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79章 来生丸藏着的秘密
凌霄的双眼死死地盯着药鼎之中不断变小的药膏,关注它的色泽的变化。最初融合炼制的时候,药膏的颜色是黑色的,经过一段时期之后又变成了褐色,最后又是淡青色,现在,它正从淡青色向白色转变。
一切都和《黄帝外经》上所描述的一样,来生丸眼见就要炼制成功了。
时间一秒一分地向前流动,药鼎之中的药膏也越变越小,它真发生着一种神奇的反应,体积缩小的同时色泽也越来越浅,越来越透明。整个过程,就像是把一堆木炭和骨粉加工成人造钻石一样。
十分钟后,药鼎里面的一颗乒乓球大小的结晶体停止了变化。它雪白晶莹,看上去就像是一块用冰雕琢出来的圆球。
凌霄等的就是这一刻,他飞快地将结晶体抓了出来,握与双掌之中。凝聚在双掌上的内力保护着他的双掌不被烫伤,同时也作用到了这颗结晶体之中,完成最后的步骤。
他的双掌缓缓按动,纯净的内力一丝丝地注入乒乓球状的晶体之中。这个时候,外界的一切都从他的意识里面消失了,他的全部心神都投入到了最后的炼制之中。汗水一颗颗地从他的毛孔之中冒出来,打湿了他的面颊,打湿了他的衣裳。
半个小时之后,他才停止下来。
松开双掌,他的掌心之中露出了一颗体积缩小了三分之二的晶莹剔透的晶体。它的色泽比之回生丸还要纯净,晶体的透明度更好。它散发着一股奇异的幽香,沁人心脾,神清气爽,难以形容那种舒服的感觉。
“成功了……呼……”凌霄长长地松了一口气,此刻的他疲累到了极点,但他的心情却是好到了极点。
历经了无数的困难,他总算是将来生丸炼制出来了。
来生丸藏着什么秘密呢?
隐藏在《黄帝外经》中的神秘配方这样描述道:今世之人,借来生之力。此药逆天,有违天道人和,故藏之。若见,亦不可炼。
凌霄并不满足这样的解释,他要破解来生丸的秘密。
用科学仪器分析它的成分,然后根据分析出来的结果判断它究竟有什么药效和针对什么病症?凌霄不认为这是一个好办法。事实上,别说是眼前这颗来生丸,就算是最简单的小病丸,用现在的科学仪器也是分析不出个所以然的,那就更别说这种比回生丸还要高级一个级别的来生丸了。
那要怎么才能知道它的药效和针对什么病症呢?
凌霄想来想去,也只有自己吃一点来验证。
亲身尝没有注明药效和针对什么病症的药,这种事情有一些风险。不过,根据《黄帝外经》上的秘方描述,凌霄也有他自己的理解,那就是这种药蕴藏着某种秘密,但却不是致命的毒药。还有,他也不相信《黄帝外经》这个的神奇医书里面会藏着什么致命的毒药配方。
这是很容易判断出来的,因为要置人于死地的方法太多了,一点点鹤顶红或者砒霜什么的都能要人的命,那又何必整出这么复杂的秘方呢?而且用上了上百种珍罕的药材。换个角度来想来生丸的秘法,那就是——想死也不用这么费事吧?
不是要命的毒药,弄清楚这一点,确定这一点,凌霄亲身尝药的勇气也就大了一些。
想了又想,琢磨了又琢磨,凌霄将浴室清理了,然后带着来生丸回到了卧室之中。他找来一把小刀,将已经浓缩到三分之一个乒乓球大小的来生丸切割成了十二份。经他切割下来的来生丸,每一颗都仅有花生米大小,比较均匀。
凌霄躺倒了床上,拿起一颗来生丸。他看着手里的一颗来生丸,犹豫了一下,然后一口吞了下去。
清香微甜,入口化渣生津,是一种非常不错的味道。
“我晕……怎么有点像吃糖的感觉呢?”凌霄细细地品尝着来生丸的味道,嘴角也浮出了一丝苦笑,自嘲地道:“难道我费尽心思,千辛万苦炼制出了十二颗糖果吗?”
