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雨水将街道洗刷一新,遥远的天际线上升起了一道并不太显眼的彩虹。
这似乎预示着,今天是一个新的开始。
花仔烧的难受,将小小的上半身都贴在了王花工的后背上。
双手也紧紧环绕住了王花工的腰。
王花工感觉到背后的热量传来,蓦地一怔。
他恍然想起,在王昌也差不多这么大的时候,他也骑着摩托车,带儿子放过学。
那时候的摩托车当然没有现在这些人玩的这么犀利,只是一个时速不超过40公里的代步工具罢了。
王花工年轻的时候玩过一阵,后来妻子去世就卖掉了,没想却在儿子成年之后变成了他最大的爱好。
他永远记得那天,也是一个类似的雨后,王昌的学校来电话,说王昌身体不舒服,让他把王昌接走。
但他接到王昌的时候,王昌并没有任何不舒服的表现,只是倔强地不再愿意上课。
王花工只当是小男孩在闹脾气,也没细问,只是让他上了车,带他回家。
王昌的身体也是这样瘦瘦小小的一个,一开始根本不愿意搂着他的腰,怎么说也不听。
他知道昌儿喜欢蒲公英,就开始沿着路找。
他专门找不平整的路开,每找到一棵蒲公英,还会来个急刹车,迫使儿子不得不在行驶过程中用手搂住他的腰。
昌儿虽然不情愿,但最终还是死死搂住了父亲的腰。
但作为“奖励”,昌儿一路上也吹了不少蒲公英,也许这些小小的□□,现在已经飞到了璞兰市的各个角落,生根发芽、开花结种。
父子二人就这样走走停停,行驶在坑坑洼洼的路上。
一个怀紧贴着背的拥抱,似乎就是王昌的成长过程中,父子二人最亲近的时刻。
王花工觉得自己那时候还不知道怎么做一个父亲,只知道用这种方式让孩子被迫亲近自己,却没有问问王昌,问出那关键的一句,“你为什么不愿意上学”。
医院很快就到了。
幸好花仔只是细菌感染,医生开了点滴,就让王花工带他去输液了。
王花工将花仔小小的身子搂在怀里,替他数着呼吸与脉搏。
他看到了花仔手上的伤口,找护士要来了碘伏和棉签,细细地帮他处理。
十几年前,王昌的手上,似乎也总有这样的伤口。
“那时候,我还只以为是王昌淘气,在学校总跟人打架,”王花工对赶来的楚孑静静说道,“我都没想到,他会受欺负。”
“这世界上怎么有我这么混账的爹啊,连儿子受欺负了都不知道。”
“我都不敢想,他妈走了以后,昌儿在学校,到底过得什么日子啊。”
“你说,这孩子得多怨我啊。”
王花工双眼通红。
怪不得昌儿死活不再读高中了,他都不敢想,那时候昌儿到底受了多少委屈。
而他竟然只以为昌儿是在闹脾气,甚至觉得,“这都不是什么大事”。
王花工觉得自己恐怕永远都不能原谅自己了。
直到,楚孑将两张画递到了他的手里。
“这是王昌的纹身画稿,是我刚从成帮主那里拿到的。”
“这辆摩托,是王昌一开始想纹在胸口的,这张稿子他画了三四年自己才满意。”
“这是他最喜欢的型号,也是他生前修的最后一辆车,就是王叔叔刚刚骑的那一辆。”
王花工摸着儿子细腻的笔触,半晌说不出话。
昌儿为什么会这么喜欢摩托车呢?和那天下午的经历有关系吗?
他不知道,也不敢细想。
这时候,楚孑又递过另一张画。
“而这幅画,是他一个多月之前找到成帮主,说要纹的。”
“成帮主当时觉得很奇怪,王昌做了那么多纹身,一直不往胸口上纹,就是为了把最有意义的一张图纹上去,那纹身都设计了好几年了,怎么会突然改主意?”
