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弹雨
马万年紧张起来,这种堂堂军阵喋血沙场,他还是第一次见识,人没有真刀真枪的和人拼过命,看到血淋淋的人头落地,感受死亡就在身边发生,永远也不会明白什么叫战争,纸面上的伤亡数字冰冷而淡漠,光靠熟读兵书,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领兵为将者。
王欢曾经也是这样,历史书中写着某某战役战亡多少多少万人,读来毫无感觉,那些死亡数字跟有多少蚂蚁死去没什么差别,他一直觉得,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忽略小兵的生命只重最后的输赢,那才是顶尖的统帅。而来到这个时代,亲眼看到鲜活的人在面前死去,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号哭让他的内心深深悸动,他认识到,手下的每一个兵每一个人都是活的,有思想的,跟自己一样,是挣扎在乱世中的普通大众之一,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你把兵当作人,兵才把你当作可以依靠的主子,而不是简单的上司。
惧怕你的人总有一天会背叛你,而爱戴你的人却绝对不会这么做。
现在的夔州兵,已经把王欢视为乱世中的明主,心目中无可替代的主公,粮饷是他发的,生活是他给的,就连死后的家眷,都是能托给他照顾的,这样的人,怎么能不为他效死?
“冷静点,不要慌,拿稳你的长枪,跟着我。”王欢缓缓的低声提点着马万年,给他鼓劲:“白杆兵战无不胜,只要信任你身边的战友,就没什么可怕的。”
马万年吞了一口口水,紧张的绷着脸点点头,他想说点什么辩解他其实并不慌,却张张嘴,发现自己嘴里干渴得连话都不能说出来。紧握着长枪的手,微微在发着抖。
这就是紧张,初上战场的紧张,任何人也无法避免。
王欢开始发号施令,语气平静得像在万寿城官厅中与人闲聊:“传令祖边,领前军三列稳扎不动,防正面之敌冲击,如敌军冲阵,以劲弩射之。”
“后三列变阵,列中空方阵,第四排向右,第五排向左,第六排向后,维持每排五百人宽度,人与人之间无间隙,百人长立于各自队列右首,立刻变阵!”
随着他的命令,传令兵身背令旗,向四面疾奔,高声传达复述着,顿时阵中一声声发令声不断,无数个声音在重复着王欢的命令,整个军阵以百人队为单位,快速的运转起来。
冷兵器时代,没有现代通讯手段,全靠口头传讯、旗语和鼓号金鸣,没有平时严格的训练如此上千人的大规模临时变阵非常危险,很容易造成整个军队乱成一锅粥,所以古时看一个将领水平高不高,只需看他的军队能不能按他的想法随遇而变就行了。
王欢军中同样战鼓敲响,伴着鼓点后三排白袍兵如一排排操作灵活的机械,成排的快速移动,分左右后三个方向,在跑动中找到自己的位置,百人长们高声咆哮着,首先就位,指挥自己的兵以自己为标杆排列成行,组成了一个大方阵。
王欢领着自己随身的一百卫队,大踏步的来到右侧,排在战兵后面,组成一条短短的第二列。
马万年和陈相跟着他的身边,一人操着一根长枪,瞪着远处不断靠近的骑兵。
王祥又一次被震撼到了,他几乎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两面受敌的夔州兵,居然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完成了从三叠横队到一个整齐方阵的变阵,还丝毫没有混乱,那份从容,就像平日里天天练习般熟练。
“这,这真是山沟里的野人蛮子吗?不是鞑子?”一个裨将喃喃自语般脱口而出。
其他裨将同样脸色发白,如果刚才的箭雨还可归于石柱不知道从哪里买来的劲弩,仗着军器犀利杀了己方一个措手不及,那这个变阵就绝对是强军才能做出的反应了。
王祥自问了一下,凭手下那批兵痞子,甭想做到。
一股没来由的寒气从脊背上蔓延开来,他有些动摇了,自己打先锋是不是一个错误的选择。在那一瞬间,撤兵先退保全实力的想法在他脑子里闪了一下。
可是看看死在前面的几百鸟统手,他又转变主意了,现在退了,示敌以弱倒是其次,曾英生气也不重要,损失的鸟统手就白死了?重庆城占不下,就不用提夔州了,没有地盘就无从招兵,难道自己真的就要从此抬不起头来?
