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7章 术业有专攻
“兄弟们法医都熟悉吗?”
“什么秦明系列有没有?”
“那痕迹专家听过没?”
“今天旭哥就请来一位专业人士!”
“九滴水!”
丁旭看着今天的嘉宾,从警校毕业,然后进入一座四线小城的刑警中队,做刑事案件的侦查员。工作三年后来京城学习一年犯罪现场痕迹检验的理论知识。
回到刑警中队的刑事侦查科,跟着带班老师开始痕迹检验的工作。
痕迹检验师这个工作,主要是法医互相打配合。在一个犯罪现场,法医负责尸体解剖,其余的痕迹都由检验师负责,比如手印、足印,工具痕迹,枪弹痕迹。
还有一些特殊痕迹,像尿痕,齿痕,轮胎痕迹等等。
工作之余还写过刑侦小说《尸案调查科》。
我刚到刑侦技术室不到一个月,就接到了一个非正常死亡的案子,死者是一位在旅馆的卫生间上吊自杀的女性。
当时是我师哥带我去的。到现场勘查过后,我们发现她入住期间是没有别人进入房间的,监控显示得很清楚,现场也没有发现第二个人的脚印。
我们在她的手机上发现,她是来我们这里找网友的。她应该跟那位网友谈了很长时间。这个女士的年纪也比较大,大概有40岁左右。
因为后来没有谈成,她写封遗书就自杀了。
那个宾馆的层高非常高,大概有三米多。卫生间是干湿分区的,有一个玻璃门,她用了一根比较细的绳子,吊在玻璃门的金属门框上。
她在房里吊了好几天,当时屋里开空调,室内气温比较低,所以蛆虫生的不算很多。但还是可以看到她满脸都是虫子在爬。
这种案件是需要有人记录的,那个时候我还学艺不精,我师哥就让我记录,他来勘查。
他就让我去记录一下卫生间的物证和尸体的情况,看一看尸体上有什么样的疤痕,还叫我用软标尺测量一下。
当时卫生间里只有我一个工作人员,门是开着的。结果领导来了,就有人把门从外边关上了,就剩我和死者两个人在很黑的卫生间里,我看着她,她看着我。当时死者还没有取下来,可以说是近在咫尺。
被害人的尸体其实蛮恐怖的,舌头吐出来,脖子很长,眼球因为颈部受压变得很突出,而且她还是位长发飘飘的女性。
在那种环境下,我跟尸体共处将近20分钟,我那时候心态已经崩了。屋里本身很暗,宾馆用的是暖色的氛围灯,开到最亮也不会太亮。
她住的那间没有窗户,当时天很热,味道很难闻。我戴着普通的棉纱口罩,没有带防毒面具,在里面特别难受。
以前在刑警队也接触过尸体,但是近距离相处那么长时间是第一次,所以到现在还记得当时的场景。
我是无神论者,但是那一段时间我经常做噩梦,确实有心理阴影了。后来我告诉师哥说我被吓到了,我师哥说不用怕,慢慢来,后面你还会接触更多的,到时候你就习惯了!
