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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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都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牛劲,居然把常衡都拽倒了。
  离得太近,孟梨都看清楚了常衡长了下睫,理智告诉他,趁着男女主之间的爱情还处于懵懂期,赶紧棒打鸳鸯,从中横插一脚,把常衡截胡了。
  二话不说就是干!
  直接亲上去!
  对,就是亲!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可是,他是个母胎单身啊,长这么大,都不知道接吻是什么感觉,他只亲过家里养的小比熊。
  要不然,就把常衡想象成小比熊罢,这样或许就能下得了嘴了!
  孟梨紧张到脚趾扣地,即便如此给自己心理暗示了,还是下意识闭紧双眼,嘴唇抿了噘,噘了又抿。
  可下一刻,身子一轻,常衡已经离开了。
  孟梨噘着的嘴,甚至还没来得及收,叶簌簌就醒了,吓得他赶紧往旁边连滚带爬,然后装出什么事都没发生的样子。
  叶簌簌看了看面色如常的道长,又看了看佯装镇定的孟梨,最后翻了个身,又继续睡了,但这一回,她把拂尘推开了,掌心合上的,是三枚铜钱。
  这三枚铜钱是当初她在苞米地发现的,也是孟梨留下的。
  她被孟梨欺骗之后,本来气势汹汹,想着再见时,一定要把三枚铜钱塞进孟梨嘴巴里,看他还怎么出口成谎,却不曾想,孟梨救了她,还不止一次。
  为了救她,连性命都不顾了。
  这一夜,三人各怀鬼胎,都没有睡好。
  翌日,三人稍作休整,就继续赶路。
  常衡说,以他们的脚程,走个三日大概就能到白云观了。
  可问题是,孟梨是一步都不能挪了,他被道长包得跟木乃伊似的。
  常衡说可以背着他,孟梨哪好意思啊,那太、难、看、了!
  叶簌簌很善解人意,用一根发簪从过路人手里,买了一头驴。
  有这头驴代步,小狐狸的后爪子总算摆脱了残废的命运。
  “等我以后有钱了,我买一支更漂亮的发簪还你,一定不会让你白白破费的。”孟梨骑在驴子身上,对叶簌簌说。还有常衡的紫金小葫芦,他都记着呢。
  叶簌簌:“好啊,那我等着你给我买更漂亮的发簪。”
  常衡突然问:“叶姑娘,你不是说,那支发簪是你母亲留下的遗物?”
  孟梨一听,瞬间就精神了,赶紧叫停,打算去把发簪换回来,开什么玩笑!
  那可是别人母亲留下来的遗物!
  “没关系的,反正,反正我们都是朋友嘛。”叶簌簌笑了笑,那确实是母亲留下的遗物,但留的不止一样首饰,而是一箱子。
  她这么一说,孟梨反而更为难了,因为他和小系统暗地里商量好了,要在抵达白云观之前,把叶簌簌丢在半道儿上的。
  “不过,你要是真想补偿我,那不如唱个歌听听?”叶簌簌背着手,走路一蹦一跳的。
  这可为难死孟梨了,他天生就没啥艺术细胞,唱歌跳舞画画弹琴,一个都不行,让他跑马拉松还差不多。
  “怎么,连首歌都不愿意为我唱啊?”叶簌簌拿话激他。
  常衡也面带笑容地望了过来,一手拿着拂尘,一手牵着驴绳,三人行在人间的绿荫小道上,难得这么一团和气。
  “那,那我就献丑了!”孟梨也不是那种矫情人,流行歌曲不会唱,那儿歌难道还不会吗?当场就唱了一首小毛驴。
  早就说常衡笑点低,孟梨才起了个嗓子,常衡就开始笑,一首歌下来,孟梨觉得常衡笑得脸上都快起褶了。
  叶簌簌也笑得直不起腰,她道:“孟梨,你果然没有骗人!你确实是献丑了!”
  “那你行,你来?”孟梨一下倒回驴身上,整个人是躺上面的,他还没来得及惊讶,自己咋那么能,就听见叶簌簌清了清嗓子,悠悠唱了起来,歌声确实清脆悦耳。
  只不过,常衡倒是没再像刚刚那样笑了,默默摸出一个果子,喂到了喘着粗气,时刻想尥蹶子把孟梨甩下来的黑驴子嘴里。
  驴子吃了果子,总算安分老实多了,乖乖地驼着孟梨。
  傍晚时,总算入了一座城池。
  孟梨这几天要么喝清汤寡水的薄粥,要么就是吃果子,嘴里早就淡出个鸟来,一进城就左看看,右看看,想找找好吃的。
  但他又身无分文。
  既不像道长带有法器,也不像叶簌簌那样,佩戴着首饰,他是真的一穷二白,又不能变回小狐狸当街钻火圈挣钱。
  就是因为没钱,所以,孟梨也不好意思提任何要求。倒是在路过街口时,看见有个散修盘腿坐地上。
  面前一堆破铜烂铁似的东西,比较引人注目的,是一条火红色的尾巴。
  叶簌簌道:“孟梨,你瞧,那个就是狐狸尾巴,应该只是普通的灵狐,不过看着颜色挺好,大概能卖两百灵石。”
  “两百灵石能买多少碗面啊?”孟梨问。
  叶簌簌:“一灵石相当于十个铜板,一碗清面三个铜板吧。”
  那也就是说,两百灵石相当于两千个铜板了。孟梨有九条尾巴,全割下来卖,能卖一千八百灵石。也就是一万八千个铜板,天呐……他突然好富有。
  “小姑娘好眼力啊,这要是九尾狐的尾巴,最起码能翻十倍。”那散修道。
  “十倍啊?!”孟梨惊问,“你是说,一条尾巴能卖两千灵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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