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鱼继母被读心后 第64节
沈兰棠疯狂吐槽。
不过,这整本书的阅读体验还是很好的,若是这里有社交平台,沈兰棠会给这本书打四点五星并推荐它。
“夫人,您来了!”
沈兰棠如今已是书斋常客,柜台老板熟稔地上前招呼她。
“夫人,今天来了个客人,想借徐书潼的《地方游记》,我跟他说有位夫人借走了,请他等等,没想到您就来了。”
“哦,是什么人啊?”
“一个年轻小伙子。”
杂书里,除故事性的小说类,沈兰棠还偏爱游记,毕竟古代不好出门旅游,看看也是好的。
她见有人与她志趣相投,就道:“那正好,我给他送上去。”
“好嘞,夫人您慢步走。”
沈兰棠踏上楼梯,二楼宽阔的堂屋内果然坐着一个人,他就坐在最外边靠窗位置,抬头就能看到楼下街道,年轻人穿着一件浅青色衣服,背影清癯,因还未及弱冠,头上只用一根发带束起。
听到声音,男子悠悠转过身,下一个瞬息,他表情僵了僵。
沈兰棠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郑清宇,除了在郑家做初次介绍时见过面之后,两人就没再见过——这个见特指彼此照面有过言语交流。
沈兰棠静默了瞬,脸上挂上营业微笑,正要开口,郑清宇已经起身,朝着沈兰棠作揖:
“小子见过夫人,夫人日安。”
“郑公子安。”
一旁掌柜忙道:“原来两位是认识的,这位公子您要的书正是夫人借走的,今日便能还了。”
“原来是夫人借的书,那是巧了。”
“是啊,的确很巧。若知道你也想看,今日在府上给你了就是。”
沈兰棠一边将书从盒子里拿出,一边道:“郑公子也喜欢游记?”
“嗯,徐书潼写的游记不只有各地风情,更有奇闻趣事,风土文化,观其书知天下,既能开阔眼界,又可以想象自己如先生般傲游寰宇,是以小子偏爱徐先生的游记。”
他虽然语气平淡,但他说最后几句话的时候,沈兰棠还是能从中听出向往,看来古往今来,但凡读书人都有一颗向往自由的心。
沈兰棠将书递给他,郑清宇双手接过,又郑重地朝她做了个揖礼,他躬身做拜的时候沈兰棠瞄到他袖口一块较为突兀的布料,就像是衣服破了之后打的补丁。
她眼角一跳,不是吧,丽夫人“教育”也太好了吧。
“夫人自便,晚辈先看会书。”
郑清宇左手拿着书往窗边座位走去,坐下后左手拿起桌子杯子抿了一小口,沈兰棠脑中冷不丁闪过什么东西,但那异样感觉转瞬即逝。
沈兰棠自己来还书借书,现在书是还了,但新的还没借,她就重新下了楼,走到常去的书柜前熟练地翻找了起来。
不多时,有几个年轻人说说笑笑从外面走进。
靖朝四年一次的科举就要在明年春天开考,为了避免冬天过来时不便和初到兆京的水土不服,有不少人赶在秋季提前过来。这些人以读书会友,时常举办活动,日常也是呼朋唤友出来玩耍,书斋,茶楼是他们最常去的地方。
他们进来时还在高谈阔论,见店里有女客在,立刻放低了声调。
“老板,我们自己带了书,你给我们上两盏茶水,两碟点心就是。”
“好嘞,几位楼上请。”
几人走上楼,郑清宇沉浸在书中,这么多响动都未曾抬起一眼,直到一个声音在他耳边惊喜传出:
“这不是徐书潼先生的《地方游记》么,这位朋友也喜欢徐先生的书?”
看着眼前几个面容朝气气势蓬勃的年轻读书人,郑清宇眼底光芒微闪。
“嗯,其他人写游记多着眼于细微处,妙笔生花美轮美奂,恨不能讲美景化作图形映于读者眼中,其叙述虽美却让人顿失向往之心,唯有徐先生,笔墨大气豪迈,于美景多开拓视角,交错本地风土民情,从古论今,又留有空白,让人浮想联翩。”
“我也是这么觉得。”向他搭话的年轻人激动道:
“别人的游记看过就算了,徐先生的游记却让人回味留长,只恨不得找到志同道合之人一同探讨……我可以坐下来么?”
