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鼠辈 第2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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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你不打算管我了……能不能把枪给我,我自己来!我不想死,还想见到姐姐,我还想回家……”
  这声叹气让朱玛巴依绝望了,她原来觉得自己不怕死,可是死到临头却有那么一丝活的希望,以前的坚定信念立刻化为乌有。
  “不用,我有别的办法……别动,佑罗肯定不骗你!”扔掉烟屁,洪涛拿起防寒面罩套在了小修女的脑袋上,故意把眼睛挡住。
  接着解开自己外衣,把左臂从内衣里抽出来,回身打开金属盒,拿出不锈钢针筒,攥拳弯曲,找准静脉的位置扎了进去。
  自己的血液确实有抑制丧尸病毒的功能,但仅限于自己,对别人有没有效果真没试过。这些年一直想找机会试试,可人选太难找了。总不能天天举着针管满街转悠,更不能故意让健康人被丧尸咬伤,那样太残忍了。
  现在终于找到机会来做这个试验了,抽自己一管静脉血再注射进朱玛巴依的静脉,仔细观察她的变化。当然了,也做好了b计划和c计划。
  健康人被丧尸病毒感染时全身会逐渐发灰,黑眼珠逐渐缩小,在几分钟到十几分钟内病毒迅速感染全身,最终占据大脑变成丧尸。
  按照樊春玲的说法,这是病毒沿着血液循环遍布全身,逐步占据健康细胞并快速复制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会大量消耗养分和水份,所以丧尸的身体几乎没有体液。
  可小修女目前的症状和被丧尸咬伤的健康人有些不同,她的感染过程很慢,不知道是不是病毒变异了,还是她的免疫系统产生了抗体。
  要是自己的血液也无法抑制她体内的丧尸病毒,另一只手里拿的手枪就是b计划。要是因为人体排异问题把小修女毒死了,也只能算她命不好,科学实验总是失败比较多嘛,此谓c计划。
  “你给我打了什么?”输完血的朱玛巴依看着胳膊上的针眼有些奇怪。
  “特效药,东亚联盟的特效药!”洪涛的瞎话是张嘴就来。
  “……”即便是顶着佑罗的名号,这个回答依旧不能让朱玛巴依信服。
  特效药可是非常金贵的物资,救赎者废了老大力气才能从东亚联盟手中获得一点点,全都掌控在主教大人手里,只有真正的几个高层才能注射。
  “是东亚联盟的人给我的,感谢我在梨城救了他们!”还是瞎话,但听上去合情合理。这玩意本来就是东亚联盟生产的,为了摆脱裁决者的追捕拿出来一支救命不算过份。
  “比热斯,谢谢你……我不叫朱玛巴依,真名叫伊莲娜·哈里东诺夫娜·哈里东诺娃,你也可以叫我伊尤什卡。”
  朱玛巴依信了,感动得眼泪哗哗的。现在可不是旧世界,萍水相逢,就算长得再美也顶不上一针救命药。无以为报,只能多说点实话了。
  “我还是叫你朱玛吧,这个名字比较中国,也挺好听的……”对于小修女的坦诚相待,洪涛可以接受但没法共鸣,尤其是伊尤什卡的称呼,必须不能叫。这是俄罗斯族的昵称,和中国人的小名差不多,谁叫谁就是亲人和死党啊。
  “嗯,也可以……比热斯,我知道我的身份不能让你完全相信,但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姐姐只有你对我最好!”
