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0章 一个曾经的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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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日的阳光中出现了一道身影,此时他正出现在洛里克王国首都登伦堡的城门前,他穿过了繁华的街道,驾驶着一架由一匹挽马拉着的马车缓缓的向城走去。
  登伦堡由于商业的繁荣以及人口的众多,城堡内部早就已经无法容纳居民居住了,现在城堡里面就只有一个个的贵族居住在哪里。
  就这,城堡里面的房子还是千金难求有市无价,毕竟洛里克王国的贵族还是不少的,虽然相比于庞大的疆土来说贵族显得不多,但是想比起其他国家的贵族,已经绝对不算少了。
  再加上由于英明的国王威廉的统治下,王国实行着通商政策,贵族们无论是经商还是在自己的领地上收税,都是一大笔收入。
  可以说,洛里克王国贵族的平均收入是整个圣教世界贵族的三四倍,在富有了之后,他们总要找点事情做。
  再加上王国内部绝对禁止贵族之间的私战,一切矛盾都要由国王威廉充当法官的贵族法庭才裁决,他们也就没有理由用这些钱去扩充军队了。
  就这样,没有了军事开支的他们只能在其他地方下手,毕竟银币只有花出去才是银币,放在地窖里任由他们腐烂的话,他们就只是一块块的金属而已。
  因此攀比和奢侈品,也就成为了贵族们的最爱,情妇,美酒,美食,收藏品,全都是贵族们趋之若鹜的目标。
  再加上威廉近些年给一些大的,愿意多给王室纳税的商人们许了些没有封地的爵士爵位之后,一小部分的商人也是进入了贵族的行业。
  贵族们虽然对于威廉的做法有些小小的不满,但是还不算什么,但这也意味着商人只要能够给王室带来好处,那么王室不介意给他们小小的贵族身份。
  这不代表资本主义依靠开始萌芽,事实上威廉会一直注意对资本的控制,至少在现在,贵族们手里仍然掌握着巨大的资源,两三百年之内,资本的力量绝对不会在洛里克王国兴起。
  有了这些商人的加入,贵族们更加热衷于攀比,如果能够在王都内城里面拥有一座豪宅,那简直是再有面子不过的事情了。
  最有名的,便是威廉手下的一个富裕的子爵花费了六万枚银币从一名商人的手里购买了内城的一座房产。
  这个人驾驶着马车行走在喧闹的街道上,马车里面装载着上好的鹿肉,这里的森林虽然都是王室的财产,但是威廉宣布,只要缴纳一定的金额,就可以在里面进行狩猎。
  他运气不错,打了两头最为鲜美的雄鹿,并且被一名贵族看到了,他要用这两头雄鹿来举办一场宴会。
  他就这样带着鹿肉,用马车装着打算运送到内城里给对方送去。
  看得出他对这里很熟悉,一名身穿长袍的中年人向他打着招呼:“呦,萨斯,呦运猎物来这里啊,有什么能够提供给我的吗?”
  原来这是一个卖肉的商人,近几年一来由于威廉得到了草原两郡这个优质的操场,放养着大量的牛羊,耕牛大部分用到耕地上,而羊则是纯粹的食物了。
  因此贩卖肉食在洛里克王国也是一个比较赚钱并且常见的职业。
  这个卖肉的商人不仅仅只卖羊肉,他还和城外的不少猎人合作,购买他们的猎物,许多家里比较富裕的人还是喜欢选择一些其他的肉类来换换口味。
  萨斯的脸上露出了憨厚的笑容,如果不是他的毡帽下还连着一道长达十多厘米的狰狞伤疤的话,他看上去应该是最容易相处的洛尔德平民了。
  他笑道:“抱歉了汉德,这是贝连男爵老爷要的,让我送到他的家里去,下次如果我有好的猎物的话,一定会第一时间买给你的!”
