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1 十八里堡
苍茫天地之间,荒凉原野之上,坐落着一个孤零零的小镇,小镇是在古代戍边城堡的遗址上建起来的,围墙房屋全用黄土夯成,和大地混成一色,要不是高高飘扬在空中的一面残破红旗,距离远了还真不大醒目。
小镇名为十八里堡,意思是距离黑风峡口十八里远,从中原过来的商队出了黑风峡再走十八里就能到达此地打尖歇马,因此镇子上多是些酒馆铁匠铺之类的买卖行,酒馆能为疲惫的旅人提供一碗解乏的烈酒,铁匠铺能为经历了长途跋涉的骡马更换蹄铁,当然也出售土造的长刀短匕,在这个纷乱的年代,马贼横行、盗匪四起,能保命的唯有自己腰间的家伙而已。
镇子中心有一根三丈高旗杆,旗杆上挂着一面红旗,据说还是前朝后汉武帝时期留下的,十年过去了,元朝鞑子被赶到了漠北,辉煌一时的大汉朝也灰飞烟灭了,如今却是大周朝的天下,这面红旗也早已看不出颜色,但依然高高飘扬在十八里堡的上空,为西域和中原往来的商队指引着方向。
镇民是历代戍边士兵和流放囚徒的子孙,在西北住得久了,语言也从五花八门的燕赵湖广江南口音变成了统一的西北汉话,中原在他们心中成了一个遥远的回忆,在土生土长的新一代年轻人的心中,中原更加是一个抽象的符号,他们的心中的家园,唯有十八里堡。
西部干旱少雨,遍地黄沙,十八里堡位于峡谷口不远,一年倒有三百天是刮大风的日子,百十户人家靠着牧马放羊,种几亩耐旱的高粱为生,日子过的贫瘠困苦,但总还能过得下去,比起那些随时处于马贼威胁之下的其他堡子来说,已经算是很幸福了。
镇民一共不过百十户,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大伙彼此都很熟悉,唯有镇外一户人家独来独往,除了大人隔三差五到酒馆打一葫芦烧酒,和掌柜的闲扯几句之外,基本上和其他人没什么来往。
这家人只有叔侄二人,住在堡北外的土坯房子里,以牧马为生,大人四十多岁,黑瘦的男人,沉默寡言,为人和气,从不拖欠酒钱,孩子大约十四五岁,干枯瘦小倒像是十一二岁的娃娃,从来不和镇上的小孩一起玩耍,叔侄俩是十年前从中原流落至此的,来历不是很清楚,但这年头兵荒马乱的,寻仇的、躲债的多了去了,谁也没有闲心去管这个。
有一天,镇上张驼子放羊回来,操着手抱着鞭子正晃晃悠悠走着,忽然看见那户牧马人家的院子里躺着一个人,小孩在旁边跪着,张驼子赶紧过去一看,原来当叔叔的已经死了,尸身上看不到伤口,兴许是得了什么暴病而亡的。
镇上的人听说以后都来围观,这年月死个把人实在太平凡了,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可是这孩子的反应却有些让人吃惊,死了叔叔居然一滴眼泪都没流。
“这孩子兴许是傻子。”镇上人这样说。
但是酒馆掌柜胡瘸子却不这么认为,作为十八里堡有头脸有身份的人,他慷慨地伸出了援手,收养了这个又瘦又矮又有些傻子嫌疑的小孩,又号召镇民凑钱买了口薄皮棺材帮着把大人发送了,当然这孩子家仅有的几匹马也归了胡瘸子所有,“他叔欠了我五两银子的酒钱呢。”胡瘸子逢人便说,以此显示自己这外财来的光明正大,当然镇民也不稀戳穿他的谎言。
胡瘸子的酒馆里面,掌柜的正趴在柜台上拨拉着算盘,耳朵上夹着一支秃笔,他一边算账,一边问话:“叫啥?”
“元封。”
“多大了?”
“十五。”
“会干活不?”
小孩没说话,只是轻轻摇头。
“这么大孩子不会干活,真不知道你那个死鬼叔叔怎么教的,到了我这里就得学着干活了,砍柴烧火切肉,要学的多着呢,等杂活干的让我满意了,就让你升级学跑堂,这里面的道行可深了,一般人我不教他,今天就说这么多,那里有碗剩饭你先吃了,晚上就在牲口棚子里睡,记得半夜给马加草。”
剩饭是半碗高粱糊糊,不知道哪个客人吃剩下的,早已凝固成一团,凉的没法下咽了,元封刚要过去端碗,一直在旁边收拾桌椅的女孩却抢先把碗端了起来向灶台走去。
“回来!你作甚?”胡瘸子呵斥道。
女孩指着灶台咿咿呀呀比划了一番,原来这么漂亮的女娃娃竟然是个哑巴。
胡瘸子会意,把算盘往柜台上一顿,道:“灶已经封了,热碗剩饭就要浪费几根硬柴,划不来,就让他吃凉的,不碍事。”
女孩无奈,只好把碗端回来,元封接了碗开始吃饭,少年显然是饿极了,三下两下就把剩饭吃了个干干净净,可是这点剩饭实在太少,吃完以后少年的肚子依旧咕咕直叫,不过这就不是胡瘸子所关心的了。
“那是你的被卧,抱着去外边睡吧,夜里别忘了给马加夜草。”胡瘸子说完,打了个哈欠,示意他可以滚蛋了,元封抱起自己从家带来的被卧,默不作声向门外走去,在门口正好和哑巴女孩打了个照面,不知道她啥时候出去的,看见元封抿嘴一笑,两人便擦肩而过了。
