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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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我夫郎约好了,等散值之后他来接我。要不咱们改日再约?”
  黎荞说着有些不好意思:“先说好,我不太会喝酒,到时候可能要扫你的兴。”
  这话一出,换辛知无语了:“你又不是小孩子,怎么还得你夫郎亲自来接。”
  “感情好呗。”黎荞笑眯眯的答。
  “……”
  辛知望着他,忍不住抬手搓了搓手臂,他和黎荞见面的次数不多,但每次都会被黎荞秀到!
  “行,你有夫郎你甜蜜,你了不起,那咱们改日再约,你不想喝酒就不喝酒,让我想想不喝酒的话咱们应该去干什么。嗯……”看黎荞要开口,他立马道:“放心,一定会让你带上你夫郎!”
  这下子黎荞笑了:“好,那你安排。”
  辛知盯着他的笑脸,忍不住又搓了搓手臂,在没认识黎荞之前,他真没想到黎荞竟是这样的人。
  而且,黎荞这甜蜜劲儿也根本不像是演的,这总是笑得甜蜜的跟灌了十斤蜂蜜的模样,怎么可能演得出来!
  辛知很快走了,黎荞吃了饭就继续看书。
  下午四点,下班。
  走出内城,再往前走了几百米,他看到了陶竹。
  他立马加快了脚步。
  早上不到五点就进了内城,一直到现在,足足十一个小时,他想陶竹了。
  而且在大盛当官儿不容易啊,虽然不费脑子,但是耗时!
  上了回家的牛车,陶竹不等他坐稳便问:“今天怎么样?有没有大官儿欺负你?”
  坐在车辕上的黎大山也很关心此事:“是啊,小叔,顺利么?”
  黎荞被这话搞乐了:“放心,吃了你们准备的早饭,今天可顺利了,所有同僚都和和气气的。”
  “那就好。”陶竹拍了拍心口,然后拉住了他的手。
  “你是不是担心了一日?”黎荞问他。
  “是啊。”陶竹点头:“你官儿小嘛,还年轻,话本里写的官场可黑暗了,还有很多坏的大官儿。”
  自打识字,他也看了些话本小说。
  话本小说里的坏官儿可太多了,今日黎荞去翰林院,他这一日都心神不宁,担心黎荞会被刁难,会被暗算,会被穿小鞋。
  “放心放心。”黎荞握紧了他的手,心里暖呼呼的:“翰林院里面没大官儿,我遇见的上峰和同僚都很好。”
  翰林院虽然是朝廷官员的储备库,但是,里面本身没有大官儿,凡是升了官的,就不再担任翰林院里的职位。
  他现在虽然称不上是盛鸿跟前的红人,但翰林院里面最大的才是五品官,所以,就今日而言,迎接他的都是善意。
  “那挺好。”陶竹放了心,说起了他今日的行程。
  目送黎荞进了内城后,他和郑浅浅黎大山去了菜市场买菜,买完就回家了。
  中午时沈画来了,他们和沈画一起吃的饭。
  吃完午饭,他和郑浅浅一起帮沈画想衣服的新颖款式,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他就和黎大山过来了。
  “很好。”
  黎荞也放了心。
  当官第一日,的确顺顺利利。
  接下来几日,如同第一日那般,每天早上陶竹与黎大山送黎荞去上班,下午时再来接他下班。
  黎荞每日的工作就是看书。
  他得先熟悉一下前朝二百多年的史实,熟悉完了才能上手编纂。
  中间经历了一次大朝会,他身为六品官,也要上朝。
  但是,京官儿太多,而太极殿太小,从一品大员往后排,到他这个六品官时,他的位置只能在太极殿外的广场上。
  在广场上站着,哪怕他耳朵好,也听不清殿内的话语。
  于是他站了三个时辰,腿都站疼了。
  他忍不住再次感叹,在大盛当官不容易啊。
  不过,除了这一点儿,其他时刻他都是轻松的,每日虽然起的早,但不需要动脑子,到了翰林院就是看书,看到下班时间就回家。
  同僚也和气,不仅同屋的李大人和段大人和气,其他包括侍读学士、侍讲学士这些比他大一二级的官员也和气。
  所以,他小日子挺舒坦。
  舒坦之下,他便又开始悄悄的见缝插针的修炼异能了。
  虽然现在当了官,但异能才是他能踏实睡觉的根本。
  七日很快过去,他可以休一日了。