“请!”
几人坐了下来,一起叽叽喳喳讨论起了文章。
沈兰棠拿着书上楼正好见到这一幕场景,郑清宇脸上神色已不复和她说话时,或者说沈兰棠之前每一回见到他时的呆板冷淡,他瞳孔闪闪发光,神采中压着少年人特有的傲气,已经完全融入了几个年轻人当中。
“小姐。”沈兰棠怔怔看了一会,兰心在后边道:“今日楼上这么多人,我们还要上去么?”
“算了,今天时辰也不早了,我们再去逛会就回家吧。”
“好。”
沈兰棠和兰心拿着新借的书走出书斋,此时已是申时,这秋天的申时和夏天就是不一样,透露着一股近黄昏的萧瑟和孤寂,沈兰棠也懒得逛了,打算去下她最爱的点心店买点零嘴就回家了。
这家点心店位于兆京最热闹中央大街,两旁尽是琳琅满目的店面,沈兰棠还没走到店门口就听到两个争吵的声音从隔壁传来:
“你凭什么说我这个是假的?我还说你的是假的呢?”这声音一如既往刺耳,刁蛮。
另一个女声更加蛮横:“笑话,我堂堂刘家女,身上戴的首饰怎么可能是假的,你一个不知道哪里来的乡下人买到了假货还敢宣杨嚣张,当兆京是什么乡下地方么?”
“你!!”郑宛如幼是便随同父亲去了地方,最恨别人叫她“乡下人”,偏生这儿还真不是她的地盘,无法像家中一般只要报出郑家名号,所有人自然让她。
她气得直跺脚,眼珠子一转,正好转到边上一家点心店门口的人。
“沈兰棠,你过来,你来评评理!”
她这不喊不要紧,一喊刘明月也看到了她,立刻阴阳怪气地说:“这不是谢少夫人么?怎么,两位认识啊?”
刘明月,当朝皇后的亲侄女。
沈兰棠被几个仆人拥着只得进来店里,顺带吐槽了一句,今天什么日子,怎么遇到这么多大神。
“谢少夫人,你好歹也是兆京长大的,哪怕日常买不起上好的东西,也该有点见识,你来看看,这两个首饰哪个才是金玉楼正品?”
被递到沈兰棠眼底的是两枚银镀金梅蝶流苏簪子。这一款发簪是金玉楼的破圈之作,将金玉楼真正送到兆京头面店铺第一的经典作品。
这个簪子的核心就是蝴蝶双翼部分用上了渐变色技术,就如同国画一般,颜色层层递进,过渡什么自然,富有极强的节奏感和美感,每一个颜色还撒上了金粉,使其能够在日光下熠熠生辉,璀璨夺目,且每个颜色各自折射的光芒略有不同,一眼望去,恍若天宫仙女来到人间,可谓是金玉楼技术总监倾尽心血之作。
这一系列簪子只做了十二支,对应十二生肖,每一款颜色都不同,其中朱红梅红娇粉各一,青色两支,蓝色两支,紫色两支,橙色和黄色系一支,再加时下倍受靖人喜爱的水墨色,也就是以不规则的挥墨当做一种色彩,亦颇具高雅。
每一支簪子的蝴蝶背部还镶嵌着一颗眼珠子大小的宝石,和簪子本身色彩搭配。
当时金玉楼就在贵人间颇有名气,这一系列簪子一出直接全城轰动,搭配沈兰棠的销量销售策略效果爆炸,最后两支红色的被宫里皇后和贵妃收藏了,其他颜色也各自入了千金贵女家中。
虽说这些簪子被初代买家买走后可能经手送人,但因为数量少,沈兰棠还是一眼就能看出来——毕竟为一套产品沈兰棠跟她团队忙活了整整半年,从选材到调色到色彩的过度,再到最后的出场时机,只为最后的一鸣惊人。
而此刻摆在她面前的是两支青色系簪子。
自金玉楼这套首饰火了以后,很多店铺都有模仿,但因为颜色的不够浓烈或者耐热性不足等等原因都显得很是劣质,更别说镶嵌在蝴蝶上的宝石,正品宝石是整整一大颗的宝石,价值千金,绝对撑得上小姐夫人们的派头。
这两支簪子虽然色彩宝石上非常想象,甚至连金玉楼一惯的标志都一模一样,但是……
郑宛如见沈兰棠不说话,催促道:“你说话啊!”