  对于洪涛的推诿,朱玛巴依表面上没有强求,但她换了一种方式,改为打感情牌,试图从人性上慢慢融化两人之间的隔阂。
  “把粥吃了睡一会,现在休息比聊天重要!”少来这套,洪涛端起放在炉台上保温的饭盒递了过去。
  这个小修女模样是极品,身材也极品,很难不让人动心。自己也确实破戒输血救了她,从情感上讲已经超出了普通人的范畴。
  但必须克制欲望,她毕竟是受过专业训练的特工,什么叫专业?就是具有普通人无法想象的意志力和迷惑性,凡事都不能按照常理推断。
  见到男人不愿意聊下去,朱玛也没强求,乖乖喝光了粥,依旧全身被绑成了粽子,垫着一条睡袋、盖着一条睡袋闭上了眼。
  洪涛则坐在炕边,隔一会儿就撩开睡袋下角看看伤口,脸色逐渐不那么凝重了。血确实有效,小修女被缝合的伤口看不到任何变化,可周围的灰色纹路不到一个小时就消失不见了,任何痕迹都没留下,皮肤还是那么白皙。
  “吃了它,腿保住了,命也保住了。什么都别想,好好睡一觉。”又观察了半个多小时洪涛才彻底放心,用绷带再次把伤口包裹严实,又从塑料盒里找出两片消炎药,顺便解开了绳子。
  “晚安,比热斯!”就算再训练有素的特工,听到这个消息也得动容。
  朱玛的表达方式很俄罗斯,张开双臂抱住端着温水的洪涛,左脸亲一下右脸亲一下左脸再来一下。左右左,这在俄罗斯是亲人之间的重礼,还得是关系特别好的亲人。
  按照电影电视里的套路,此时必须进入18禁环节了。英雄救美,以身相许,两个人通过肌肤相亲达到灵魂碰撞,剧情由此发生了转折。
  敌人变成情人,对手成了帮手,正义一方展开大反攻,如果时间还没凑够,就让男女主角再分别、挫折一次,极端点的干脆就死一个,赚一票眼泪也成。
  而每当音乐声响起时,就算敌人也会停下追杀的脚步,充分给予男女主角感情升华的时间,顺便让观众欣赏一下灵与肉的融合,获得美的观感。
  但凡事儿到了洪涛这里都会激情不起来,他只是默默享受了三下亲吻,然后啥反应也没有,又去收拾三个背包了。现在方文麟没了,小修女伤了,这些东西大部分都要压在他的肩上,必须要精简一下。
  另外他还有心事,需要好好回顾下这些天的所作所为,从中找到容易引起别人怀疑的地方,能弥补的尽快弥补,弥补不了的就想想对应之策。
  曾子说,吾日当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看看人家,想的都是高尚的事情。洪涛也每日三省,可想的都是怎么害人、骗人、忽悠人。
  不知道是免疫系统和病毒折腾累了,还是从鬼门关重返人间有点太放松,朱玛的呼吸很快就平稳且有节奏起来。
  洪涛收拾完背包又往炉膛里添了几根柴,也上炕睡了。不过没躺下,也没往朱玛身边凑,而是坐在炕脚靠着背包,手里还死死攥着枪柄。
  一夜无话,也不能说无话,中途朱玛起来了一次,爬下炕瘸着腿想去开门,结果被洪涛制止了。省省吧,从旁边堆放杂物的屋子里找个桶,就在屋里解决。
  朱玛已经很多天没睡过这么沉了,自打知道大修女要派自己潜入反抗军控制区执行绝密任务时起,就总是做噩梦,还总是梦到姐姐。但今天真是一直睡到了自然醒,除了半夜起来一次什么梦也没做。
  第540章 救回来了
  “咣当……咣当……”眼睛还没睁开,耳朵里就听见了一下下的敲击,声音来自屋外,炕上一个人没有。
  穿好衣服下炕,看了看炉子上的锅,里面只有一点点水。再看看昨晚自己用过的马桶,朱玛的脸立马红了,赶紧提起来打开了房门。
  一阵白光让人无法直视,缓了几秒钟才能睁开眼。暴风雪停了,但雪花依旧在飘落,天地间白茫茫一片,远处的树林也被染成了白色。
  小屋门口更是过份,足足半米厚的积雪,但中间已经被人铲出道豁口,两行脚印深深印在雪地上向左侧蜿蜒。那里有一棵大树桩,还有个只穿了一层上衣的男人正轮着斧子劈柴。
  他的浑身都冒着热气,雪花飘落下立刻被融化,变成水,打湿了头发和上衣。每次高高举起斧子劈落,他都会吐出长长一股哈气,粗大浓郁。这让朱玛不由得想起村子里的男人,他们也是这么劈柴的。
  母亲曾经说过,判断一个男人是否强壮,不用看个头、也不能光看肌肉,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看他们劈柴。
