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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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章
  西厌把情话说得变态又缱绻, 听得我这个正常人面红耳赤,内心又觉得有点爽。
  他这么帅气,又这么年轻,目前相处不多, 不知道生活能力怎么样, 但体力一定很好。能背着我走四十多分钟呢。
  新世界大门已经打开, 我得了这么一个机缘,又为什么要推开呢。我所顾虑的点是什么?
  如果把他调教成我的老公, 不比正常男性更合适吗,可我能够掌控他么。
  别看他现在乖乖的, 总说着能当我的狗, 这都是建立在他愿意的基础上, 如果他不愿意了,我可拿他没办法。
  指尖被含进少年的唇齿间, 他的犬齿轻轻摩挲过我的指甲。这个行为在他装狗的时候经常有, 就是含着我的手撒娇,也不会用力去咬。
  “阿姿,我哪里不够好吗?你一直犹豫。”
  指尖一勾,不小心划过他湿软的舌尖,我从他嘴里把手拿出来,“不要用人的样子叼我的手。”
  “可我觉得你喜欢,我觉得你应该会喜欢我,我这么好。”
  “……”
  这份自信很好, 但他的确有这个本钱。
  我确实有点喜欢他这个伏低姿态的样子, 我虽没有谈过恋爱, 但我觉得自己也是占有欲比较强悍的类型。
  不然也不会在听到西厌说自己有主人时,感觉到不爽了。
  “现在我问, 你回答,行不行?”把湿漉漉的手指用湿巾擦干净,我制止他癞皮狗一样的行为。
  跪坐好的西厌扬起狗狗的单纯笑容,愉快道:“好。”
  “西厌,先交代你所在的世界,再交代身份、工作、家庭和存款。”
  对于我轻描淡写的查户口行为,西厌没有不愿意,相反,他很乐意提供自己的信息。
  他所在的世界叫做水畔大陆,在那个世界生活着很多种族,包括小说里面常见的狼人、蜥蜴人、异形头、血族、僵尸、半人马、精灵、鱼人、史莱姆、亡灵族……
  种类多达上百种,而且这些种族之间可以借助魔法来繁衍,没有生殖隔离,以至于种族越来越千奇百怪。
  水畔大陆有高度文明,但是也有非常落后的农耕文明,他们是以城邦、族群为界。
  每个城邦、族群都会派遣一个代表,然后组成联合中心城运转组织,用来平衡每个城邦之间的关系。
  西厌出生在狼人族群,是个孤儿,从小就在福利院的安排下接受护卫训练。
  对于族群里的孤儿,狼人首领是如此安排的,锤炼出他们的本领,然后送往各个需要狼人护卫的组织机构。
  狼人族群的护卫在整个水畔大陆都是有名的,他们出了名的忠诚,所以很多权贵喜欢挑选狼人作为贴身护卫。
  按照我的理解就是保镖。
  西厌比同龄人更出色,八岁时就被好几个老板看重。最终是西岭城邦最有名的商业大亨左德赛砸重金,与西厌签订了主仆契约。
  除非左德赛放弃,否则狼仆永生永世都属于主人。
  “这不就是签了卖身契吗。”听他讲到这里,我的语气不自觉地染上了一丝妒忌,这不比结婚证更有约束力?
  “可是主人赏识我的能力,能为他效力,是我的荣幸。”
  “……”好狗,真的好狗,在谈到左德赛的时候,西厌显得无比信服,比给我做狗的时候还要顺从。
  我能分辨得出来,他对左德赛无条件服从,对于我,的确不是主仆认知。只是因为觉得我是伴侣,所以才迁就,就连装狗也是情趣。
  只要左德赛出行,基本上都会有西厌陪伴,他成为了这位大亨的心腹忠仆,明里暗里给他做了不少事情。
  不能搬到台面上的事情,西厌也会为左德赛处理好,只要对方下命令。
  “既然你和你的主人关系这么密切,又是怎么穿越到这里了。”
  “被埋伏了。”
  在一次护送左德赛去参加联合城邦商业会议时,路上遇到竞争对手的围追堵截。为了确保主人的安全,西厌用自己做诱饵,将所有的危险都引开了。
  在被追杀的过程中,西厌掉入到一个湖水中,被旋涡吸入。
  醒来后就是在度假村远处的山林水潭中,他自己在山里躲藏了一两天,然后就摸索到了度假村外围,最后遇上了去团建的我。
  最初对于西厌来说,我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所以我当时将他寄送到前台,他也能和前台经理打好关系,毕竟他需要一个饭票。
  真正触动他的地方在于,我对他说,给他一个家。
  “阿姿,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有女人说要给我一个家,像你这么热烈地追求我,我好高兴。”
  “……都说了,我不是追你。我就是普通地捡狗,谁能知道自己捡的是狼人。”
  “我不管,你就是追我。”
  “……”
  看他这个样子,好像也不是喜欢我,仅仅是因为我说要给他家,所以他才黏上来。又好骗,又好傻的感觉。
  用脚踩住他盘上来的尾巴,我推开他热情地拥抱,道:“只要能给你家,谁都能带你回去是吧。”
  “可是,只有阿姿说给我家。”
  “怎么,你的主人不是你的家吗?”