除了不错的口味,吃下一颗来生丸的凌霄再没有别的感受。不过他认为来生丸的药效需要一点时间才能体现出来。
两分钟后。
“我日,没反应啊,难道我炼制出来的真是糖果?这不科学啊,那么多珍罕的药材,甚至还用上极其罕见的太岁这种药材……没道理什么反应都没有吧?就算是吃一颗小病丸,也有恢复精神和体力的效果,这种来生丸明显高出小病丸好几个层次,怎么就没半点反应呢?”凌霄的心里奇怪得很。
却就在他冒出这个想法的时候,一种诡异的感觉忽然在他的身子之中蔓延开来。
说不清楚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别说是用词汇来描绘,就算是用想象力去幻想想象力也会显得苍白无力。
就在这一刹那间,凌霄身上的疲劳一扫而空,精神上的困倦和疑惑也一扫而光,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前所未有的超凡状态。
他感觉他的身子充满了力量,一拳能打死一头大象。还有他的内力,仿佛是无限的,他想这么运用都可以。
然而身子说蕴藏的恐怖力量和深厚的内力只是让他感到惊讶的一个方面,还有一个方面就是他的大脑。此刻他的大脑充满了一种神奇的能量,在这种能量的作用下,他的每一个脑细胞都是活跃的。
在这种状态下,他的记忆力超凡,以前已经忘记的一些事情,稍微一回想,立刻浮现眼前。而且,更为诡异的是,这种回忆出来的场面不单单是大致的情景,而是巨细无遗的情景!比如他回忆起小时候母亲逗他玩的情景,这段记忆本来已经是遗忘了的,但此刻他甚至能回忆出母亲当时穿着什么款式的衣物,就连衣物上的补丁也都历历在目!
他的理解能力也相当惊人,以前一些想不明白的问题,现在只要稍微一想,就能通彻明白。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就是,在治疗漆雕仁山这段时期里,他接触过不少漆雕仁山演算过的公式,以前他一点对看不懂,但是现在他居然能理解那些公式的含义和演算方式!
很快,凌霄就得到了一个结论,那就是一颗来生丸不仅让他变成了大力士,而且还让他变成了智商上的巨人——来生丸激活了他的身子潜能,也激活了他的大脑潜能!
“原来这就是来生丸的秘密啊,当真是逆天的神药!这种药不仅能使体弱之人获得强大的力量,还能使弱智之人变得更聪明……”凌霄的心里天翻地覆,然而激动之后他又冷静了下来,暗暗地道:“如果这就是来生丸的全部的秘密的话,那这是好事啊,为什么要藏起来呢?”
如果来生丸全部是好处,创造出它的人为什么要把它藏起来呢?这不正常。
凌霄想不明白。
片刻后,凌霄离开了房间,来到了书房之中。来生丸激活了他的身子和大脑的潜能,身子的潜能现在用不上,但大脑的潜能却是能够用上的,他想知道他现在的大脑究竟强到了什么程度。
书房里有很多书,还有很多漆雕仁山演算过的草纸和设计图纸。
他从书架上取了一大堆书籍放到了书桌上,然后坐在漆雕仁山经常坐的椅子上,随手取过一本书翻看了起来。
他看的是一本《贝尔?格里尔斯野外求生手册》。这个书房本来是李沧海的书房,这里的藏书大多数都是买来当装饰品的,所以各门各类都有,所以即便是有《贝尔?格里尔斯野外求生手册》这样的畅销书籍也不是很奇怪的事情。
贝尔格里尔斯是一个野外求生专家,前英国特种兵,著名的畅销书作家,他还有一个和特别的外号——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男人。
以前,凌霄没有接触过野外求生方面的知识,更不知道有贝尔格里尔斯这么一个野外求生专家。可是现在他大致翻了一下书,他不仅记住了贝尔格里尔斯这么一个人物,还记住了好些贝尔格里尔斯传授的野外求生的知识。
这是一种非常特别的“记住”,他所看过的内容就如同是烙印一般烙在了他的脑海里,无论是多么复杂的内容,多么难理解的内容,他只需要简简单单地阅读一遍,理解一下,就记住了,弄明白了。
“我的天啊……这么看来,只要我肯坐下来学习,我就能学到非常丰富的知识,别人需要花几年十年甚至更多时间才能学到的只是,而我只需要看一看,想一想就能记住并掌握!这太恐怖了!太恐怖了!”凌霄激动得很,兴奋得很。
他阅读的速度非常快,十多分钟的时间就将贝尔?格里尔斯写的书阅读完了。他闭上眼睛,回想阅读过的内容,那些内容就一一呈现他的脑海之中,他的大脑仿佛成了一只容量巨大的硬盘,储存下了整本书的内容,只要他愿意,他甚至能回忆出那一段话后面的标点符号是句号还是问号!
看完贝尔?格里尔斯写的野外求生手册,凌霄又拿起了一本《英汉词典》……
读书的时候,他的英语成绩很差,记不住单词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现在,他要报当年记不住单词的的仇了!