  劈柴时吐出来的哈气越粗、越浓、越远,这个男人就越健壮,不光壮在肉和骨头上,内脏也很好。要嫁人就要嫁给这样的男人,才不会哪天突然得病死掉。
  朱玛接受过专门诱惑男人的训练,但那些都是苦修会里的修士,只能算陪练,时间长了根本就没把他们当过男人。真正近距离接触过的男人很少,毕竟丧尸病爆发时她才是个十岁的小姑娘,也没心思去琢磨这种事儿。
  但现在她觉得比热斯比村里的男人都健壮,因为他喷出来的哈气最多,仿佛是个火车头,呼哧呼哧的喷了老远。而且他劈柴的动作也很好看,后背的肌肉不算鼓,却有一条一条的形状,随着斧子的起落不停变化着。
  “那是纹身吗?”盯了好久,朱玛逐渐把目光从男人的肌肉线条上收回来,打量起了整体。
  他有高高的个子,修长的身材……咦,后背上怎么会有张脸呢?没错,就是一张脸,透过被汗水、雪水打湿的上衣,确实有张隐隐约约的脸映了出来。
  “……你是个小色女,站在大雪天里偷看穿内衣的男人,就不怕把伤口冻坏!”正在拼命聚焦,试图穿透布料看清楚那张脸到底画的什么,突然另一张脸映入了眼帘,笑嘻嘻的还是坏笑。
  “呸……不正经!”朱玛被弄了个大红脸,尤其是意识到自己还端着尿盆时表情就更囧了,赶紧低头扶着墙壁一瘸一拐的走向了木屋的另一边。
  “不要走远,弄点干净雪回去把水烧上!”洪涛看着小修女闪烁的眼神,忽然又想起昨晚在她腿上那顿摸画,忍不住笑了起来。
  不管在什么时候,哪怕血都快流干了,只要还有一口气在,他就特别乐意看见别人窘迫的样子,那真是由衷的快乐啊。
  “早上好比热斯……咯咯咯……”小修女快走到屋角时突然转头喊了句,才嗖的一下躲到墙壁后面,发出了清脆的笑声。
  “呼……勾引老年人不道德啊!”看着女人孩童般的表现,听着银铃般的笑声,洪涛只觉得浑身都充满了活力,尤其是中心区域。
  可他始终迈不过心里那道坎,总怕某一天身份会被人发现,到时候谁和自己最亲密谁就会跟着一起吃瓜落,轻则亡命天涯,重则香消玉损。
  早饭比较丰盛,洪涛开了袋单兵口粮,还是咖喱鸡味道的。不过他没怎么吃,只是冲了杯咖啡,继续啃压缩饼干和肉干。
  “这是病号饭,你能早恢复一点,我会比顿顿吃大鱼大肉还高兴。多吃,不用省着,咱们的食物有点多,带不走的最好都吃掉!”
  面对朱玛的质疑,洪涛讲事实摆道理搪塞了回去,然后就开始洗衣服。把朱玛换下来的衣服和他穿的贴身两层衣服都洗了,挂根登山绳晾在屋里烤着。
  “等雪停了就出发,在这段时间里你也不能闲着,这是拐杖,吃完饭就去适应下,先围着屋子走五十圈,记住,只许用一条腿,伤腿不许用力!”吃完早饭,洪涛拿起两根登山杖,用严肃的语气宣告病号假期结束了。
  朱玛虽然不太适应昨晚还友善温和的男人突然变得如此严厉,却也没有反对。她并不是娇娇女,体能和军事训练更是每日必修课。现在虽然腿伤了,但拄着拐走走路还是没问题的。
  另外她也能理解男人的用意,不是在故意折磨自己,而是在做适应性训练,让身体尽快适应这种寒冷气候,和在积雪中长途跋涉的感觉。
  大雪又下了一天半,终于在第三天晚上停了。在这段时间里两个人除了尽可能的多吃,多做户外徒步活动,还用树枝和铁丝做了一只小雪橇和两双踏雪板。
  对于如何在雪地里长途跋涉,洪涛也是专家级别的。而且他这个专家还是土专家,可以丝毫不借助现代科技,只依靠山林间随手可得的材料达到目的。
  这门技术放到旧世界里没啥用,随便买点成品就比他做的好用百倍。可到了这个时候就管大用了,多一门手艺就是多一条命啊。
  朱玛腿上的伤恢复得也不错,第二天晚上换药时洪涛仔细检查了一番,没有红肿没有发热,更没有出现灰色的纹路,应该是渡过危险期了。
  “可怜的方老师,是不是我害了他?”当两个人收拾停当,一起站在阳光明媚的小屋前准备出发时,朱玛又提起了方文麟。
  “从他跟你出逃那一刻起就已经是死人了,我估计在大修女的计划里他最终也会被杀死,只有你和两个孩子能逃脱。这样一来就真成死无对证了,你说什么是什么。”
  “有了整个追捕过程和卡米拉的身份当掩护,反抗军就算有疑虑也得对你以礼相待。有机会的话,我真想会会你们的主教和大修女,都是人物啊!”
