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零之捡个失忆男人当老公 第210节
“是啊是啊,他出生那年,我男人正好犯事。当时我又惊又吓的,直接没了奶水,没办法,只能给他吃糊糊。再后来我工作没了,到这来打扫卫生,发的工资不够我们娘俩吃喝。我只能去买些红薯芋头,蒸熟捣烂给他吃。”
虽然大家喊姜蝶姜婶,其实她也就四十不到,除了这个儿子,其实还有个大女儿。那时候她的一个人拉扯两个孩子,哪里养得起?过得太苦了,导致她这几年也老得特别厉害。
前年大女儿主动下乡,手头上稍微宽裕了点,姜婶也想买些好东西给孩子吃,可就算买了,还是那样,一点肉不见长。
苏小春手放在孩子细细的手腕把脉,又仔细检查了眼睛舌头还有面色。
“是肝郁脾虚。”
虽然从姜婶的描述中,她认为是孩子吃得不好才这么瘦的。
只是这年代吃得好的少,吃得不好的才是大多数,有人吃得不好依然长大高个,身体壮壮的。有人吃得再好也吸收不了,怎么都不长肉。
苏小春虽然主导西医,但她同样精通中医,一眼就看到孩子黄到很不对劲的面色,再看了舌苔和眼睛,基本已经确认了。
“这,这是什么意思?”
苏小春点头,“小儿常见症状,他是不是不怎么出门?”
姜蝶尴尬的嗯了声,“是的,受他爸的影响,出去其他孩子会说他是小反动派,经常挨欺负。次数多了,他就不爱出门。”
“以前他姐姐在还能出去一点,后来他姐姐走了,家里只剩我和他,我平时都要来医院,他不愿跟着,就只能呆在家里。”
苏小春了解了,可以说基本是不出门的。
“中医有句话,孩子是需要接地气的,就是说孩子得出去接触土地阳光新鲜空气还有树木等等。一是对眼睛好,二是能锻炼身体,三呢对性格养成也很有帮助。”
“不出门的孩子,脾气性格不会太好。再加上不怎么活动,你们家吃得也不太行,他吸收能力就变得很差。”
“脾是生产者,相当于把吸收的能量送到各个器官,促进生长。而肝是协调者,负责调理气血津液的运行,促进孩子长高长肉。你这两样都不行,吃什么都不会长肉的。”
苏小春尽量简单的解释清楚,开始在单子上开药。
“我先开一味药方,一天吃两次,坚持一个星期。一个星期后再带来看看,我调整药方,他这个情况属于比较严重的,调理起来比较费时间。”
姜蝶连连点头,“我懂我懂,只要能治好,怎么样都行。”
“你不用太担心,平时可以把他带到医院来,医院人多,大家都忙,没那么多闲工夫问什么成分问题。”
苏小春写好单子,随口说道,将单子递给她。
姜蝶听她这么说,心里愈发愧疚,“苏医生,我真的,其实我没想偷的。就是实在没办法,想给孩子补一补。”
苏小春一拍脑门,“你不说我还忘了。”
她起身到柜子那,将柜子打开,拿出两袋奶粉,直接放到姜蝶手里。
“麦乳精其实不是什么好营养品,奶粉比较好,给孩子吃吧!”
姜蝶哪里敢要,赶紧推辞,“不用不用,我,我自己给孩子买就行。”
“我不爱喝这个,一股子腥味,你不要我直接扔了。”苏小春虎下脸,作势要直接扔出去的样子。
“那,那给我吧。”姜蝶无奈收下,眼看着又要哭了,但她忍住了,只牵着孩子手,跟苏小春道谢。
“谢谢你,姜医生,你真是个好医生,和之前的杨医生完全不一样。”
她还记得杨建强骂她不要脸,是不是要害他的狰狞样子,也记得杨建强说她的孩子就应该早点去死。
苏小春不一样,明明是她做了错事,对方却没怎么追究,还不计前嫌的帮孩子看病,甚至还送了两袋奶粉。
姜蝶记住了这份恩情,之后每天都会认认真真帮苏小春把接诊室卫生打扫得非常干净,连桌子都擦得锃亮,还在苏小春每次来之前,把她的水杯装满热水。
……
六月,天气已经热到苏小春穿不了长袖,她又去买了个电风扇,放到接诊室里用。
做医生就这点,外面得穿白大褂,大热天都穿短袖了,她就得短袖外面还得套长袖,每天都是热疯的状态。
“最近好多初中高中的孩子,要去乡下啊!”
