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百四十六 某种意义上来说,苏咏霖开了历史的倒车
将来怎么嫁的出去?
听母亲这样说,肖翠的心又凉了半截。
这下全凉了。
她颇有些心如死灰的感觉。
她没想到在那个压抑的家中唯一能给她些许温暖的母亲居然也是站在父亲那边的,完全不为她考虑,只为父亲和那个虚无缥缈的可笑的面子考虑。
她愣愣的看着母亲,无声的落泪许久,忽的吸了一口气,擦了擦眼泪水,身子往旁边靠了靠,和母亲拉开了一些距离。
“娘,你是这样看的吗?你是真的希望我嫁给那户人家吗?”
肖母抬起头,瞥了一眼女儿的眼睛,似是不敢直视,亦或是觉得灼痛,稍微瞥了一眼就转移了视线,声音也变得低沉了许多。
“我这做娘的,只是……只是希望你别把名声弄坏了,以后没人要,走到哪里都给人笑,这工场也不能养你一辈子不是?到底还是要嫁人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谁不是嫁?女人家生来便不就是这档子事儿吗?”
说着,肖母还略有些希冀的握住了肖翠的手,低声道:“就当是做娘的求你,走吧,好不好?再这样下去,你爹脸上没有面子,咱们家叫人耻笑,这日子……还怎么过啊?”
肖母说完便低声抽泣起来。
肖翠沉默不语。
她低头看着母亲粗糙的多处皲裂的手背,想起了年幼时,母亲含辛茹苦的养育她,想起了年幼时,那个男人经常醉酒回家动粗,母亲总是抱着她,试图保护她……
当然最终也总是逃不过一顿毒打。
那个男人很凶狠,一旦喝了酒,就更凶狠了,总是会打人,脾气也是一点就着,有些时候好端端说着话都能忽然暴怒。
她想起了过去,也想起了现在。
肖翠记得自己稍微长大一点、有记忆的时候,便听左右邻居说那个男人原先就属于好吃懒做的一类人,不愿意种地。
他家里不是佃户,是自耕农,他爹娘省吃俭用一辈子攒了二十亩地,日子倒也有点盼头,只是没想到独生子如此不成器,比起种田,更愿意把田地卖了换酒喝。
这样的人大抵是讨不来老婆的,当时大家都这么认为。
但是没想到他老爹老娘心一横,用十三亩地换来的钱给他换了一个老婆回来,这才延续了香火。
所以村里人都挺同情那个女人的,觉得她上辈子肯定做了什么孽,才被家里人因为钱许给这个懒汉当老婆。
那个女人,就是肖翠的母亲。
许是愤恨老爹老娘没把土地全都留给自己换钱买酒喝,自有记忆开始,肖翠就从没有得到来自那个男人的一丁点父爱,得到的只有无尽的打骂。
那个男人总是说她是丧门星,是赔钱货,所以她对那个男人全无好感,只有深深的恐惧和愤恨,以及对自己无能无力改变现实的愤恨。
好在借着时代变换、工场招工的机会,那个男人觉得有利可图,忙不迭就把当年才十二岁的肖翠送到了工场,要求她工作赚钱给自己买酒喝。
肖翠是被当做一个工具人送到工场里的,本来万念俱灰,觉得自己要死在这里,可没想到她在工场内感觉自己获得了新生。
认了字,吃了饱饭,穿了新衣裳,新鞋子,拿到了工钱,见识了外面的世界,还认识了好多原本根本不可能认识的姐妹朋友们。
她渐渐感觉自己应该属于这里,而不是属于那个男人的家庭。
并且在这里,她开始萌发了自己攒钱带着母亲和弟弟一起永远离开那块伤心之地的想法。
于是她找到了工场指导员方志强,问他自己这样的女工能不能更换籍贯,从一个村子住到另外一个村子里。
方志强当时有些惊讶,不知道肖翠为什么这样问,但还是很温和的回应她。
只要她是大明子民,登记过籍贯,且证明自己有家庭,就可以和新的家庭一起落户在他们想落户的地方。
当然前提是他们想落户的村子还有落户名额,因为每个村子的落户名额都是有限的,而现在又有很多想要从县城迁回农村居住的人等着安排,所以名额可能比较紧。
肖翠又问他,和母亲还有弟弟一起移居,算不算一个家庭。
方志强就不明白了,工厂资料里显示肖翠的父亲还是在世的,于是便想问一下具体原因,但是肖翠不说,只是询问可不可以。
方志强便告诉小翠,说明律中对于家庭的定义是有夫妻关系才算是一个家庭,没有的话,就不能认定了,因为落户名额意味着一座房屋和一块土地,需要可以生产的劳动力进行生产,否则就没有意义了。
若是没有夫妻关系,就不能认定有可以耕种生产的劳动力,那么土地岂不是要荒废?
肖翠大为不满,与指导员争论,说她和母亲还有弟弟在一起也是一个家,为什么不能分田地分房屋?
