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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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牧洲所在的小镇旅游业发达,娱乐硬件设施远远高过铜窑。
  镇上有几家出名的酒吧,有驻唱演出的那家人气最高。
  妮娜在吧台寻了处隐蔽的位置,同酒保要了一杯威士忌。
  她今晚情绪不佳,喝酒很猛,十分钟不到,两杯冰凉刺喉的液体滑进胃里,翻涌的灼烧感那慢慢救赎那颗沉入潭底的心。
  “还要一杯。”
  外套里的手机还在震,从挂断电话到现在一刻不停地震。
  她烦躁至极,掏出手机直接关机,冷着脸接过酒保递来的酒,仰头一饮而尽。
  “再来。”
  牧洲坐在卡座那方,之前认识的朋友闻风而来,他在最中间,被一群漂亮的女孩子团团围住。
  这些人里有的他睡过,有的没睡过,有的睡过后他忘了。
  他长了张纯情的弟弟脸,爱笑,笑起来很迷人,大多时间温柔体贴,除了不负责这点,素质跟涵养都极好。
  女生在敬酒时会不经意地用胸蹭他的手臂,说话也是娇媚的咬耳语。
  “你在看什么?”女生浓妆艳抹,可看得出来年纪不大。
  牧洲收回视线,低头抿了口酒,手心晃着打火机转悠,语气淡淡地说,“没什么。”
  “上一次我喝醉了,谢谢你打电话让朋友来接我。”
  “小事,不用放心上。”
  “牧洲...”她按住他的酒杯,不满他的注意力完全不在她身上,“我知道你看得见的,我对你的心思,我...”
  他侧头看她,笑了下,“你成年了吗?”
  “嗯?”女生心虚地低头,“嗯。”
  “别撒谎,我跟你哥认识。”
  牧洲不留情面地戳穿,眉眼泛起冷意,“你以为你穿成这样就不是学生了?”
  “学生不可以来这里吗?”
  “可以。”
  他慢条斯理地直起身,火机收进口袋,目光清清淡淡的瞥过去,看见穿校服的女人两手托着腮,傻呵呵地同酒保聊天。
  有些人不是学生,照样穿着校服招摇过市。
  透明的跟纸一样,还跟他面前装老手。
  啧,小孩子。
  妮娜不知喝了多少杯,脑子越发混沌,胸腔也空了,心脏的伤痕在酒精麻痹下慢慢被热液治愈。
  她没完全喝醉,只是酒后的话特别多,也不管人家愿不愿听,听不听得懂,硬拉着酒保谈天说地。
  酒保见多识广,看多了酒后各种失态的男女,第一次见背英语单词的女人,他读书少,没几个词听得懂,只能陪着她尬笑。
  酒吧每到准点都有乐队演出,喧嚣迷乱的氛围感瞬间达到高潮。
  她单手撑起头,飘忽的视线扫过台上,微微皱眉,一脸迷惑地盯着灼目的射灯下,坐在架子鼓前的男人。
  酒吧里暖气很足,他脱了外套,里面是一件简单的白色短t,随手抓乱的黑发在耀光下闪闪发亮,形成朦胧的光圈,笼罩他那张少年气满满的奶狗脸。
  他皮肤过分白皙,眉宇间尽是漫不经心,修长手指利索地操控鼓槌。
  伴着摇滚味十足的主唱撕心裂肺的叫声,他手中的鼓棒以极快的速度准确无误地敲击每一个军鼓和嗵鼓,鼓点越来越密集,紧密交错地过鼓技巧满分,强有力的节奏感听得人热血沸腾,宛如见证一场酣畅淋漓的性爱。
  女人们的尖叫声瞬间冲破沸点,妮娜如梦初醒,察觉到自己的失态,迅速收回目光,抿了两口酒。
  等乐队演出结束,酒吧逐渐恢复平静,台上有女歌手在唱歌,唱的是去年大热的歌,《追光者》。
  “
  如果说你是海上的烟火
  我是浪花的泡沫
  某一刻你的光照亮了我
  如果说你是遥远的星河
  耀眼得让人想哭
  我是追逐着你的眼眸
  总在孤单时候眺望夜空
  ....
  ”
  女歌手的烟嗓独特好听,把一首写满遗憾跟忧伤的歌曲演绎得十分温情。
  越是刻骨铭心的爱,越是各种遗憾拼凑而成。
  可遗憾的爱,那也是爱。
  不能因为它的结局,否定它存在的痕迹。
  她喝完杯中酒,忍不住又看向舞台那方。
  下场后的男人靠着墙同乐队的其他人闲聊,夹在指尖的烟被火光不断灼烧,烟灰颤落,归于尘土。
  男人看人时总是淡淡的,唇角的笑意似乎有标准幅度,笑得很假,看着却很真实。
  她也许喝醉了,否则不会看清那片罩在他躯壳外的黑雾,正无情地蚕食他的灵魂。
  男人仰头吐出烟圈,暗黄的壁灯照亮他颈边那颗黑痣,明明再普通不过的身体印记,她却在那一瞬间记起他后背的温度。
  那辆奔驰在雪夜的机车,几秒飙升至她不敢直视的变态车速。
  她不情不愿地抱紧他的腰,蚀骨的寒风刺痛皮肤,耳边风声呼啸,她在冻死跟吓死之间来回徘徊。
  男人腰腹肌理分明,她偷偷摸进外套里,原想趁机折磨他一番,可当手背被冉冉升起的某物烫到,瞬间不敢动了。
  玩玩可以。
  没必要拿命来拼。
  舞台那头,乐队的吉他手举杯跟他碰了碰,语气真诚的致谢。
  “今晚真的谢谢你,要不是你帮忙救场,这场演出我都不知道怎么弄。”
  “大家都是朋友,讲客气就见外了。”
  他神色落寞下去,可藏得很快,笑容紧随其后,“太久没碰这些,脑子跟不上,还好没演砸。”
  “这话说的,你当年可是公认的天赋型鼓手,如果没去当兵,之后的舞台很大。”
  吉他手跟他年纪相仿,之前在同一个圈子里混过,清楚他经历的那些事。
  “只能说造化弄人,你那时候抛弃过往选择入伍,回来后没日没夜地挣钱,最后还是没有留住晓涵。”
  牧洲眸底晃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冷意,声线沉下来,“过去的事,我都忘了。”
  “我听人说,她后来去了大城市,找了个有钱的老男人,现在快结婚了。”
  “是么?”
  他扯了下唇,不冷不热,“祝贺她。”
  “牧洲。”
  吉他手清楚男人那些莫名其妙的执念,倒不是说有多么忘不掉,只是毕竟付出过真心,分开时闹得太难看,总有些说不出的怨气。
  “你已经做得足够好,是她本性如此,你没有错。”
  “我知道。”
  他当然清楚自己不是过错方。
  年少时的他把爱情看得比金子还珍贵,小心翼翼地呵护,掏空自己去对她好。
  他们一起熬过校园恋爱的青涩,异地恋的阵痛,最后还是输在了现实上。
  他不会再恨她,即使她曾用最恶毒的方式刺破他的心。
  他也不再爱她。
  不只是她,他不会再爱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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