跑过来蹭风的任颖跟苏小春分享这个消息。
苏小春喝了口凉水,点点头,“我知道呢。”
赵翎弄了台收音机放在家里,现在每天晚上俩人没事就听收音机,之前市革委会召开了全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有线广播大会,苏小春他们就听了一阵。结果会议进行到中段的时候,好多青年学生打电话报名,决心扎根农村干革命。
这几天苏小春只要上街,到处都能看见热血学生们举着旗帜,喊着口号。
“战天斗地破私心,广阔天地炼红心。”
“.大江南北遍地红,知青辈出展宏图。”
那叫一个慷慨激昂啊,别的不说,那股热情的样子,差点把苏小春都带动了。
但她很快冷静,这些孩子要扎根去的地方,不就是她原来呆的地方吗?
“苏医生,你说这是好事吗?”
任颖不太懂这些,但她觉得苏医生肯定懂。
苏小春想了想,“每个时代都会发展出一些故事,我认为这是这个时代发展出来的故事。好事坏事,我们不做评判。农民生活艰苦,我觉得确实需要大家的帮助。”
好事还是坏事,苏小春也不清楚。她知道农村生活有多艰苦,而整个国家,还有更加艰苦的地方,衣不裹身食不果腹,那些地方是需要人的。
国家发展建设需要所有人的努力。
不仅是社会上的青年学生,包括部队,也受到了影响。
阿克克烈一家要被调回新疆当地的兵团,他们决定回到老家,进行家乡建设。
离开之前,玛依拉做了一桌新疆特色的饭菜,邀请苏小春赵翎等几个要好的家庭过去赴宴。
小阿丽长高了,她很喜欢苏小春,平时经常找她一块玩。
后来苏小春把家里的大黑几只带过来,小阿丽就开始和大黑它们玩,还经常投喂,导致大黑几只越来越胖。
小阿丽知道要走了,吃饭的时候一直抱着苏小春。
苏小春也喜欢她,干脆搂着一块吃饭。
吃过饭以后,玛依拉把苏小春拉到房间说话。
“伊娜已经嫁人了。”
苏小春想了会才想到伊娜是谁,阿克克烈的妹妹。
“嫁到哪去了?”
“当地一个牧民,她心很高,并不愿意,但我们都认为这是她最好的选择了。”
伊娜虽然放弃了赵翎,但她还想嫁一名军人。如果是以前,阿克克烈怎么着都会满足妹妹的意愿。只是经过之前的事,阿克克烈意识到自己这个妹妹比较危险,思想不端正。
如果嫁给军人兄弟,可能会拖累人家。他明白伊娜不适合军人,于是写信回家,让家里人安排伊娜嫁给普通牧民,最好是相熟的家庭,这样家里人还能帮忙看着伊娜。
“是吗?希望她能幸福。”苏小春浅浅一笑。
没过两天,阿克克烈一家走了,随之而来的,是一批在部队呆了一年的新兵蛋子,他们将被分到各地兵团,进行支援建设。
这些建设分为修路修大坝挖河道开荒造田耕种采摘等等。
军人就是这样,乱世打仗,盛世就是快砖,哪里需要往哪里搬。
再过几天,是哈森走了。
苏小春也不知道哈森和刁灵怎么样,他悄悄走的,刁灵看起来好像和之前没什么两眼,但苏小春却觉得她比之前话更少了些。
这是一个过程,苏小春曾经经历过,挺懂这种感受的。
她们也做不了什么,只能等刁灵自己熬过去。