不行!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今天必须决个生死,不是王欢死就是我王祥亡!
“击鼓!冲阵!破阵者银赏百俩、官升三级!”王祥咬着牙吼道。
他催马而出,领着中军自己最后的五百内外两层甲胄的长枪手随着前军缓缓而动,同时没有多大损失的一千弓箭手,在两翼同时向前迈动。
近四千人的军阵缓缓前行,大红色的鸳鸯战服如海浪涌动,一波波的逼近白色军阵。
“稳住!盾手不动,拒马枪架枪!第三排灭虏弹准备!”祖边站在第一排,已经背起了鸟统,拿着一杆巨大的拒马枪架在盾墙上,高举过头,正正的对着前方。
“稳住!站稳了不要动!”右边的排面中,五个百人队长也在大吼,一张张黝黑的面上,汗珠不断的流畅着,绕过来的马队已经在开始加速了,由慢慢的走动变为慢跑,马蹄踏地地面撼动,他们的方向很明显,就是冲着右翼来的。
王贵很放松,甚至有些想笑,夔州兵太少了,却还要组成一个空心方阵,这么一来,除了正面有三排长枪手以外,左右后三个方向都只有一排,一排长枪兵就想挡住五百骑兵?搞笑是吧?
本来他还想着白杆兵威名在外,是不是组个锲形冲锋阵型,便于破阵,但看前面的架势,用不着了,大家伙儿排着横队上吧,一个骑兵面对一个长枪兵,都用不着马上骑士的枪刺刀砍,直接纵马冲撞就行了。
“上啊!军门说了,破阵者赏银百俩,想要的就跟着老子冲啊!重庆城里的娘们还等着老子脱衣裳呢。”王欢高声叫起来,四周响起一阵哄笑。
骑马的都是王祥家丁,个个杀过人见过血,打老了仗的军汉,什么场面没见过?都知道这回碰上好事了,都上吧,晚了就没功劳了。
五百匹马越来越快,由慢跑变为疾跑,当接近至一百来步的距离上时,马速加快到最高,四蹄翻飞,蹄声震天,带起冲天的烟尘冲向看似无比薄弱的夔州兵。
面对着骑兵的夔州兵瞳孔中,急剧接近的骑兵像一头头怪兽,越来越大,马上骑兵的长矛闪着逼人的寒光,慑人心魂。
“灭虏弹准备!”王欢厉声高叫起来,从身边布袋中摸出一个竹筒,用缠绕在手上的火绳点燃,高高举起。
百人队长们高声重复,声音传遍整个排面,六百多人同时单手持长枪,腾出右手,摸出竹筒点燃引线,拿在手中,引线吱吱作响。
“听我号令!”王欢的面上无比森然,两眼死死看着像一堵墙一样逼近的骑兵横队,心中又紧张又欢畅,这伙骑兵太他妈配合了!
如果他们列成锲形阵,一排灭虏弹扔出去炸不干净,肯定有剩余,排成横队,简直是排队送死啊。
王贵浑然不知王欢要干什么,他笑的更加高兴了,那群夔州白杆兵单手持枪,拿着一个竹筒要喝水吗?
“扔!”
王欢卯足力气,拧腰扭身,用尽全身力气,将手中竹筒扔了出去。
竹筒划了一个弧线,冒着火花飞到了二十步开外,正好落到了王贵马前。
“嗯?炮仗?”王贵愣了愣神,下意识的念了一句,他的骑术很高明,临时缰绳一扯,操纵战马想拐开那个奇怪的竹筒。
“轰!”