刘明月反倒不说话了,一副自信满满模样。
沈兰棠微笑着将两支簪子还给二人。
“刘姑娘的这支是真的。”
“你……”
她这句话说出口,两人一喜一怒,刘明月哼了一声,道:“算你识货。”
沈兰棠裁判完了真假,正要转身离去,郑宛如怒气冲冲叫住她:
“凭什么你说真的就是真的,你是什么人凭什么你说了就算!”
沈兰棠静默了少许,道:“是你叫我来评理的。”
一旁刘明月差点没笑出声。
“你……”郑宛如又急又恼,她们方才那么大声,引了不少人过来看,现在不少人指着她,仿佛都在嘲笑她买了假货,郑宛如臊得满面通红,对沈兰棠恨意更深,心中坚定认为她是因为此前事情,所以故意想让自己难堪。
见沈兰棠要走,她一步上前张开双臂挡住她。
“你今天不把话说清楚就别想走!”
沈兰棠差点没撞到她身上,急匆匆刹了步伐,被人拦在前面,沈兰棠眯了眯眼,心底生出几分不耐。
她看郑宛如,说难听一点就是看小丑,这个小丑虽然烦人,但毕竟只是几日的相处,且她身份也有些特殊,如果招惹她会带来更多的烦恼,她宁愿敬而远之,还是那句话,逃避虽然可耻但是有用。
但有些事情,不是你逃避就能解决的,人家就是要往你身上撞啊。
沈兰棠呼出一口气,脸上重新带上笑容,曲眉扬唇嘴角弯弯标准的那种笑。
“郑姑娘若是觉得我的话不足为信,我还有一个方法。大家都知道,这支簪子的宝石是一整天大颗的,虽然宝石一半镶嵌在里面,但拿出来是一整颗的,而姑娘这支簪子的宝石……”
郑宛如刚才接过簪子后没有戴上,将它随手放在了柜子上,沈兰棠一把拿过,又顺手将摆放在架子上的一个砚台拿下来,下一秒她“嘭”的一声——
砚台砸在宝石上,宝石纷纷裂开,被镶嵌在内部的部分分裂成了好几份。
沈兰棠淡定自若地将砚台递还给店家,道:
“一整颗的宝石只会在重物接触面有破碎痕迹,这个一看就是里面不是一整颗,黏连而成导致受重物撞击后分裂。这下,真假该明晓了吧。”
“兰心,按市场价将郑姑娘损失的宝石价值赔给她,还有这砚台我买下了,老板,给我打包。”
“是,小姐。”
店家喜出望外,连连道:“好,好,夫人稍等。”
这一通操作石破天惊,郑宛如呆在当场,仿佛已经傻了。
沈兰棠整了整衣袖,转身朝门外走去。
这一回,总能走了吧?
店里只留下兰心还在慢悠悠地掏银子,刘明月忽然发出一声轻笑,最后朝郑宛如睨了一眼,对着几个丫鬟轻飘飘地说:
“我们也走吧,留在这,有损我兆京人的面子。
场内人陆续离开,只剩下望着满地碎片的郑宛如和兰心,兰心买下了砚台,在等店家包装,她上前一步,边往钱袋里掏钱边道:
“郑小姐,我代小姐将宝石的钱赔给你,按照市场价,我要赔给您......”