现在我就是这个状态,吓着吓着我就习惯了。
另一个案例是原先是我们这里一个厂的工人。退休以后,他把仅有的一套房子留给儿女,选择自己一个人住。但是儿女都比较忙,平时跟他联系很少。他生病了,自己躺在床上,死了很长时间,家里人都不知道。
尸体腐败的时间太长了。人一旦新陈代谢停止,体内就会开始繁殖一些有害菌,内脏器官也跟着腐败,口鼻往外流血水。
可能因为房子太老了,血水就顺着木地板流到楼下人家里了。楼下的人发现污水闻着很臭,顺着找上去,才发现人已经死了,高度腐败。
因为提前得知消息,派出所把现场封锁,我们穿着防护服上去的。
老人家比较胖,个子也挺高的。尸体腐败导致他的肚子撑得很大,像女生怀胎十月那么大,还是双胞胎。
通过监控和外围侦查,我们基本可以判断他是因为疾病死亡的,排除他杀。这样的尸体肯定不能放在家里,需要送到殡仪馆的冷藏箱,我们就把殡仪馆负责接运的老头叫过来了。
他是一个聋哑人,我们靠写字交流。老头在装尸体的时候,我让他换一个大号的装尸袋,不要按死者的肚子,不然可能会爆炸。
那个老头已经习惯了,没有穿防护服。但是因为尸体装不进去,他就有点急躁,往里推的时候一挤压,导致死者的腹部砰一下炸了。
老头被溅了一身,都是蛆虫。他在现场的卫生间里用凉水冲了一下,我还给了他一套防护服。他就把衣服脱了,就剩内衣,外面套着防护服,把尸体给运走了。
我们工作配套有勘察箱,到一般的盗窃案件现场,只需要三个侦查员就可以了。我们进门的时候,要先对门进行勘察,看看能不能找到指纹。
这就涉及到光源,所以特殊光源是一定要带着的。如果发现有指纹了,我们要提取,看是什么样的指纹。
油脂指纹直接就可以看得到,用相机拍下来就可以了。进入现场后,我们要看地板上有没有嫌疑人留下的鞋印,需要借助特殊的足迹灯。
到现场主勘的勘察员一般要提两三个箱子,都是大的金属箱。我们在现场还要戴三套一罩,手套、头套、鞋套和口罩。
说到这里九滴水叹息道:“勘察现场是一个非常耗体力,也非常耗精力的事。一个月会接到30起左右的刑事案件,一年有300多起。”
“每天不只接一个现场,最高记录一天接过18个现场。那次是因为刑警队发现我们城市东北部有一个小孩子组成的帮派叫青龙帮。”
“都是辍学在家的孩子,很多都是父母离异后,家里没人管的。他们在一起组成了一个帮派,以砸汽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为生。”
“我们那天能勘察那么多现场,就是因为这样的案件太多,集中爆发了,后来把这帮人抓住了。”
“刑事诉讼法是这样规定的:凡是涉及到刑事案件的,都要勘查现场。很多人一想到现场,就是命案和一些很血腥的现场。”
“其实不是的90%都是侵财类现场,比如入室盗窃,拦路抢劫。伤害案件也有,但是这类案件的矛盾点都比较清晰。”
“什么秦明系列有没有?”
“那痕迹专家听过没?”
“今天旭哥就请来一位专业人士!”
“九滴水!”
丁旭看着今天的嘉宾,从警校毕业,然后进入一座四线小城的刑警中队,做刑事案件的侦查员。工作三年后来京城学习一年犯罪现场痕迹检验的理论知识。
回到刑警中队的刑事侦查科,跟着带班老师开始痕迹检验的工作。
痕迹检验师这个工作,主要是法医互相打配合。在一个犯罪现场,法医负责尸体解剖,其余的痕迹都由检验师负责,比如手印、足印,工具痕迹,枪弹痕迹。
还有一些特殊痕迹,像尿痕,齿痕,轮胎痕迹等等。
工作之余还写过刑侦小说《尸案调查科》。
我刚到刑侦技术室不到一个月,就接到了一个非正常死亡的案子,死者是一位在旅馆的卫生间上吊自杀的女性。
当时是我师哥带我去的。到现场勘查过后,我们发现她入住期间是没有别人进入房间的,监控显示得很清楚,现场也没有发现第二个人的脚印。
我们在她的手机上发现,她是来我们这里找网友的。她应该跟那位网友谈了很长时间。这个女士的年纪也比较大,大概有40岁左右。
因为后来没有谈成,她写封遗书就自杀了。
那个宾馆的层高非常高,大概有三米多。卫生间是干湿分区的,有一个玻璃门,她用了一根比较细的绳子,吊在玻璃门的金属门框上。
她在房里吊了好几天,当时屋里开空调,室内气温比较低,所以蛆虫生的不算很多。但还是可以看到她满脸都是虫子在爬。
这种案件是需要有人记录的,那个时候我还学艺不精,我师哥就让我记录,他来勘查。
他就让我去记录一下卫生间的物证和尸体的情况,看一看尸体上有什么样的疤痕,还叫我用软标尺测量一下。
当时卫生间里只有我一个工作人员,门是开着的。结果领导来了,就有人把门从外边关上了,就剩我和死者两个人在很黑的卫生间里,我看着她,她看着我。当时死者还没有取下来,可以说是近在咫尺。
被害人的尸体其实蛮恐怖的,舌头吐出来,脖子很长,眼球因为颈部受压变得很突出,而且她还是位长发飘飘的女性。
在那种环境下,我跟尸体共处将近20分钟,我那时候心态已经崩了。屋里本身很暗,宾馆用的是暖色的氛围灯,开到最亮也不会太亮。
她住的那间没有窗户,当时天很热,味道很难闻。我戴着普通的棉纱口罩,没有带防毒面具,在里面特别难受。
以前在刑警队也接触过尸体,但是近距离相处那么长时间是第一次,所以到现在还记得当时的场景。
我是无神论者,但是那一段时间我经常做噩梦,确实有心理阴影了。后来我告诉师哥说我被吓到了,我师哥说不用怕,慢慢来,后面你还会接触更多的,到时候你就习惯了!