  休沐这日是八月十四,距离中秋节只差一日。
  中秋节是阖家团圆的日子,虽然远离故乡,但身边的亲朋也不少,中午,沈画徐瑛,庄家,孟家一帮人聚在黎荞家,热热闹闹的涮火锅,吃烧烤。
  因为人太多,所以分了好几桌。
  黎荞与庄文、徐瑛、孟月一桌,自打上次分别,他们四个还没好好聚过呢。
  陶竹原本想和黎荞坐一起的,但沈画闻不得羊肉味,他便和沈画坐在一起,单独摆上铁板和锅子。
  孟月面前摆着一盘子涮羊肉片,他一边拿着勺子往上面加芝麻酱一边道:“香死了,这个味儿只能在黎兄这里吃到,太想念了。”
  黎荞闻言不由笑:“明天散了值,咱们还这样吃。”
  “不不不,这样吃太奢侈了,我勒紧裤腰带还债呢。”
  孟月摇头。
  几家聚餐时,他都会带上些肉食蔬菜,这些肉食蔬菜不多,但对他而言也是一份支出。
  “不是说了不急,你慢慢还。”徐瑛立马道。
  “那还得买房子娶亲呢。”孟月哈哈笑:“我都老大不小了,我大哥大嫂催的厉害。”
  他只比黎荞小几个月,妥妥的大龄青年。
  “要不你看看一些富商人家?”黎荞道。
  虽然说大盛官员的俸禄高,但孟月官职低,此时孟月的俸禄只能让他衣食无忧日日吃得起肉。
  还债和买房,只靠着他的俸禄,真负担不起。
  所以黎荞忍不住给他建议,想要还债,最便捷的方式就是娶富商人家的女儿或者是小哥儿。
  “哪能让人家养着呢,男子汉大丈夫,可不能吃软饭。”孟月一边摇头一边看向徐瑛,补充道:“徐兄这种不算。”
  徐瑛:“……”
  他啧了一声:“反正画哥儿的软饭挺好吃的。要不你也找个能和你浓情蜜意的?这样就不算吃软饭了。”
  “再看看吧,其实我也不是很急。”
  孟月说着开始大口的吃盘子里的羊肉,羊肉鲜嫩,裹上芝麻酱之后滋味十足,他朝着黎荞竖起了大拇指:“好吃。”
  黎荞笑了下,问他:“刑部怎么样?”
  “还成。”孟月头也不抬的道。
  他对身上这个职位挺满意的,不仅管一帮狱卒,还要管牢里的囚犯,一下子要管这么多人,对他这个农家子而言那是妥妥的飞升。
  他长的人高马大,孔武有力,虽然年轻,但只要脸一板,瞅着还挺吓人。
  因此,不管是囚犯,还是老油条的狱卒,在他跟前都还算听话。
  他上峰待他一般般,但也没刁难,就是普通的上下级关系。
  不过,最近有些奇怪,他上峰突然对他热络起来了,半个月之内,已经拉着他喝了三次酒。
  他这个人性子直,圆滑不来,下值后还得应付上峰,太心累了。
  不过这点儿心累不值得搬出来说道,上峰喊他一起喝酒,总比刁难他强。
  黎荞看孟月专心对付羊肉,便问起了庄文:“文哥,你呢?”
  “我都好,最近在忙着做便携家具。”
  庄文在吃烤串,一边吃一边道。
  他这个活儿轻松,就是把庄武做的那些家具在京城也做出来,虽然圣上没有跟牛乳点心、衣服那般给这些便携家具开铺子,但他很认真。
  况且,他也不需要上手,他只需要画图和指点就成,具体的操作有专门的工匠负责。
  而且,不管是同僚还是上级对他都挺和气。
  徐瑛见此,主动道:“我也挺好,每日活儿虽然多,但不复杂。”
  他这个职位不重要,所以整个饭银处人不多,才七个人,在户部也不受重视,他之前在饭银处待了四个月,除了饭银处的几个同僚,并没有认识多少人。
  但最近去饭银处找他,与他交际的人多了起来。
  不用想,这肯定是黎荞的功劳。
  但今日大家都很开心,他还是再观察观察吧。
  黎荞不知道徐瑛的想法,听了徐瑛此话,他忍不住感叹:“看来咱们的当官之旅都很顺利。”
  再次给大盛这个世外桃源点赞,这叫他怎么不爱。
  第114章 发俸禄了 大盛的奇葩俸禄
  中秋节后, 皇家点心铺的贾掌柜将黎荞和陶竹前面四个月的分成送了过来。
  黎荞陶竹回乡前,两人拿到了第一个月的分成,只有一千三百两银子, 不算多。
  如今四个月过去,皇家点心铺的生意越来越好,两个人所拿到的分成是递增的:一千七百两,二千三百两,三千两, 三千六百两。
  四个月加一起,共一万零六百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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