不过随之而来的,是蔺云君要办婚礼了。
婚礼苏小春参加过好几次,姜秀秀的严娇娇的,村里办婚礼,人多还是很热闹的。
蔺云君的婚礼也热闹,却和苏小春想的不一样。
她和她对象,各自穿着军便服,胸前别着大红花,对着伟人头像,进行了一番宣誓。
然后就完成了婚礼。
“现在流行这样结婚吗?”苏小春坐在蔺云君对面问。
蔺云君点点头,“是啊,大家都这样结婚,我觉得挺好的,简单。”
确实很简单,简单到苏小春都没反应过来,就结束了。
酒席倒是有,只是家人朋友简单的摆了几桌饭,蔺云君就完全完成了嫁人仪式。
进入八月份,赵翎收到了入学通知,开始着手将手头上的工作交接。
去学校念书,就得停薪留职,读完了书,才能回部队。
大院里也不能住了,苏小春和赵翎开始着手在市里找房子。
赵翎的学校就是安城市大学,距离安城市医院骑车得半个小时。
苏小春觉得可以找两个地方中间的位置,但赵翎坚持找了安城市医院附近的房子。
其实苏小春是可以申请宿舍的,只是医院宿舍跟她之前在北医院的宿舍差不多,一栋楼里有好多间房间,房间都挨着,又比较小。
赵翎看过之后否定了,还是出来找房子。
苏小春现在可比赵翎忙,她一向不管家里的事,赵翎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她是没有意见的。
于是赵翎直接在边上租了一个红砖小洋楼的房间,这房子是收归国有的,原房主据说是大地主。
他租的房间比较大,被改造过的,带浴室带阳台,还有个小厨房,正好满足他们的需求。
赵翎忙活了好几天,还从苏小春这支走了一些钱。
苏小春也不知道他在捣鼓什么,要钱就直接给他了。
这天她下班,赵翎骑自行车过来接她,她坐上后座扯着他的衣服。
“带我去哪?吃饭吗?”
“到了你就知道。”
车子拐个弯,就来到了红砖小楼,这栋楼里其实住了好几户,这会家家都在烧饭,各种香味混在一块,给苏小春都整饿了。
赵翎把车骑到院子里,苏小春跳下来。
“是不是你弄好啦?”
她只在租下来的时候来过,之后就没来了,也不知道赵翎这几天忙活得怎么样。
虽然大家喊姜蝶姜婶,其实她也就四十不到,除了这个儿子,其实还有个大女儿。那时候她的一个人拉扯两个孩子,哪里养得起?过得太苦了,导致她这几年也老得特别厉害。
前年大女儿主动下乡,手头上稍微宽裕了点,姜婶也想买些好东西给孩子吃,可就算买了,还是那样,一点肉不见长。
苏小春手放在孩子细细的手腕把脉,又仔细检查了眼睛舌头还有面色。
“是肝郁脾虚。”
虽然从姜婶的描述中,她认为是孩子吃得不好才这么瘦的。
只是这年代吃得好的少,吃得不好的才是大多数,有人吃得不好依然长大高个,身体壮壮的。有人吃得再好也吸收不了,怎么都不长肉。
苏小春虽然主导西医,但她同样精通中医,一眼就看到孩子黄到很不对劲的面色,再看了舌苔和眼睛,基本已经确认了。
“这,这是什么意思?”
苏小春点头,“小儿常见症状,他是不是不怎么出门?”