时间一点点地流走,被凌霄放下的书也越来越多,语言类的,化学类的,生物类的……
这一夜,他化身成了超级学习机。
一切都和《黄帝外经》上所描述的一样,来生丸眼见就要炼制成功了。
时间一秒一分地向前流动,药鼎之中的药膏也越变越小,它真发生着一种神奇的反应,体积缩小的同时色泽也越来越浅,越来越透明。整个过程,就像是把一堆木炭和骨粉加工成人造钻石一样。
十分钟后,药鼎里面的一颗乒乓球大小的结晶体停止了变化。它雪白晶莹,看上去就像是一块用冰雕琢出来的圆球。
凌霄等的就是这一刻,他飞快地将结晶体抓了出来,握与双掌之中。凝聚在双掌上的内力保护着他的双掌不被烫伤,同时也作用到了这颗结晶体之中,完成最后的步骤。
他的双掌缓缓按动,纯净的内力一丝丝地注入乒乓球状的晶体之中。这个时候,外界的一切都从他的意识里面消失了,他的全部心神都投入到了最后的炼制之中。汗水一颗颗地从他的毛孔之中冒出来,打湿了他的面颊,打湿了他的衣裳。
半个小时之后,他才停止下来。
松开双掌,他的掌心之中露出了一颗体积缩小了三分之二的晶莹剔透的晶体。它的色泽比之回生丸还要纯净,晶体的透明度更好。它散发着一股奇异的幽香,沁人心脾,神清气爽,难以形容那种舒服的感觉。
“成功了……呼……”凌霄长长地松了一口气,此刻的他疲累到了极点,但他的心情却是好到了极点。
历经了无数的困难,他总算是将来生丸炼制出来了。
来生丸藏着什么秘密呢?
隐藏在《黄帝外经》中的神秘配方这样描述道:今世之人,借来生之力。此药逆天,有违天道人和,故藏之。若见,亦不可炼。
凌霄并不满足这样的解释,他要破解来生丸的秘密。
用科学仪器分析它的成分,然后根据分析出来的结果判断它究竟有什么药效和针对什么病症?凌霄不认为这是一个好办法。事实上,别说是眼前这颗来生丸,就算是最简单的小病丸,用现在的科学仪器也是分析不出个所以然的,那就更别说这种比回生丸还要高级一个级别的来生丸了。
那要怎么才能知道它的药效和针对什么病症呢?
凌霄想来想去,也只有自己吃一点来验证。
亲身尝没有注明药效和针对什么病症的药,这种事情有一些风险。不过,根据《黄帝外经》上的秘方描述,凌霄也有他自己的理解,那就是这种药蕴藏着某种秘密,但却不是致命的毒药。还有,他也不相信《黄帝外经》这个的神奇医书里面会藏着什么致命的毒药配方。
这是很容易判断出来的,因为要置人于死地的方法太多了,一点点鹤顶红或者砒霜什么的都能要人的命,那又何必整出这么复杂的秘方呢?而且用上了上百种珍罕的药材。换个角度来想来生丸的秘法,那就是——想死也不用这么费事吧?
不是要命的毒药,弄清楚这一点,确定这一点,凌霄亲身尝药的勇气也就大了一些。
想了又想,琢磨了又琢磨,凌霄将浴室清理了,然后带着来生丸回到了卧室之中。他找来一把小刀,将已经浓缩到三分之一个乒乓球大小的来生丸切割成了十二份。经他切割下来的来生丸,每一颗都仅有花生米大小,比较均匀。
凌霄躺倒了床上,拿起一颗来生丸。他看着手里的一颗来生丸,犹豫了一下,然后一口吞了下去。
清香微甜,入口化渣生津,是一种非常不错的味道。
“我晕……怎么有点像吃糖的感觉呢?”凌霄细细地品尝着来生丸的味道,嘴角也浮出了一丝苦笑,自嘲地道:“难道我费尽心思,千辛万苦炼制出了十二颗糖果吗?”