“但成帮主看到这幅图他就明白了,这幅画比刚刚那个摩托车的图更有意义。”
楚孑说完,王花工看着那张小小的图画,已经泣不成声。
画面中,是一双手捧着一个小小的、刚出生的婴儿。
而在小婴儿的手中,还捧着几朵蒲公英。
正如当时他们在路边捡到的那些一样蒲公英一样。
王花工的眼泪大滴大滴地落在了纸张上、落在了病床上。
王昌,他的儿子,竟然还记得蒲公英啊。
他并没有怨自己这位无能的父亲,而是还记得这些细碎的不值一提的快乐时光啊。
王昌那时候应该对自己做下了承诺吧,会像那双大手一样,一直守护自己即将到来的孩子。
他只希望孩子见到蒲公英,而看不到这些风风雨雨吧。
也许只有淋过雨的人,才记得要为别人撑伞。
只是可惜,王昌本身是想把这张图纹在胸口的。
但没想到突如其来的创口,取代了纹身的位置。
王花工觉得一直堵在自己胸口的某种东西忽然松动了。
哪怕他是个太不合格的家长,但昌儿,却是个太合格的儿子。
这似乎预示着,今天是一个新的开始。
花仔烧的难受,将小小的上半身都贴在了王花工的后背上。
双手也紧紧环绕住了王花工的腰。
王花工感觉到背后的热量传来,蓦地一怔。
他恍然想起,在王昌也差不多这么大的时候,他也骑着摩托车,带儿子放过学。
那时候的摩托车当然没有现在这些人玩的这么犀利,只是一个时速不超过40公里的代步工具罢了。
王花工年轻的时候玩过一阵,后来妻子去世就卖掉了,没想却在儿子成年之后变成了他最大的爱好。
他永远记得那天,也是一个类似的雨后,王昌的学校来电话,说王昌身体不舒服,让他把王昌接走。
但他接到王昌的时候,王昌并没有任何不舒服的表现,只是倔强地不再愿意上课。
王花工只当是小男孩在闹脾气,也没细问,只是让他上了车,带他回家。
王昌的身体也是这样瘦瘦小小的一个,一开始根本不愿意搂着他的腰,怎么说也不听。
他知道昌儿喜欢蒲公英,就开始沿着路找。
他专门找不平整的路开,每找到一棵蒲公英,还会来个急刹车,迫使儿子不得不在行驶过程中用手搂住他的腰。
昌儿虽然不情愿,但最终还是死死搂住了父亲的腰。
但作为“奖励”,昌儿一路上也吹了不少蒲公英,也许这些小小的□□,现在已经飞到了璞兰市的各个角落,生根发芽、开花结种。
父子二人就这样走走停停,行驶在坑坑洼洼的路上。
一个怀紧贴着背的拥抱,似乎就是王昌的成长过程中,父子二人最亲近的时刻。
王花工觉得自己那时候还不知道怎么做一个父亲,只知道用这种方式让孩子被迫亲近自己,却没有问问王昌,问出那关键的一句,“你为什么不愿意上学”。
医院很快就到了。
幸好花仔只是细菌感染,医生开了点滴,就让王花工带他去输液了。
王花工将花仔小小的身子搂在怀里,替他数着呼吸与脉搏。
他看到了花仔手上的伤口,找护士要来了碘伏和棉签,细细地帮他处理。
十几年前,王昌的手上,似乎也总有这样的伤口。
“那时候,我还只以为是王昌淘气,在学校总跟人打架,”王花工对赶来的楚孑静静说道,“我都没想到,他会受欺负。”
“这世界上怎么有我这么混账的爹啊,连儿子受欺负了都不知道。”
“我都不敢想,他妈走了以后,昌儿在学校,到底过得什么日子啊。”
“你说,这孩子得多怨我啊。”
王花工双眼通红。
怪不得昌儿死活不再读高中了,他都不敢想,那时候昌儿到底受了多少委屈。
而他竟然只以为昌儿是在闹脾气,甚至觉得,“这都不是什么大事”。
王花工觉得自己恐怕永远都不能原谅自己了。
直到,楚孑将两张画递到了他的手里。
“这是王昌的纹身画稿,是我刚从成帮主那里拿到的。”
“这辆摩托,是王昌一开始想纹在胸口的,这张稿子他画了三四年自己才满意。”
“这是他最喜欢的型号,也是他生前修的最后一辆车,就是王叔叔刚刚骑的那一辆。”
王花工摸着儿子细腻的笔触,半晌说不出话。
昌儿为什么会这么喜欢摩托车呢?和那天下午的经历有关系吗?
他不知道,也不敢细想。
这时候,楚孑又递过另一张画。
“而这幅画,是他一个多月之前找到成帮主,说要纹的。”
“成帮主当时觉得很奇怪,王昌做了那么多纹身,一直不往胸口上纹,就是为了把最有意义的一张图纹上去,那纹身都设计了好几年了,怎么会突然改主意?”
“但成帮主看到这幅图他就明白了,这幅画比刚刚那个摩托车的图更有意义。”
楚孑说完,王花工看着那张小小的图画,已经泣不成声。
画面中,是一双手捧着一个小小的、刚出生的婴儿。
而在小婴儿的手中,还捧着几朵蒲公英。
正如当时他们在路边捡到的那些一样蒲公英一样。
王花工的眼泪大滴大滴地落在了纸张上、落在了病床上。
王昌,他的儿子,竟然还记得蒲公英啊。
他并没有怨自己这位无能的父亲,而是还记得这些细碎的不值一提的快乐时光啊。
王昌那时候应该对自己做下了承诺吧,会像那双大手一样,一直守护自己即将到来的孩子。
他只希望孩子见到蒲公英,而看不到这些风风雨雨吧。
也许只有淋过雨的人,才记得要为别人撑伞。
只是可惜,王昌本身是想把这张图纹在胸口的。
但没想到突如其来的创口,取代了纹身的位置。
王花工觉得一直堵在自己胸口的某种东西忽然松动了。
哪怕他是个太不合格的家长,但昌儿,却是个太合格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