方志强无奈,只能再三解释这是明律的规定,不是他可以更改的,她哪怕闹到县府、州府也是一样的,因为这不是他们可以改变的,肖翠继续闹也没有意义。
肖翠气急,又无可奈何。
“我爹和我娘虽然是夫妻,但是我从没感觉过那是一个家!”
丢下这句话,肖翠就跑走了,她没有就此放弃,一直都在寻求新的解决方案。
方志强大概也察觉出里头有什么内情,就告诉肖翠,他记错了,明律当中还规定了特殊条款。
战争刚刚结束不久的背景下,出现家人残缺也是很正常的,所以朝廷放宽落户条件,在家人残缺的情况下,只要家族成员中有十五岁以上男性劳动力,就可以视作一个家庭,可以拥有落户资格。
肖翠得知以后,沉默了。
她在当时刚刚十三岁,而她的弟弟,只有九岁,也就是说要等落户资格,还要再等六年。
肖翠觉得自己一天都不想多等,就问方志强还有没有其他的办法。
方志强想了想,无奈告诉肖翠,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花钱购买县城内的房屋,由此迁居到县城内,成为城市居民。
这样的话,只要放弃原先的农村户籍就可以了。
不过这在方志强看来并不算是什么好主意。
因为此时此刻的莱芜县城还是比较“荒凉”的,而且也没有配套的土地和农业政策,进入县城定居意味着自负盈亏,没有土地保障。
不过也正因为此,农村内的落户资格因为绑定了土地、房屋、农具等等,需要落户者提供劳动力保障,而城市则没有这方面的顾虑。
当前这个社会阶段,城市都属于消费型城市,是上层社会的聚居地,官僚、地主士绅、富商等上等人居住在城市里,然后配套产生一些服务业和相关的服务人群。
他们构成了这个时代的市民阶层。
虽然平民依旧占据市民阶层的很大数量,但是他们之所以存在,主要就是因为这些上等人的存在,所以才会有他们。
他们依托于上等人的压迫和剥削产生的财富而生活在城市里,现在他们被扫灭了,被成阶级的消灭掉了,那么他们也就没有了服务对象,没有了赚钱的对象,没有了收入来源。
可以说有宋一代一个较为快速的城市化进程,就是建立在宋朝前所未有的高强度剥削和压迫之下。
正是宋朝对农民的压迫和剥削前所未有的严重,才会在生产力远不如近现代欧洲的时代出现一波城市化进程,进而诞生了最初的市民阶层和市民文化。
相当一部分市民是被迫诞生的,他们不是自愿成为市民的,宋朝根本不能保证提供足够多的城市岗位来养活这些失去土地的市民,相当多的市民的日子过的相当凄苦。
而现在,在某种意义上,苏咏霖开了历史的倒车。
听母亲这样说,肖翠的心又凉了半截。
这下全凉了。
她颇有些心如死灰的感觉。
她没想到在那个压抑的家中唯一能给她些许温暖的母亲居然也是站在父亲那边的,完全不为她考虑,只为父亲和那个虚无缥缈的可笑的面子考虑。
她愣愣的看着母亲,无声的落泪许久,忽的吸了一口气,擦了擦眼泪水,身子往旁边靠了靠,和母亲拉开了一些距离。
“娘,你是这样看的吗?你是真的希望我嫁给那户人家吗?”
肖母抬起头,瞥了一眼女儿的眼睛,似是不敢直视,亦或是觉得灼痛,稍微瞥了一眼就转移了视线,声音也变得低沉了许多。
“我这做娘的,只是……只是希望你别把名声弄坏了,以后没人要,走到哪里都给人笑,这工场也不能养你一辈子不是?到底还是要嫁人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谁不是嫁?女人家生来便不就是这档子事儿吗?”
说着,肖母还略有些希冀的握住了肖翠的手,低声道:“就当是做娘的求你,走吧,好不好?再这样下去,你爹脸上没有面子,咱们家叫人耻笑,这日子……还怎么过啊?”