兰心正要掏钱,郑宛如陡然尖叫一声,猛地推开兰心往外跑了出去,钗子和补偿都不要了。
不过,这整本书的阅读体验还是很好的,若是这里有社交平台,沈兰棠会给这本书打四点五星并推荐它。
“夫人,您来了!”
沈兰棠如今已是书斋常客,柜台老板熟稔地上前招呼她。
“夫人,今天来了个客人,想借徐书潼的《地方游记》,我跟他说有位夫人借走了,请他等等,没想到您就来了。”
“哦,是什么人啊?”
“一个年轻小伙子。”
杂书里,除故事性的小说类,沈兰棠还偏爱游记,毕竟古代不好出门旅游,看看也是好的。
她见有人与她志趣相投,就道:“那正好,我给他送上去。”
“好嘞,夫人您慢步走。”
沈兰棠踏上楼梯,二楼宽阔的堂屋内果然坐着一个人,他就坐在最外边靠窗位置,抬头就能看到楼下街道,年轻人穿着一件浅青色衣服,背影清癯,因还未及弱冠,头上只用一根发带束起。
听到声音,男子悠悠转过身,下一个瞬息,他表情僵了僵。
沈兰棠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郑清宇,除了在郑家做初次介绍时见过面之后,两人就没再见过——这个见特指彼此照面有过言语交流。
沈兰棠静默了瞬,脸上挂上营业微笑,正要开口,郑清宇已经起身,朝着沈兰棠作揖:
“小子见过夫人,夫人日安。”
“郑公子安。”
一旁掌柜忙道:“原来两位是认识的,这位公子您要的书正是夫人借走的,今日便能还了。”
“原来是夫人借的书,那是巧了。”
“是啊,的确很巧。若知道你也想看,今日在府上给你了就是。”
沈兰棠一边将书从盒子里拿出,一边道:“郑公子也喜欢游记?”
“嗯,徐书潼写的游记不只有各地风情,更有奇闻趣事,风土文化,观其书知天下,既能开阔眼界,又可以想象自己如先生般傲游寰宇,是以小子偏爱徐先生的游记。”
他虽然语气平淡,但他说最后几句话的时候,沈兰棠还是能从中听出向往,看来古往今来,但凡读书人都有一颗向往自由的心。
沈兰棠将书递给他,郑清宇双手接过,又郑重地朝她做了个揖礼,他躬身做拜的时候沈兰棠瞄到他袖口一块较为突兀的布料,就像是衣服破了之后打的补丁。
她眼角一跳,不是吧,丽夫人“教育”也太好了吧。
“夫人自便,晚辈先看会书。”
郑清宇左手拿着书往窗边座位走去,坐下后左手拿起桌子杯子抿了一小口,沈兰棠脑中冷不丁闪过什么东西,但那异样感觉转瞬即逝。
沈兰棠自己来还书借书,现在书是还了,但新的还没借,她就重新下了楼,走到常去的书柜前熟练地翻找了起来。
不多时,有几个年轻人说说笑笑从外面走进。
靖朝四年一次的科举就要在明年春天开考,为了避免冬天过来时不便和初到兆京的水土不服,有不少人赶在秋季提前过来。这些人以读书会友,时常举办活动,日常也是呼朋唤友出来玩耍,书斋,茶楼是他们最常去的地方。
他们进来时还在高谈阔论,见店里有女客在,立刻放低了声调。
“老板,我们自己带了书,你给我们上两盏茶水,两碟点心就是。”
“好嘞,几位楼上请。”
几人走上楼,郑清宇沉浸在书中,这么多响动都未曾抬起一眼,直到一个声音在他耳边惊喜传出:
“这不是徐书潼先生的《地方游记》么,这位朋友也喜欢徐先生的书?”
看着眼前几个面容朝气气势蓬勃的年轻读书人,郑清宇眼底光芒微闪。
“嗯,其他人写游记多着眼于细微处,妙笔生花美轮美奂,恨不能讲美景化作图形映于读者眼中,其叙述虽美却让人顿失向往之心,唯有徐先生,笔墨大气豪迈,于美景多开拓视角,交错本地风土民情,从古论今,又留有空白,让人浮想联翩。”
“我也是这么觉得。”向他搭话的年轻人激动道:
“别人的游记看过就算了,徐先生的游记却让人回味留长,只恨不得找到志同道合之人一同探讨……我可以坐下来么?”