  “主人和家庭,那不是一回事。主人是个六十多的老绅士,我不可能和主人组建家庭。”
  “可是你能为他献出生命。”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讲到他的主人,就会有些阴阳怪气。
  “这是护卫最基本的准则。一个合格的保镖就该这样的。”
  不想和他谈论这个忠心问题了,反正也不是对我献出忠诚,还说什么可以做我的狗,好狗可不侍奉二主。
  “西厌,你太年轻了,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上班,又很少接触女人,所以就被我一句话骗回来了。你就觉得自己非我不可,我最初也没有追求你的意思,我就是单纯捡一条狗而已,我俩之间都是误会。”
  他眯起眼睛,看我这百般辩解的样子,伸手握上我的腰,“阿姿,你不要欺负我。”
  只要他手掌一发力,我就会撑不住地被他压在沙发上,到底谁欺负谁。
  我抬脚就踹他腹肌上,肌肉顶住我的脚掌,他不甘示弱地压上来,我的左腿弯折,重叠在自己的胸口。
  “阿姿,你要对我负责的。”
  “为什么啊,我是因为你是狗,才带你回家的,我俩又还没怎么样。”
  “你想要怎么样?我满足你。”
  “……”这混蛋小狼。
  “我知道你只想捡狗,所以我才一直装狗,就怕你翻脸不认人。”
  握着我的腰,轻松地将我抱上双腿,围拢成一个半包围姿势,西厌将下巴搁在我的肩窝。
  感受着他的磨蹭,少年光滑的面庞在我颈侧蹭啊蹭。我像个抱枕那样,对于他这过分亲密的姿态也不反感,还觉得他挺粘人的。
  哎,我真的吃这一套,可恶。
  “西厌,如果当初是别的女人对你说给你一个家,你也会走的吧。”
  “嗯。”
  “……那你就不是非我不可。”
  “可是你的假设没有意义,只有你对我说了。”
  好像也是,都已经发生了,我还要去假设也挺没意思。
  “那如果后面,你又遇到别的女人追求,你会离开我吧。”
  “不会啊,我只认第一个。”
  “……”酷酷的小狼崽是个死心眼。
  西厌说私底下也有别的老板来挖他,想让他从左德赛的身边离开。
  不管开出的条件多么丰厚,甚至可以销毁主仆契约,西厌还是坚持留在左德赛的身边。
  这就是他作为狼人的忠诚,对主人,对伴侣都是这样。
  这么讲,我还是占了个大便宜,因为我是第一个这么对他说的女人,所以他这辈子就认准我了。
  这么好追,稍微有点可爱了。
  听起来还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但到底我们不是一个种族,没资格对他的行为进行批判。
  “阿姿做我的伴侣,我一定会满足你的要求,我会做得很好的,我绝对比那个刘先生更好,也比狗咖里的狗更可爱。”
  甜言蜜语就是让人心驰神荡,我也是个俗人,在这种糖衣炮弹下晕头转向。
  贴着我的面颊摩挲,感受到我的态度有所软化,特别会察言观色的西厌就将嘴唇贴在我的耳廓。
  顺着耳朵亲吻,然后从面颊转移到唇角,棉衣的拉链被剥开,我登时脑子清醒,隔着衣服抓住他的手。
  “西厌,你不能利用自己的皮囊诱惑我。”
  “你吃这一套,我为什么不用。”他理所当然地说着,又在我脖子上吮吸出一个吻痕。
  “……”
  母胎单身到现在,哪里能抗住这种攻势。拿出极大的定力,我伸出手拽过抱枕糊在他脸上。
  “正经点,给我坐好。你现在用自己诱惑我只是一时的,想要长久,就不能只是这些。”
  发现我态度很坚决,他就顺势下了沙发,双手乖乖地摆在膝盖上,就这么跪坐在沙发前,抬头望着我。
  坐在沙发上,我呈现出一个领导者的姿态。
  “西厌,你想和我结婚是吗?”
  “嗯。”
  “可是我不会和你去你的世界,有一点你要明白。想和我深入发展,你就必须留在我的世界。如果不能搞清楚这点,我不会和你开始,我是个成年人了,会考虑很多。”
  我觉得我的心态足够强大了,短短几个小时的时间,就接受了捡来的狗是狼人的事实,并且还要和他搞对象。
  西厌的脸上流露出震惊的神色,我扶额说道:“有那么惊讶吗,我肯定不会跟你去异世界啊。”
  “为什么?”
  “第一,我的父母在这里。我跟你走,这比远嫁还可怕啊,我家只有我一个女儿。第二,我已经习惯了自己的世界,不想为了你去重新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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