一团炫目的强光炸起,刺得王贵眼睛一闭,同时一声巨响在身边激荡,一股混杂着铁钉碎石的冲击波从地上迸裂开来,撕裂开他的战马,粉碎着他的身体。
那一瞬间,六百个竹筒随着王欢的一声令下,同时扔了出来,距离有远有近,落在前面十五步到三十步之间的范围内,立刻让这片区域成了阿鼻地狱。
扔了竹筒的夔州兵同时做了一个动作:将手中长枪双手握持指向前方,蹲身低头,以防止有飞溅的铁钉碎石伤了自己。
五百名骑兵淹没在硝烟灰烬中,血雨迸飞,肉块漫天,所有的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炸成了碎块,残肢断臂如淋漓的雨水,从天空中纷纷落下,视之令人胆寒,闻之催人作呕。
王欢曾经也是这样,历史书中写着某某战役战亡多少多少万人,读来毫无感觉,那些死亡数字跟有多少蚂蚁死去没什么差别,他一直觉得,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忽略小兵的生命只重最后的输赢,那才是顶尖的统帅。而来到这个时代,亲眼看到鲜活的人在面前死去,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号哭让他的内心深深悸动,他认识到,手下的每一个兵每一个人都是活的,有思想的,跟自己一样,是挣扎在乱世中的普通大众之一,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你把兵当作人,兵才把你当作可以依靠的主子,而不是简单的上司。
惧怕你的人总有一天会背叛你,而爱戴你的人却绝对不会这么做。
现在的夔州兵,已经把王欢视为乱世中的明主,心目中无可替代的主公,粮饷是他发的,生活是他给的,就连死后的家眷,都是能托给他照顾的,这样的人,怎么能不为他效死?
“冷静点,不要慌,拿稳你的长枪,跟着我。”王欢缓缓的低声提点着马万年,给他鼓劲:“白杆兵战无不胜,只要信任你身边的战友,就没什么可怕的。”
马万年吞了一口口水,紧张的绷着脸点点头,他想说点什么辩解他其实并不慌,却张张嘴,发现自己嘴里干渴得连话都不能说出来。紧握着长枪的手,微微在发着抖。
这就是紧张,初上战场的紧张,任何人也无法避免。
王欢开始发号施令,语气平静得像在万寿城官厅中与人闲聊:“传令祖边,领前军三列稳扎不动,防正面之敌冲击,如敌军冲阵,以劲弩射之。”
“后三列变阵,列中空方阵,第四排向右,第五排向左,第六排向后,维持每排五百人宽度,人与人之间无间隙,百人长立于各自队列右首,立刻变阵!”
随着他的命令,传令兵身背令旗,向四面疾奔,高声传达复述着,顿时阵中一声声发令声不断,无数个声音在重复着王欢的命令,整个军阵以百人队为单位,快速的运转起来。
冷兵器时代,没有现代通讯手段,全靠口头传讯、旗语和鼓号金鸣,没有平时严格的训练如此上千人的大规模临时变阵非常危险,很容易造成整个军队乱成一锅粥,所以古时看一个将领水平高不高,只需看他的军队能不能按他的想法随遇而变就行了。
王欢军中同样战鼓敲响,伴着鼓点后三排白袍兵如一排排操作灵活的机械,成排的快速移动,分左右后三个方向,在跑动中找到自己的位置,百人长们高声咆哮着,首先就位,指挥自己的兵以自己为标杆排列成行,组成了一个大方阵。
王欢领着自己随身的一百卫队,大踏步的来到右侧,排在战兵后面,组成一条短短的第二列。
马万年和陈相跟着他的身边,一人操着一根长枪,瞪着远处不断靠近的骑兵。
王祥又一次被震撼到了,他几乎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两面受敌的夔州兵,居然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完成了从三叠横队到一个整齐方阵的变阵,还丝毫没有混乱,那份从容,就像平日里天天练习般熟练。
“这,这真是山沟里的野人蛮子吗?不是鞑子?”一个裨将喃喃自语般脱口而出。
其他裨将同样脸色发白,如果刚才的箭雨还可归于石柱不知道从哪里买来的劲弩,仗着军器犀利杀了己方一个措手不及,那这个变阵就绝对是强军才能做出的反应了。
王祥自问了一下,凭手下那批兵痞子,甭想做到。
一股没来由的寒气从脊背上蔓延开来,他有些动摇了,自己打先锋是不是一个错误的选择。在那一瞬间,撤兵先退保全实力的想法在他脑子里闪了一下。
可是看看死在前面的几百鸟统手,他又转变主意了,现在退了,示敌以弱倒是其次,曾英生气也不重要,损失的鸟统手就白死了?重庆城占不下,就不用提夔州了,没有地盘就无从招兵,难道自己真的就要从此抬不起头来?
不行!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今天必须决个生死,不是王欢死就是我王祥亡!