现在我就是这个状态,吓着吓着我就习惯了。
另一个案例是原先是我们这里一个厂的工人。退休以后,他把仅有的一套房子留给儿女,选择自己一个人住。但是儿女都比较忙,平时跟他联系很少。他生病了,自己躺在床上,死了很长时间,家里人都不知道。
尸体腐败的时间太长了。人一旦新陈代谢停止,体内就会开始繁殖一些有害菌,内脏器官也跟着腐败,口鼻往外流血水。
可能因为房子太老了,血水就顺着木地板流到楼下人家里了。楼下的人发现污水闻着很臭,顺着找上去,才发现人已经死了,高度腐败。
因为提前得知消息,派出所把现场封锁,我们穿着防护服上去的。
老人家比较胖,个子也挺高的。尸体腐败导致他的肚子撑得很大,像女生怀胎十月那么大,还是双胞胎。
通过监控和外围侦查,我们基本可以判断他是因为疾病死亡的,排除他杀。这样的尸体肯定不能放在家里,需要送到殡仪馆的冷藏箱,我们就把殡仪馆负责接运的老头叫过来了。
他是一个聋哑人,我们靠写字交流。老头在装尸体的时候,我让他换一个大号的装尸袋,不要按死者的肚子,不然可能会爆炸。
那个老头已经习惯了,没有穿防护服。但是因为尸体装不进去,他就有点急躁,往里推的时候一挤压,导致死者的腹部砰一下炸了。
老头被溅了一身,都是蛆虫。他在现场的卫生间里用凉水冲了一下,我还给了他一套防护服。他就把衣服脱了,就剩内衣,外面套着防护服,把尸体给运走了。
我们工作配套有勘察箱,到一般的盗窃案件现场,只需要三个侦查员就可以了。我们进门的时候,要先对门进行勘察,看看能不能找到指纹。
这就涉及到光源,所以特殊光源是一定要带着的。如果发现有指纹了,我们要提取,看是什么样的指纹。
油脂指纹直接就可以看得到,用相机拍下来就可以了。进入现场后,我们要看地板上有没有嫌疑人留下的鞋印,需要借助特殊的足迹灯。
到现场主勘的勘察员一般要提两三个箱子,都是大的金属箱。我们在现场还要戴三套一罩,手套、头套、鞋套和口罩。
说到这里九滴水叹息道:“勘察现场是一个非常耗体力,也非常耗精力的事。一个月会接到30起左右的刑事案件,一年有300多起。”
“每天不只接一个现场,最高记录一天接过18个现场。那次是因为刑警队发现我们城市东北部有一个小孩子组成的帮派叫青龙帮。”
“都是辍学在家的孩子,很多都是父母离异后,家里没人管的。他们在一起组成了一个帮派,以砸汽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为生。”
“我们那天能勘察那么多现场,就是因为这样的案件太多,集中爆发了,后来把这帮人抓住了。”
“刑事诉讼法是这样规定的:凡是涉及到刑事案件的,都要勘查现场。很多人一想到现场,就是命案和一些很血腥的现场。”
“其实不是的90%都是侵财类现场,比如入室盗窃,拦路抢劫。伤害案件也有,但是这类案件的矛盾点都比较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