“请!”
几人坐了下来,一起叽叽喳喳讨论起了文章。
沈兰棠拿着书上楼正好见到这一幕场景,郑清宇脸上神色已不复和她说话时,或者说沈兰棠之前每一回见到他时的呆板冷淡,他瞳孔闪闪发光,神采中压着少年人特有的傲气,已经完全融入了几个年轻人当中。
“小姐。”沈兰棠怔怔看了一会,兰心在后边道:“今日楼上这么多人,我们还要上去么?”
“算了,今天时辰也不早了,我们再去逛会就回家吧。”
“好。”
沈兰棠和兰心拿着新借的书走出书斋,此时已是申时,这秋天的申时和夏天就是不一样,透露着一股近黄昏的萧瑟和孤寂,沈兰棠也懒得逛了,打算去下她最爱的点心店买点零嘴就回家了。
这家点心店位于兆京最热闹中央大街,两旁尽是琳琅满目的店面,沈兰棠还没走到店门口就听到两个争吵的声音从隔壁传来:
“你凭什么说我这个是假的?我还说你的是假的呢?”这声音一如既往刺耳,刁蛮。
另一个女声更加蛮横:“笑话,我堂堂刘家女,身上戴的首饰怎么可能是假的,你一个不知道哪里来的乡下人买到了假货还敢宣杨嚣张,当兆京是什么乡下地方么?”
“你!!”郑宛如幼是便随同父亲去了地方,最恨别人叫她“乡下人”,偏生这儿还真不是她的地盘,无法像家中一般只要报出郑家名号,所有人自然让她。
她气得直跺脚,眼珠子一转,正好转到边上一家点心店门口的人。
“沈兰棠,你过来,你来评评理!”
她这不喊不要紧,一喊刘明月也看到了她,立刻阴阳怪气地说:“这不是谢少夫人么?怎么,两位认识啊?”
刘明月,当朝皇后的亲侄女。
沈兰棠被几个仆人拥着只得进来店里,顺带吐槽了一句,今天什么日子,怎么遇到这么多大神。
“谢少夫人,你好歹也是兆京长大的,哪怕日常买不起上好的东西,也该有点见识,你来看看,这两个首饰哪个才是金玉楼正品?”
被递到沈兰棠眼底的是两枚银镀金梅蝶流苏簪子。这一款发簪是金玉楼的破圈之作,将金玉楼真正送到兆京头面店铺第一的经典作品。
这个簪子的核心就是蝴蝶双翼部分用上了渐变色技术,就如同国画一般,颜色层层递进,过渡什么自然,富有极强的节奏感和美感,每一个颜色还撒上了金粉,使其能够在日光下熠熠生辉,璀璨夺目,且每个颜色各自折射的光芒略有不同,一眼望去,恍若天宫仙女来到人间,可谓是金玉楼技术总监倾尽心血之作。
这一系列簪子只做了十二支,对应十二生肖,每一款颜色都不同,其中朱红梅红娇粉各一,青色两支,蓝色两支,紫色两支,橙色和黄色系一支,再加时下倍受靖人喜爱的水墨色,也就是以不规则的挥墨当做一种色彩,亦颇具高雅。
每一支簪子的蝴蝶背部还镶嵌着一颗眼珠子大小的宝石,和簪子本身色彩搭配。
当时金玉楼就在贵人间颇有名气,这一系列簪子一出直接全城轰动,搭配沈兰棠的销量销售策略效果爆炸,最后两支红色的被宫里皇后和贵妃收藏了,其他颜色也各自入了千金贵女家中。
虽说这些簪子被初代买家买走后可能经手送人,但因为数量少,沈兰棠还是一眼就能看出来——毕竟为一套产品沈兰棠跟她团队忙活了整整半年,从选材到调色到色彩的过度,再到最后的出场时机,只为最后的一鸣惊人。
而此刻摆在她面前的是两支青色系簪子。
自金玉楼这套首饰火了以后,很多店铺都有模仿,但因为颜色的不够浓烈或者耐热性不足等等原因都显得很是劣质,更别说镶嵌在蝴蝶上的宝石,正品宝石是整整一大颗的宝石,价值千金,绝对撑得上小姐夫人们的派头。
这两支簪子虽然色彩宝石上非常想象,甚至连金玉楼一惯的标志都一模一样,但是……
郑宛如见沈兰棠不说话,催促道:“你说话啊!”