除了不错的口味,吃下一颗来生丸的凌霄再没有别的感受。不过他认为来生丸的药效需要一点时间才能体现出来。
两分钟后。
“我日,没反应啊,难道我炼制出来的真是糖果?这不科学啊,那么多珍罕的药材,甚至还用上极其罕见的太岁这种药材……没道理什么反应都没有吧?就算是吃一颗小病丸,也有恢复精神和体力的效果,这种来生丸明显高出小病丸好几个层次,怎么就没半点反应呢?”凌霄的心里奇怪得很。
却就在他冒出这个想法的时候,一种诡异的感觉忽然在他的身子之中蔓延开来。
说不清楚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别说是用词汇来描绘,就算是用想象力去幻想想象力也会显得苍白无力。
就在这一刹那间,凌霄身上的疲劳一扫而空,精神上的困倦和疑惑也一扫而光,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前所未有的超凡状态。
他感觉他的身子充满了力量,一拳能打死一头大象。还有他的内力,仿佛是无限的,他想这么运用都可以。
然而身子说蕴藏的恐怖力量和深厚的内力只是让他感到惊讶的一个方面,还有一个方面就是他的大脑。此刻他的大脑充满了一种神奇的能量,在这种能量的作用下,他的每一个脑细胞都是活跃的。
在这种状态下,他的记忆力超凡,以前已经忘记的一些事情,稍微一回想,立刻浮现眼前。而且,更为诡异的是,这种回忆出来的场面不单单是大致的情景,而是巨细无遗的情景!比如他回忆起小时候母亲逗他玩的情景,这段记忆本来已经是遗忘了的,但此刻他甚至能回忆出母亲当时穿着什么款式的衣物,就连衣物上的补丁也都历历在目!
他的理解能力也相当惊人,以前一些想不明白的问题,现在只要稍微一想,就能通彻明白。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就是,在治疗漆雕仁山这段时期里,他接触过不少漆雕仁山演算过的公式,以前他一点对看不懂,但是现在他居然能理解那些公式的含义和演算方式!
很快,凌霄就得到了一个结论,那就是一颗来生丸不仅让他变成了大力士,而且还让他变成了智商上的巨人——来生丸激活了他的身子潜能,也激活了他的大脑潜能!
“原来这就是来生丸的秘密啊,当真是逆天的神药!这种药不仅能使体弱之人获得强大的力量,还能使弱智之人变得更聪明……”凌霄的心里天翻地覆,然而激动之后他又冷静了下来,暗暗地道:“如果这就是来生丸的全部的秘密的话,那这是好事啊,为什么要藏起来呢?”
如果来生丸全部是好处,创造出它的人为什么要把它藏起来呢?这不正常。
凌霄想不明白。
片刻后,凌霄离开了房间,来到了书房之中。来生丸激活了他的身子和大脑的潜能,身子的潜能现在用不上,但大脑的潜能却是能够用上的,他想知道他现在的大脑究竟强到了什么程度。
书房里有很多书,还有很多漆雕仁山演算过的草纸和设计图纸。
他从书架上取了一大堆书籍放到了书桌上,然后坐在漆雕仁山经常坐的椅子上,随手取过一本书翻看了起来。
他看的是一本《贝尔?格里尔斯野外求生手册》。这个书房本来是李沧海的书房,这里的藏书大多数都是买来当装饰品的,所以各门各类都有,所以即便是有《贝尔?格里尔斯野外求生手册》这样的畅销书籍也不是很奇怪的事情。
贝尔格里尔斯是一个野外求生专家,前英国特种兵,著名的畅销书作家,他还有一个和特别的外号——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男人。
以前,凌霄没有接触过野外求生方面的知识,更不知道有贝尔格里尔斯这么一个野外求生专家。可是现在他大致翻了一下书,他不仅记住了贝尔格里尔斯这么一个人物,还记住了好些贝尔格里尔斯传授的野外求生的知识。
这是一种非常特别的“记住”,他所看过的内容就如同是烙印一般烙在了他的脑海里,无论是多么复杂的内容,多么难理解的内容,他只需要简简单单地阅读一遍,理解一下,就记住了,弄明白了。
“我的天啊……这么看来,只要我肯坐下来学习,我就能学到非常丰富的知识,别人需要花几年十年甚至更多时间才能学到的只是,而我只需要看一看,想一想就能记住并掌握!这太恐怖了!太恐怖了!”凌霄激动得很,兴奋得很。
他阅读的速度非常快,十多分钟的时间就将贝尔?格里尔斯写的书阅读完了。他闭上眼睛,回想阅读过的内容,那些内容就一一呈现他的脑海之中,他的大脑仿佛成了一只容量巨大的硬盘,储存下了整本书的内容,只要他愿意,他甚至能回忆出那一段话后面的标点符号是句号还是问号!
看完贝尔?格里尔斯写的野外求生手册,凌霄又拿起了一本《英汉词典》……
读书的时候,他的英语成绩很差,记不住单词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现在,他要报当年记不住单词的的仇了!
时间一点点地流走,被凌霄放下的书也越来越多,语言类的,化学类的,生物类的……
这一夜,他化身成了超级学习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