胡瘸子骂道:“这么晚出去作甚!不怕狼把你叼了去,赶紧进屋睡觉。”把女儿赶进里间屋,在关门的那一刻,望着元封瘦小的背影胡瘸子又忍不住抱怨道:“又瘦又呆,三棍打不出个屁来,这小子莫非真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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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名为十八里堡,意思是距离黑风峡口十八里远,从中原过来的商队出了黑风峡再走十八里就能到达此地打尖歇马,因此镇子上多是些酒馆铁匠铺之类的买卖行,酒馆能为疲惫的旅人提供一碗解乏的烈酒,铁匠铺能为经历了长途跋涉的骡马更换蹄铁,当然也出售土造的长刀短匕,在这个纷乱的年代,马贼横行、盗匪四起,能保命的唯有自己腰间的家伙而已。
镇子中心有一根三丈高旗杆,旗杆上挂着一面红旗,据说还是前朝后汉武帝时期留下的,十年过去了,元朝鞑子被赶到了漠北,辉煌一时的大汉朝也灰飞烟灭了,如今却是大周朝的天下,这面红旗也早已看不出颜色,但依然高高飘扬在十八里堡的上空,为西域和中原往来的商队指引着方向。
镇民是历代戍边士兵和流放囚徒的子孙,在西北住得久了,语言也从五花八门的燕赵湖广江南口音变成了统一的西北汉话,中原在他们心中成了一个遥远的回忆,在土生土长的新一代年轻人的心中,中原更加是一个抽象的符号,他们的心中的家园,唯有十八里堡。
西部干旱少雨,遍地黄沙,十八里堡位于峡谷口不远,一年倒有三百天是刮大风的日子,百十户人家靠着牧马放羊,种几亩耐旱的高粱为生,日子过的贫瘠困苦,但总还能过得下去,比起那些随时处于马贼威胁之下的其他堡子来说,已经算是很幸福了。
镇民一共不过百十户,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大伙彼此都很熟悉,唯有镇外一户人家独来独往,除了大人隔三差五到酒馆打一葫芦烧酒,和掌柜的闲扯几句之外,基本上和其他人没什么来往。
这家人只有叔侄二人,住在堡北外的土坯房子里,以牧马为生,大人四十多岁,黑瘦的男人,沉默寡言,为人和气,从不拖欠酒钱,孩子大约十四五岁,干枯瘦小倒像是十一二岁的娃娃,从来不和镇上的小孩一起玩耍,叔侄俩是十年前从中原流落至此的,来历不是很清楚,但这年头兵荒马乱的,寻仇的、躲债的多了去了,谁也没有闲心去管这个。
有一天,镇上张驼子放羊回来,操着手抱着鞭子正晃晃悠悠走着,忽然看见那户牧马人家的院子里躺着一个人,小孩在旁边跪着,张驼子赶紧过去一看,原来当叔叔的已经死了,尸身上看不到伤口,兴许是得了什么暴病而亡的。
镇上的人听说以后都来围观,这年月死个把人实在太平凡了,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可是这孩子的反应却有些让人吃惊,死了叔叔居然一滴眼泪都没流。
“这孩子兴许是傻子。”镇上人这样说。
但是酒馆掌柜胡瘸子却不这么认为,作为十八里堡有头脸有身份的人,他慷慨地伸出了援手,收养了这个又瘦又矮又有些傻子嫌疑的小孩,又号召镇民凑钱买了口薄皮棺材帮着把大人发送了,当然这孩子家仅有的几匹马也归了胡瘸子所有,“他叔欠了我五两银子的酒钱呢。”胡瘸子逢人便说,以此显示自己这外财来的光明正大,当然镇民也不稀戳穿他的谎言。
胡瘸子的酒馆里面,掌柜的正趴在柜台上拨拉着算盘,耳朵上夹着一支秃笔,他一边算账,一边问话:“叫啥?”
“元封。”
“多大了?”
“十五。”
“会干活不?”
小孩没说话,只是轻轻摇头。
“这么大孩子不会干活,真不知道你那个死鬼叔叔怎么教的,到了我这里就得学着干活了,砍柴烧火切肉,要学的多着呢,等杂活干的让我满意了,就让你升级学跑堂,这里面的道行可深了,一般人我不教他,今天就说这么多,那里有碗剩饭你先吃了,晚上就在牲口棚子里睡,记得半夜给马加草。”
剩饭是半碗高粱糊糊,不知道哪个客人吃剩下的,早已凝固成一团,凉的没法下咽了,元封刚要过去端碗,一直在旁边收拾桌椅的女孩却抢先把碗端了起来向灶台走去。
“回来!你作甚?”胡瘸子呵斥道。
女孩指着灶台咿咿呀呀比划了一番,原来这么漂亮的女娃娃竟然是个哑巴。
胡瘸子会意,把算盘往柜台上一顿,道:“灶已经封了,热碗剩饭就要浪费几根硬柴,划不来,就让他吃凉的,不碍事。”
女孩无奈,只好把碗端回来,元封接了碗开始吃饭,少年显然是饿极了,三下两下就把剩饭吃了个干干净净,可是这点剩饭实在太少,吃完以后少年的肚子依旧咕咕直叫,不过这就不是胡瘸子所关心的了。
“那是你的被卧,抱着去外边睡吧,夜里别忘了给马加夜草。”胡瘸子说完,打了个哈欠,示意他可以滚蛋了,元封抱起自己从家带来的被卧,默不作声向门外走去,在门口正好和哑巴女孩打了个照面,不知道她啥时候出去的,看见元封抿嘴一笑,两人便擦肩而过了。
胡瘸子骂道:“这么晚出去作甚!不怕狼把你叼了去,赶紧进屋睡觉。”把女儿赶进里间屋,在关门的那一刻,望着元封瘦小的背影胡瘸子又忍不住抱怨道:“又瘦又呆,三棍打不出个屁来,这小子莫非真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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