  “啊,好吧,记住你的话哦!”汉德耸耸肩说道。
  萨斯笑着和他道别,然后继续向前走去,一路上小贩云集,叫卖声喧嚣的不得了。
  不少穿金戴银的商人带着随从在路上走着,也有一些身穿华贵衣衫的贵族率领着自己的骑士骑着战马穿梭于街头。
  这个时候的洛里克王国的贵族还不像威廉前世那种文艺复兴时期的虚伪贵族,整天坐着大马车。
  这时候真正身份高贵的贵族全都是不折不扣的战争贵族,才不会有那种虚伪并且娘娘腔的做法呢。
  大街上的居民们面色红润,显然是经常性的营养饮食给他们带来了良好的身体,半大的小子们也是一个个人高马大,大部分都长到了一米七以上。
  相比于他们的父辈来说,无论是身高还是那一身肌肉,都要强得多,这是威廉从许多年之前就实行的基因改良计划已经生效了。
  每个人身上都穿着比较体面的衣服,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所以生活还算是殷实。
  当他路过一个酒馆的时候,一名腰间带着一把短刀,身上穿着一身不错的衣服的大胡子男人向他打着招呼。
  “呦,萨斯,今天又去哪里卖猎物啊?”
  “贝连男爵看上了我的猎物,我要给他送到内城去!”萨斯哈哈一笑说道。
  这是他来到这里认识的一个朋友,曾经是一名退伍老兵,现在经常在登伦堡的竞技场打一些比赛,由于胜多败少,所以得到的将近也非常多。
  但是由于他挥霍无度,所以一直也没有攒下什么钱。
  事实上,普通人是不会愿意和这种人交朋友的,但是萨斯也不是什么普通人。
  说起来,他曾经是一名强盗,一名无恶不作的强盗,也许他还保持着心中的哪一丝善念,但是当他成为强盗的那一天,他就彻底决定了他已经背弃了自己的形象。
  在座位强盗的七八年里,烧杀抢掠一类的事情他没少做,直到威廉统治了登伦堡,对登伦堡进行了一次清剿之后,他才结束了这段生涯。
  他被俘虏了,也是在那一场战斗当中,他的脸上留下了一道伤疤。
  他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个场景,当时还是伯爵的威廉手下的士兵如狼似虎的攻破了他们的营寨,精心准备的一切在强大的军队面前都和纸糊的一样,没有任何阻碍的便被他们所撕碎。
  刺不穿的铠甲,巨大的力量,整齐的阵型,无可匹敌的骑士,都在他的心中流下了深刻的印象,哪一战,彻底将他心中的勇气碾碎。
  在做了三年的苦力之后,他终于被释放成为了一个平民,凭借着做强盗时候学会的射箭,他成为了一名猎人,在登伦堡城外的森林狩猎定居。
  到现在,他除了对于王室军队的恐惧之外,没有任何的怨恨,反而还有些感谢他们。
  他对自己现在的生活十分满意,他不仅拥有一小块田地可以耕种,只需要缴纳四成的收入作为税务,其他的就都归他自己所有,还可以再林中狩猎。
  猎物的价值不菲,他现在除了工作之外,还可以再闲暇的时候去酒馆消遣一番,或者去赌场和妓院潇洒。
  后来他还在本地娶了个温柔的老婆,生了两个儿子,大儿子才十二岁已经加入了民兵的少年集训队,再加上他教导儿子战斗技巧,让他在民兵里面名列前茅,下次扩军或者是补充兵力的时候,加入王室军队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而小儿子似乎表现出了识字的天赋,他花费了十枚银币把他送到了附近的修道院去学习知识,等他再大一点,就可以花钱送到陛下建造的学校了。
  到时候自己一家子的好日子就来了,对于放下长剑长矛,脱下铠甲的这些悠闲的日子,萨斯感到无比的满足,离开了刀光剑影,他已经适应了现在的生活。
  他终于结束了畅享,因为现在已经一个多小时过去了,他也终于到达了内城的城门前方。
  两名守卫拦住了他,喝道:“说明你的身份!”
  他如实回答了自己的目的,并且拿出了贝连男爵的纹章作为凭证,就这样,守卫才放他进入了高达二十五米,宽达十五米的内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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