刘明月反倒不说话了,一副自信满满模样。
沈兰棠微笑着将两支簪子还给二人。
“刘姑娘的这支是真的。”
“你……”
她这句话说出口,两人一喜一怒,刘明月哼了一声,道:“算你识货。”
沈兰棠裁判完了真假,正要转身离去,郑宛如怒气冲冲叫住她:
“凭什么你说真的就是真的,你是什么人凭什么你说了就算!”
沈兰棠静默了少许,道:“是你叫我来评理的。”
一旁刘明月差点没笑出声。
“你……”郑宛如又急又恼,她们方才那么大声,引了不少人过来看,现在不少人指着她,仿佛都在嘲笑她买了假货,郑宛如臊得满面通红,对沈兰棠恨意更深,心中坚定认为她是因为此前事情,所以故意想让自己难堪。
见沈兰棠要走,她一步上前张开双臂挡住她。
“你今天不把话说清楚就别想走!”
沈兰棠差点没撞到她身上,急匆匆刹了步伐,被人拦在前面,沈兰棠眯了眯眼,心底生出几分不耐。
她看郑宛如,说难听一点就是看小丑,这个小丑虽然烦人,但毕竟只是几日的相处,且她身份也有些特殊,如果招惹她会带来更多的烦恼,她宁愿敬而远之,还是那句话,逃避虽然可耻但是有用。
但有些事情,不是你逃避就能解决的,人家就是要往你身上撞啊。
沈兰棠呼出一口气,脸上重新带上笑容,曲眉扬唇嘴角弯弯标准的那种笑。
“郑姑娘若是觉得我的话不足为信,我还有一个方法。大家都知道,这支簪子的宝石是一整天大颗的,虽然宝石一半镶嵌在里面,但拿出来是一整颗的,而姑娘这支簪子的宝石……”
郑宛如刚才接过簪子后没有戴上,将它随手放在了柜子上,沈兰棠一把拿过,又顺手将摆放在架子上的一个砚台拿下来,下一秒她“嘭”的一声——
砚台砸在宝石上,宝石纷纷裂开,被镶嵌在内部的部分分裂成了好几份。
沈兰棠淡定自若地将砚台递还给店家,道:
“一整颗的宝石只会在重物接触面有破碎痕迹,这个一看就是里面不是一整颗,黏连而成导致受重物撞击后分裂。这下,真假该明晓了吧。”
“兰心,按市场价将郑姑娘损失的宝石价值赔给她,还有这砚台我买下了,老板,给我打包。”
“是,小姐。”
店家喜出望外,连连道:“好,好,夫人稍等。”
这一通操作石破天惊,郑宛如呆在当场,仿佛已经傻了。
沈兰棠整了整衣袖,转身朝门外走去。
这一回,总能走了吧?
店里只留下兰心还在慢悠悠地掏银子,刘明月忽然发出一声轻笑,最后朝郑宛如睨了一眼,对着几个丫鬟轻飘飘地说:
“我们也走吧,留在这,有损我兆京人的面子。
场内人陆续离开,只剩下望着满地碎片的郑宛如和兰心,兰心买下了砚台,在等店家包装,她上前一步,边往钱袋里掏钱边道:
“郑小姐,我代小姐将宝石的钱赔给你,按照市场价,我要赔给您......”
兰心正要掏钱,郑宛如陡然尖叫一声,猛地推开兰心往外跑了出去,钗子和补偿都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