“击鼓!冲阵!破阵者银赏百俩、官升三级!”王祥咬着牙吼道。
他催马而出,领着中军自己最后的五百内外两层甲胄的长枪手随着前军缓缓而动,同时没有多大损失的一千弓箭手,在两翼同时向前迈动。
近四千人的军阵缓缓前行,大红色的鸳鸯战服如海浪涌动,一波波的逼近白色军阵。
“稳住!盾手不动,拒马枪架枪!第三排灭虏弹准备!”祖边站在第一排,已经背起了鸟统,拿着一杆巨大的拒马枪架在盾墙上,高举过头,正正的对着前方。
“稳住!站稳了不要动!”右边的排面中,五个百人队长也在大吼,一张张黝黑的面上,汗珠不断的流畅着,绕过来的马队已经在开始加速了,由慢慢的走动变为慢跑,马蹄踏地地面撼动,他们的方向很明显,就是冲着右翼来的。
王贵很放松,甚至有些想笑,夔州兵太少了,却还要组成一个空心方阵,这么一来,除了正面有三排长枪手以外,左右后三个方向都只有一排,一排长枪兵就想挡住五百骑兵?搞笑是吧?
本来他还想着白杆兵威名在外,是不是组个锲形冲锋阵型,便于破阵,但看前面的架势,用不着了,大家伙儿排着横队上吧,一个骑兵面对一个长枪兵,都用不着马上骑士的枪刺刀砍,直接纵马冲撞就行了。
“上啊!军门说了,破阵者赏银百俩,想要的就跟着老子冲啊!重庆城里的娘们还等着老子脱衣裳呢。”王欢高声叫起来,四周响起一阵哄笑。
骑马的都是王祥家丁,个个杀过人见过血,打老了仗的军汉,什么场面没见过?都知道这回碰上好事了,都上吧,晚了就没功劳了。
五百匹马越来越快,由慢跑变为疾跑,当接近至一百来步的距离上时,马速加快到最高,四蹄翻飞,蹄声震天,带起冲天的烟尘冲向看似无比薄弱的夔州兵。
面对着骑兵的夔州兵瞳孔中,急剧接近的骑兵像一头头怪兽,越来越大,马上骑兵的长矛闪着逼人的寒光,慑人心魂。
“灭虏弹准备!”王欢厉声高叫起来,从身边布袋中摸出一个竹筒,用缠绕在手上的火绳点燃,高高举起。
百人队长们高声重复,声音传遍整个排面,六百多人同时单手持长枪,腾出右手,摸出竹筒点燃引线,拿在手中,引线吱吱作响。
“听我号令!”王欢的面上无比森然,两眼死死看着像一堵墙一样逼近的骑兵横队,心中又紧张又欢畅,这伙骑兵太他妈配合了!
如果他们列成锲形阵,一排灭虏弹扔出去炸不干净,肯定有剩余,排成横队,简直是排队送死啊。
王贵浑然不知王欢要干什么,他笑的更加高兴了,那群夔州白杆兵单手持枪,拿着一个竹筒要喝水吗?
“扔!”
王欢卯足力气,拧腰扭身,用尽全身力气,将手中竹筒扔了出去。
竹筒划了一个弧线,冒着火花飞到了二十步开外,正好落到了王贵马前。
“嗯?炮仗?”王贵愣了愣神,下意识的念了一句,他的骑术很高明,临时缰绳一扯,操纵战马想拐开那个奇怪的竹筒。
“轰!”
一团炫目的强光炸起,刺得王贵眼睛一闭,同时一声巨响在身边激荡,一股混杂着铁钉碎石的冲击波从地上迸裂开来,撕裂开他的战马,粉碎着他的身体。
那一瞬间,六百个竹筒随着王欢的一声令下,同时扔了出来,距离有远有近,落在前面十五步到三十步之间的范围内,立刻让这片区域成了阿鼻地狱。
扔了竹筒的夔州兵同时做了一个动作:将手中长枪双手握持指向前方,蹲身低头,以防止有飞溅的铁钉碎石伤了自己。
五百名骑兵淹没在硝烟灰烬中,血雨迸飞,肉块漫天,所有的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炸成了碎块,残肢断臂如淋漓的雨水,从天空中纷纷落下,视之令人胆寒,闻之催人作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