姜蝶尴尬的嗯了声,“是的,受他爸的影响,出去其他孩子会说他是小反动派,经常挨欺负。次数多了,他就不爱出门。”
“以前他姐姐在还能出去一点,后来他姐姐走了,家里只剩我和他,我平时都要来医院,他不愿跟着,就只能呆在家里。”
苏小春了解了,可以说基本是不出门的。
“中医有句话,孩子是需要接地气的,就是说孩子得出去接触土地阳光新鲜空气还有树木等等。一是对眼睛好,二是能锻炼身体,三呢对性格养成也很有帮助。”
“不出门的孩子,脾气性格不会太好。再加上不怎么活动,你们家吃得也不太行,他吸收能力就变得很差。”
“脾是生产者,相当于把吸收的能量送到各个器官,促进生长。而肝是协调者,负责调理气血津液的运行,促进孩子长高长肉。你这两样都不行,吃什么都不会长肉的。”
苏小春尽量简单的解释清楚,开始在单子上开药。
“我先开一味药方,一天吃两次,坚持一个星期。一个星期后再带来看看,我调整药方,他这个情况属于比较严重的,调理起来比较费时间。”
姜蝶连连点头,“我懂我懂,只要能治好,怎么样都行。”
“你不用太担心,平时可以把他带到医院来,医院人多,大家都忙,没那么多闲工夫问什么成分问题。”
苏小春写好单子,随口说道,将单子递给她。
姜蝶听她这么说,心里愈发愧疚,“苏医生,我真的,其实我没想偷的。就是实在没办法,想给孩子补一补。”
苏小春一拍脑门,“你不说我还忘了。”
她起身到柜子那,将柜子打开,拿出两袋奶粉,直接放到姜蝶手里。
“麦乳精其实不是什么好营养品,奶粉比较好,给孩子吃吧!”
姜蝶哪里敢要,赶紧推辞,“不用不用,我,我自己给孩子买就行。”
“我不爱喝这个,一股子腥味,你不要我直接扔了。”苏小春虎下脸,作势要直接扔出去的样子。
“那,那给我吧。”姜蝶无奈收下,眼看着又要哭了,但她忍住了,只牵着孩子手,跟苏小春道谢。
“谢谢你,姜医生,你真是个好医生,和之前的杨医生完全不一样。”
她还记得杨建强骂她不要脸,是不是要害他的狰狞样子,也记得杨建强说她的孩子就应该早点去死。
苏小春不一样,明明是她做了错事,对方却没怎么追究,还不计前嫌的帮孩子看病,甚至还送了两袋奶粉。
姜蝶记住了这份恩情,之后每天都会认认真真帮苏小春把接诊室卫生打扫得非常干净,连桌子都擦得锃亮,还在苏小春每次来之前,把她的水杯装满热水。
……
六月,天气已经热到苏小春穿不了长袖,她又去买了个电风扇,放到接诊室里用。
做医生就这点,外面得穿白大褂,大热天都穿短袖了,她就得短袖外面还得套长袖,每天都是热疯的状态。
“最近好多初中高中的孩子,要去乡下啊!”
跑过来蹭风的任颖跟苏小春分享这个消息。
苏小春喝了口凉水,点点头,“我知道呢。”
赵翎弄了台收音机放在家里,现在每天晚上俩人没事就听收音机,之前市革委会召开了全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有线广播大会,苏小春他们就听了一阵。结果会议进行到中段的时候,好多青年学生打电话报名,决心扎根农村干革命。
这几天苏小春只要上街,到处都能看见热血学生们举着旗帜,喊着口号。
“战天斗地破私心,广阔天地炼红心。”
“.大江南北遍地红,知青辈出展宏图。”
那叫一个慷慨激昂啊,别的不说,那股热情的样子,差点把苏小春都带动了。
但她很快冷静,这些孩子要扎根去的地方,不就是她原来呆的地方吗?
“苏医生,你说这是好事吗?”
任颖不太懂这些,但她觉得苏医生肯定懂。
苏小春想了想,“每个时代都会发展出一些故事,我认为这是这个时代发展出来的故事。好事坏事,我们不做评判。农民生活艰苦,我觉得确实需要大家的帮助。”
好事还是坏事,苏小春也不清楚。她知道农村生活有多艰苦,而整个国家,还有更加艰苦的地方,衣不裹身食不果腹,那些地方是需要人的。
国家发展建设需要所有人的努力。
不仅是社会上的青年学生,包括部队,也受到了影响。
阿克克烈一家要被调回新疆当地的兵团,他们决定回到老家,进行家乡建设。
离开之前,玛依拉做了一桌新疆特色的饭菜,邀请苏小春赵翎等几个要好的家庭过去赴宴。
小阿丽长高了,她很喜欢苏小春,平时经常找她一块玩。
后来苏小春把家里的大黑几只带过来,小阿丽就开始和大黑它们玩,还经常投喂,导致大黑几只越来越胖。
小阿丽知道要走了,吃饭的时候一直抱着苏小春。
苏小春也喜欢她,干脆搂着一块吃饭。
吃过饭以后,玛依拉把苏小春拉到房间说话。
“伊娜已经嫁人了。”
苏小春想了会才想到伊娜是谁,阿克克烈的妹妹。
“嫁到哪去了?”