肖母说完便低声抽泣起来。
肖翠沉默不语。
她低头看着母亲粗糙的多处皲裂的手背,想起了年幼时,母亲含辛茹苦的养育她,想起了年幼时,那个男人经常醉酒回家动粗,母亲总是抱着她,试图保护她……
当然最终也总是逃不过一顿毒打。
那个男人很凶狠,一旦喝了酒,就更凶狠了,总是会打人,脾气也是一点就着,有些时候好端端说着话都能忽然暴怒。
她想起了过去,也想起了现在。
肖翠记得自己稍微长大一点、有记忆的时候,便听左右邻居说那个男人原先就属于好吃懒做的一类人,不愿意种地。
他家里不是佃户,是自耕农,他爹娘省吃俭用一辈子攒了二十亩地,日子倒也有点盼头,只是没想到独生子如此不成器,比起种田,更愿意把田地卖了换酒喝。
这样的人大抵是讨不来老婆的,当时大家都这么认为。
但是没想到他老爹老娘心一横,用十三亩地换来的钱给他换了一个老婆回来,这才延续了香火。
所以村里人都挺同情那个女人的,觉得她上辈子肯定做了什么孽,才被家里人因为钱许给这个懒汉当老婆。
那个女人,就是肖翠的母亲。
许是愤恨老爹老娘没把土地全都留给自己换钱买酒喝,自有记忆开始,肖翠就从没有得到来自那个男人的一丁点父爱,得到的只有无尽的打骂。
那个男人总是说她是丧门星,是赔钱货,所以她对那个男人全无好感,只有深深的恐惧和愤恨,以及对自己无能无力改变现实的愤恨。
好在借着时代变换、工场招工的机会,那个男人觉得有利可图,忙不迭就把当年才十二岁的肖翠送到了工场,要求她工作赚钱给自己买酒喝。
肖翠是被当做一个工具人送到工场里的,本来万念俱灰,觉得自己要死在这里,可没想到她在工场内感觉自己获得了新生。
认了字,吃了饱饭,穿了新衣裳,新鞋子,拿到了工钱,见识了外面的世界,还认识了好多原本根本不可能认识的姐妹朋友们。
她渐渐感觉自己应该属于这里,而不是属于那个男人的家庭。
并且在这里,她开始萌发了自己攒钱带着母亲和弟弟一起永远离开那块伤心之地的想法。
于是她找到了工场指导员方志强,问他自己这样的女工能不能更换籍贯,从一个村子住到另外一个村子里。
方志强当时有些惊讶,不知道肖翠为什么这样问,但还是很温和的回应她。
只要她是大明子民,登记过籍贯,且证明自己有家庭,就可以和新的家庭一起落户在他们想落户的地方。
当然前提是他们想落户的村子还有落户名额,因为每个村子的落户名额都是有限的,而现在又有很多想要从县城迁回农村居住的人等着安排,所以名额可能比较紧。
肖翠又问他,和母亲还有弟弟一起移居,算不算一个家庭。
方志强就不明白了,工厂资料里显示肖翠的父亲还是在世的,于是便想问一下具体原因,但是肖翠不说,只是询问可不可以。
方志强便告诉小翠,说明律中对于家庭的定义是有夫妻关系才算是一个家庭,没有的话,就不能认定了,因为落户名额意味着一座房屋和一块土地,需要可以生产的劳动力进行生产,否则就没有意义了。
若是没有夫妻关系,就不能认定有可以耕种生产的劳动力,那么土地岂不是要荒废?
肖翠大为不满,与指导员争论,说她和母亲还有弟弟在一起也是一个家,为什么不能分田地分房屋?
方志强无奈,只能再三解释这是明律的规定,不是他可以更改的,她哪怕闹到县府、州府也是一样的,因为这不是他们可以改变的,肖翠继续闹也没有意义。
肖翠气急,又无可奈何。
“我爹和我娘虽然是夫妻,但是我从没感觉过那是一个家!”
丢下这句话,肖翠就跑走了,她没有就此放弃,一直都在寻求新的解决方案。
方志强大概也察觉出里头有什么内情,就告诉肖翠,他记错了,明律当中还规定了特殊条款。
战争刚刚结束不久的背景下,出现家人残缺也是很正常的,所以朝廷放宽落户条件,在家人残缺的情况下,只要家族成员中有十五岁以上男性劳动力,就可以视作一个家庭,可以拥有落户资格。
肖翠得知以后,沉默了。
她在当时刚刚十三岁,而她的弟弟,只有九岁,也就是说要等落户资格,还要再等六年。
肖翠觉得自己一天都不想多等,就问方志强还有没有其他的办法。
方志强想了想,无奈告诉肖翠,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花钱购买县城内的房屋,由此迁居到县城内,成为城市居民。
这样的话,只要放弃原先的农村户籍就可以了。
不过这在方志强看来并不算是什么好主意。
因为此时此刻的莱芜县城还是比较“荒凉”的,而且也没有配套的土地和农业政策,进入县城定居意味着自负盈亏,没有土地保障。
不过也正因为此,农村内的落户资格因为绑定了土地、房屋、农具等等,需要落户者提供劳动力保障,而城市则没有这方面的顾虑。
当前这个社会阶段,城市都属于消费型城市,是上层社会的聚居地,官僚、地主士绅、富商等上等人居住在城市里,然后配套产生一些服务业和相关的服务人群。
他们构成了这个时代的市民阶层。
虽然平民依旧占据市民阶层的很大数量,但是他们之所以存在,主要就是因为这些上等人的存在,所以才会有他们。
他们依托于上等人的压迫和剥削产生的财富而生活在城市里,现在他们被扫灭了,被成阶级的消灭掉了,那么他们也就没有了服务对象,没有了赚钱的对象,没有了收入来源。
可以说有宋一代一个较为快速的城市化进程,就是建立在宋朝前所未有的高强度剥削和压迫之下。
正是宋朝对农民的压迫和剥削前所未有的严重,才会在生产力远不如近现代欧洲的时代出现一波城市化进程,进而诞生了最初的市民阶层和市民文化。
相当一部分市民是被迫诞生的,他们不是自愿成为市民的,宋朝根本不能保证提供足够多的城市岗位来养活这些失去土地的市民,相当多的市民的日子过的相当凄苦。
而现在,在某种意义上,苏咏霖开了历史的倒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