  对于方文麟的死洪涛也很难过,他是个好人,纯纯粹粹的好人,用微薄之力在几乎人吃人的环境里抚养了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救了两条人命。
  这种对人类本身的关爱,大多数人都是比不上的。自己倒是也救过人,但都建立在有便宜可占、有利可图的基础上,至少也得是不侵害自己的利益。和方文麟比起来高下立显,他的高尚不在于救人,而在舍己。
  当然了,自己一点都不羡慕方文麟的品质,更不后悔自己的选择。自古以来好人就不长命,自己削尖了脑袋当坏人厄运还常伴左右呢,但凡多发点善心就会死无葬身之地。有些人天生就应该高尚,有些人就不配高尚,强求不得。
  但为了表达自己对高尚者的敬意,洪涛有把土坑刨了刨,再一次把方文麟的尸体埋了进去,然后废了很大力气爬上旁边的陡坡,连凿带撬,总算是从下来不少石头,给这位方老师垒了个小一人高的尼玛堆,还在石板上刻下了好人两个字。
  那头熊的尸体洪涛没啥好办法处理,只能先铲雪埋上,估计再下一场雪也就冻瓷实了,不到春天开化不会引来其它动物啃咬。
  说起来这种能引发动物变异的新型丧尸病毒真不能扩散,虽然自己挡不住传播的趋势,能减缓点也是好事儿,聊胜于无吧。
  至于说这头熊为啥活着的时候没变异却具有传播能力,被打死之后才发生变异,就不是洪涛能想明白的了。他充其量算个蒙古大夫,对医学研究方面的领域知之甚少。
  第541章 发情期没到
  “看!老鹰在抓兔子!”自打离开木屋,朱玛的情绪很快就被太阳晒化了,又变成了爱说爱笑的年轻姑娘,把之前的训练有素全扔到脑后,看见什么都要大惊小怪一番。假如洪涛乐意讲解讲解,她更愿意听。
  “大雪让小动物们有点措手不及,食物都被盖住了,不得不出来冒险找吃的……看,这是羊或者鹿的脚印,它们也下山了!”
  洪涛本来就不是沉闷性子,有人聊天当然欢迎。不就是多费口舌多喝点水嘛,这里别的都有可能缺,唯独不缺水,漫山遍野都是。
  “能猎到吗?”看着雪地里一串不知名的脚印,朱玛再次投送出崇拜的眼神。这个男人简直就快赶上山神了,事无巨细,对山林里的一草一木都了如指掌。
  那棵草何时开花结果,有没有药用和毒素;那种动物叫什么名字,生活在什么环境里,肉好不好吃,全讲得头头是道。
  还不仅仅就事论事,他还能和其它地区的相似动物做比较。你要说是瞎忽悠吹牛吧,这玩意也太能编了,即便真是牧民都没法跑遍这么多地方,总不能放羊放到国外去。
  “嘘……仔细听!”洪涛突然停了脚步,一把揪住朱玛的脖领子。他做的踏雪板很有意思,说是两副,也确实能让两个人用,但实际上只能算一副半。
  他把朱玛受伤的右腿和自己的左腿从膝盖往上绑在了一起,两条腿共用一只踏雪板。这样走起路来,自己既不用扶着她,也不会让她的伤腿踩踏吃力。只要能稍微熟悉下节奏,就能像玩游戏一般走路,还不太影响速度。
  朱玛适应的很快,没多久就能完全配合男人的节奏了,真好像两个人的腿长在一起。只是什么时候走、什么时候停还达不到心有灵犀的程度。
  “枪声!”侧耳听了听,没有收获,干脆拉开头罩露出耳朵再使劲儿听,眉头马上皱了起来。
  隐隐约约传来一种短促的声响,有点像敲石头又有点像敲树干,也有点像霰弹枪。在这种情况下,她本能的选择了最后一种。
  “嘘,不是枪声,是公盘羊为了抢媳妇用角互相撞呢。每年这个季节盘羊们就会在山腰聚会,母的一边看着,公的上场比武,谁赢了谁才有交配权。”
  “要说还是动物省心,只要留意别被吃掉,把身体锻炼好抢个漂亮媳妇这辈子就算拿下了。再看看人,从上幼儿园就开始争,一直争到闭眼,死了还得继续争,争取能埋个好地方。”
  在训练场里可听不见这种声音,如果不是在疆省流浪了这么多年,洪涛也会第一时间把这种声音当成枪响。但此时此刻他强调的不是如何分辨各种声音,而是在感慨,人活着为啥就这么累呢。
  “可你即便打赢了,好像对母羊也没什么兴趣!”朱玛的回答挺有歧义,像是在挑逗,实际上是真的迷惑。她之所以被大修女选中真不是聪慧过人,更没有当间谍的天赋,完全就是因为漂亮,姐妹俩都很漂亮。
  这些年也没少从大修女那里学习该如何展示自身魅力,充分利用美貌和身体当武器,可是连续两个晚上这件武器都失效了。
  两个人就住在一间与世隔绝的木屋里,还睡在一张床上,但这个男人除了拿着根木炭在自己腿上一顿乱画之外,啥过份举动都没有。哪怕自己暗示了多次,他好像也看懂了,依旧石沉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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