“当地一个牧民,她心很高,并不愿意,但我们都认为这是她最好的选择了。”
伊娜虽然放弃了赵翎,但她还想嫁一名军人。如果是以前,阿克克烈怎么着都会满足妹妹的意愿。只是经过之前的事,阿克克烈意识到自己这个妹妹比较危险,思想不端正。
如果嫁给军人兄弟,可能会拖累人家。他明白伊娜不适合军人,于是写信回家,让家里人安排伊娜嫁给普通牧民,最好是相熟的家庭,这样家里人还能帮忙看着伊娜。
“是吗?希望她能幸福。”苏小春浅浅一笑。
没过两天,阿克克烈一家走了,随之而来的,是一批在部队呆了一年的新兵蛋子,他们将被分到各地兵团,进行支援建设。
这些建设分为修路修大坝挖河道开荒造田耕种采摘等等。
军人就是这样,乱世打仗,盛世就是快砖,哪里需要往哪里搬。
再过几天,是哈森走了。
苏小春也不知道哈森和刁灵怎么样,他悄悄走的,刁灵看起来好像和之前没什么两眼,但苏小春却觉得她比之前话更少了些。
这是一个过程,苏小春曾经经历过,挺懂这种感受的。
她们也做不了什么,只能等刁灵自己熬过去。
不过随之而来的,是蔺云君要办婚礼了。
婚礼苏小春参加过好几次,姜秀秀的严娇娇的,村里办婚礼,人多还是很热闹的。
蔺云君的婚礼也热闹,却和苏小春想的不一样。
她和她对象,各自穿着军便服,胸前别着大红花,对着伟人头像,进行了一番宣誓。
然后就完成了婚礼。
“现在流行这样结婚吗?”苏小春坐在蔺云君对面问。
蔺云君点点头,“是啊,大家都这样结婚,我觉得挺好的,简单。”
确实很简单,简单到苏小春都没反应过来,就结束了。
酒席倒是有,只是家人朋友简单的摆了几桌饭,蔺云君就完全完成了嫁人仪式。
进入八月份,赵翎收到了入学通知,开始着手将手头上的工作交接。
去学校念书,就得停薪留职,读完了书,才能回部队。
大院里也不能住了,苏小春和赵翎开始着手在市里找房子。
赵翎的学校就是安城市大学,距离安城市医院骑车得半个小时。
苏小春觉得可以找两个地方中间的位置,但赵翎坚持找了安城市医院附近的房子。
其实苏小春是可以申请宿舍的,只是医院宿舍跟她之前在北医院的宿舍差不多,一栋楼里有好多间房间,房间都挨着,又比较小。
赵翎看过之后否定了,还是出来找房子。
苏小春现在可比赵翎忙,她一向不管家里的事,赵翎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她是没有意见的。
于是赵翎直接在边上租了一个红砖小洋楼的房间,这房子是收归国有的,原房主据说是大地主。
他租的房间比较大,被改造过的,带浴室带阳台,还有个小厨房,正好满足他们的需求。
赵翎忙活了好几天,还从苏小春这支走了一些钱。
苏小春也不知道他在捣鼓什么,要钱就直接给他了。
这天她下班,赵翎骑自行车过来接她,她坐上后座扯着他的衣服。
“带我去哪?吃饭吗?”
“到了你就知道。”
车子拐个弯,就来到了红砖小楼,这栋楼里其实住了好几户,这会家家都在烧饭,各种香味混在一块,给苏小春都整饿了。
赵翎把车骑到院子里,苏小春跳下来。
“是不是你弄好啦?”
她只在租下来的时候来过,之后就没来了,也不知道赵翎这几天忙活得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