的后果。”
苏哲没有去理会李天,他试了一下,手铐很牢固,而且还被和椅子锁在一起。行动很不方便,要睁开的话不是很容易的事情。
李天看苏哲把他当作透明的,对他的话没有丝毫的反应,恼羞成怒的李天。举起手中的警棍对着苏哲敲下去。
苏哲一直防备着李天发难,在李天动手后,身体一躲,堪堪避开李天的警棍,李天的重重敲在椅子上。
之后苏哲趁着李天靠近的机会,他一脚踢在李天的小脚上,当场就让李天失去平衡,摔下去了。
“李少,你没事吧,快起来。”张大春大惊失色。急忙过去把李天扶起来。
李天把张大春推开,骂道:“你还敢还手,真不知死活。”
接着李天,又举起警棍打向苏哲,不过这次他学聪明了。跑到苏哲的背后打。
苏哲的肩膀被李天用警棍重重了打了一下,本来李天感觉没有解气,还想继续打苏哲的。
结果这个时候,审讯室的房门被打开了,孙队长皱着眉头看着里面,说道:“李天,所长来了。快出来。”
李天一听到所长来了之后,更有精神了,也不急于对付苏哲了,跟着孙队长一起去找所长。
苏哲感觉自己的肩膀十分酸痛,但是他的双手被手铐锁住,又不能去揉。只能强忍着。
李天来到外面后,看到所长后,马上就叫道:“叔叔,你总算来了,你可要为侄子做主。”
原来所长便是李天的叔叔。怪不得李天敢在派出所里有恃无恐,把派出所当作自己的家一样,还敢去审讯室里对苏哲用私刑,所依仗便是有个当派出所所长的叔叔。
当李泽瑞听到李天在派出所里,公然在派出所里叫他作叔叔的时候,还想呵斥他两句的。
李泽瑞已经多次吩咐李天,不要在公共场合里,特别是派出所里的地方,叫他叔叔,但是李天从来就没有记住,一直叫个不停,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有个当派出所所长的叔叔一样。
不过当李泽瑞看到李天的惨样时,就于心不忍,再也说不出呵斥李天的话了,说道:“怎么回事,你怎么这个样子?”
“这都是被那个人打的,痛死我了。”李天现在脸上是青一块紫一块,而且还摔了两颗牙齿,看起来十分狼狈,不过这伤都是李天自己摔的,不过现在李天全部怪在苏哲身上了,谁叫苏哲多管闲事的。
“孙队长,这件事就交给你办了,一定要查明真相,严惩凶手,不能轻易放过凶手。”当即李泽瑞就把这件事交给孙队长处理了。
“我明白了,李所长。”虽然李泽瑞说是要孙队长查明真相,不过孙队长知道李泽瑞的意思,李泽瑞是要让孙队长对付苏哲他们的。
在平时的时候,李泽瑞对派出所的其它案件,大多时候还是比较公道的,但是如果他的侄子李天牵扯在里面的话,李泽瑞就绝对不可能做到公正了,必然会偏私李天的。
所以这件事的起因无论谁对谁错,现在都已经不重要了,谁叫苏哲和曾建国得罪的人,是派出所所长的侄子李天,只能算苏哲和曾建国两个人倒霉了。
李天是李泽瑞大哥的儿子,而从小李天就没有父母了,一直是李泽瑞带大的。
偏偏李泽瑞自己又一直没有生育,所以一直视李天为己出,又因李天从小没有父母的关系,对李天非常溺爱,李天想要什么,就给他什么,所以也就造成了李天如今的飞扬跋扈,什么事情都敢做。
而且李天还不知道什么搭上了道上的人,别人看他是李泽瑞的侄子,看在李泽瑞的面子上,就让他管理一条街道,由他带领着几个狗腿子去收管理费。
这些事情,李泽瑞都知道,但是他却一直没有好好约束李天,所以就让李天越来越目中无人,气焰嚣张。
在李泽瑞心中,李天只是调皮了一些,但是本质上还是好的。
所以无论李天在外面犯了什么错,李泽瑞都会在后面帮他擦屁股,而事后最多只是几句无关紧要的呵斥。
正因为有李泽瑞的撑腰,帮他解决麻烦,所以李天今天才敢胆大包天,打饭店老板娘的注意。
今天要不是苏哲在场的话,也许李天就要得手了。而且事后,李天也不会受到什么惩罚。
毕竟曾建国两夫妻无权无势,又没有人愿意为他作证,到时肯定无法指证李天,李天又可以继续在外面逍遥法外,为非作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